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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叟笔下的贵族形象历史学解读*

2010-04-11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爵位男爵公爵

□ 刘 伟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天津 300191)

乔叟笔下的贵族形象历史学解读*

□ 刘 伟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天津 300191)

从乔叟笔下的贵族形象入手,对贵族分层及其流动状况进行了简要梳理,旨在说明中古英国贵族拥有爵位,占有大量土地,把持国家权力,享有经济、政治和社会特权,高踞于整个社会各阶层之上,一直到中世纪晚期才发展演变出五级爵位制并正处于变动之中。

乔叟;贵族;五级爵位制

伟大的现实主义大师杰弗里·乔叟 (1340—1400),以《坎特伯雷故事集》等传世之作,为后世留下了堪称百科全书式的 14世纪英国社会的风俗画卷。他虽然没有直接描写英国国王、高级僧侣和世俗贵族的形象,使我们无法更直观地认知那个时代的贵族阶层,但他早期的两部作品则艺术地再现了权倾一时的兰开斯特公爵对其已故夫人布兰茜的真挚情感和生活片断,这些材料都为我们把握贵族的结构性特征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文本资料。

一 乔叟笔下的贵族形象

经专家考证,通常所说的《ABC诗》被认为是乔叟现存最早的诗作。正象乔叟早期文学创作大多与公爵有关一样,其第一部主要作品《公爵夫人颂》系专门为兰开斯特公爵而写,这首《ABC诗》则是诗人为兰开斯特公爵夫人布兰茜而写的。兰开斯特公爵夫妇二人既是乔叟赖以维持生计的恩主,又是最早鼓励乔叟用英语创作的读者、观众和文学赞助人。

《公爵夫人颂》被西方学界公认为一首乔叟献给兰开斯特公爵的悼亡诗。诗人尽管没有直接提到兰开斯特公爵刚特的约翰及其夫人布兰茜,但在诗中好几次意味深长地提到白色而作了巧妙的暗示。诗人专门让黑衣骑士说:“她叫白色美人,/那正是我夫人的芳名。”(Ⅱ.847-848)诗末又提示道,黑衣骑士住在“长长的城堡,外面环绕白色宫墙,/圣约翰作证,它就坐落在富裕山上。”(Ⅱ.1317-1318)。“长长的城堡”(Long castel)暗指兰开斯特 (Longcastel,即Long castel),“白色宫墙”自然指布兰茜,而“圣约翰”也是暗示公爵的名字约翰。至于“富裕之山”(riche hil),也是暗示兰开斯特公爵在被授予公爵之前曾是里士曼伯爵,里士曼 (Richmond)的意思其实就是“富裕山”(rich mount)。乔叟不光在诗中多次暗示故事的主人翁,而且后来还在他的另外两部作品《贞女传奇》和《律师的故事》的引子里直接或间接提到自己曾写过《公爵夫人颂》。

在这首悼亡诗中,诗人所歌咏的不是传统的宫廷爱情诗中的情人私情,而是贵族夫妻间的真挚感情。布兰茜出生于 1341年,27岁去世,她和刚特的约翰生有五个孩子,三个长大成人,其中大儿子亨利于 1399年推翻理查德二世,即位为亨利四世。公爵夫妇年龄相当,婚后九年中感情甚笃,布兰茜的早逝令约翰不胜悲痛,他宣布死后将同她葬在一起。31年后,即 1399年,他的确如愿被安葬在圣保罗大教堂他第一位妻子布兰茜的墓旁。约翰还下令每年在她去世那天在圣保罗大教堂举行纪念活动,这一活动在他死后仍未中断,由长子亨利四世继续主持进行。传统的宫廷爱情故事里表现的是那种骑士与贵妇人之间情人的婚外私情,而乔叟则在表现他们俩真挚爱情的同时,还着力颂扬了他们忠贞不渝的夫妻情。

这两首诗作不仅从一个侧面间接描写了当时贵族生活的片断,而且还牵出了乔叟与当时权倾朝野的兰开斯特公爵及其长子亨利四世的私密关系。乔叟与他的恩主兼文学赞助人兰开斯特公爵夫妇的关系非常密切,他的两首献诗尽管有些许对主人公的溢美之嫌,但字里行间也流露出诗人对公爵夫妇珍视爱情、相敬如宾的由衷钦佩,更透露出乔叟与贵族上层的非同一般的关系。

二 贵族:理想化的骑士形象

乔叟笔下的贵族形象无不是理想化的骑士形象,无不拥有高贵的爵位,或是皇亲国戚,或是国王的近臣。究其原因,一是当时的风俗使然,贵族、基督教战士和理想化的骑士是三位一体、密不可分的;二是乔叟与王公贵族关系密切,不得不把贵族描写成理想化的骑士,集基督教的美德于一身。

在乔叟时代,贵族非皇亲国戚、国王近臣莫属自不用说,但为何还要具备理想化的骑士品格呢?窃以为,首先,从行为准则看,贵族必须具备基督教战士的骑士品格。从公元 12-13世纪大量反映英雄骑士的叙事诗和专门著作中不难发现,理想化的骑士首先要信仰上帝,相信并遵守基督教教义和规则,保护教会,保护弱者,热爱祖国,与异教徒战斗到底,勇敢、忠诚、诚实、慷慨,或者说,诸如此类优秀品格乃是骑士们的行为准则及其追求的理想标准。诚然,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骑士可能很难达到这样高的评价标准,但也不失为当时人们对每个骑士进行观察和评判的一般行为规范。其次,从选拔标准看,贵族称号的封授必须具备从军、勤王的骑士经历。一个骑士在经历了严格的侍从、准骑士的训练阶段之后,一定要经历战火的生死洗礼和宫廷纷争的忠诚考验,才能从骑士队伍中脱颖而出并被国王封授爵位。其三,从价值取向上看,贵族爵位是骑士们普遍追求的目标,贵族风度也是骑士们纷纷效仿的榜样。在国王的宫廷和贵族的城堡里,出身自由、才华俊逸的少年在高贵显赫的贵族们的调教下成长为具有基督教战士品格的青年侍从,再经过比武、战火洗礼而获得声望,在国王或贵族的保荐和主持下行授剑礼而成为骑士,在这个日常起居、宴饮狩猎、比武吟诗、战场拼杀的漫长的耳濡目染中,贵族一直是骑士们少年和青年时代的指导老师,自然也是他们争相模仿和崇拜的偶像。基督教战士乃理想化的骑士品格的核心,它几乎成为当时贵族们进行宫廷教育的圭臬,无论是普通骑士,还是有爵位的骑士,概莫能外。

诗人乔叟一生与贵族阶层结下了不解之缘。除了与兰开斯特公爵夫妇保持密切的关系之外,还与其他宫廷贵族往来频繁,甚至成为英王的近臣,以致他不是以诗人的身份立世,而是以海关税务官、使臣、外交家、治安法官、王室工程总管等要员显身,他的家族也因与王室宫廷的亲密关系而风光一时。

乔叟家族与英国贵族乃至王室保持着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密切联系。乔叟的父亲约翰·乔叟是伦敦著名酒商,与爱德华三世交往密切并得到任用,担任英国王室内务府专管进口葡萄酒的副总管。由于在英王身边听差,约翰与来往行走于宫廷的权贵之间关系密切。1357年,十四、五岁的乔叟被送进乌尔斯特女伯爵伊丽莎白的府上当童仆,从此开始了他的“宫廷教育”。伊丽莎白是爱德华三世的三王子里昂内尔的王妃,乔叟未来的妻子菲莉帕当时也在伯爵府中当侍女。入府两年后,杰弗里便跟随主人开始从政生涯。进入 1380年代以后,杰弗里·乔叟虽还栖身政坛,但其主要精力已投入到文学创作中。进入 90年代后,乔叟虽受国王任用,似乎并不如意,在文学创作上用力更勤,成果也颇丰,从而奠定他“英语诗歌之父”的地位。乔叟在世时并不是以诗人之名而闻名,而是以各种不同的政治身份而安身。诗人出身中产阶级家庭,有幸被精明富有的父亲送进王妃的城堡接受“贵族教育”,又凭自己的才能而被两位英王委以重任,三朝为臣,亲历该时代所有重大历史事件,足迹遍布英伦和西、法、意等大国,这些经历本来可以增加他仕途发迹的几率,却并未使其一生为之奋斗的政治事业多有建树,相反倒是给他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使他以最后岁月全力投入文学创作,竟以一部未完成的文学巨作而名传后世。

由此可见,乔叟不仅与一般贵族关系密切,作为朝臣经常在宫廷谋面,作为平民议员在议会共商国是,而且一直与权倾朝野的高级贵族私交甚密,不但英王对他委以重任,得到过不菲的固定年金,公爵伯爵们还出资襄助他的文学创作。国王和贵族们之所以赞助诗人,其目的除了政治宣传、个人名声的需要之外,就是要他们来歌功颂德、青史留名。面对这些王国最有权势的群体,面对有知遇供养之恩的国王和公爵们,诗人即使再脱俗不羁、口无遮拦,也不会毫无忌讳地对这一阶层的缺陷给予无情的揭露与嘲讽,倒是可能为尊者讳、为长者讳,甚至不惜用理想化的骑士这一手法来加以掩饰和回避的。

三 骑士、乡绅和绅士都不是贵族

如前引《公爵夫人之书》,乔叟巴兰开斯特公爵描写成黑衣骑士,这是否降低了公爵的身份?要解释清楚这些问题,还得从英国贵族的起源、五级爵位制的确立以及贵族阶层的流动性说起。

关于英格兰贵族的起源,大致有三种比较流行的说法。一是以法国历史学家马克·布洛克为代表。他断言:就阶级涵义而言,13世纪以前的欧洲并不存在一个世袭的、家谱清晰的贵族特权阶级,只是在 13世纪以后,加洛林王朝的显贵的后裔、地方上的地主和不同起源的骑士,才共同构成一个有着共同生活习惯的贵族阶级。一句话,13世纪以前的欧洲不存在贵族,英国自不例外。二是英国学者普遍认为英格兰贵族起源于威廉征服后封土封臣制的建立。三是我国学者受苏联学界的影响,大多认为西欧的封建贵族乃是公元 5—15世纪西欧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既包括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等大贵族,也包括拥有一定土地和资产的骑士、准骑士在内的小贵族。笔者认为,贵族仅限于领有公、侯、伯、子、男爵位的达官显贵,骑士、准骑士、乡绅都不是贵族,英国贵族应该起源于威廉征服、形成于十四、五世纪。

威廉根据军功和姻亲等关系,封赐了 180名高级封臣,其中世俗贵族占 5/6。12位获地最多的人称为伯爵和大男爵,其余称男爵。这些人的地产要想得到有效的经营就必须交托给代理人,他们的许多庄园不可避免地迅速租给他人耕种或再封给下一级的随从。这些随从居于骑士之上,大约有一千余人,其中多数人很难直接参与王国政务,又因他们的经济地位居于社会中层,后来逐渐被视为平民。大男爵后来改称伯爵,与众多男爵一起居住在各郡乡下,战时被召集出兵打仗,和平时期协助国王治理地方,其数量因战争、派系倾轧和无后嗣继承等原因而逐渐减少。公爵、侯爵和子爵的数量比较少,其封授的条件更为严苛,非皇亲国戚莫能染指。这些世俗贵族雄踞等级社会的上层,始终是英国经济、政治和军事实力最强大的群体力量,对社会生活的影响非常巨大。16世纪的史家威廉·哈利在《英国志》中写道:“贵族这个称号相当于罗马的元老。在英国只有每年有 1000英镑的收入,或者他的资财足以维持这样多的收入的生活和排场,才能被封为男爵。至于子爵、伯爵、侯爵和公爵的地位和荣誉的等级都要超过他们。”可见,英国贵族享有相当于罗马的元老一样的身份地位和荣誉等极,而且还必须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支撑以维持奢侈的生活水准和豪华的社交排场。

贵族等级的分层由来已久,虽然同属贵族等级,但权势差别极大,到了乔叟时代,英国五级贵族体制才最终定型,基本上形成了以国王为顶端、公侯伯子男为上下阶梯的金字塔式结构。国王根据权能的大小和地位的高低,依次把不同的爵位分别授予与王室亲疏不一或立下不同战功的直属封臣。公爵是最高等级的贵族,也是公国的爵位领有人,大多为国王的直系姻亲,而侯爵是人数最少的、仅次于公爵的贵族,大多封在边疆地带,公爵和侯爵通常均系皇亲国戚。伯爵乃高级贵族,也系最古老的爵位之一,他们过去辖有数郡,后来管辖一郡,作为男爵们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和骑士的管理责任,爱德华三世时明令伯爵不再行使地方管辖权。男爵在上议院五级贵族中添列末位,而始终席位最多,升迁的空间也最大。若从经济实力上来划分,公、侯、伯、子、男五大爵位依次不断减弱,贫富、强弱都存在十分明显的差别。另外,五级贵族之子又被尊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其含义与“显贵”(nobility)词义相近,显然未曾进入贵族之列。

我国著名学者马克垚对 14世纪初至 15世纪末的英国贵族的数量和分布格局作了大致的推断,说明这一时期贵族阶层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他认为, 1327年,英国贵族“有 7个伯爵,基本上是荣誉衔;然后是 200个左右的男爵,这里面由国王的总佃户和大封建主;在下面是骑士和从骑士”。“到 15世纪末年,封建贵族的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大贵族形成了人数较少 (约六七十户),具有特权的等级,称peers,他们下面就是大量的骑士 (knights)、从骑士(esquires)和绅士 (gentlemen)。大贵族称 nobility,国王给他们每人以一份令状分别召赴议会,世代沿袭,这些与会者组成议会上院。这些人的特权还有只受同级贵族的审判,有权领有合同制的随从,有权穿着绸缎、贵重毛皮、天鹅绒等衣料。这些贵族内部也进一步形成等级,……形成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级,也有各种不同的服饰,显示其不同的尊荣与地位。”可见,封爵贵族在大约不到两个世纪的时间里足足减少了 2/3,也就是说,不仅贵族等级总数上大量减员,而且其内部也出现显示差别的分层现象。

中古晚期的英国是等级社会,贵族是社会上层,他们是仅限于领有公、侯、伯、子、男爵位的这些达官显贵,也是那些组成贵族议院的大土地所有者。在乔叟时代,5级爵位制已然形成,与其他社会阶层的界限十分明显,即使同为统治阶级的骑士、乡绅和绅士也难以逾越,更不用说作为被统治阶级的市民、农民和知识分子阶层。然而,由于战争、派系倾轧以及经济衰落等原因,贵族的数量急剧减少,呈现出非常剧烈的流动态势。

骑士、乡绅和绅士都不是贵族。《韦氏大辞典》在“贵族”(分别见于 noble和 peer)词条里,正是列出了身份和头衔可世袭的贵族五等级,即公爵(duck)、侯爵 (marquis)、伯爵 (earl)、子爵 (viscount)和男爵 (baron)。这里根本没提骑士、乡绅或绅士。准男爵又称为从男爵,其爵位詹姆士一世在 1611年创立的,位在骑士之上,可以世袭,但不属于贵族,其姓名与骑士一样冠以 Sir,只是在姓名后多加 Bart一词,以示区别。可见,贵族之下是从男爵,从男爵之下才是骑士、乡绅和绅士。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中把骑士称为“Knihgt”,把乡绅称为“ESques”,根本没有提及绅士 (gentlemen或 gentry),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据专家考证,绅士一词要晚出得多,大概迟至 16世纪以后才开始出现,所以把绅士归入贵族乃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提法。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对乔叟笔下英国贵族形象的简要分析和对贵族分层及其流动状况的梳理,不难发现,中古英国是一个等级社会,贵族高踞于整个社会各阶层之上,他们拥有爵位,占有大量土地,把持国家权力,享有经济、政治和社会特权,一直到中世纪晚期才发展演变出五级爵位制并正处于变动之中。

[1][英]乔叟.乔叟文集(下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2][法]M·布洛克.封建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3][英]威廉·哈里逊.英国纪实[A].齐思和、林幼琪选编.中世纪晚期的西欧[C].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4]侯建新.社会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M].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5]侯建新.社会转型中的西欧与中国[M].济南:济南出版社,200.

[6]马克尧.英国封建社会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7]阎照祥.英国近代贵族体制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6.

[8]孟广林.英国封建王权论稿—从诺曼征服到大宪章[M].人民出版社,2002:99.

[9]肖明翰.英语文学之父:杰弗里·乔叟[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I109.3

A

1008-4614-(2010)05-0040-04

2010-09-30

刘伟(1963-),男,山东枣庄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职博士生,现供职于天津商业大学高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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