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社团发展的机遇与面临的挑战
2010-03-21黄文仁
黄文仁
(集美大学体育学院,福建厦门 361021)
我国体育社团发展的机遇与面临的挑战
黄文仁
(集美大学体育学院,福建厦门 361021)
中国改革开放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结构变化,以“单位”体制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及高度集权为主要特征的单位体育管理机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体育发展。对新形势下我国体育社团发展面临的机遇及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认为,政府职能转变为体育社团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市场化改革为体育社团发展创造了资源基础;民众广泛的体育参与意识为体育社团发展注入了活力。
体育社团;政府;市场
中国正处于又一次深刻的社会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及整个体制和利益结构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重大调整和变动。以计划经济体制为核心,以“单位”体制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以高度集权为主要特征的单位体育管理机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体育发展。这种变革显然对开展社会体育的组织形式提出新的机遇和挑战,它意味着实现社会体育组织体系乃至管理机制模式的创新被历史地提到了眼前。因而对体育社团的发展及其职能研究,对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开展社会体育提供理论指导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政府职能转变为体育社团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政府在社会体育方面的改革使得传统的国家代理人——包办体育的福利角色逐渐弱化; “单位制福利”开始逐渐淡出;家庭、市场、社会和国家在社会体育领域开始形成新的利益结构关系。行政权力已经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强制性地使所有个人依附于单位,将所有单位依附于政府。单位实际上转变为功能趋向单一的独立利益主体,不再是无所不包、统揽一切的社会基本组织形式。由单位溢出的体育管理功能以及新出现的矛盾与需求,使个人、家庭和社区在社会体育领域应承担更加明显的责任。
体育社团组织是培育社会体育自治能力,创造社会体育自治条件和方式的重要基础。改革前,处于社会体育组织体系塔尖的政府机构 (国家体委)担负着维持社会体育体系整合性的功能,并由此产生出一系列弊端。社会学理论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的整体效益是通过社会组织的异质性而不是同一性实现的。在现代社会具有网络组织结构、有较强的独立性与合作精神的社会团体对社会的整合将起到关键作用。在我国政府体育管理机构转变职能的前提下,加强体育社会团体的培育,形成群众体育的社会化、多业化、层次化管理,是我国社会体育发展的必然要求。[1]如果说到目前为止已被动员起来的大量的、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是经济结构的开放带来的话,那么,中国社会体育能否在21世纪获得持续发展,则将主要取决于社会结构的开放程度,取决于体育社团组织的发育程度及整合作用。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特别是随着单位体制的破产,原来的计划体育管理体制越来越不灵了,政府逐渐意识到,有些事情自己做不了也做不好,需要建立新型的社会体育管理体制。由于政府和单位的能力有限,无法满足社会体育发展的需要,社会体育社会办,就必然要求社会力量加盟。“社会生活是不能游移于组织与机构之外而存在的”[2]具备了新的特征的各类单位及其成员、急剧增加的社会流动人员、无单位归属人员和老龄人口一起,使社会体育良性、有序发展所必需的体育组织化程度大大降低。而社会体育组织化程度的降低,使社会转型期的大量、复杂的社会体育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和解决,政治和社会稳定常常面临威胁。[3]为了适应市场的要求,实现社会体育社会办的目的,允许和推动各类体育社团组织发展就成为政府一项重要的任务。
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对体育事业实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形成社会团体对群众体育提供支持的渠道。[1]于是就产生了政府放弃的职能由谁来接管的问题。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政府职能转变问题逐渐提上议事日程,在这种情况下,社团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社会利益格局的变革,使得传统的社会体育管理模式失去了有效运转的前提条件,计划体制时期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社会体育管理模式也随之失去了原有的效用。从而,在社会体育的开展上,政府也难以继续将单位作为实现社会体育整合、贯彻落实有关体育方针政策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组织载体。
体育社团发展空间的大小属于行政体制问题。政府如果不从包办体育的角色及相关领域中退出来,体育社团便没有发挥作用的空间。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在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进一步推动社会体育发展,满足民众的体育需求,体育社团将成为开展社会体育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体育社团将成为社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同时还发挥着单位和政府都无法承担的“行业自律职能”。因而,政府不但允许甚至主动推动体育社团组织的发展,而且逐步赋予体育社团组织一些公共管理权力。同时,社会力量日益增强,各类社会团体都在寻找自己更大的发展空间,它们不愿坐失良机,这也构成体育社团发展的一大动力。[4]而且,随着改革开放,政府组织不断在进行着改革,政府的职能和行为方式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政府职能与行为方式的转变内含着国家与社会关系变化的内容。行政调节领域的萎缩意味着生活世界的扩大,从而为体育社团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 市场化改革为体育社团发展创造了资源基础
市场化改革为体育社团发展创造了获取资源的基础。在一个社会里,如果政府掌控全部资源,每个个人和组织都要依靠政府提供的资源生存,或是获得资源的渠道都被政府所控制,个人和组织的生死存亡完全不能由自己决定,那么个人和组织以至整个社会领域的自治也就无从谈起。由于长期实行市场外运作,我国基层群众体育管理系统缺乏自我造血、自我生存与发展的能力。[1]改革为独立于政府的个人和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创造了资源基础。
对于那些有市场基础,能及时满足社会体育需求的体育社团来说,在“体制外”获取资源是其最主要的渠道,也是其独立性的标志及能否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为,为了生存、发展和壮大,这些体育社团必须在“体制外”获取资源。体育社团没有政府机关的权力,也就不可能向社会强制索取资源,如果那样做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它只能通过自己的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与社会进行自愿的、平等的交换,即通过组织、指导等为社会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来换取社会的支持。体育社团不但要考虑民众的体育需要,还要满足民众的体育需要,而且它所提供的物品、服务是否真的满足了民众的体育需要只能由市场和社会来评判。如果得不到民众的认可,依据自愿的、平等的交换原则,它将无法从社会那里获得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资源。我国对社团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体育社团的活动要获得合法性,其活动就不能损害政府的利益、违背政府的意志,否则政府可以直接终止它的活动或者干脆取缔社团。因而,体育社团必需服从政府意志,这是其获得合法性的基本条件。但同时体育社团毕竟不是行政机关,也不可能获取国家的财政拨款,因而要想在“体制外”获取资源,体育社团也必需要服从社会的意志,满足社会的需要,否则体育社团就无法获得市场及社会的认可和支持,无法从市场及社会中获取相应的资源,从而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
传统体育管理体制一个突出的特征是国家垄断着绝大部分的稀缺资源和结构性的社会空间。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了资源配置体制的重要变化,国家控制资源范围的缩小和力度的减弱,这样就使一部分资源从国家的垄断中游离出来,成为“自由流动资源”,进入社会或市场。首先,是国家对稀缺资源控制的放松。改革开放为人的自由流动提供了广阔空间,使得社会领域中的各类组织可以比较自由地获得人力资源。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也使得经济资源及其所有者的成份趋于多元化。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使用自己掌握的经济资源。正是经济资源多元化结构,使得体育社团有可能“体制外”获取资源。在这样的环境下,只要其提供的体育产品、服务被社会认可,即使得不到“体制内”即政府财政支持也有可能生存下去。是市场化改革为体育社团开辟了独立于政府经济力量支持之外的“求生之道”,即社会资源为社会体育社会办创造条件。其次,政府职能转变为体育社团发展提供了“自由活动空间”。“自由活动空间”的形成与扩展,具有与“自由流动资源”的释放同等重要的意义。“自由活动空间”是人们利用“自由流动资源”的具体场所。如果只有“自由流动资源”而没有“自由活动空间”,“自由流动资源”就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正是“自由流动资源”源源不断地进入社会领域 (如允许捐赠和接受捐款,甚至给予减免税优待)及社会体育“自由活动空间”的不断拓展,为体育社团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生存资源、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
3 民众广泛的体育参与意识为体育社团发展注入了活力
改革开放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人们对体育的需求也日益高涨和多样化。1995年我国开始推行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是推动中国社会体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一场具有全民社会动员性质的社会活动,旨在发动更多的民众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
近些年开展的全民“健身周”或全民“健身月”等活动都是大规模的社会动员,这类大规模的社会活动涉及到发起者和组织者、动员的对象、手段和目的、动员的持续时间等要素,是一种人为的社会动员,这种人为的社会动员是需要成本的。
另一种社会动员是自发动员,即随着经济、文化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及闲暇时间的增多,社会成员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是一个由较低的发达程度向着较高的发达状态转化,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审美观念、思想观点及社会生活方式,也从较落后或较封闭的状态向较先进或较开放的水平转变。这种转变不是人为的设计和推动。而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自然结果。正因为自发的社会动员不为人所注意,也没有发起者和组织者,更没有什么动员的对象、手段和目的及要持续多长时间等问题。因而,自发的社会动员与人为的社会动员二者之间在手段、深度和广度以及持续时间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别。
自发的社会动员是在社会成员无意识的状态下进行的,是一种不知不觉、难以察觉且融入日常生活的较为缓慢的价值观念、审美观念、思想观点及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因而其手段也更为丰富、隐蔽,也更容易收到潜移默化的动员效果。这种社会动员相对于价值观的改变其效果远优于人为的社会动员。自发的社会动员没有人为的劝说意味,被动员的对象容易接受自发的社会动员,涉及面广,渗入到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可以达到人为动员难以达到的深度和广度,自发动员的持续时间大都很长有的甚至贯穿整个现代化进程。如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物质丰富,人们的健身需求及参与社会体育活动的积极性都因此而得到提高。
花钱买健康不仅是观念的改变,也透射出人们对体育服务的需求。体育社团组织社会体育活动积极主动,以便为体育社团的生存获取更大的活动空间,都力图对人们的体育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并通过优质服务获得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而变得日益强大,获得真正的发展。不然将会使体育社团丧失自己的行动能力。[5]人们参与体育活动时越来越渴望得到更多的专业指导和服务,这无疑为体育社团发展注入了活力。
4 体育社团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体育社团的建立和发展,是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前提的。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刚刚起步,政府职能还没有根本转变,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健全,这既为体育社团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严峻挑战。在新形势下虽涌现出一些新的群众体育组织形式,如街道社区体育、群众体育俱乐部,锻炼点、活动站以及小团体组织等,但组织之间、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1]各种类型的中介组织之间,是一种合作运行关系,因此必须实行顺畅的管理网络,体育社团管理必须突出社会化的特点。
目前,我国实行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每一社团都要有一个挂靠单位,这样政府可就以对合法登记社团进行直接控制。体育社团具有“半官半民”的特征,就政府而言可以对非营利组织进行完全的监察和控制,就非营利组织而言可以运用自身的双重身份获得体制内外资源。因此,体育社团的行动不仅要受到政府的管制,也要受到行业自身运行机制的支配。体育社团既要有吸取“体制内”资源的能力,也要有吸取“体制外”资源的能力,且后者的能力是其能否长期生存发展的关键。因此,体育社团为了生存需要在“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双重渠道”中去获取资源,这也是在目前我国管理体制条件下,体育社团为了生存发展所采取的有效策略。因为,在目前管理体制的条件下,能获取“体制内”的资源,不仅仅表明政府在经济上的扶持,更重要的是反映了政府的态度。因而,体育社团不仅要满足“社会”需求,也要满足“政府”对开展社会体育活动的需求。体育社团的活动领域要得到“政府”认可,以便获得行动的合法性,同时,也一定是有“社会”需求的活动领域,否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因无人消费,而无法得到“体制外”的资源。因此,中国体育社团未来的生存与发展,一方面,取决于政府对其合法性的认可及其自身的维护。这使得它们在政治上要与政府的目标保持必要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体育社团自身专业能力的建构和在财政上支付能力的提高则是决定其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在专业水准和财政自主性的双重前提下,其发展才能长久,对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也就更大。
“双重管理体制”造成的体育社团“半官半民”属性,决定了它往往要从两种渠道获取生存和发展资源。对于有些“自上而下”成立的体育社团,其社团的成员本身就是主管单位,因而,在开展活动时可以从业务主管单位那里获得或多或少的经费支持,尽管资金数额有限,但可以暂时无忧,维持生存。当然因资金缺乏也就无法或很好地开展与宗旨有关的活动。但那些“自下而上”成立的社团则不同,它们从成立之日起,就得靠自己谋取生存资源,作为“体制外”的人,不可能得到政府资助。对于这些“自下而上”成立的社团,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想方设法从政府之外募集资金。正是这些“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成立的体育社团的资金来源不同,构成我国社团必须通过“官方渠道”和“民间渠道”获取资源的基本格局。首先,合法的体育社团要有挂靠单位,因而社团是在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它不可能具备完整意义上的独立性或自治性,因此它绝不是纯粹的民间组织,比如足协等其他大型体育协会。其次,这些体协或社团毕竟不是政府机关,因为,它们既没有行政执法权,又没有政府专项财政拨款,它们不是纯粹的政府机构。而且许多社团成立的初衷就是为了满足会员的某种自治需求,就是想摆脱某些外在因素的限制,因而必然具有追求自治的内在冲动。这就需要社团具有在市场和社会上获取资源的强大能力,而不能仅依赖“官方渠道”获取资源,那样也就违背了社团成立的初衷。社会体育社会办也只会成为纸上谈兵。我国目前存在的体育社团多数是自上而下成立的,为“官办”或“半官办”性质,是政府权力的延伸,成为从各级行政位置退下来人员的安置场所,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仍然封闭在本系统内,没有也不可能突破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起到体育社团应起的作用,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同。
因此,体育社团如何尽快向“三自”方向转变,实行领导自选、活动自主和经费自理,是体育社团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国家体委政策法规司.体育软科学研究成果汇编[M].北京:北京五色环文化发展公司,1998:3,5,19.
[2]克罗戴特·拉法耶.组织社会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
[3]中国城市社区党建课题组.中国城市社区党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00.
[4]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处于十字路口的中国社团[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279.
[5]黄文仁.社会体育发展与社会动员[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2,18(4):82-83.
[责任编辑江国平]
Sports Community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in Our Country
HUANG Wen-ren
(Physical Education College,Jimei Univ.,Xiamen 361021,China)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licy has brought great changes in social structure.“Unit”system on the basis of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highly centralized as the main feature of the unit sports management mechanism is hardly to adapt to the new situation of sports development.Under the new situation,sports community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and purport is the focus and interest of the study.The study shows,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for sports community development provides a broad space;the development of sports organizations marketing reform created resource base;and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sports consciousness injects vigor to the extensive development of sports organizations.
sports community;government;market
G 80-05
A
1007-7413(2010)03-0040-04
2010-05-1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TY021)
黄文仁(1956—),男,辽宁瓦房店人,教授。研究方向: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的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