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外包工程安全管控模式的设计与实践
2010-02-14孙汉玉
孙汉玉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063018)
1 引言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业务外包已经成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的重要策略。根据高德纳咨询公司测算,2008年全球业务流程外包(BPO,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的市场规模已达6825亿美元。同时有关资料显示,全球财富1000强中95%的企业已经制定了公司的服务外包战略,业务外包已涉及到研发外包、信息技术外包、人力资源外包、虚拟制造、营销外包、物流外包、业务流程外包(BPO)、文件服务外包和应收账款外包等领域。
作为国家基础能源供应的煤炭生产企业,由于其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对业务外包经营方式一直抱谨慎态度。近几年,随着大型煤炭企业经营领域的扩大和生产规模的快速发展,使得个别专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施工队伍不足、较长的人才培养周期和人才需求计划的不匹配、养人用人成本的差异等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促使煤炭企业开始涉足业务外包。
由于煤矿外包工程的施工较煤矿自身施工,具有施工人员对施工环境、条件、系统了解不够,对发包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认知不够,施工工艺、习惯做法不一致等隐忧,加大了对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同时,外包工程施工在工作系统、环节和空间上与发包煤矿具有紧密的相关性,如果外包队伍出现瓦斯、煤尘、火灾等安全事故,将直接影响到发包煤矿的安全生产,甚至引发连带事故。因此,煤炭企业在引入业务外包的同时,就必须将外包施工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结合煤矿具体实际,建立一套科学的外包工程安全管控模式,不断总结完善,实现外包工程的安全施工。
2 煤矿外包工程安全管控模式的建立
要真正做到对煤矿外包工程从工程确定到完工全过程的安全管控,就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管控模式,形成一套闭合的安全管理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就是作为发包方的煤矿必须按照管理职责组建一个外包工程管理机构,明确每个成员职责;第二部分,要制定一套清晰透明统一的流程;第三部分,要建立一套规范严格可行的安全管控机制。
2.1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煤矿外包工程的规范有序开展,煤炭企业需要成立专门的煤矿工程外包施工队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可以由企业主管劳动用工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企业安全监察部、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经济运行部、法律事务部等单位及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或安全监察部。
煤矿工程外包施工队伍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企业各煤矿生产单位劳动力资源的综合平衡调度、各煤矿外包工程的审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基本情况的备案管理,以及制定规范的外包运作程序、安全管控要求和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发包单位和外包单位的督导考核。
2.2 外包工程流程
各煤矿生产单位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在人员和技术能力不足、确需外包工程或聘用外部施工队伍的情况下,首先由煤矿向企业煤矿工程外包施工队伍管理领导小组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依法进行外包公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队伍进行资质审查,然后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2.3 外包施工安全管控机制
外包施工安全管控内容包括:外包工程范围的确定、外包施工队伍资质的审核准入、安全协议的签订、施工过程的“五统一”安全管理、安全质量监理验收,直至外包工程的安全顺利完成。
2.3.1 煤矿外包工程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6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煤矿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因此,各煤矿对外发包工程一定控制在合法范围内,主要有开拓延伸、峒室施工、设备安装等工程,否则依法追究发包单位责任。
2.3.2 外包队伍审核准入
(1)资质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因此,做好外包安全管控第一步就是严格把好资质准入关。外包队伍资质审查的内容应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技术资格证书等是否符合工程要求;施工简历及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施工工艺、使用设备、安全设施、检验检测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施工所需的技术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齐全并持有规定的资质证书;所有施工人员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是否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定;是否依法为员工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是否为员工配备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并备有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当然,员工劳动保护、应急救援器材和相关施工装备也可按照合同由矿方有偿提供。资质审查合格由发包煤炭企业安全监察部门核准颁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发包单位将外包施工队伍基本情况报企业煤矿工程外包施工队伍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2)施工准入。外包施工队伍依据发包方提供的各类资料和相关施工标准、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规定,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施工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经与发包单位的技术及安全监察部门会审合格后,进行全员贯彻执行。同时,在开工前,外包施工队伍必须按要求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补增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按上述流程进行资质审核和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否则不得参加工作。
2.3.3 安全协议的签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规定,凡是在煤矿承包工程的,发包单位与外包施工队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安全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各自负责管理的区域范围;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考核与奖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类事故的经济赔偿、善后处理、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保证金的交纳等事项及有关资金额度的约定;同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归属、配合调查处理等做出规定,以及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定必须纳入的其他内容。
安全管理协议要由企业律师审定,然后双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抄报政府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2.3.4 施工过程的“五统一”安全管理
作为发包单位的煤矿必须将外包单位作为本企业内部队伍同等安全管理,对外包施工队伍严格执行“五统一”管理规定,即:做到安全工作统一布置、安全质量统一标准、规章制度统一执行、安全检查统一组织、安全奖惩统一考核。外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矿方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参加矿方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接受矿方各类安全检查和考核,考核资金由协议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承担。其施工工程必须作为矿方工作面接受上级公司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验收,并同等接受上级公司和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监察。
2.3.5 工程安全质量监理验收
发包单位必须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对外聘施工队伍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指导,严禁以“包”代“管”。同时,对于外包的重点工程,发包单位须聘请专职监理工程师对外包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一般工程,发包煤矿可选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发包单位的专职工程监理。一旦发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出现问题,工程监理和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要及时汇报,严格按照企业规定与工程外包施工队伍进行交涉处理。拒不服从的,将给与辞退;造成损失或出现事故,除追究外包施工队伍的相关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工程监理以及发包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承包工程完工后,发包单位按承包合同的约定认真进行验收。在双方均履行完合同内容后,发包单位要及时终止合同,如需继续合作时要根据新的工程项目重新履行相关的聘用程序。同时,合同终止15日内发包单位要将工程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企业煤矿工程外聘施工队伍管理领导小组备案,形成整个外包工程的闭合。
3 煤矿外包工程安全管控模式的应用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具有130多年历史的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为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开滦集团从2005年开始规范所属煤矿工程外包业务,主要涉及煤矿改扩建工程、开拓延深工程、设备安拆工程外包等等。为实现企业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开滦集团按照上述模式,对外包工程施工进行规范流程操作和“五统一”安全管控,实现了几年来煤矿业务外包的安全生产。目前,仅开滦股份吕家坨矿外包延深开拓工程量就已达矿井年度开拓总任务量的60%以上,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采煤机等按拆工程量已达矿井年度任务量的50%以上。同时,对井筒提升钢丝绳更换、洗煤厂大型设备更换与维修、矿井新水平水仓排水设备安装等专业技术性较强、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也全部按照此模式实现了安全外包施工。
4 结论
煤矿业务外包解决了各地区、各企业专业人力资源需求与配备不平衡的矛盾,势必成为煤炭企业快速发展中弥补内部专业施工队伍不足的必选之路。实现外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是生产条件复杂、安全压力很大的煤炭企业开展煤矿业务外包的基础前提。开滦集团几年的实践证明,上述严谨的外包流程和外包队伍的“五统一”安全管控机制,是一套科学实用的安全管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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