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哲学真善美的逻辑关系及社会意义
2010-04-08贺克宏
贺克宏
(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徐州 221008)
简论哲学真善美的逻辑关系及社会意义
贺克宏
(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徐州 221008)
真善美;逻辑关系;社会意义
哲学是关于人对于世界的态度及人生境界之学,是真、善、美的统一。真、善、美是贯穿古今中外哲学的共同主题,几乎所有的哲学家和哲学派别都把解答真、善、美的问题作为各自哲学理论的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但是他们的研究角度和观点却存在很大的分歧[1]。在中国,真、善、美有时被视为“天人合一”的不同境界;有时被视为“知行合一”的不同境界;有时被视为“情景合一”的不同境界。“天人合一”、“知行合一”、“情景合一”,这三个基本命题正是中国传统哲学对“真”、“善”、“美”的表述[2]。在西方,古代本原论把真、善、美当做外部世界固有的特性或统一于外部世界自身的统一;近代主体论把真、善、美当做主体的理性、功能、属性或统一于主体自身的统一;现代结构论则把真、善、美当做人与外部世界的和谐或统一于主体与客体的具体统一。中国传统哲学所注重的是追求一种真、善、美的境界,而西方哲学则注重在建立一种论证真、善、美的价值的思想体系。可见真、善、美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哲学派别和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看法,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1 真善美的逻辑关系
真善美作为对人和社会的三种价值,它们处于复杂的联系和区别之中,弄清三者的内涵和相互关系,是哲学研究的基本课题。
什么是真?它是客观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内在规律,是认识的对象。哲学的“求真”,就是要求人的实践合规律性,人类在实践中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活动,是对客观规律的自觉认识与积极运用。它不仅仅是把握客观事物的规律,更重要的是要研究主体与客体互动的规律,研究人在当代的存在方式,在此基础上为人们提供基本的生活准则和“艺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实话实说、实实在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反对虚假浮夸,反对追求虚名等等都体现一个“真”字。
什么是善?它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深刻的概念。“善”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追求满足自身需要的功利价值,体现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哲学的“求善”,主要在研究人的活动合规律基础之上的合目的性,研究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中的和谐目标以及达到这种目标的合理途径。它是一种放大了的“伦理”,是深邃化了的“道德”。善是人们的意愿、人们的意志,良好的意愿,善良的意愿,是意志的对象。善待自我,善待别人,善待社会,善待自然等等都体现一个“善”字。因此,“善”是一种胸怀、一种品质、一种人格倾向。
什么是美?“美”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达到真与善的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客观尺度与人的内在尺度的统一、改造世界与提升自我的统一。它是人们对客观对象的一种判断的感受,是每一个人所追求、所向往的境界,也是人类社会的理想境界。它是我们情感的对象,人的情感就是要追求美,投射到美身上甚至去体验美。哲学的“求美”,不是驻足于艺术领域寻求感觉愉悦的狭隘界限,而是在主客体之间波澜起伏而又宏伟壮阔的对象性活动中,所追求的和谐统一,并进而引申出事物外在尺度和人的内在尺度统一起来的机制。有了美,我们的人生才会充满幸福、快乐,有了美,社会才会和平、稳定,充满友谊和关爱。
真善美虽然是事物的本性,但是它始终相关于人们的认识、意志和情感。从狭义上看,“真、善、美”分别通过知识、道德和艺术三种不同形式来反映客观事物的属性。哲学对真善美研究的方向,在于揭示三者的统一。从古至今,哲学家们几乎都肯定真、善、美三者是统一的,但如何统一三者主从关系,则众说纷纭。
在中外哲学史上,真善美的统一问题,很早就已被察觉和探讨,难以数计的思想家为这一问题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在春秋战国时期,《国语》记载的伍举同楚王关于什么是美的争辩,是见于我国记载最早的有关美的辩论,伍举明确提出了什么是美,把美与善、美与功利等同起来,伍举认为:“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即于国家无害、于百姓无害,否则,便谈不上美。显然,美是有功利性的,美与善是密不可分的。这种“以美为善”的观点是中国最早对真善美关系的一种看法。中国先秦哲学家孔子提出“里仁为美”,儒家的“亚圣”孟轲对孔子的美学思想进行了继承和发展,他对孔子的“美善统一”论作了进一步阐示,提出“充实之谓美”。此处的“美”含有某种道德价值判断的意义,认为只要有了较高的道德修养,符合仁、义、礼、智、信的规范便是美的,讲的是善即美。庄子强调“法天贵真”、“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成功之美,无一其迹也”。所以庄子的“求真”也是为了“求美”,“美 ”与“真 ”相通,无“真 ”即无“美 ”。无“美 ”也就无所谓“真”。庄子还认为,个体人格自由的实现不仅是“大美”,而且是最高的“德”、最高的“善”。在庄子哲学中 ,“真 ”、“善 ”、“美 ”是统一的 ,它们是统一于精神自由的审美境界上。其他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如荀子、墨子、韩非子,也都从各自的哲学观点出发,涉及真善美的哲学问题。
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 (前 469一前399)在研究美时,他从社会观点指出美的评价标准在于对于人的效用。所谓善即对人有用,有用的就是美的。他还提出过“美善”这个概念,认为美在善,善即美。就这个意义而言,“美”和“善”两个概念是统一的。他的学生柏拉图 (前 427一前 347年)是欧洲美学史上最早对美的问题进行深入哲学思考的人,他认为真实的东西并不是个别的善的行为、个别的真实见解、个别的人物或美的艺术作品,而是善本身、美本身和真本身。古希腊唯物主义美学的集大成者是亚里士多德 (前 384一前 322年),亚里士多德哲学追求真、善、美的统一,他说:“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求真”的活动所得的是理论性科学;“求善”与“求美”的活动所得的则为实践性的科学和创造性的科学,前者指导行动,后者指导创造。中世纪美学把真善美统一于神,对真善美作了更多的探讨,如意大利圣·托马斯 (1226年~1274年)是中世纪最大的神学家,他的思想散见于《神学大全》。他认为,美与善不可分割,但善涉及欲念,是一种目的,而美却涉及认识功能,只引起视听的快感。“神是美的”,“神是一切事物的谐调和鲜明的原因”。十七世纪法国古典主义美学家布瓦洛认为“只有真才美,只有真才可爱”。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美学家狄德罗所建立的现实主义的美学体系,提出“真”“善”“美”统一的理论,认为艺术中的美相当于现实中的“真”。“真、善、美是些十分相近的品质,在前面的两种品质之上加以一些难得而出色的情状,真就显得美,善也显得美”。德国古典哲学进一步从总体上对真善美进行了哲学探讨。康德(1724年~1804年)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创始人,他把真善美加以割裂,认为美是一种纯粹的快感,既不涉及利害 (善)又不涉及认识 (真)。而德国最著名的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 (1770年~1831年)则致力于揭示真善美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辩证关系,但他是在唯心主义基础上进行的。
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历史遗产,认为真善美是三种客观的价值,同时也是人的三种社会性要求,其相互关系是辨证的,只有结合人类的社会实践才能得到科学的解释。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最基本的观点。人类的社会实践是能动的创造性活动,它充分地体现着真、善、美的统一。人类的实践活动遵循的三个基本尺度即任何物“种的尺度”(真)、人自身的“内在尺度”(善)与“美的规律”(美),客观地决定了人类的认识必然具有追求真善美的本性。主体通过认知活动,反映客观世界的规律,即事物的“种的尺度”,从而获取知识,实现对于“真”的把握;通过评价活动,主体以自身的需要,即自身的“内在尺度”来看待客体属性满足自己的程度,获其意义,从而实现对于“善”的把握;通过审美活动,主体“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反映出外物“种的尺度”和自身“内在尺度”之间的统一或和谐关系,引起主体自身情感上的愉悦、体验,感悟到美感,从而实现对于“美”的把握。真善美具有社会性、客观性,是客观对象的社会价值,这是在人类社会实践过程中客观地形成的。在社会实践中,人类总是不断地追求真善美,并以真善美的统一为最高理想。但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不能把美与真、善简单地等同。美有自身特有的质的规定性,美是具体的感性的,不是抽象概念。真必须以具体的感性的形态呈现出来,才能成为美。善也必须体现在具体的感性的形态之中,善同功利直接联系。真善美是三种不同的社会价值。
2 哲学真善美统一的现实意义
哲学在真善美统一的前提下,为人类走向全面自由发展的目标构建一条自我创造的途径。
在社会实践中,人类总是不断地追求真善美,并以真善美的统一为最高理想。但真善美的统一,只是一种理想状态。20世纪人类社会发展的变动性与矛盾性,已使人的真善美发展目标形成了分离局面。表现在:人们对自己的目的性追求中,忽视了社会规律的制约性,而人在突现个人价值的同时,又导致了社会整体价值的迷失,从而形成了价值与理性的深刻冲突。综观当今世界,到处都充斥着民族矛盾、种族矛盾、宗教矛盾、国家矛盾、地区矛盾、意识矛盾、政治矛盾、经济矛盾、文化矛盾……这些矛盾说明人类缺乏共同精神,这就是真善美。人的天职是追求真善美。但这并不等于说任何人都天生就真善美了。人类只有在真善美科学理论的指引下,在真善美的认识中、真善美的实践中、真善美的创造中和真善美的教育中,不断追求真善美,不断补充真善美的养分,不断消除真善美的缺失,这样的人类才能够成为真善美的人类。人类需要真善美,正如需要水、阳光、空气和衣食住行。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和精神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断言:人类正如离不开水、阳光、空气和衣食住行一样,也离不开真善美,真善美是全人类的共同需要。
在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必须遵循真善美的规律,追求至真至善至美的和谐境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在社会领域,“真”体现为人们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社会现实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旨在调整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不和谐”因素,以便使之在新的基础上更加和谐,从而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奠定坚实的根基[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合规律性”的活动。构建和谐社会不仅要求“真”—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而且要求“善 ”、“求美 ”。求“善 ”就是要符合人们的利益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上。“以人为本”的本质就是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在处理问题时坚持从群众的立场和观点出发,既注重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提高,同时又现实地关注作为人民群众个体的生存状态和利益需求,把“人”作为一切理论和实践的主体,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检验一切理论和实践的标准。“以人为本”的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原则和理论底蕴。美的极致是和谐,它强调人之身心、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间的和谐,以达到“天人相调”、“天人合一”。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追求,是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的。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目标和理想境界,是指人的德智体美各方面的和谐发展,人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人的全面丰富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4]。
坚持真善美统一,对于提高人们身心健康的水平、改善人们思想行为素质具有不可估量的巨大意义。
求真、向善、致美应该是一种人性追求和最高境界。但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真善美的统一的实现是极其复杂的。一方面真假并存,假的事物充斥着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如假冒伪劣商品、假文凭、假证书、假信息等等。在社会范围内泛滥成灾,其波及范围广、影响面多,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威胁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善恶颠倒,很多人麻木不仁、见义不为、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传统道德置若罔闻,抑或被看做不合时宜,善恶颠倒现象普遍存在。社会上的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权力至上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着人们的灵魂,迷惑着人们对善与恶的区分和抉择。再着,美丑扭曲。一些精神产品充斥暴力、色情、乱伦及其他低级趣味,使艺术的美遭到玷污和践踏。出于各种原因,一些人颠覆了以往的审美标准,以怪为美,以另类为美,以稀少为美,以残破为美,以恐怖为美,以血腥为美,以丑陋为美等等。真善美的缺失与扭曲正是真正的万恶之源。结合真善美缺失与扭曲的严重性与普遍性来思考,就会认识到今天社会非常迫切需要进行一场人自身的革命。这场革命,就是要通过真善美的普及,坚持真善美的统一,全面提高人的真善美素质来实现,从而促进人和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1]李荣海.哲学:在真善美的统一中开掘自由[J].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1,22(1):54-58.
[2]张九海.“和谐之维”:和谐社会的三个理论维度[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8,24(3):8-11.
[3]隋 宁.论真善美的当代追求[J].北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9,10(3):120-124.
[4]王文晶,王春光.真善美的统一与对后现代性的反思[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8(2):127-129.
[责任编校:张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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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9276(2010)06-0726-03
2010-08-20
贺克宏 (1966-),男,河南省徐州市人,学士,高级讲师,从事哲学教育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