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假药案责任人被判刑
2010-04-08
河北中医 2010年7期
两起假药案责任人被判刑
7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糖脂灵胶囊”和“乌洛托品溶液”两起假药案审判结果。这两起假药案相关责任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9年2月和6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四川省发现假药“糖脂灵胶囊”和“乌洛托品溶液”,经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抓获了案件犯罪嫌疑人。
经审判,假药“乌洛托品溶液”案被告人刘克忖被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何建军因生产、销售假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5万元;以生产、销售假劣产品罪判处陈维民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2万元。
假药“糖脂灵胶囊”案件中被告人何泽奎,被江油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马春英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合并有期徒刑3年,罚金16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罚金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