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意义论研究*
2010-03-21黄碧蓉
黄碧蓉
(复旦大学,上海200433;上海海洋大学,上海201306)
1 意向意义论的源起
意向意义论(Intentional Theory of Meaning)从意识的意向性出发考察语言的意义。所谓意向性,就是人之意向对某物的关系,“意”之所“向”,必有所指。Malle等人指出,“意向性是一种具有从概念的到人际间的乃至社会的等多种功能的工具;而且它还是涉及知觉、解释、相互影响等广泛应用领域的工具”(Malle et al.2001:1-2)。
意向性这一术语源于中世纪经院哲学,而“这种观点的萌芽则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布伦塔诺1921:45)。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讨论相关者的涵义时曾以思和可思的东西、视和所见物的关系为例,指出思是对可思的东西的思,视是对某物(如颜色和诸如此类的东西)的视(亚里士多德1959:1021a29-1021b3/vol.5)。亚里士多德强调思想和感觉的心理活动总是关涉所思、所感的对象。
将意向性引入现代哲学的是布伦塔诺(F.Brentano)(1838-1917)。他在讨论真理问题时将这一术语借鉴过来,因此人们通常把意向性问题称为“布伦塔诺问题”。布伦塔诺指出,“每一心理现象的特征在于中世纪经院学者所说的对象的意向(心理)的内存在和我们可以略为含糊地称为对一内容的关涉,对一对象(不必指实在的东西)的指向,或内在的客观性的东西。每一心理现象都把某物作为对象而包含于自身之内,尽管方式不同。在表象活动中总有某物被表象,在判断中总有某物被肯定或被否定,在爱中总有某物被爱,在恨中总有某物被恨,在欲望中总有某物被欲求,等等”(Brentano 1874:88)。布伦塔诺的这段论述的重要意义是:(1)明确提出意向性是心理现象的本质特征;(2)通过意向性提出心理的意向性模型;(3)通过意向性划分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意向性后来成了以布伦塔诺和他的弟子斯顿夫麦农(A.Meinong)、胡塞尔(E.Husserl)、特瓦尔多夫斯基(K.Twardowski)等人形成的“布伦塔诺学派”的一个基本概念和“主题”。
布伦塔诺之后,他的弟子进一步推进。如,麦农区分出意动、对象和内容,从对象的意向性出发拓展心理学领城,发展出相对系统的意向性学说。这为形质乃至更多问题的探索提供了平台,麦农因此成为形质学派的领袖。而布伦塔诺所有弟子中成就最为突出的要数胡塞尔。他的意向性学说关系到逻辑学、语言学和认识论,其核心是意义问题。因此,哲学上对意义的意向问题的重视源于胡塞尔。胡塞尔之后的格赖斯(H.P.Grice)和塞尔(J.Searl)在分析日常语言时非常强调意义的意向性,分别提出自己的意义意向理论。他们三人是意向意义论的主要代表。
2 意向意义论的发展
2.1 胡塞尔的意向意义论
胡塞尔20世纪初于他的《逻辑研究》(1900-1901年)提出意向性理论。他从表达入手探讨意向性问题。胡塞尔认为,表达是意义的记号,表达的物质外壳是字符或语音,表达的内容是意义。表达的意义是我们通过赋予意义的行为加到表达的物质外壳中去的东西。当我们说一句话或写一个句子的时候,就把意义加到表达的物质外壳中去。当我们看一行字或听一句话的时候,又把意义在意识中再现出来。离开人的意义意向行为,任何记号都不可能成为有意义的语言。胡塞尔充分论述意义和意向的关系。表达意义的意识活动可以分为两种:(1)赋予意义的作用,称为意义意向;(2)以直观内容充实意义意向的作用,即意义实现,称为意义充实,它可显示出意义意向所意指的对象。前者是超验观念,后者是实在物体形象。
(1)意义意向
当人们有目的地使用语词表达思想时,一定的理智活动就给予这些语词意义。这种活动胡塞尔称为“意义意向”或“意义授予”活动。其作用就是使每一语词不再是纸上的符号或声音,而是具有一定意义,并与对象有确定关系。可以说,一个真正有意义的表达式在人们的意义意向活动中构成。
对于意义是如何在活动中构成的,胡塞尔认为意义不是外在的对象,也不是意识活动自身,而是意识活动的内容。意义是人们交际过程的主要部分,它与人的意识活动紧密相联。如果没有人的理智活动授予语词一定意义,语词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物理标记和声音。因此,语词意义依赖于意识活动(鲍文2002)。
胡塞尔认为语词的意义来源于意识的意向性活动,意义是意识的意向,把意义分析还原为对意向性的分析,在语言表达式和意向性之间建立联系。另外,胡塞尔用意义意向来说明人们对于表达式的理解是先于任何对它的使用和证实,意义的意向不仅说明表达式能有多种用法,而且有实现可能。
(2)意义充实
所谓意义充实,是意义意向在活动中达到与其对象的关联。如果意向的对象在直观中真实地被给予了或在幻想的形象中被给予了,意义便得到实现。胡塞尔认为,只有人们在意义充实中才意识到表达与其对象的关系。
意义意向与意义充实密切相关,但是它们在表达中的作用各不相同。意义意向对任何一个表达来说都是必要的、基本的,因为意义是表达式的本质,语词本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物理符号,表达的声音外壳必须被赋予意义。而意义充实对于表达来说却不是必要的、基本的。表达没有得到意义充实,没有得到证明,仍然是有意义的。只是如果意向性活动只停留在观念性“意义赋予”,那么得到的只是抽象的意义、抽象的意识内容,只有在进行“意义充实”的意识活动,才使意义在意向性活动中获得实在形象,使意义具体化、经验化。例如,当表达“房子”、“房子”的声音引起我们的意识行为时,在我们的意识中可能浮现抽象房子的表象(单纯房子的意义),也可能浮现具体房子的表象(如平房、高楼等)。胡塞尔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差别在于我们的意识行为不同,前者只有意义赋予或意义意向的行为,后者还有意义充实的行为。意义充实的行为使认识的对象形象化地呈现出来。如果没有这种行为,通过意义意向只能获得抽象的意识内容。另如表达“鬼神”,虽然在现实中不存在,但在逻辑上并不矛盾,可以在想象的形象中得到意义充实。相反,“矮小的高个子”这一表达存在逻辑矛盾,不能获得意义充实,尽管这一表达也有意义,即人们也能理解它的字面意义。
观察组教学满意度为91.49%,较对照组的78.72%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7.85,P<0.05),见表3 。
胡塞尔的这一理论说明下列两点:(1)意识的指向性即意义得到完成,必须进行意识活动,意义只有在活动中才能实现。要把意向对象和意向联系起来,必须有意识活动。(2)离开意识活动,根本谈不上意向性和意向对象。因此,考察意义就必须考察与之相关的意识活动。对语言意义的把握,离不开对心理活动的理解(徐海铭1998)。
胡塞尔的意向理论的作用是空前的:他认为语言表达只是意识活动指向的一种映射(mapping),语言表达式的结构和意识活动的指向结构相似。这就开辟了心智哲学的天地,实际上也就把人们对语言意义的研究视点牵引到心灵活动领域。打破了过去人们一贯仅以语言符号的形式分析意义的传统,把“意义”引入心智哲学。从心灵角度分析语言意义无疑具有令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为哲学的发展提供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为哲学研究打开一大片新的研究领域,从而深刻影响以后许多哲学家及哲学流派。此外,把语言表达式的意义与语言的使用者(人)联系在一起,冲破二值逻辑的约束,颠覆当时处于统治地位的语言意义与语言使用者无关的真值条件语义理论。比较形式意义论,明显体现其在在语言基础和分析方法上的分野。
但是,这一理论的缺陷也很明显。首先,从意义赋予看,胡塞尔只探讨意识活动对表达式意义构成的作用,没有分析意义的客观来源,因而他对意义的解释有失偏颇。其次,从意义实现看,他把想象、回忆等也视为实现活动,那么意义的证实只与主观经验一致。胡塞尔因而陷入唯心主义。最后,该理论对意义的意向性考察是在抽象、静态、共时平面上进行的,缺乏对意义动态性、个性化和具体化的阐释。
须要指出,胡塞尔提出意向对象概念,不是基于对语言逻辑特征的思考,而是在比较意向活动对象与被意欲的对象之间的区别的过程中完成的。他的目的是探索经验对于经验者的“直接”特征。他的探索除了针对那些令人诧异和困惑的传统的意向性问题外,主要服务于他的现象学主旨:说明意识如何具有超越性。尽管他也关心语言的意向性问题,但它们都是带有现象学性质的问题,其提出和解决都是服务于现象学目的的。
意向性研究的语言分析转向开始于胡塞尔之后半个多世纪的格赖斯,其意向理论从意向状态的语义性引出语言语义性,并说明人类交流的实质,称为“以意向为基础的语义学。”
2.2 格赖斯的意向意义论
格赖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分析语言意义时提出他的意向意义理论。格赖斯是著名逻辑学家、哲学家。他的意义意向理论肇始于1957年的Meaning一文,成型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作的James William系列讲座,1989年出版的Studies in the Way of Words一书是这一阶段思想的总结,集大成于1975年提出的会话含义学说。格赖斯理论包括两个主要的观点:一为非自然意义论,其中对意义的区分是意向意义论的基点;二为意图意义论,对意图的内容、意义与意图间关系的论述是其意向论的核心。
他在分析会话时,注意到在发话人意向意义和语言形式表达的意义之间存在信息差距(information gap),因而提出非自然意义论,强调分析语言意义时应首先区分“自然意义”(natural meaning)和“非自然意义”(non-natural meaning)。前者指不涉及施事者的说话意图,话语意义“自然地”被理解,如The black clouds mean that rain is coming;非自然意义由说话人意图决定,包含人因素,语言意义主要表达说话人意图,如The three rings on the bell mean that the bus is full.对于表达非自然意义的词或句,需要把意义和意向结合起来考察。
非自然意义即说话人意义。格赖斯认为,它不是一个单一概念,而是一个立体集合,由所言和含义组成,含义又包括规约含义和会话含义。会话含义是其理论的主要部分,建立在自然语言非自然意义哲学解释基础之上。
“会话含义”实质上就是言外之意、说话人意向意义。Grice认为,说话人意向意义可以被说话人意图定义和分析,因而分析说话人的意向意义必须揭示发话人意图的本质,揭示意图结构的内容,以阐明意义与意图这两个不同类概念间的关系,阐明究竟如何用意图去分析意义。Grice的这一意图-义理论实质上是在回答:(l)发话人在使用某话语表达其意义时究竟有哪些意图;(2)心理概念意图是如何用以分析意义这一语义概念的。
此外,对意向意义的实现活动,格赖斯还提出一系列满足条件。要成功使某一话语意指事态,说话人心须满足:(1)使话语在听话人那里产生反应r或效应e,(2)使听话人辨识发话人的意图,(3)使意向辨识至少成为听话人产生反应(r)或效应(e)的部分原因(Grice 1975:41-59/Vol.3)。
就意向意义的理解,也提出两步骤分析模式:(1)说话人意义按说话人意图解释,(2)句子的非自然意义按说话人意义解释。他认为要得出“张三是位优秀的律师”的说话人意义必须首先满足三个条件:a)说话人有使听话人相信张三是个优秀律师的意图,b)说话人有使听话人领会他话语背后的意图,c)听话人对说话人意图的识别有助于解释他为什么相信张三是位优秀的律师(冯光武2006)。
格赖斯以心理意向为基础分析意义和交际,他的意向意义论对格赖斯后来对语言意义的哲学思辨以及语用学的诞生和发展影响深远。格赖斯的意向意义论至少在两方面超越他先前的意义理论和交际理论。(1)它将发话人意图等心理概念用于语义分析,从语言使用者(人)的意图入手去分析语言意义中的说话人意义,这在胡塞尔意识活动和语言关系的理论基础上又迈出了革命性一步。它对意义的考察是动态化、个性化和具体化的,因为说话人意义是动态的、个性而具体的,栖息在说话人的头脑里,与说话人的意图密切关联(冯光武2007)。(2)在他的意向意义论中,交际过程是一个“意图-辨识”推理过程,意义理解不再是对语言符号的简单解码,而是对发话人意图的辨识。这一见解直接触发交际过程再认识,给传统交际理论带巨大冲击。促成交际意图论和交际推理论的形成。
但由于在意义与意图的关系、意图的内容及交际的推理基础问题上的困惑,该理论还有待完善。如,在分析诸层次意义时,如何避开语句的语义规则而使意图等心理概念成为界定意义既必要又充分的义素;如何处理好意义与意图的关系而不陷入循环论证,即“说话者意义→思想内容→思想句子的意义→规约意义”循环。格赖斯认为说话人意义在先,规约意义在后。这是他与胡塞尔在论述意义问题上的汇合处。然而,何以确定说话人意义在先呢?格赖斯没有也不能阐述清楚,因为这不得不面对那个古老的哲学本体论问题:语言(知识)的起源是什么;此外,在交际行为中,交际者究竟有多少、有哪些意图,其中哪些是交际意图、哪些意图可以被交际者用以传达意义,交际意图如何辨识;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探究。
2.3 塞尔的意向意义论
塞尔哲学研究的主要特征是把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结合起来,以言语行为为进路研究意向性,将语言意义的研究看成意向性研究的起点(黄萍2009)。塞尔明确表示,意义是意向性的一种派生形式(塞尔2001:153)。他的意向性理论集中在他1983年的《意向性》(Internationality)中,其目的在于发展一种意向性理论以说明一般意义上的意向现象。
塞尔强调言语行为的基本特征——意向性,认为语言意义的阐释离不开意向性。他进一步系统发展意向性概念。许多意识的心理状态不具有意向性,因此他明确作出三种区分(Searle 1983a:1-3):(1)将带有意向性的心理状态或心理事件同不具有意向性的心理状态和事件分开。“信念”、“担心”、“希望”、“愿望”等具有意向性,因为这类心理状态或事件指向或关涉自身以外的事物,而无缘由的精神紧张、得意洋洋和无名烦恼等心理状态则因为不指向特定对象或事态而不具有意向性。(2)将意向性同意识分开,因为意向性并不等于意识。很多意识状态(如突然的得意感)并不是意向性的;反之,许多意向性状态则是无意识的,如人们怀有很多的信念而他们并不一定意识到。(3)将意向性同“意欲”(intending)分开,强调“意欲(做某事)”类似于“信念”、“希望”等意向性状态或事件,仅是各种意向性形式中的一种,并不占有任何特殊地位。
塞尔进一步讨论意向状态和言语行为的联系,认为两者之间联系密切。言语行为根源于意向状态,意向状态表现于言语行为,二者对立统一。如果人没有意向活动,没有意向、信念和目的、愿望,没有意向赋予语词的一定意义,那么语词也只能是话语,只不过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物理实体(声音和符号)。语言表达能力由心的意向性通过意向状态赋予。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能。
意向性作为意义理解与阐释的依据,因为两者在相同的意义上表现(represent)事物和事态。具体说,意向状态和言语行为存在以下4点相似性和联结点:首先,言语行为的结构中有“命题内容”和“意向力”(illocutionary force)的区分,用逻辑式F(p)表达。其中,F代表意向力,p代表命题内容。意向状态的逻辑结构也表现为“表征内容”(意向性内容)和“心理模式”,用逻辑式S(r)表达。其中,S标示心理模式,r标示表征内容。其次,言语行为性质分析中用言语行为不同适应指向(direction of fit)区分话语与世界的关系(Searle 1979:12-20)。与此类似,这种区分证明同样适用于意向状态。第三,在完成每一种带有命题内容的施事行为时,我们都表达出一种带有那种命题内容的特定意向状态,而这种意向状态就是那种类型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言语行为的意义总是与意向状态相关。最后,“满足条件”适用于具有适应指向的言语行为,也同样适用于具有适应指向的意向状态。所谓“满足条件”,就是事态得以发生的成真条件。言语行为的发生有其满足条件,而这个满足条件也正好是相应意向状态发生的条件。由于有满足条件,才使得心灵、语言和社会相互关联。因此,“言语行为和它表达的心理状态的满足条件相同”(Searle 1983b)。
塞尔从语言哲学与心灵哲学相结合的角度思考意向性,大胆改造传统意向性。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关注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动态而具体地体现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他的学说开辟了语言研究的新视角,在逼近语言本质的道路上前进了一步。同时,应该注意到该理论在研究主观性上的局限性——以研究行为为核心,相应主观的意向性研究仅仅是为言语行为的成功实施服务,即意向性研究尚处于从属次要地位。这就决定了它的系统性和精细性须要深入探讨。
3 对意向意义论的思考
上述意向意义论的作用毋庸置疑。首先,它打破了过去人们一贯仅以语言符号的形式分析意义的传统,把语言表达式的意义与语言的使用者(人)联系在一起,将人的意图等心理意向视为意义的首要因素,从心灵角度分析语言意义,冲破了二值逻辑的约束,颠覆了当时处于统治地位的语言意义与语言使用者无关的真值条件语义理论,开辟了心智哲学的天地,对语言哲学、语用学和认知科学等学科产生深远影响。其次,由于说话人意义是动态的、个性而具体的,栖息在说话人的头脑里,与说话人的意图密切关联(张友香2008),因此意向理论对意义的考察是动态、个性和具体的,它能相对较好地阐释意义的复杂多维性,“有助于界定,揭示说话人形象”(李洪儒2005)。最后,以格赖斯、塞尔等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哲学旨在通过对日常语言使用的分析,使意义研究自然化、日常化,并从语用分析出发修正逻辑语义分析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从语形、语义、语用相结合的视角探讨意义的生成与理解。语言哲学内部的这种语用转向为哲学对话构筑一个语义、语形、语用多维渗透、融合的新平台。
鲍 文.胡塞尔意义理论中的意义意向和意义充实[J].
布伦塔诺.伦理知识的起源[M].汉堡:费利克斯·迈纳出版社,1921.
冯光武.理性才是主旋律——论格赖斯意义理论背后的哲学关怀[J].外语学刊,2006(4).
冯光武.格赖斯的意义理论——老话题新解读[J].外语学刊,2007(6).
黄 萍.意向性·言语行为·目的原则[J].外语学刊,2009(4).
李洪儒.试论语词层级上的说话人形象[J].外语学刊,2005(5).
塞 尔.心灵、语言和社会——实在世界中的哲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
徐海铭.胡塞尔、格赖斯和塞尔意向意义理论比较[J].外国语,1998(2).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张友香.意义指称论的反思与批评[J].外语学刊,2008(1).
Avramides,A.Meaning and Mind[M].Masse:the MIT Press,1989.
Brentano,F.Psychology from an Empirical Standpoint[M].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874.
Grice,H.P.Logic and Conversation[A].In P.Cole and J.Morgan(ed.).Syntax and Semantics.Speech Acts[C].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5.
Malle,B.F.et al.Intention and Intentionality:Foundation of Social Cognition[C].Masse:the MIT Press,2001.Searle,J.R.Expression and Meaning:Studies in the Theory of Speech Act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
Searle,J.R.Intentionality: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a.
Searle,J.R.Intentionality[M].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