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视域下的乡村妇女解放——以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为例
2010-03-22王建华
王建华
革命视域下的乡村妇女解放
——以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为例
王建华
追寻妇女的个体解放是抗战初期中国共产党的激情与梦想,遗憾的是,单纯的“妇女主义观点”影响了传统的家庭关系,乃至乡村的社会稳定。应对运动进程中的 “自由”困境,高干会后,从革命与战争的需要出发,妇女参加生产,建立抗日的、和睦的、人才两旺的新家庭,成为陕甘宁边区妇女解放的主要内容。梳理革命视域下的乡村妇女解放,自由平等的个体解放,是革命的奋斗目标;但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需要的是革命力量的积聚,而非个体的无限“自由”,妇女解放必须服从于革命的基本要求。
抗战时期;妇女解放;自由;参加生产
妇女解放是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改造乡村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界关注的热点。考察现有研究成果,更多的是论述党在乡村妇女解放中的贡献,或者是妇女解放给乡村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忽视了党领导妇女解放的革命语境以及基于革命动员的路径转换;忽视了党改造乡村社会的一致与冲突。有鉴于此,本文以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为例,从梳理中国共产党解放乡村妇女的路径转换入手,分析革命视域下,乡村妇女解放的精神与实质。
一、革命初期的激情与梦想
追寻自由平等的个体解放是早期中国共产党解放乡村妇女的主要内容。1931年 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新政权提出“以保证彻底地实行妇女解放为目的”,承认婚姻自由,实行各种保护妇女的办法,使妇女“逐渐得到脱离家务束缚的物质基础”,以参加全社会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生活。〔1〕稍后,中央提出成立一切劳动妇女的群众组织,实现男女的彻底平等。〔2〕
抗战爆发后,为创建模范的抗日根据地,党提出了边区妇女解放的基本任务,一方面改造与扩大乡妇女代表会组织,并充实它的工作,另一方面在乡以上成立各界妇女联合会,“凡年在 15岁以上的妇女,或妇女团体都得加入为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 (除汉奸、反动分子在外)”。妇女联合会要团结各界妇女积极参加一切抗战的动员,在男女平等的口号下,吸引妇女参加普选运动;反对买卖婚姻,摧毁一切封建束缚;积极参加识字运动和国防教育,以提高妇女的文化水平与救亡知识。〔3〕1938年 3月 8日,边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会议提出了边区妇女解放的新要求,一方面把妇女运动和整个民族救亡运动统一起来,“训练自己准备在任何时候都能直接参战”;另一方面要动员妇女参加一切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文化的工作,并领导妇女从封建束缚的锁链下解放出来。为了巩固抗战,要提高妇女的政治文化水准,加紧自卫军的教育与训练,使得妇女成为后方的警戒力量。〔4〕
贯彻中央与边区妇女大会的精神,乡村妇女解放主要在政治、文化层面展开。首先,强调以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为核心的政治解放。边区选举条例规定,“凡居住边区境内之人民,年满 18岁者,无阶级、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文化程度之区别,经选举委员会登记,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5〕。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的《提高妇女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案》中,鼓励妇女参政,强调各级参议会应有 25%的女参议员,各机关应大量吸收妇女工作。〔6〕其次,中央妇委指出,要达到妇女解放,必须提高她们的文化水准、政治觉悟,培养她们的工作能力。政府机关和民众团体要给“妇女大众建立免费教育的学校,同时,用群众自己的力量和热忱,尽可能的建立识字班、夜校、小组、救亡室、话剧团等,以便经常地进行广泛地识字启蒙运动,启发妇女的民族意识,民主意识和基本的政治觉悟。”〔7〕据 1939年的不完整统计,仅延安、延长、延川、庆阳就建立了 1260个妇女识字小组,动员了 7816人参加识字。〔8〕
为使边区的妇女运动成为全国的先进地区,成为全国妇女运动的“推动机”,1939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提出,提高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上的地位,采用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度;发展民众教育,消灭文盲,提高边区成年人民之民族意识与政治文化水平;推行男女平等,实行自愿的婚姻制度。〔9〕至此,彰显自由平等的个体解放成为边区党和政府解放乡村妇女的奋斗目标,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新理念。
二、运动进程中的“自由”困境
当妇女解放运动沿着个体解放的路径前行时,首先受到冲击的就是传统的婚姻家庭关系。革命前,边区买卖婚姻现象非常普遍,“不少人家拿女儿去换布匹,法币和白洋,延安市的商人娶妻动辄花费数千元”〔10〕,一个人“必须劳动十多年积下来多余的钱”,才够娶一个婆姨,“丈夫因娶她而欠了债,或者因之而把家景弄穷”,打骂婆姨就变得平常起来。革命后,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夫妻之间就不免常起纠纷”,〔11〕干部在解决纠纷时,“偏袒妻子,重责丈夫,偏袒媳妇,重责公婆”,以致妇女工作得不到社会舆论的同情,陷于孤立。〔12〕与此同时,在标识自由平等的话语空间里,送走参军丈夫的乡村妇女,个体意识开始萌动,以致边区抗属与基层干部打“游击”(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现象较为严重,其中既有乡村干部腐化问题,也有女性对婚姻自由的向往。为此,边区政府派往延川县的工作团就提出对于抗属婚姻问题,要详加教育解释,以免“发生抗日战士无老婆”的现象。〔13〕延川抗属中的问题在边区具有普遍意义,解决这一问题,边区党委和政府开始整肃乡村干部队伍,同时提出共产党员要“严守性的道德”,每个真正觉悟的革命者,每个共产党员,他一定不会说出,“性的问题是个人的私事”。在他发生性的问题时,他一定要想到自己这一行动,是否与党有利,与革命有利。“如果这一行动客观上发生了不利于党与革命利益的影响,那便是不道德的,不应该做的”。因之“游击主义的自由恋爱行动”是不道德的,是违反党与革命的利益的,是应该坚决反对的。〔14〕但个别抗属提出抗议,“我们男当红军走了五六年不回来”,“我们花开能有几日红,如再过数年没人要了,现在政府游击亦不教打,难道就叫我们一辈子活守寡不成”。〔15〕
在“婚姻自由”的口号下,离婚是个体解放的当然选择。据1942年延安县政府工作报告,“绝大多数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异”〔16〕。在绥德分区, 1942年,离婚案 23件,全由女方提出。与此同时,边区的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1940年 77件, 1941年 25件,1942年 242件。〔17〕离婚虽然使一部分乡村妇女解除了痛苦,但它破坏了一部分“基本群众”特别是军人的家庭,影响了农业生产,乃至乡村社会的稳定。针对乡村妇女解放存在的问题,中共中央妇委书记蔡畅对安娜·路易斯·斯特朗坦言,“我们在农村地区的口号不再是‘婚姻自由’和‘妇女平等’,而是‘拯救婴儿’和 ‘幸福家庭’了”〔18〕。
离婚问题同样干扰了识字运动。由于文化启蒙可能唤起女性对婚姻自由的向往,在冬学运动中,守旧父母或公婆消极抵制,唯恐自己女儿或媳妇上学后,“脑筋转变了,自由起来”,要离婚,因之动员妇女,还须向其家人做出“在冬学期间不离婚的保证”。然而,不管怎样,家人总是“不放心”。当然,也有妇女背着家人主动要求上冬学的,而“这些人都是对婚姻不满的,她们希望识字以后,找到一条出路”。对此,延安县政府认为,妇女要求离婚,不是上过冬学之后,才知道要离婚的,但把妇女从家庭中动员到学校来,也确实给妇女以要求离婚的机会。〔19〕总结 1940年前的识字运动,由于识字内容脱离乡村实际,在课程安排上强调军事、政治;在时间安排上,影响农业生产;加之把识字运动当作突击任务来完成,没有认识到文化建设是长期艰苦的工作,〔20〕边区识字运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大部分识字组都是有名无实的空架子。〔21〕
抗战中期,“妇女工作做不动了”〔22〕。检讨妇女工作存在的问题,蔡畅指出,“我们犯了一个错误,把女权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结果引起了农民的反感。男女之间的矛盾削弱了反对日寇和地主的共同斗争。此外,用这种方法也达不到 (解放)妇女和婚姻自由的目的。”〔23〕与此同时,她批评许多女干部特别是知识分子出身的女干部,缺少实事求是的精神,缺少充分的群众观点,只知道背诵“婚姻自由”、“经济独立”,“反对四重压迫”等口号。①四重压迫即“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条绳索。参见《毛泽东选集》第 1卷,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第 31页。边区妇女运动存在着主观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倾向。〔24〕
三、高干会后的整改措施
早在 1940年,毛泽东在给中央妇委的指示信中就提出,“妇女的伟大作用第一在经济方面,没有她们,生产就不能进行,而边区妇女工作之少成绩”,主要是没有发挥她们在生产中的作用。〔25〕1942年底,西北局高干会在延安召开,会议提出边区政府工作应从边区实际情况与抗战救国的大环境出发。妇女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把妇女解放运动孤立起来看,不从社会经济基础上去探究妇女被压迫的根源,而把妇女被压迫受痛苦归咎于男子,“边区党的与群众的妇女组织领导机关的同志们,至今没有找到自己的工作方向,感觉无事可做。其实她们的第一个任务就应是研究与帮助边区妇女群众广大 (泛)地参加劳动生产的问题”〔26〕。
贯彻高干会精神,1943年 2月 2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由于从事妇女工作的干部“没有深刻认识经济建设对于坚持抗战、建设根据地的重要意义,没有把经济工作看为妇女最适宜的工作,没有把握动员妇女参加生产是保护妇女切身利益”的最中心环节,没有切实调查研究妇女的具体情况,不考虑“当时当地”的妇女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就根据主观的意图去提出妇女运动的口号,规定计划,成立团体,要妇女经常出来开会,对她们做不必要的动员”,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致使工作一般化,组织形式化”。这种脱离乡村妇女实际的倾向,是妇女工作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为此,中央提出“在日益接近胜利而又日益艰苦的各抗日根据地”,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文化水平,必须从经济丰裕与经济独立入手,广大乡村妇女能够和应该努力参加的就是生产,这既是“广大农村妇女的特殊利益的中心所在”,也是“各抗日根据地妇女工作的新方向”。〔27〕
当发展生产成为乡村妇女解放的主要内容时,党塑造了一批妇女劳动英雄。家住米脂县桃镇六乡郭家沟的郭凤英,丈夫 1932年就去世了,只留下三垧地,五升小米,一斗黑豆,七岁和九岁的两个娃娃。但她没有依赖别人,而是丢了裹脚布,“用棉花嵌进脚趾,解放了小脚,带了两个娃娃上山劳动”,靠自己的一双手,解决了全家的生活问题。〔28〕延属分区折碧莲,结婚一个月,丈夫即参加了红军,她侍候公公过日子,不愿尽靠公家优待,凭着自己两只手,纺纱、驮炭、拾粪,吃穿都不缺。作为抗属,“熬劲大”,丈夫参军多年没音信,但她从未有过二心,公公劝其改嫁,她断然回绝,“我已经等了十年,把心放长一点,再等十年……,男人为国打日本,我一定等他回家。”〔29〕坚持生产,不闹离婚是模范抗属的共同品质,抗属刘金英建立革命家务,既纺织、务农,养活全家四口,又鼓励丈夫安心参军,从来不想“拖尾巴”。〔30〕抗属李桂英经常劝说其他抗属,不要过多的麻烦政府,她向个别要求离婚的抗属说,“咱们的男人是革命的”,如果离了婚,就“把我们的光荣丧失了”。〔31〕
与塑造妇女劳动英雄并行的是边区婚姻制度的变革,保护革命的婚姻家庭使得离婚愈加困难。1934年,苏维埃婚姻条例规定离婚只要男女一方提出要求,经过乡苏或市苏登记即可。〔32〕1939年《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规定,夫妻一方生死不明,在不能通讯地方满两年,可以通讯地方满一年者,可以提出离婚。〔33〕到 1943年,边区政府颁布抗属离婚办法,“抗日战士之妻五年以上不得其夫音讯者”,如提出离婚请求,“经当地政府查明属实或无下落者,由请求人书具亲属凭证,允其离婚”。〔34〕
1945年,中央妇委总结乡村妇女工作的经验教训。就婚姻问题而言,反对封建的婚姻制度,提倡男女婚姻自主,结婚、离婚自由,反对蓄养童媳,反对买卖婚姻,保护私生子等口号,“基本上都是对的,是我们长期奋斗的目标”。但是在当前农村环境里,如何具体实施呢?根据过去的经验,要求离婚最多的是贫苦农民的老婆,强调结婚、离婚的自由,虽然替一部分乡村妇女解除了一些痛苦,获得了一定成绩,但也破坏了一部分“基本群众”的家庭,妨碍了他们的生产劳动。因此,在减租减息,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倡夫妇共同生产,建立抗日的、和睦的、人财两旺的新家庭,可以从根本上解除妇女一部分的婚姻痛苦,“也只能在这样的基础上,破坏一部分极不合理的婚姻关系,解决婚姻问题”。〔35〕
四、革命与妇女解放
自由平等的个体解放诉求,是革命的奋斗目标,如阿伦特所言,“革命的目的过去是而且一向就是自由”〔36〕。但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需要的是革命力量的积聚,而非自由民主的实践;或者说,完成革命需要统一的意志而非个体的自由。妇女解放必须服从于革命的基本要求,在革命视域下,乡村妇女解放已是整个革命运动的一部分,妇女运动的“总方针,应是反对当前民族的敌人——凶恶的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而不应该是专门掀动两性间的仇视与倾轧”。妇女运动的工作,应从民族解放、社会解放的观念出发;妇女运动的发展,应适应于革命斗争的形式。〔37〕
1941年皖南事变后,国民党用停发经费和经济封锁等办法围困陕甘宁边区,边区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边区自给,公粮从 1940年的 9万担增加到 20万担,由此造成政府与群众关系紧张,甚至有部分农户因负担过重搬家逃避。①据《西北局关于春耕运动中一些问题的指示》所载,延安因负担关系逃避“搬家八百多户,安塞五百多户,其他县份亦有”。参见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 (一九四二年)》甲 2,1994年,第 113页。为完成春耕任务,除说服教育因征粮过重而不愿多种土地的农民扩大生产外,可以选择的路径就是动员抗属、妇女参加生产。〔38〕妇女参加生产,既推动了革命中心任务的完成,又满足了她们经济独立的需要。遵循革命的行动逻辑,发动广大妇女到生产运动中来,就是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也就是把妇女从重重的压迫和剥削下解放出来,妇女只有在经济上获得独立,才能够获得真正的自由平等。〔39〕当生产成为革命的第一需要时,对于妇女“文化的政治的教育”也有了新的内容与形式,那就是“通过生产方式去进行,如提高生产技术,认识有关生产的文字,编制在生产时的歌曲小调”等。〔40〕
革命的空间,标识了革命的秩序,当大生产运动成为革命的中心任务时,男女私情就成为人们唾弃的对象。新秧歌《兄妹开荒》的编剧张庚在谈到剧中人物关系安排时指出,为了去掉旧秧歌剧的色情成分,就把容易产生色情因素的夫妻关系,变成了绝不能引起色情感觉的兄妹关系。〔41〕1944年,在延安秧歌大会上演出的 56个歌剧中,没有一个是关涉男女恋情的,②写生产劳动 (包括变工、劳动英雄、二流子转变、部队生产、工厂生产等)的 26篇;军民关系 (包括归队、优抗、劳军、爱民)的 17篇;自卫防奸的 10篇;敌后斗争的 2篇;减租减息的 1篇。周扬:《表现新的群众的时代——看了春节秧歌以后》,《解放日报》1944年 3月 21日,第 4版。其中《女状元》是 1944年南区秧歌队以发展自己,组织别人的妇纺英雄为题材,反映“女状元”因劳动而光荣,因劳动而自立的故事 (她的丈夫再不敢欺负她了)。追寻女性解放的革命路径,歌剧中重复地吟唱,“妇女要解放,就 (是)要生产。”〔42〕当发展生产成为妇女解放的主要内容时,人们渐渐淡忘了自由平等的原初目标,以致刘少奇不得不重申“妇女婚姻自由的主张,我们共产党应该拥护,现在慢点讲可以,但不能不赞成”〔43〕。
总结妇女解放的革命路径,时任中央妇委委员的区梦觉指出,个人问题的解决,要以革命利益为皈依,恋爱、生活要不妨碍党的工作,因得不到爱人的温存而苦闷是没有好处的。对违反党的利益的人 (不论是自己的丈夫或所谓朋友),须以同志的态度劝告批评,不要为感情所蒙蔽而有所迁就。要把自己改造成为一个老老实实、埋头苦干的工作者,就要 “毁灭我们虽然美丽,可是渺茫的空想”,服从党的利益,承担党所分配的任何工作。〔44〕
五、结语
考察妇女解放的基本内涵首先必须定位问题产生的时空背景。陕甘宁边区“直接或间接处在战争的环境中,天天在受战争的威胁”,边区政府的“一切努力应该是为了战争”。〔45〕妇女参加生产既满足了革命动员的需要,又争得了个体的经济独立,提高了社会地位,成为乡村妇女解放的主要内容。循着妇女解放的革命路径,建国后,人们习惯于把“妇女解放”程度如何与妇女是否 “参加社会劳动”联系起来,把 “参加社会劳动”作为衡量“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指标。对此,有作者对宜昌市西陵区茶庵村的妇女进行访谈,调查发现,妇女们抱怨最多的恰恰是由“妇女解放”而带来的“参加社会劳动”的压力。由此作者提出,“女性解放运动应该是以女性为出发点的,应该抱有一种关爱女性、照顾女性的意识,应该尽量考虑女性的承受力、幸福感、认同度”。〔46〕作者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解读乡村妇女解放的特定内涵,必须考察话语生成的时空背景与话语流转的历史逻辑。
〔1〕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1931年):第 7册 〔Z〕.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467.
〔2〕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1934—1935年):第 9册 〔Z〕.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119—120.
〔3〕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文件汇集 (1937—1939):甲 1〔Z〕.1993.46—47.
〔5〕〔9〕〔33〕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 1辑 〔Z〕.档案出版社,1986.160, 210-211,222..
〔4〕〔6〕〔7〕〔8〕〔35〕〔39〕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 (1937—1945)〔Z〕.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88,176,142,184,768-769,276.
〔10〕废除买卖婚姻 〔N〕.解放日报,1942-0 2-9(4).
〔11〕章煉烽.十件离婚案 〔N〕.解放日报,1945-07-27(2).
〔12〕蔡畅.迎接妇女工作的新方向 〔N〕.解放日报,1943-03-08(1).
〔13〕〔15〕边府延川工作团刘景瑞同志 1940年关于任意拆毁庙宇,购柴木发价及检查延川工作报告 〔Z〕.陕西省档案馆藏,馆藏号:2-1-155.
〔14〕边区党委组织部,西北局组织部,一野政治部关于修正土地征购条例,审查干部,选派干部学习等材料 〔Z〕.陕西省档案馆藏,馆藏号:17—211.1.
〔16〕延安县市工作计划、报告 〔Z〕.陕西省档案馆藏,馆藏号:2—1—212.
〔17〕陕西省妇联.陕甘宁边区妇女运动文献资料 (续集)〔Z〕.1985.367—377.
〔18〕〔23〕美〕安娜·路易斯·斯特朗.中国人征服中国 〔M〕.北京出版社,1984.164.
〔19〕延安县 1942年冬学工作计划、报告及教育厅的批复 〔Z〕.陕西省档案馆藏,馆藏号:10—357.
〔20〕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 (1941年):甲 1〔Z〕.1994.142.
〔21〕〔38〕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文件汇集 (1940年—1941年):甲 2〔Z〕.1994.23,312.
〔22〕 〔37〕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蔡畅、邓颖超、康克清妇女解放问题文选 (1938—1987)〔C〕.人民出版社, 1988.127,26—27.
〔24〕蔡畅.迎接妇女工作的新方向 〔N〕.解放日报,1943-03-08(1).
〔25〕〔26〕〔32〕〔4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论妇女解放 〔C〕.人民出版社,1988.46, 56,42,94.
〔27〕〔40〕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1942—1944):第 12册 〔Z〕.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185—186, 186—187.
〔28〕妇女农业劳动英雄郭凤英 〔N〕.解放日报,1944-01-06(2).
〔29〕陈学昭.“熬劲大”——记抗属英雄折碧莲 〔N〕.解放日报,1944—12-29(4).
〔30〕绥德县委.建立家务——记模范抗属刘金英 〔N〕.解放日报,1944-02-11(2).
〔31〕郝登洲.模范抗属李桂英,丈夫出门参加革命十年,她在家种地织布生活好 〔N〕.解放日报,1944-02-14(2).
〔34〕陕甘宁边区抗属离婚处理办法 〔Z〕.陕西省档案馆藏,馆藏号:2—1—948.
〔36〕[美]汉娜·阿伦特.论革命 〔M〕.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7.2.
〔41〕张庚.论新歌剧 〔M〕.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58.
〔42〕检阅延安新文艺运动的成果,八大秧歌队前日会演 〔N〕.解放日报,1944-02-259(2).
〔44〕区梦觉.改造我们的思想意识 (1943年 2月 28日)〔N〕.解放日报,1943-03-08(4).
〔45〕林伯渠文集 〔M〕.(北京)华艺出版社,1996.273.
〔46〕杨成珍.对“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途径的调查与思考 〔J〕.学习月刊,2007,(5)(下半月):15-16.
K265.1
A
1004—0633(2010)01—0127—05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乡村社会改造研究”(09CDJ001),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民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社会民生政策及其影响研”(08JJD770099)的阶段性成果。
2009—10—08
王建华,历史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江苏南京 210093
(本文责任编辑 刘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