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产业基础:产业生态化转型
2010-02-15白小虎
□ 白小虎
生态文明建设的产业基础:产业生态化转型
□ 白小虎*
生态文明建设的产业基础是基于传统产业非线性的循环再生改造的产业生态化转型。本文从生态工业理论、循环经济理论两个方面阐述了产业生态化转型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模式,分析了生态化转型的制度障碍,并提出生态产业建设的相关政策建议。
生态文明建设;产业生态化;经济转型升级
传统产业的快速发展是浙江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支撑。然而,浙江传统产业普遍位于价值链的低端,是浙江制造业能耗和污染集中的产业链环节。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浙江省生产总值按三次产业结构划分的比例分别为5.1%、53.9%、41%,第二产业份额超过一半,其中纺织业、皮革业、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值较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总能耗逐年攀升。①《2009浙江省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浙江作为经济大省和制造业大省,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中后期。面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浙江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性目标,要求在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全面衡量产业发展所产生的生态效益。
一、传统产业与生态产业的差距
20世纪发达国家开始兴起一种生态产业模式,即借鉴生态学的原理来组织工业生产,以有效地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生态产业是通过产业的生态化运行来实现的,一般而言,是指生态化的能够实现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的且符合环保法治要求的产业部门。产业生态化就是把作为物质生产过程主要内容的产业活动纳入生态系统的循环中,把产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置于生态系统物质能量的总交换过程中,以实现产业活动与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产业的生态化改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生态系统可循环和能量再生,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及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产业过程的终端即产品,有正产品和负产品之区别。“正产品”是指在满足了消费者需求并在市场上实现了价值的产品,具有正的价值;“负产品”是指耗费了资源和能源却不为消费者所接受因而未能在市场中实现价值的产品,具有负的价值。传统的工业生产模式是线性的模式,即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生产与消费环节缺少联系,产生的废弃物直接进入了大自然环境中,生态环境的破坏与经济发展同步。而生态化的产业模式是模仿生态系统循环再生的特点,对传统产业模式进行非线性的循环改造。如果有效地模仿生态系统的“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物质与能量的循环,对负产品进行还原生产,整个逆向过程就能将负产品还原成为一部分正产品和一部分对生态环境无害的零产品,既消除了产生生态问题的负产品,资源又得到了有效利用,在大大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获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而传统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工业废物”治理采用的“末端治理”的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有效控制污染,且作为治污主体的企业也缺乏积极性。相比较于传统产业的制造模式而言,生态产业主要的优势在于减少和控制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两个方面。
二、生态产业的相关理论
支撑生态产业的理论基础有两个,一是生产环节的工业生态学理论,二是建立在“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更广层面的循环经济理论。工业生态学与循环经济理论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提倡资源的循环流动,鼓励企业间交换副产品,通过副产品变“废”为“宝”,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显然,工业生态学理论与循环经济理论为基于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理论支撑。
(一)生态工业理论
工业生态学的核心主旨是将人类的产业活动看作是与自然生态系统相似的具有物质、能量、信息流动及储存的系统。工业生态系统能够模拟自然生态系统,实现闭路循环,提高资源的生态效率。工业生态学理论的应用在三个层面展开:第一个层面为独立企业的微观层面。如何从企业内部通过过程集成实现最优化资源利用和最小化废物排放?与之对应的方法和工具包括清洁生产(Cleaner Production)、零废物排放(Zero Emission)、生命周期分析(LCA)等;第二个层面为不同企业之间相互合作的中观层面。各企业通过共同管理环境事宜和经济事宜获得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单个企业通过个体行为的优化所能获得的效益之和大的多。该层面研究的最具代表性的实践应用就是生态工业园;第三个层面为宏观层面,研究对象为地区、国家甚至更广阔范围(如洲域、全球范围)的区域生态产业网络。主要研究区域范围内的不同产业系统、工业群落之间如何通过有效集成来优化资源的使用,以改善整体环境绩效,最大可能地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①王兆华、尹建华:《工业生态学与循环经济理论:一个研究综述》,《科学管理研究》,2007年第1期。
工业生态学理论与传统的污染治理理论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的治污方法是“末端治理”,这只使环境污染问题在空间和时间上发生转移,治标不治本。而工业生态学则是从根本上将传统工业发展的“资源—产品—废物”模式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模式。在该理论范畴内没有“废物”的概念,一种产业的“副产品”是另一产业的原材料,整个工业体系形成多种资源(能源、水和原材料)循环流动的闭环系统(Closed-loop Circle),从而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达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循环经济理论
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是物质闭环流动型(Closing Materials Cycle)经济和资源循环(Recourses Circulate)经济的简称。传统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废物”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在该模式中,人们高强度地攫取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又把废物大量地抛弃到“地球垃圾箱”中。与之不同,循环经济倡导“4R”原则,是遵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规律的一种自然和谐式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倡导生产和消费活动中新的行为规范和准则(4R原则):减量化原则(Reduce)要求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特别是控制使用有害于环境的资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目的,从而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再回收原则(Recovery)要求将人类生活和生产产生的废物再分类回收;再利用原则(Reuse)要求所制造的产品和包装容器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多次使用和反复使用,而不是用过一次就废弃;再循环原则(Recycle)要求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再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不可恢复的垃圾。
国际上对循环经济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层面:一是小循环,研究对象为企业内部,主要侧重于在企业内部推行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贯彻低消耗、高利用和低排放的思想,在这方面以美国杜邦化学公司为典型代表;二是中循环,指在企业之间推行的循环经济侧重于在区域层面上通过废弃物交换建立生态产业链,在这方面以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为典型代表:三是大循环,侧重于在社会层面上实施循环经济,是针对人类生活消费后排放物的循环经济。
三、产业生态化的实践模式
产业生态化是以系统的观点看待工业生产与物质循环,鼓励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将副产品作为资源在企业之间进行交换,以减少工业污染。
(一)生态工业园
生态工业园是一个由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组成的群落,它通过包括能源、水和材料等基本要素在内的环境与资源方面的合作来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的双重优化和协调发展,最终使该企业群落寻找到一种比每个公司优化个体表现所实现的个体效益的总和还要大得多的群体效益。生态工业园的典型特点就是企业之间相互合作,通过建立工业共生网络实现资源相互利用和循环。①尹建华、王兆华:《生态工业园:我国在产业层面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选择》,《工业技术经济》,2006年第1期。
依托型工业共生网络是生态工业园中最基本和最为广泛存在的组织形式。这种网络组织形式的形成往往是因为生态工业园中存在一家或几家大型核心企业,许多中小型企业分别围绕这些核心企业进行运作,从而形成工业共生网络。由于核心企业的存在,一方面需要其它企业为它供应大量原材料或零部件,进而为大量相关中小型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会;另一方面,核心企业也产生大量水、材料或能源等副产品,当这些廉价的副产品是相关中小型企业的生产材料时,也会吸引大量企业围绕其相关业务建厂。
单中心依托型工业共生网络在我国工业园中非常普遍,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为扩大规模,围绕集团核心业务建立一系列的分厂,充分利用各种副产品和原材料形成集团内部的企业共生网络,最为典型的是广西贵糖集团和鲁北化工企业集团。
多中心共生网络的出现大大降低了生态工业园内因某一环节中断而使园区整个网络全部瘫痪的风险,进而提高了园区整体网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在平等型共生网络中,一家企业同时与多家企业进行资源交流,企业之间不存在依附关系,在合作谈判过程中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依靠市场调节机制来实现价值链的增值。当两家企业之间的交换不再为任何一方带来利益时,就终止共生关系,再寻求与其它企业的合作。参与平等型共生网络的企业一般为中小型企业,中小企业组织结构相对灵活,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以利益为导向,通过自组织过程实现网络的运作与管理。目前世界范围的工业园中普遍存在着平等型共生网络。
(二)再生循环产业
在产业共生网络中,一个企业的副产品往往成为另一个企业的投入品。如果企业之间基于共同的产业环境和市场环境,就能较好地实现“副产品”、“负产品”的再生循环。以固体废弃物的产业共生模式为例,有以下三类再生循环模式:(1)企业内部循环利用模式,是指企业再利用自身产生的工业废物直接进入生产中循环使用,或经过简单处理后进入生产使用。(2)副产品(废弃物)资源化模式,即工业固体废弃物被其他企业用做原料而直接使用。这里所谓的其他企业包括两类,一类是某些生产型企业可以使用经加工处理的副产品(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或一部分);另一类是专营废弃物再加工的回收型企业将废弃物加工处理后转化成产品。(3)交易—回收废弃物模式。工业固体废弃物经营回收单位或个人按品质论价进行收购,经多次交易后最终被资源化利用。
(三)再生资源产业
废弃物和废弃资源不可能完全在生态工业园内部得到循环利用,更广泛的循环还有赖于市场交易机制和利益机制引导个人和其它企业组织收购和投入再循环利用。
浙江是一个资源小省,区域特色产业中有一些颇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循环利用可再生资源,再生资源的利用解决了发展初期的原料来源问题。温州柳市的低压电器产业、永康的五金产业、玉环的阀门产业等,均是在当年回收利用再生资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利用再生资源形成了价格竞争优势,促进了区域特色经济和地方优势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在铜、铝、钢铁、塑料、纸等再生资源的利用过程中不断延伸产业链,推动了浙江相关制造业和加工业的形成和发展。
针对再生资源循环产业低小散及易造成二次污染的特点,地方政府加强了政策和规划的引导,通过产业园区的共生与协作提高了再生循环的能力,而且还降低了再生循环过程中废弃物的二次环境污染。台州路桥区自1999年筹建废金属拆解园区以来,积极建设台州金属再生工业园区,对固废物拆解实行“圈区”管理。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园区工程,按拆解总量统一建设大型焚烧炉与污水处理系统,并由环保部门派员进行监控,保证“三废”的全面处理和达标排放;固废物拆解所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宁波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在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环节方面都非常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固废物拆解区设有污水处理池和固废物堆场,各生产加工单元产生的污水、废物由园区集中后统一处理,污水经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经拆解产出的废物、污泥及油渣等经统一收集后送宁波垃圾发电厂焚烧处理。
四、产业生态化的制度障碍
从实践来看,生态产业链往往是多个企业在一定区域的集中,如丹麦的卡伦堡生态产业链等。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制造业流程中众多环节都存在副产品、负产品循环再生利用的可能。但是,企业在地理位置上的集中和公共物品的共享并不一定形成生态产业链,而往往将法律明令禁止的大量副产品、负产品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因此,如何引导和激励企业、消费者主体积极推进产业的生态化转型,是实现产业生态化的关键所在。
障碍之一:环境保护问题具有外部不经济性的特点,而负外部性会导致生态化效益大大低于经济效益。生态化效益是产业生态化的投入与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总和的净值。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企业个体往往很少考虑企业生产行为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破坏。从短期看,每个市场主体都可以从其过度开发利用资源或排污行为中获得全部的正效益,而由此产生的负效益则分摊给其他的开发利用者及后来者。在利润最大化动机的驱使下,每个市场主体都会无节制地开发利用环境资源。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市场主体即使意识到其活动造成的环境成本代价,只要其行为不受社会的严厉惩罚,企业也往往置之不理而将该环境成本转嫁给他人和未来。由于过度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代价不是由污染者承担,因而污染者不愿意投入资金保护自然资源和防治环境污染。①黄志斌、王晓华:《产业生态化的经济学分析与对策探讨》,《华东经济管理》,2000年第3期。在产业生态化过程中,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是关键因素。当前许多公共资源产权不明、价格体系扭曲等制度性因素,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尤其是政府对许多资源产品进行补贴,使资源产品价格低于产品的成本,进而弱化了厂商开发高效、低耗、低污染产品的动力,也抑制了消费者努力节约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积极性。
障碍之二:正外部性难以内部化而使产业生态化的内在动力不足。要形成一个有效的资源利用、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的循环体系,一定要依托一个产业共生网络。如何有效连接产业共生网络中企业废弃物转变为原料投入的环节,共生网络的基础设施投资是重要的连接因素。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共生网络的基础设施会由有利一方的企业主动承担,或者经过协商由企业共同承担。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市场机制对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投资、共生网络产业园的基础设施的投资基本上是失灵的。
障碍之三:“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生态链关系与生态系统的最大差别,在于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独立的利益最大化主体,即生态系统中自然的能量、物质循环关系在市场经济中表现为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关系。在企业共生网络中,上下游企业间既存在合作关系还存在着竞争关系。要使副产品转化为原材料,就要协调好共生网络中上下游企业的关系,其中市场价格如何合理灵活地保证合作双方的“双赢”是一个重要制度性因素。工业经济发展的实践启示我们,“经济人”的纯粹利润目标不利于企业间的废物利用合作,企业个体为了贪图利润的最大化,会利用市场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方面的失灵与缺陷,将生产中的污染、浪费等外部成本转嫁给社会,进而导致了对自然资源的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另外,企业间为了争夺资源,还形成了低层次竞争的行为惯性,使得环境资源再生产过程无利可图,造成分解者和资源再生者企业的缺失,阻断了物质能量循环过程的开展。
五、生态产业建设的政策建议
传统产业生态化的转型,要依托产业共生网络来实现资源的循环再生。由于市场机制无形之手难以克服产业生态化的外部性问题,因而要以法律法规、财政与信贷杠杆及政府规划等有形之手来克服外部性问题,不断推动浙江产业生态化进程。
(一)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
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的构建是基础性的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基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的尖锐对立,倚重于“事后裁定”,体现了“限制理念”,以“末端处理”作为利益减损分担的立法基点。循环经济提升了传统的环保理念,为循环经济的立法带来了全新的思路:从被动限制到主动统筹,从末端处罚到前端预防,从开环流程到循环流程,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循环经济的思想体现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循环经济的实践和发展提出了新的立法要求:明确循环经济理念,在宪法、基本法层面上把循环经济上升为与保护环境并重的基本国策;制订综合性法律,对循环经济作出全面规定,如《废弃物处置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关键性法律;以综合性法律为基础,进一步制定有实践指导性的专门性法律,如《资源综合利用法》等法律,对资源的节约、回收、再生利用等作出特殊的规定;修订《政府采购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加入有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扶持和经济手段调节等内容;制定《生态工业园区法》等法律,将生态工业、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生态社区等也纳入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之中。
(二)推动企业合作共生网络形成的激励机制设置
在生态工业园内提倡资源的综合利用,鼓励在园区内进行资源的梯级流动,使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要根据减排目标责任制原则对企业间废物利用的合作给予激励,通过制定环境负担指数的核算标准来收取排污费和发放排污许可标准,实施强制性的清洁生产审核,以对企业形成强大的成本压力,进而对企业的废弃物处理行为进行约束,促使企业采取措施以减少污染排放费用的支出:一方面对排放物自行回收处理,一方面支付一定的价格将无法处理的废液、废油等废弃物进行外向转移,由园区内专业循环处理企业进行合理回收和无害化处理。通过环境保护激励的制度安排,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校正生态产业链中废弃物价格体系的偏差,使产业链中的企业在降低生态链接成本的前提下,能够获得比较合理的经济利益。而经济收益的获得又能使企业内生废物利用的动力,进而不断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的合作共生网络的形成。
(三)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制定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建立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标志制度、财政与信贷鼓励制度及佣金制度等,促使企业、社会和公众都主动承担起发展循环经济的责任。
1.污染收费的税收政策和环境津贴政策。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对环境污染行为收取污染费,以直接提高制造环节中简单处理废弃物或直接向生态环境排放副产品行为的成本,达到有效抑制生产企业污染行为的目的。
2.环境津贴政策。津贴政策旨在促进对有益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津贴政策可以采取允许厂商用治理污染设备的支出抵扣税收的形式,因而能在不降低厂商产量的前提下达到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率的统一。
3.优惠绿色信贷政策。政府通过信贷杠杆引导厂家保护环境,如对环保项目或绿色产品生产提供优惠贷款;企业可向银行申请优惠贷款,用于防治污染或综合利用“三废”的项目,等等。
(四)政策引导与合理规划
政府支持在生态工业园建设之初是特别需要的。有关部门要根据园区的规模及引入企业的类型,对园区内的道路交通、垃圾填埋场、能源设施(电、热)及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先期合理的规划;政府应以各种优惠政策给予扶持,如在金融、人员培训、税收等方面鼓励企业进入生态工业园,提倡在园区内建立生态产业链,形成工业共生网络。通过政府制定税收、金融、价格、财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让循环型企业和生态工业园区真正得到实惠的前提下,推动环境友好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的发展。□
(责任编辑:郭茜琪)
F062.2
A
1007-9092(2010)05-0036-05
白小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软科学研究所副教授,浙江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