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士”杜甫:雷克思罗斯英译杜诗文本价值观
2010-04-05葛中俊唐佳萍
葛中俊 唐佳萍
(1.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200062; 1. 2. 同济大学,上海,200092)
美国诗人肯尼斯·雷克思罗斯(Kenneth Rexroth,1905—1982)一生钟情杜甫诗歌,总共翻译了36首杜诗。他成功实现了中国道家思想与杜甫诗歌的结合,通过将道家思想赋予杜甫,使他笔下的杜甫不再是一位忧国忧民、郁郁不得志的儒家学者,而被创造性地转换成一位寄情山水,过着简单、淳朴生活的道家隐士。这种看似不忠实的翻译为雷氏在西方赢得了广泛的赞誉。雷氏英译杜诗的魅力在于他的创造性改写。雷译杜诗独特的文本价值使译者成为汉诗英译的领军人物,并为其在中美文学关系史甚至美国诗歌史上赢得重要的一席之地。
1. 侧面看雷译:诗人译诗,翻译当创作
1.1 诗人译诗,厚爱杜甫
雷克思罗斯,中文名王红公,是美国当代诗人、垮掉派“教父”、旧金山文艺复兴运动的领军人物。他是高产诗人,一生出版了20多本诗集。除了诗歌创作,他对翻译也倾注了大量心血。雷克思罗斯未受过正规教育,但他通过自学外语,翻译出版了13本译诗集,涉及的语言包括中文、日文、希腊语、拉丁语和法语等。通过翻译中国古诗,雷克思罗斯将中国道家思想中人与自然共铸的精神引入浮躁气息浓重的西方社会,并影响了后继的Gary Snyder等一批诗人。
雷克思罗斯从童年时代起就产生了对中国文化的浓厚兴趣,他(转引自钟玲2003:50)说:“我自己五六岁时,就开始受到中国戏剧的洗礼,我妈妈每个星期都带我去看中国戏……我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也是中国戏剧培养起来的。”
1924年,雷克思罗斯结识了陶友白(White Bynner),并由陶友白的推荐接触到杜甫的诗歌。雷克思罗斯(1986:92)对杜甫评价极高:“如果说以赛亚是最伟大的宗教诗人,杜甫就是最伟大的非宗教诗人”、“自己心中塞满了某种程度上比荷马或莎士比亚都好的杜甫诗歌,由古老、丰富、完美的中华文化孕育出来的杜诗更深刻地表达了人的灵魂深处的渴望,更完美地呈现了万象凝一的现实世界。”在中国杜甫虽与李白齐名,但是他对后世的影响力似乎远不能跟李白相比较。同样,杜甫在美国的阅读、接受和评价,以及对美国诗歌造成的影响远不及李白、王维、孟浩然、陶潜等,正是雷克斯罗斯对杜甫的厚爱,促使其对杜诗潜心研读四十年,并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向英语世界进行译介,由此而使“杜甫成了影响当代美国诗歌的重要资源”(李永毅,2006)。
雷克思罗斯一生热爱自然,晚年隐居山野,过着淳朴自然的生活。在他的翻译中,无处不体现出他对自然的热爱和向往,他也因此选择了杜甫的山水诗进行翻译。60年代,他根据南宋郭知达编写的《九家集注杜诗》、洪业的TuFu:China’sGreatestPoet、Floence Ayscough的TuFu,theAutobiographyofaChinesePoet以及Evwin von Zach的德译杜诗,合计翻译了36首杜甫诗作,收录于OneHundredChinesePoems(《中国诗百首》)。
作为诗人,雷克思罗斯在翻译杜甫诗时不仅试图再现原诗意境,而且融入自己的情感与体验。他诗作中体现出的中国诗的意境以及他对杜诗的唱和,使他成为继庞德之后又一位中国文化的传播者与继承者。
1.2 翻译当创作:弃儒从道,改造杜甫
雷克思罗斯的译作在西方一直受到很高的评价,甚至被当作原创作品入选美国诗歌选集。1969年史蒂芬·伯格(Stephen Berg)编选的《赤裸的诗:近来开放形式的美国诗歌》(NakedPoetry:RecentAmericanPoetryinOpenForms)共收有19位美国诗人作品,其中就包括雷克思罗斯的诗作;精彩的是,伯格收录的16首雷氏诗作中,竟然有14首是雷氏的创意英译作品(钟玲2003:35)。可见,比起雷氏自己的诗歌创作,他的创意英译更为人称颂。Morgan Gilbson(1986:97)这样评价雷译诗歌:“最重要的是,雷氏的翻译是典型的属于他自己的英文诗歌,欣赏他的译作不需要考虑对其原作的忠实性……评价翻译的标准应该是其艺术性的高低,而不是它和其他语言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雷氏译作被认为是他本人的创作,其价值独立于汉诗之外,不再是中国古诗原文的附属品,具有自己独特的文本价值。
然而,作为“逆向文化”的倡导者和无政府主义者,雷氏对中国儒家忠君报国思想不屑一顾,对中国儒家思想影响下的中国官僚制度不表同意(钟玲2006:35)。他认同中国道家思想,热爱自然,向往“无为”。为此,雷氏删除了杜诗中的儒家思想成分,赋予其更多道家哲学的内涵。施耐德评价说,他的译文“抓住了杜甫的基调,但并没有真正理解杜甫的内涵”(转引自北岛2009)。但正是这位道家隐士杜甫,在西方备受赞誉。可见,雷氏越是乖离原文之处,就越能创新,越发体现其超越杜诗的价值。
雷克思罗斯(1970:217)曾经这样评价道家艺术,“没有什么更能解决现代抽象表现主义所面临的问题了,[道]是羸弱的现代绘画艺术的一剂解药。道能够清晰、深刻、彻底地解释你以为自己在做但实际上并未在做的事情,以及你喜欢做却不能去做的事情。”他认为《道德经》“描述了关于原始文明的空想家们所享有的超验主义和存在主义的核心”;《道德经》是一部不平凡的著述,它的“最神奇之处,是其诞生后不久就把人类的信仰转向了它不言自明的哲学体系。”
雷克思罗斯认为,中国艺术体现出一种经验性的神秘主义,艺术家超越了自我,模糊了他者和外部世界的界限。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正是老子思想的精髓所在。雷克思罗斯反对艾略特客观、“非个人化”的繁复风格,认为这种风格是美国二十世纪诗歌的拦路虎。在他看来,只有中国道家思想才能给美国绘画以及美国诗歌指明出路。
在雷氏眼中,杜甫放弃为皇帝效力的机会,弃官归隐,孤独地与自然展开直接的对话;杜甫的诗作体现出诗人对自然的热爱、对人性的关注以及大度的胸怀。雷克思罗斯(1986:91)认为杜甫的作诗法是属于“幻想性的(a poetry of reverie),是人类面对孤独时做的事情”。这种幻想是杜甫将自己的经验融入山水之中,经过沉思之后,再以诗歌的形式展现出对人生和自然的感悟。寄情山水,超然物外,正是道家“道生万物”、“道法自然”思想的极好诠释。与杜甫在中国人心目中沉郁顿挫、郁郁不得志的儒家学者形象不同,雷克思罗斯展现给西方的杜甫,是一位超脱世外、简单朴实而真挚虔诚的道家隐士。
2. “同情”翻译观:雷译杜诗中的道家思想
雷克思罗斯的英译杜诗体现了他独特的“同情”翻译观:其一,与原作者“同情”(sympathetic feeling),非喜勿译,用独特视角演绎自己心中深刻认同的中国诗人;其二,与读者“同情”,与时俱进,用美国当代话语重塑杜甫,以媒介者和创造者双重身份,带着极大的可读性走近读者。
2.1 雷氏“同情”翻译观与中国“隐士”杜甫
与多数学者和翻译家不同,雷克思罗斯不把“信”当做翻译的第一要义,而是强调“同情”翻译。
在“作为译者的诗人”一文中,雷克思罗斯(1987:38)明确指出:“将诗译成诗是一种同情行为(an act of sympathy)——将自己与另一人相认同(the identification of another person with oneself),将他的话变成自己的话。我们知道,一位好的译者是不会对照文本逐字翻译的。他不是代理人,而是全力以赴的辩护律师。他的工作是一种特殊的请愿(pleading)。诗歌翻译是否成功的标准是同化(assimilability),看陪审团是否被说服。”在《中国诗百首》的“译后记”中,雷氏对选材的标准作了解释:他只选择那些直接表达情感的作品,不选择带有较多中国历史典故和政治因素的作品。他认为诗歌的翻译标准是让普通的读者乐于阅读:“我翻译的诗篇都是我爱读的,翻译它们时我感到愉快,所以我希望读者阅读时也感到愉悦”(Rexroth 1971:)。而一千多年前一位诗人的政治诉求在二十世纪的美国是很难被读者认同的,因此,雷克思罗斯对杜甫这种题材的诗歌给予的关注极少。
雷克思罗斯只是将原作当做自己创作的素材,以原作的情感激发自己的情感体验,进而“创作”出译作。因此,雷克思罗斯的英译杜诗中,到处都留有他“创造性叛逆”的影子,仔细研读这些叛逆文字我们可以发现,雷氏翻译观有很深的道家思想的烙印。
雷克思罗斯所译的36首杜诗并没有选取杜甫在中国被普遍认为最有名的作品(如“三吏三别”、《望岳》、《登高》、《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对杜甫最长的五言诗《北征》,也只选译了原作170行中的四句。他选择的是自己所欣赏的杜甫的大自然隐逸诗、对人性关怀的作品,以及那些“好像和自己处在同一境况的作品”(Rexroth 1971:184)。他的译作体现出简单、自然、直接的风格,而对杜甫抒发政治抱负和体现忧国忧民情怀的作品则很少涉及;对杜甫的忠君思想,雷克思罗斯不表认同。
雷氏对杜甫的儒家思想有所保留,持摈弃态度,因此在其译作中删削了不少杜甫关于政治抱负的内容。另一方面,为了表现出他心目中的中国道家隐士的形象,雷氏又将自己欲表达的内涵——道家对生命的感悟——赋予译作。以杜甫的《宿府》为例:
原诗:宿府
清秋幕府井梧寒,独宿江城蜡炬残。
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
风尘荏苒音书绝,关塞萧条行路难。
已忍伶俜十年事,强移栖息一枝安。
译文:A Clear Night in the Harvest Time
In the courtyard at headquarters
The wu-tong trees grow old.
In the city by the river
I wake along by a guttering
Candle. All night long bugle
Calls disturb my thoughts. The splendor
Of the moonlight floods the sky.
Why bothers to look at it?
Whirlwinds of dust, I cannot write.
The frontier pass is unguarded.
It is dangerous to travel.
Ten years wandering, sick at heart.
I perch here like a bird on a
Twig, thankful for a moment’s peace.
原诗表现的是杜甫寄宿在一个小衙门时的情景,抒发了作者自安史之乱爆发十年来国破家亡、流离失所、政治抱负无法实现的郁郁之感,刻画了漂泊孤旅之士哀婉惆怅的情绪;又暗指作者入幕府就职并非出自本意,只是为了求得片刻安宁和庇护的无奈之举。诗人在看透世事黑暗之后,展现出一种出乎其外的超然之风,同时亦不失几分无奈和自嘲。
在雷克思罗斯的译作中,杜甫对自己悲惨境遇的慨叹被削减了,增添了对未来漂泊不定之感。这种对人生漂泊不定的感情是原诗中所没有的,但却可以在道家思想中找到源头。《道德经》第20章中写道:“澹兮其若海,漂兮若无止。”意即人虽然生活在各种关系中,但这些关系的不稳定性决定了人孤独无依的宿命。雷氏将杜甫对战乱的个人生活体验升华到人类共同的孤独漂泊的情感。从“同情”翻译观视角反观译者,杜甫的这种漂泊之感实则是雷氏自己情感的真实写照。可见,雷氏在译作中所要极力实现的,是将自己信奉的道家思想赋予杜甫身上,并藉此呈现给读者。
雷氏的“同情”翻译观要求将译者自身投射到原作中去。雷氏认为,诗歌翻译这种“同情行为”包括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译者走进作者的世界,将自己与作者相认同;第二个过程是译者将作者的话转化为自己的话语(转引自郑燕虹2009)。这种将自己幻化到他者中去的行为,也暗合了道家所说的“水”的精神:“天下之至柔,驰骋于天下之至坚。无有,入于无间。”水可以变成任何形状,融入任何缝隙之中,而这种柔的力量恰是最强有力的。道家主张放弃自身“主体”的位置,不以主体宰制外部世界,“只有当‘主体’(自我)虚位,从宰制的位置退却,我们才能让朴素的天机回复其活泼泼的兴现”(叶威廉2002:105)。在雷氏看来,只有译者将自己融入原作中,与原作者展开对话,从情感上与原作者交融之后,才能翻译出令读者感动的作品。
杜甫的审美对象是自然,他融入自然,消除了主体与审美客体直接的界限,创作出优美的诗篇。雷氏与杜甫的区别在于审美对象的不同:杜甫的审美对象是自然,而他的审美对象是杜诗。雷氏同样消除了主体与客体的界限,做到了将自己融入杜诗之中,与原作“水乳交融”,达到了道家境界。
因此,雷氏对杜甫的作品进行了筛选,选取那些他喜欢并能激发自身情感的作品,从而塑造出符合自身心目中道家隐士的全新的杜甫形象。
2.2 走进西方读者:用美国当代话语演绎杜甫
文学经典的重译永远是必需的。雷氏(1986:171)认为翻译具有时效性和时代性:“随着时代的发展,所有的翻译都显得过时……那些伟大的译著之所以能流传开来,是因为它们也完全属于它们的时代。译者用他的真实力量说话,他直接与他的读者交流,使翻译行为完全得到认同。”在雷克思罗斯看来,翻译的语言没有固定的规则和方法可循,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道德经》第一章开宗明义指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可见中国道家思想重视变化,雷氏翻译观正与这样的道家思想一脉相承。
雷氏尽量避免引起西方读者歧义的诗句,将难以理解的中国古代意象转换为西方读者熟悉的事物。在《落日》一诗中,雷氏用“beats of curtain”替代原诗中的“帘钩”这一西方罕见的事物。在《杜宅守岁》中,雷氏更是将原诗中“椒盘以颂花”这一以盘进椒饮酒的古代中国传统换成了“桌上放着空了的绿色的葡萄酒瓶,吃剩的红色的龙虾壳”(Green wine bottles and red lobster shells,/Both emptied, litter the table)。译者还引用了西方读者熟悉的民歌词句“should all acquaintances be forgot”,来描写诗人间的友谊。雷氏笔下的杜甫读起来更像是一位美国当代诗人,而不像是一位远隔千山万水又相距千年的中国古代诗人。
自“中国的发现者”庞德以来,中国诗歌就以其丰富的意象和主客观交融的艺术境界,在西方诗坛受到关注。要最大限度地再现杜甫诗歌的这一特色,同时令译作读起来像是地道的英文诗歌,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误译错译在所难免。而雷克思罗斯的误译基本都是undertranslation,他删去了中国的典故,并对原诗中的意象进行加工组合。在他笔下,杜甫诗歌表现出在某种程度上被夸大了的直接和亲切。以杜甫《春宿左省》为例:
原诗:春宿左省
花隐掖垣暮,啾啾栖鸟过。
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
不寝听金钥,因风想玉珂。
明朝有封事,数问夜如何?
译文:Waiting for Audience on a Spring Night
The flowers along the palace
Walls grow dim in the twilight.
Twittering birds fly past to roost.
Twinkling stars move over ten
Thousand households. The full moon
Enters the Ninth Constellation.
Wakeful, I hear the rattle
of gold keys in locks. I hear jade
Bridle pendants tinkling in
The wind. At the dawn audience
I must present a special
Memorial. Time and again
I wonder how long the night will last.
这首诗是杜甫任左拾遗时所作,描写夜晚杜甫在皇宫值班时的情景。杜甫因担心边疆的战事(“封事”)而夜不能寐,虽是万籁俱寂、星临万户动的安静夜晚,但依稀感到好像听到宫门开启的声音(金钥),感觉听到满朝文武佩戴着象征身份的玉器(玉珂),急匆匆通过宫门,和皇上商议边疆的政务。诗歌表达了杜甫担忧朝政、忠君报国的儒家思想。诗中使用了多个带有隐喻的意象:九霄、金钥、玉珂、封事。只有正确理解了这几个词的含义,才能领悟到杜甫难以入睡的真正原因,即他对朝廷政务的关切和对国家社稷的担忧。
而雷氏的译文并没有把这几个核心词的意思表达出来,只是简单地将这几个词的字面意思译出:Ninth Constellation,gold keys,jade,而是未作解释,将深藏其中的含义舍弃了。与原诗相比,雷氏的译作并没有局限于中国唐代军事政治,而是将杜诗的意境扩大到孤独这一人类共通的主题上,使得西方读者也能够感同身受。雷氏对杜诗的这种简化处理体现了他简单、直接、经验性的创作风格。
对于诗歌创作,雷克思罗斯反对当时盛行的艾略特“非个性化”的诗学主张,认为这种方法将导致许多诗人无法直抒胸臆、诗歌缺乏个性而单调呆板。他认为艾略特推崇的繁复的“非个性化”的诗歌创作风格是二十世纪美国诗歌发展的大敌。因此,他所翻译的杜甫诗体现出他本身所推崇的简单、直接的当代诗学话语风格。
简单与直接也正是为中国道家所崇尚的为人与为文之道。老子《道德经》第48章写道:“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可见道家要求的是做减法,最后如果能达到全部减去,就是达到了道所追求的“无为”的境界。雷氏的诗学也追求这种减法,与道家思想不谋而合。雷氏展现给西方读者的杜甫比真实的杜甫更加简单直接,符合道家隐士的形象。
3. 独立与竞争:雷译杜诗独特的文本价值
雷克思罗斯的英译杜甫诗歌注入了译者的思想、情感及其对中国道家思想的理解,因而已不再是杜甫诗歌的复制品,而是具备了自身独特的文本价值。雷氏与庞德相似,都从事带有创作色彩的创意英译工作,富含译者的个人特色。因此他的翻译诗歌被多次收录到美国诗歌选集而非翻译选集中。可以说,雷氏的英译杜甫诗歌纠正了过去对杜甫的偏见,甚至引领起西方二十世纪第二波汉诗英译的浪潮,他的英译汉诗在他去世之后一版再版(1986年和2000年雷氏的《中国诗百首》再版)。在雷氏之前及之后也有不少中国以及西方的译者翻译过杜甫诗,然而他们似乎忠实的翻译作品在西方文坛反而寂寂无闻。
这一事实似乎验证了忠实不是评判译作好坏的唯一标准。在雷克思罗斯用道家思想润饰过杜甫诗歌之后,原本因具有儒家思想而不被西方看好的杜甫,焕发出新的生命,具有了原作原本没有的独立文学价值。美国六七十年代反西方传统的逆向文化运动者,希望在遥远的东方文明中找寻新鲜的精神寄托,而雷氏的英译杜诗恰好满足了他们的这种期待。
在译文摆脱了忠实的标准纠缠以后,译者可以施展的空间可谓宽阔了许多。可是,在讨论文学翻译问题时,我们也不能采取一种无原则的态度,即一切存在的翻译文本都是合理的文本。文学翻译是一个不断妥协并试图超越原作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提倡两种语言之间、译者和原作者所代表的两种文本之间的相互竞争。
原作语言和原作文本一方面为译作语言和译作文本预设了极其狭窄的操作空间,另一方面,也为原作被最终超越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如果一种语言注定要被选择为表达他种语言文体倾向的工具,那么这一过程本身只能以弃绝他种语言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为代价。让步和抗争的动力机制,在形成模仿与再创、形式和意义、诗韵和散体、准确贴切和自然流畅等文学质素间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切入的同时,更多地造成了源语和译入语、原作者和翻译者、原作和译作之间的张力。它们之间的间歇所显示的长度和占据的空间,便是妥协的发生地。这种间隙是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然而,从正面的、积极的意义上来说,也正是这种间隙的存在提供了双方张力得以和解的空间和可能性。妥协,作为文学翻译的原始属性,说明了文学翻译在一定程度上的可操作性。然而,倘若仅仅满足于此,那么有关文学翻译的种种努力必将在自身的惰性和沉沦中失去文学作品作为人类精神财富的美学价值。失落了被妥协掉的那部分艺术魅力而匆匆敷就的译作,其整体的文学性必定大大逊色于原作。这部分的魅力必须得到补偿──只有部分、全部甚或超越本体补偿出这部分魅力,一部文学作品的翻译过程才算真正完成。我们提倡两种语言之间的、两种语言所反映的两种文化之间的竞争。唯有竞争,才是体现和发展译作独立意义上的文学价值的建设性努力(参见葛中俊1998)。
文学性和可读性始终是衡量一部作品——无论是原作还是译作——优劣的两个重要标准。鸠摩罗什曾说,只要能存本旨,就不妨“依实出华”。他重译的《维摩诘经》“文约而诣,旨婉而彰”,所译的《法华经》“曲从方言,而趣不乖本”,释言表之隐以应探赜之求,“有天然西域之语趣”,饶有文学的情致(参见罗新璋1984)。
在剔除了杜甫诗作中儒家的忠君爱国思想之后,雷克思罗斯补偿给杜甫的是道家隐士思想,道家隐士思想又恰好迎合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社会“逆向文化”的期待视野和“垮掉的一代”的追求自然自由、反对约定俗成的接受语境。雷克思罗斯和道家思想的结合,为杜甫及杜诗在西方的广泛接受打开了一扇门;雷译杜诗的价值持有者不是杜甫,而是雷克思罗斯。
4. 结语
如果说雷克思罗斯并没有误读杜甫的话,那么他一定是将杜甫读到了一般读者的智慧所无法企及的深度。雷氏是一位前卫的古典主义者,他籍据中国古典的哲学和文学智慧,创造出属于他自己的文学空间。
从雷氏英译杜诗所获得的成功我们可以看到,在可译与不可译性之间,译者所能做的不仅是向原作妥协,更多的是实行翻译补偿和创新,用自己的文学才情为译文增添原文所没有的文学艺术性。以此为出发点,雷氏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具有独特文学性的诗学话语。当今的翻译研究正在经历一场革命性的转向,国际翻译理论大师Evan-Zohar的多元理论(polysystem)、Toury(2001)的描写翻译学研究方法、Snell-Hornby(2001)的翻译研究综合法、Holmes(1988)的译学研究译蓝图理论,都不约而同地试图将翻译研究从规定和翻译价值论的传统定位引向描述和文本价值论的视角。从雷译杜诗巨大的可读性和创造性来探讨其独立的文本价值是翻译研究和中美文学关系的新课题,这方面的努力必将带来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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