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液干化学分析法与尿沉渣镜检两种方法的比较
2010-04-04杨妍杨玮蔚
杨妍 杨玮蔚
尿液分析是尿液常规检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泌尿系统疾病、消化系统、肾脏疾病、循环系统等多种疾病的诊断有重要意义,具有采集样本方便,提供有价值的临床诊断信息的优点。尿液成分复杂,影响因素多,许多中间环节和影响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尿液自动化分析的准确性,往往造成检验误差甚至延误疾病的诊断。本文对临床就诊的610例患者尿样标本用干化学分析法和尿沉渣镜检法进行了对比分析,现将实验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仪器与试剂 干化学法:日本希森美康US-2100R尿干化学分析仪,配套试纸条及尿干化学质控品。镜检法:奥林巴斯显微镜。
1.2 标本来源 2010年1月~2010年6月的610份尿液标本,均为我院门诊、住院患者的门诊检查和健康人群体检的随机尿液,其中男271例,女339例。
1.3 测定方法 干化学法:按照尿液干化学分析仪操作说明对标本进行逐一测试,测试前空白校正,测试前、中、后定期用校正试纸条进行校准,测定时用尿液离心管取充分混匀的15mL尿液,将试纸上的试剂部分全部浸入样本中5s后取出,滤纸吸去多余尿液,置于传送盘上,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仪器自动检测。
镜检法:取混合均匀尿液10mL于尿液离心管内1500r/min离心5min,弃去上清液,残留尿和沉渣留取0.2mL,取20L镜检,记录相关数据。
1.4 判断标准 干化学法阳性标准:WBC>15/L,RBC>15/L;镜检结果以RBC:0-3/HP,WBC:0-5/HP为正常参考范围。
1.5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10.0软件进行分析,采用方差分析和卡方检验。
2 结果
本次实验共检测610份尿液标本,其中尿干化学法白细胞阳性人数59例,阳性率为9.7%,镜检法阳性人数为71例,阳性率为11.6%。红细胞:干化学法阳性人数为81例,阳性率为13.3%,镜检法阳性人数为61例,阳性率为10%。两种方法的阳性率差别较大,白细胞的检查结果中,镜检阳性率明显高于干化学法,而红细胞检查结果显示,尿干化学法阳性率明显高于镜检法阳性率,说明两种方法各有所长,应相互结合。
3 讨论
尿液干化学检查是利用试条上各种特有的发色模块与尿液中有关的化学成份,细胞发生颜色反应,通过尿液分析仪的自动分析比较并打印出结果。由于仪器,试纸条及标本等许多不同因素的影响,包括pH值、维生素C、致病菌、室温、药物、浸尿时间及反应时间等均可不同程度影响尿液干化学检查结果。另外,由于仪器灵敏度及仪器稳定性的差异也会导致检测结果不完全一致,以致检验结果不能互认[1]。本实验观测到5例标本,WBC试纸模块阴性而镜检阳性的现象,若不借助显微镜镜检,易造成漏检。此外白细胞的影响因素较多,如女性病人白带增多,尿液在膀胱中潴留时间过长或尿液标本放置时间过久,尿中pH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白细胞破坏,而造成干化学试验阳性,镜检阴性[2],在610份标本中共检测到3例干化学阳性镜检阴性的标本。由此实验发现,两种检测方法有一定的差异,应把尿沉渣显微镜计数与尿干化学法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增加诊断的准确性,以免延误患者的诊断。
本次实验共检测610份尿液标本,均进行了尿干化学法和尿沉渣镜检,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比较。其中尿干化学法白细胞阳性人数59(9.7%)例,镜检法阳性人数为71(11.6%),镜检阳性率明显高于尿干化学法。而对于红细胞的检查,干化学法阳性人数为81(13.3%)例,镜检法阳性人数为61(10%)例,结果显示尿干化学法阳性率明显高于镜检法阳性率。这些数据的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正如上所述,任何外源性物质或人为因素以及药物污染对尿标本或对多联试带膜块的干扰,均可引起检测结果的错误和数据的差异性,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3]。尿液沉渣显微镜检查是尿液分析中不可缺少的检查手段,标准化的显微镜检查仍然是现代尿液沉渣分析的较好的方法,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由此进一步说明,应把尿沉渣显微镜计数与尿干化学法结合起来,把两种方法相互结合,综合分析后再出报告,以保证检查结果的可靠性。才能提高尿液检测的准确性和灵敏度,为临床提供准确的诊断和治疗依据。
本试验说明,干化学法和镜检法各有所长,不可替代,患者正确留取尿液检查标本,两种方法相互结合,加强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考虑仪器的灵敏度和准确性,综合分析。在应用检查结果时要把影响因素考虑在内,客观地应用检查结果来分析病情,才能客观有效地应用检验结果分析病情。
[1]邓济延,赖利华,赖晓霏,等.尿液干化学检验不同检测系统结果比对的建立与评价[J].重庆医学2009,38(19):2398-2399.
[2]赵英.尿液干化学分析法与尿沉渣镜检两种方法的比较[J].中国现代医生,2009,47(35):42-43.
[3]余红亚,李永琴,罗焰,等.尿液干化学分析仪临床应用的质量控制[J].中国使实用药,2010,5(8):24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