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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欣赏与创作心理定势谈清代白话短篇小说的模式化

2010-04-05王言锋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白话定势教化

王言锋

(大连大学文学院,辽宁大连116622)

□文学研究

从欣赏与创作心理定势谈清代白话短篇小说的模式化

王言锋

(大连大学文学院,辽宁大连116622)

白话短篇小说发展到清代,在读者欣赏和作者创作上形成一定的心理定势,表现为:对“说书体”叙述形式的定势、对小说话本体制上的定势、对故事性叙事的定势、对教化性内容的定势。这种种定势,使得这一时期的创作因循守旧,造成了小说的高度模式化,并因此导致白话短篇小说的衰落。

清代白话小说;白话短篇小说;心理定势

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与外界事物接触时,都是由自己的前在经验形成的心理定势来进行指导和规范的。“我们倾向于看见我们以前看过的东西,以及看见最适合于我们当前对于世界所全神贯注和定向的东西。”[1]因此,心理定势是人对外界事物进行感知和评价的内部准备状态,是人类普遍的心理现象。人们在进行审美活动时,也同样存在着定势心理。审美活动并不是审美主体的被动、消极的接受过程,而是在之前已经有了一个准备状态,这个准备状态包括由生活实践、文化教养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由审美实践形成的审美经验。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定势影响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的选择,审美主体只选择与自己审美趣味、观念等相合的审美对象,对那些不合乎自己审美趣味的对象往往兴趣索然,因此一个人的审美定势决定了其审美对象的选择,具有不同的心理定势的主体对于对象的选择是绝不相同的。同时,审美定势还是审美主体评价判断审美对象的标准。审美主体在认知和体味作品的时候,无意中就以自己的审美定势作为参照的标准,对对象进行要求和评判。由于审美定势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和文艺实践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审美心理,因此也决定了主体建立在审美定势之上的审美感受与审美趣味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过也由此会产生审美感知的某种惯性,在审美过程中形成呆板僵化教条式的感知状态,对于艺术创新的作品难以感知甚至拒绝接受[2]。除了读者具有审美定势外,作者也具有审美定势,并且于此基础上形成他自己的创作定势,在立题旨、选题材、处理内容等方面都依他的文体创作定势而进行,制约着作家的创作,正如韦勒克援引皮尔逊的话说:“文学的类别可被视为惯例性的规则,这些规则强制着作家去遵守它,反过来又为作家所强制。”[3]因此,创作定势对文学的创作发展有着更直接的影响。

白话短篇小说在明中叶产生,在明末清初获得了较快的发展,至清中叶之前,白话短篇小说已经历了百年的发展历程,成长为一种成熟、稳定的小说样式;并且曾经出现过一度的繁荣景象,作家辈现,作品迭出,拥有广大的读者群,成为当时通俗文艺的主要代表。人们在长期的小说阅读过程中,对于这种新建立起的文学样式也由逐渐接受到普遍熟悉,最后建立起对它的审美定势。这种审美定势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人们对于白话短篇小说作品的要求、选择和评判。另一方面,一些文人在作为读者接受白话短篇的同时,也进行作品的创作,在长期的阅读和创作实践中,也对这种文学样式形成了创作上的定势。

读者的审美定势与作家的创作定势,就个体而言是多种多样的,但其中也表现出许多共性的方面。在清中叶时,人们在阅读和创作白话短篇小说时所形成的定势心理造成小说的高度模式化。

一、对“说书体”叙述形式的心理定势

宋元以来“说话”繁荣,受到广大市民的喜爱,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要求,嘉靖年间,在说书的基础上,出现了将说书书面化或据说书底本刊刻的书,有人称之为“话本小说”。如由洪楩编辑、清平山堂刊刻的《六十家小说》(近称《清平山堂话本》)和熊龙峰刊行的现仅存的四篇小说(近称《熊龙峰刊行小说四种》)。这些话本小说都极少作修改,基本上保持了说书原有的粗俗面貌。但是因这些话本小说是将诉诸听觉的说书变成诉诸视觉的书面形式,满足了人们反复和随时随地阅读的需求,所以对于白话短篇小说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宋元及明初缺乏白话小说时候,话本的整理刊行,实际上起了白话小说的作用,受到群众的欢迎。短篇的‘小说’话本,启迪了拟话本的创作,为我国的白话短篇小说奠定了基础,而长篇讲史的话本,则成为《水浒》、《三国演义》的蓝图。我国的古典白话小说,在体制上都像说话的底本,正是话本的历史功绩的绝好证明。”[4]因此白话小说采用的是说书体的叙述形式,以白话口语为主要的叙述语言,以说书人为故事叙述者,带有明显的说书术语和说书口吻,以全知的视角叙述,参有说书人以第一人称与观众(读者)的第二人称的交流。这种形式后来几乎变为一种固定的程序而为读者所熟悉、接受,甚至可以说成为我国古代通俗小说的唯一的叙述形式。其间虽偶有说书语的减少、作者身份的浮现等现象或一些创新,但就总体而言,基本上没有彻底改变小说的“说书体”的叙述方式,正如捷克学者普实克所说:说书人统治中国白话小说长达七百年[5]。

在长期的耳熏目染中,读者形成了对说书体的心理定势。所以,读者对于白话小说文体确认的一个标准就是“说书体”,他们习惯甚至喜欢作品因“话说”、“看官”、“且说”、“下回再说”等等说书话语营造出的书场气氛和叙事效果,能在阅读中一见到此类字眼便一下子进入作品的叙述情境中。作为作者,他们在进行小说创作时,几乎是别无选择地、自然而然地使用这种源于口头文学的叙述形式,在这种叙述形式之外,他们几乎想不到改用其他的形式。在这种审美定势和创作定势下,白话短篇小说就一直习惯性地沿用着这一说书体叙述形式。作为清中叶最后一部白话短篇小说的《娱目醒心编》仍是一丝不苟地使用说书体来叙述故事;将文言小说《聊斋志异》中的作品改编成白话短篇小说的《醒梦骈言》依然用的是说书体,更足以说明了说书体定势对白话小说创作的根深蒂固的影响。这样说书体成为一种极为固定的叙述模式被小说运用,而排除了多种叙述方式的可能性。

二、对话本体制的心理定势

关于话本的体制,胡士莹先生认为由六部分组成:题目、篇首、入话、头回、正话、篇尾,即一篇体制完整的话本是在题目之后以诗词起篇,为篇首;诗词之后稍加说明或议论,这段文字称为入话;其后往往叙述一个或几个与后面主要故事相类似或相反的小故事,称为头回;然后进入主要故事,即正话;故事结束后缀以诗词或题目终结全篇,此为篇尾[6]。此外,在故事叙述过程中,还有一套说书套语,并多杂以诗词等,也是话本体制上的特点。兴起于明中叶以后的白话短篇小说的编撰,在体制上基本上承袭了话本的这套体制。

由于作家们的刻意模仿,这种体制成为白话短篇小说的标准体制而深入人心。这种形式后来也几乎作为一种固定的程序模式而为读者所熟悉、接受。在晚明尤其是清以后,虽然有的作家创作时出于各种原因,一度在体制上出现过些微的变化,如有时取消头回,有时取消尾诗,但就总体而言,话本的体制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有的还相当稳固。如入话,它一直是小说的一个稳固不变的结构,几乎看不到没有入话的作品;无入话的作品对于读者和作者来说都是有缺欠的、不标准的小说。其他如开篇诗、尾诗甚至头回虽也都曾经历经取消的试探,但最终还是未能从作品中彻底摒除。至清中叶的白话短篇小说创作中,也基本上沿用的是这样的体制,如《醒梦骈言》、《二刻醒世恒言》中的一些作品虽然取消了头回,但其他结构部分基本都有;其他的像《五色石》、《八洞天》、《娱目醒心编》等小说集里的作品也基本上具有这种较为完整的体制,说明小说创作中的这种话本体制从未被真正地打破过,它作为审美定势造成了小说体制上的模式化。

三、对故事性叙事的心理定势

故事是大众文艺最基本的感性层面,对于具有初级文化甚或没有文化的民间大众来说,故事性的东西是最具吸引力的。特别是情爱、公案、发财、复仇等满足较低层次审美需要的故事最为受众欢迎。产生在说书基础上的白话短篇小说从一开始就同说书一样是以故事招揽读者的,看一个好故事和说一个好故事是读者与作者面对这种文体的一个重要的心理定势。因此白话短篇小说在创作上一直追求作品的故事性,具体表现在对故事情节的精心安排,曲折、动人、复杂的情节永远都是读者与作者的最爱。而人物居于作品的次要地位,人物不过是故事的扮演者。因此作品不注重人物形象的丰富、厚重和独特。在故事的具体叙述时,又基本上采用的是传统的纪传体的形式,以人物贯穿于作品的始终:开篇以人物起始,介绍某人为何时何地人,家中情况等,结尾又以其人前程、终老及家中将来子嗣、贫富情况等结尾。这种以故事为叙事中心,又以纪传体进行叙事的形式几乎从没有改变。

同时,在故事叙述过程中,还形成了因果报应型的故事情节结构定势,即“‘报’决定了所有道德题材小说的结构”[7],因果报应成为白话短篇小说常见的故事类型和主题。早期的小说创作还有一少部分作品出于此种范围之外,如《三言》、《二拍》。至晚明特别是清代以后,因果报应充斥小说创作,几乎所有的故事都脱不了这种模式。对于作者来说,一个故事若没有因果报应、不体现因果报应就仿佛失去了写作的目的和意义,就觉得此故事没有讲的必要;而对于读者来说,没有因果报应,就缺乏震动心灵的力量,无法实现道德上的满足。发展到后来,因果报应不但是题旨的体现,还成为白话短篇小说的情节结构模式,他们将一个故事的开头和结局看成因与果的关系,凡是行善就有善报,作恶就有恶报,如果没有果报之结局,就仿佛故事没有结局一样。因果报应甚至还成为人物命运发展的模式,即好人有好运,坏人得厄运。基于因果报应的情节模式,以大团圆结局自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在这种定势心理下,作品的情节高度模式化,可谓看了开头便知了结尾,使作品缺乏变化。

四、对教化性内容的定势

白话短篇小说的教化意识从未停止过,到了清代以后,尤其是清中叶,越来越强烈。它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教化的义务,并使之成为其创作目的和创作特色,即创作白话短篇小说,就意味着要进行教化,要树立道德的典范,要进行因果报应的印证,要在入话中进行或长或短的劝诫性议论说明等。在这种定势下进行小说创作,必然将教化视为理所当然:既然创作白话短篇小说就不能不进行教化,就必须将教化完全贯穿于作品之中。将它与其他文学样式如白话长篇小说相比较,可以更清楚地看到这种文学样式对教化的异乎寻常的强调。因此作家进行白话短篇小说创作时,从确立主旨、选材到题材处理等,无不自觉地向教化靠近,无论什么样的题材到了白话短篇小说家的手中,就被赋予教化意味,于是形成了作品的教化模式,即入话与结尾处多议论,以伦理道德题材为主,以善恶之报构造情节,以道德尤其是以伦理道德来划分人物。

这种创作模式在《醒梦骈言》中表得最为典型,也最能说明问题。《醒梦骈言》是改编蒲松龄的文言小说《聊斋志异》中的部分小说而成的。《聊斋志异》作为文言小说,教化意味不浓,即使是结尾处的“异史氏曰”,也不重于教化。菊畦主人将之改成白话文的同时,将原故事进行教化提炼,刻意地加强了故事的教化意味,不但在入话与结尾处加上一些教化议论的话,强调创作的教化意图;而且改变了原文故事所要突出和侧重的地方,在内容上也努力表现教化;并且还在故事结局上强调了因果报应。如第八回《施鬼蜮随地生波》取自《聊斋志异》的第十卷《仇大娘》,就将原作以仇大娘为主要人物的故事,改为以小人韦耻之(原作称魏名)为主要人物的故事;原作在“异史氏曰”中抒发的是“造物之殊不由人”、“益仇之而益福之”、“受其爱敬,而反以得祸”的感慨,教化意味不强。而改编之后,则劝诫人不要暗地里陷害友人,此“最是可耻”;在恶人的结局上,原作魏名后来“深自愧悔”,“后魏老,贫而作丐,仇每周以布粟而德报之。”改编后,韦耻之受到残酷的报应,被尤之亲家杀死,“挖出五脏六腑来,挂在树上了”,其头又被狗咬去了,并紧接着作者提示道:“这是恶人的结局。”在全篇结尾处又附一首笑话此人的诗。这样,全篇的教化意味变得相当浓厚。又如第四回《妒妇巧偿苦厄》取自《聊斋志异》卷十一《大男》,原文作者谴责男子“不能自立于妻妾之间,碌碌庸人耳”。改编之后,强调的是妇德。原作在结尾处,妒妇愧悔,并得以善终。改编后妒妇“生起个发背来,在床上喊叫两个宽月而死”。报应得极为惨烈。又如第九回《倩明媒但求一笑央冥判竟得双姝》取自《聊斋志异》卷三《连城》,原作写的是一个才子佳人故事,作者强调的是知己之爱。对于这样一个难以找出教化意味的作品,改编者还是十分牵强地在开篇加入了一段并不十分恰当的议论,认为女子书读得多了,会了诗词歌赋就会做出丑事来。这样没见识的父母都要引以为鉴。第六回《违父命孽由己作》为原作卷四中的《姊妹易嫁》,作者也将这样一个故事戴上了教德帽子:气量宽大必有福气。结尾处也有相应的报应等等。

由于读者的审美定势和作家的创作定势的影响,白话短篇小说创作沿着旧路发展。作家一面要听从自己的创作定势的召唤,一方面又要满足读者的审美定势的要求,因此在创作上因循守旧,形成了小说创作的高度的模式化。清中叶之后的小说创作几乎就是延续着小说的这种模式,而没有新的东西。而更为重要的是,比起形式的模式化来说,内容上的模式化对小说发展的危害将更大,而清中叶的小说创作恰恰在内容上表现出了极端的僵化,不但有一部分作品选用以往作品内容,如《二刻醒世恒言》、《雨花香》、《娱目醒心编》等,而且绝大多数作品在题材选择上、人物塑造上、情节设置上,都多沿着以往的模式进行,缺乏新意,这种创作虽然一定程度地满足了读者的定势心理,但同时,模式僵化的创作也必然导致它的最终衰亡,正如法国新小说家布托尔在对待这一问题时所认为的那样:“小说家如果……不肯打破旧习惯,不要求读者作任何特别的努力,不迫使读者反省自身,不迫使读者对自己长期养成的习惯产生怀疑,他肯定会轻而易举地成功,但他因此也成了那种极不适应的同谋,成了那个我们在其中挣扎的黑暗的同谋;他使意识的反应变得更加呆板,使意识的觉醒变得更加困难;他促使意识的死亡,以致他的作品最终不过是毒药罢了,即使他的愿望是好的。”[8]不过,定势心理造成的创作的模式化只是小说创作问题的一面,并不意味着小说从此就只能在原有的模式中因循发展;小说创作还有另一方面,这就是在一定的时代和现实条件下,文学的创新是不可避免的,无论是作家还是读者,也会对那些以新的形式反映了新的时代内容的作品偏爱有加。遗憾的是清中叶的小说因不具有这样的环境,因而未产生新的审美意识,未能走出旧有模式的限制,走出一条崭新的创作道路。

[1]克雷奇(Krech),等.心理学纲要:下册[M].周先庚,等译.北京:文化教育出版社,1984:78.

[2]童庆柄.文学理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417.

[3]韦勒克,沃伦.文学原理[M].北京:三联书店,1984:256.

[4]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M].北京:中华书局,1980:618.

[5]普实克.普实克现代文学论文集[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7:123.

[6]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M].北京:中华书局,1980:134.

[7]韩南.中国白话小说史[M].尹慧珉,译.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28.

[8]布托尔.作为探索的小说[M]//柳鸣九.新小说派研究.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86:90-91.

[责任编辑:金颖男]

On the Modularity of Short Colloquialism Novels in Appreciation and Creational Regular Psychology

WANG Yan-feng
(Dalian University,Dalian,Liaoning 116622 China)

As short colloquialism novels developed,regular psychological tendencies had been formed both in readers’appreciation and writers’creation in Qing Dynasty.It presented in the regular tendencies in the narrative form of“storytelling”,in the system of the storytelling novels and in the educational content.A ll these regular tendencies obstructed the creations of this period,and led to the high modularity of novels,which consequently led to the final wane of the short colloquialism novels.

short colloquialism novel;regular psychological tendency;modularity;Qing Dynasty

王言锋(1969-),女,辽宁大连人,大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副院长,文学博士,从事中国古代小说与中国文化研究。

I206

:A

:1006-2165(2010)01-0083-04

: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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