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奥尼索斯的化身
——对《在路上》主要人物迪恩的解读
2010-04-10陈杰
陈 杰
(四川大学 外国语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美国“垮掉的一代”文学的经典之作、凯鲁亚克的小说《在路上》出版后风靡美国,是与小说塑造的主要人物形象迪恩分不开的。可以说,是迪恩这一鲜明的人物形象打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特别是年轻一代读者的心。迪恩这个典型的“反英雄”人物,也是一个极具争议的人物。“垮掉的一代”被指责为堕落、颓废,很大程度上与小说《在路上》所表现的迪恩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有关。即便是在小说里,迪恩也是众人眼中的“疯子”。而小说中另一主要人物萨尔则对迪恩大加赞赏,称之为“圣徒”。何以理解《在路上》中迪恩这一主要人物形象,成为理解这本小说的一个焦点问题。本文拟借用尼采哲学中的酒神形象对迪恩这一美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人物进行解读。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描绘了酒神和日神两种精神,酒神狄奥尼索斯的本质是旺盛的生命力,其内涵是摧毁和创造。笔者认为,迪恩就是酒神精神的化身。
酒神精神的外在表现的特点是:迷狂、激情、宣泄、忘我、狂喜。同样,迪恩给读者留下的最直接也是最明显的印象,也是“疯狂”,这也是在小说中众人眼里的迪恩的形象。萨尔的姨妈第一眼看他,就“断定他是个疯子”[1];在公共汽车上,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乘客们都回头看着这个“过度兴奋的疯子”[1]6;萨尔的朋友梅杰坚持认为迪恩是个怪物、傻瓜[1]42。迪恩的疯狂表现在他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说,“疯狂”就是迪恩的代名词。
首先,迪恩的身世就堪称“疯狂”。他“是在路上出生的”[1]3,从生下来就没见过母亲,小时候就上街要饭,6岁就在法庭上请求法官释放他父亲。他酷爱汽车,“他创立了丹佛偷车数量之最,然后进了少管所”[1]35,“在西部的时候,他三分之一的时间呆在台球室,三分之一的时间蹲监狱,余下的三分之一在图书馆。人们看见他冬天帽子也不戴,抱着书兴致勃勃地冲进台球房,或者爬树进入朋友家的阁楼,整天躲在上面看书,或者躲警察。”[1]6-7他的生活具有“无可救药的复杂性”[1]276,“他结过三次婚,离过两次婚,现在同第二个妻子生活在一起”。[1]277
其次,他对汽车的热爱堪称疯狂。迪恩的形象总是和汽车连在一起的,汽车是他的“根本”[1]121。汽车对于迪恩而言就是行动的象征,迪恩、汽车、行动就是三位一体。他买车、偷车、换车、开自己的车、开别人的车,在路上飙车、超车、关闭引擎在盘山公路上高速下滑,他能够把汽车的速度仪开爆,他能够从丹佛经沃尔的牧场一路杀向芝加哥,全程1180英里,仅用时17个小时,平均时速达到70英里,创下“一项疯狂的记录”。[1]216
最后,他的生活方式堪称绝对疯狂。比之迪恩疯狂的生活方式,他的疯狂的身世不过是铺垫,他对汽车的疯狂也不过是实现这一疯狂的生活方式的手段和工具而已。迪恩的生活方式,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就是对生活的激情体验。
在小说中,萨尔这样概括迪恩其人:“一辆飞驰的汽车、一片向往的海岸、一个在路的那端的姑娘,这些在我看来就是他的灵魂的栖息之所。”[1]209的确,迪恩的生活归根结底就是在路上的生活。他是一个停不下来的人,他说:“萨尔,我们必须走,不到那里就永不停下来。”“我们要去哪儿,伙计?”“我不知道,但是我们必须走。”[1]217在永远没有尽头的生活之路上,他渴望体验一切,渴望不停地“挖掘”(dig)生活,当然也包括爵士乐、性、毒品。最重要的,他不仅是“渴望”而已,他总是付诸行动——以他的激情和冲动。
可以把迪恩在爵士乐酒吧的表现与酒神颂歌做一个对比。正如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所描述的那样,“在酒神的颂歌中,人受到了强烈的刺激,他进入忘我状态,整个身体都表现出异常强大的象征能力,他的舞姿表达了一种宣泄般的暴乱节奏、强劲的旋律和动人心魄的震撼音调。”[2]同样,在博普爵士乐中,迪恩如同着魔一般,陷入迷狂、完全忘我的状态,获得身心的彻底的宣泄:
音乐像大海一样奔腾起伏。人们大声地对他嚷着“加油!”迪恩也在冒汗,汗水浸透了他的衣领。“这就是他!就是他!简直就是上帝!了不起的老希林!好!好!好!”希林意识到了他身后的这个疯子,甚至听见了迪恩的喘气和喊叫。虽然他无法看见,但他感觉得到。“好极了!”迪恩还在叫“好!”希林微笑着,摇摆着,然后,从钢琴旁站起身来,脸上的汗不停地往下流……他离开之后,迪恩指着他刚才坐过的凳子说:“那是上帝的坐过的位子。”[1]115-116
这与酒神的迷狂如出一辙。
从内在精神看,酒神狄奥尼索斯是原始的、冲动的、狂乱的、危险的。他有狂暴的力量,足以摧毁一切。同样,迪恩也是野性的、放纵的、不顾一切的,他也具有旋风般的魔力:
一天晚上,我正在为到墨西哥作准备,丹佛的多尔突然跑来找我,说:“嗨,萨尔,猜猜谁要来丹佛。”我有些莫名其妙。“他已经上路啦,这条消息我是从可靠的地方得到的。迪恩买了一辆汽车,正要来见你。”一刹那间,我仿佛看见了迪恩,一个既令人感到兴奋又令人感到恐惧的天使,正急急忙忙地赶着路,像云一样飞速地向我靠近,就像平原上的那个“尸衣旅客”那样追赶着我,向我袭来。在平原之上,我仿佛看见了他那张疯狂瘦削的大脸和炯炯发亮的眼睛,看见了他的双翼,看见了他那辆破旧的汽车像一架喷射熊熊烈焰的战车,在路上不断燃烧;它势不可挡地穿过玉米地,穿过城市,焚毁桥梁,烧干河流,疯狂地向西部奔驰。我知道迪恩又疯了。如果他把所有的积蓄从银行中取出买车的话,就不可能给两个妻子寄钱了。一切都完了。他又一次一直向西越过可怕和呻吟的大陆,在他身后,烧焦的废墟冒着余烟。我们手忙脚乱地为迪恩的到来做好准备,据说他将开车带我去墨西哥。[1]236
但同时,酒神精神又是创造性的。在尼采看来,狄奥尼索斯的本质是对生命的肯定,是生命的永恒意志的体现。狄奥尼索斯告诫我们:“你们要和我一样,在现象的千变万化中,做那永远创造、永远催人生存、因万象变幻而获得永恒满足的原始之母!”[3]
尼采的权力意志与酒神精神具有巨大的一致性。“权力意志的构想最早是在酒神和艺术概念中得以成形的。权力意志萌芽于狄奥尼索斯。狄奥尼索斯和艺术是对生命的鼓励和刺激,他们分享了权力意志的一切特征:酒神不仅有一种吞噬万物的整体感,还有一种高度的力量感,他要强盛、强化、爆发和释放,要获得‘肌肉的支配感’;狄奥尼索斯不仅将创造和毁灭融于一体,它也将力、醉和性兴奋融为一体。这,就是权力意志本身。”[2]17
同样,在迪恩身上我们也看到了对生命、对生活的激情和肯定。迪恩喜欢用“纯粹”这个词[1]109,在萨尔看来,迪恩所体现的是“纯粹的存在”。他说:“痛苦、指责、忠告、道德、悲哀——全部都被他抛到身后,他的前方是纯粹的存在,坎坷而充满心醉神迷的快乐。”[1]178迪恩的“纯粹”,首先表现为他过着一种完全忠于自我的生活。与自己无关的一切,包括社会规范、道德准则、习俗等所有的文明社会的包袱,全部被他抛在身后。正如他自己所说:“事实上,懂得我们真的不必为任何事情操心,明白这个道理对我们意味着什么,这太重要了。”[1]121因此,他不停地在路上奔走,在他眼中,“路是纯粹的”。正如汽车是迪恩的“根本”,“在路上”能实现人的“根本”,就像飞驰的汽车把一切抛在身后,没有负担,没有责任,只有“纯粹的”自我。
其次,“纯粹的”迪恩是自然的。我们在他身上看不到文明社会的陈腐气息。相反,他的身上洋溢着自然的活力、朴实和率真气息。这里所谓的“自然”意味着真实、坦诚、活力、激情、冲动等一系列关键词,与之相对的是“文明”,它意味着虚伪、守旧、惰性、服从。看看小说的开头第一章中对迪恩穿着的描写:“肮脏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特别帅气,你从专门定制衣服的裁缝那儿都买不到比它更合身的,而迪恩却能在艰难的条件下从自然裁缝那里取得自然的乐趣。”[1]9在小说中,萨尔把迪恩比作“西部的阳光。”[1]10
第三,“纯粹的”迪恩代表了对生活的热情和乐观精神,它突出地表现在体验生活的行动中。在他的生活中惟一要做的事情似乎就是体验——“发掘”(dig)生活,他对萨尔说:“我告诉你,萨尔,不管我住哪儿,我的箱子总是塞在床底下的,随时可以拖出来,我随时准备离开或者被赶出去。我决定什么都不要……我现在就听从生活的召唤吧。”[1]229
迪恩的“纯粹”表现为自我、自然和对生活的热情体验,其本质就是对生命本能的肯定。他从爵士乐、性爱、毒品、流浪中表现出来的,无一不是旺盛生命力的释放。如果暂且撇开道德因素,迪恩表现出的是一种原始的、自然的冲动和寻找生命的原始体验。它自发冲动,没有目的,不计后果。他就如同尼采笔下的狄奥尼索斯一样,煽动欲望、刺激生命、激发意志。在一个像尼采描述的那样被文明腐蚀得毫无生机的社会中,迪恩这一形象所体现的反叛力量无疑是巨大的。
然而,在肯定迪恩所表现出生命活力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迪恩的所作所为更多地是发自本能,如同脱离日神精神平衡的酒神精神,其负面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可以看到,迪恩是一个总是处于不断体验中的人,很少看到他犹豫不决,也很少看到他静下心来思考,更别说看到他因思想而痛苦。他的一切体验都那么匆忙,以至于他没有时间或闲暇来对经验进行反思,他不像萨尔那样会在旅途之后对得失进行盘点。迪恩为了体验而体验,这使得他的生活缺少了内涵和深度。
再者,迪恩的充满激情与果敢行动的生活貌似充分展现了本真的自我,但实际上却是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自我。按照存在主义的先驱克尔凯郭尔的说法,他是一个远离真正自我的、处于“审美阶段”的人。在此阶段的人为瞬间快乐而活,他生活在感官的世界中,喜好美丽、愉悦之物,渴望得到满足,他是自己的欲望和情绪的奴隶,为了逃避厌烦而甘愿铤而走险追求新的刺激。在他看来,这种态度根本上是一种自我的迷失和逃避。但克尔凯郭尔对这种审美态度也不乏同情,认为它有时的确充满激情的魅力。“他自己也很倾心于唐璜那种胆大而非道德的人物;这类人物虽然私下绝望,却至少生活得充满激情。”[4]
克尔凯郭尔的同情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认为,在现代城市社会,生活日益集体化和外在化,个人已经演变成了“公众”,他们思考同样的东西,相信同样的东西,却从未倾注热情。他们对生活的态度是冷漠的和肤浅的。他说:“我们的时代本质上是一个理性和反思的时代,没有激情。”[5]同样,在评论迪恩的时候,也不能脱离二战以后美国那个保守、压抑的中产阶级社会背景。迪恩的“纯粹”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他对工作、家庭等社会指定的“职责”的漠视,客观上说,是对美国战后盛行的物质主义和清教伦理的反叛,是对精神自由的追求。与其说他是不道德的(immoral),毋宁说他是非道德的(amoral),在他心目中根本没有什么伦理道德准则。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有道德感的标准之一,就是看他会不会产生内疚感或罪恶感(guilt),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良心不安”的感觉。在迪恩身上,我们看不到这一点。对于常人不敢想、更不敢做、就算做了也不敢说的事情,他不仅想了,而且做了,不仅做了,而且还会大张旗鼓地说出来。他是从最本己的生命力出发,对一切社会文化体系和规则发起挑战。他的非理性和非道德,对于我们现代社会的文明人来说,构成强烈的情感和理智上的冲击。虽然大部分人一定会在理智上抗拒它,但它难道就不会在我们的情感深处激起些许涟漪吗?也许迪恩的生活是太过“纯粹”了——有时纯粹得只剩下身体,但是,我们的生活是不是又太不“纯粹”了呢?
在尼采著名的“骆驼—狮子—孩子”隐喻中,他把人生的最高阶段,即超人阶段,比作一个孩子。他写道:“弟兄们,请告诉我,孩子能做什么呢?他能做狮子无能为力的事吗?为何猛狮还要变成孩子呢?/孩子清白无辜、健忘、是一个新的开始、一种游戏、一个自转的轮子、一种初始运动、一种神圣的肯定。”[6]孩子没有罪恶感,因而是清白无辜的;孩子没有传统的重负,因而是“健忘”的,是“一个新的开始”;孩子没有责任意识,因而是“一种游戏”;孩子是自由生长的,所以是“一个自转的轮子、一种初始运动”;孩子是未受污染的生命,这是对生命最大的肯定,因而是“神圣的”。再看看这个由狮子变形而成的孩子(超人)的形象:“超人就是这闪电,就是这疯狂。”[6]它是生命力的爆发和释放。“就此,超人不再是个确定之人,而是代表着一种新意义、一种新价值。超人作为一种价值而存在,作为一种肯定生命表现出来的新价值而存在,作为权力意志的运作而表现出来的价值而存在,最终,它是作为大地的意义这一新价值而存在。”[2]211-212
“纯粹的”迪恩,代表着“纯粹的”路,也体现了“大地的意义”。迪恩,应该被看成这样的孩子。
[1] Jack Kerouac.On the Road[M].London; New York: Penguin,2000:5.
[2] 汪民安.尼采与身体[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
[3] (德)尼采.悲剧的诞生[M].赵登荣,译.桂林:漓江出版社,2000:99-100.
[4] (美)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M].段德智,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177.
[5] Jacob Golomb.In Search of Authenticity:From Kierkegaard to Camus[M].
[6] (德)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M].黄明嘉,译.桂林:漓江出版社,2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