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研究与文化现代性
2010-02-10任翔
任 翔
侦探小说研究与文化现代性
任 翔
经过几代作家的开拓创新,侦探小说已不再是一种仅供读者消遣的低俗读物,而是作为一种另类经典昂首阔步于文学殿堂,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诸多优秀批评家的目光。就欧美批评界对侦探小说新近的研究观之,有一种相当明显的趋向是:超越了形式主义结构批评的狭隘视野,将侦探小说的研究推向了文化研究的视域。这一趋向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侦探小说进行知识考古学的探索;二是对侦探小说与现代性关系的探索;三是对侦探小说和世俗神学关系的探索。
侦探小说;小说研究;文化现代性
自1841 年爱伦·坡开创侦探小说写作范式以来,经过柯南道尔、克里斯蒂、钱德勒、埃科等作家的不断拓展、创新,侦探小说已不再是一种仅供读者消遣的通俗读物,而是作为一种另类经典昂首阔步于文学殿堂,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吸引了诸多优秀批评家的目光,其中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布洛赫、精神分析学家拉康以及解构论大师德里达等。这些优秀批评家对侦探小说的关注,拓展了侦探小说研究的视域,他们从人类存在的意义以及人的认识能力、发现过程和复杂的推论形式等角度探析侦探小说文本,与一般读者对侦探小说的接受、文学批评家对侦探小说文本的批评有着心智和视野上的重大差异。
就新近欧美批评界对侦探小说的研究观之,有一种相当明显的趋向,即超越了形式主义结构批评的狭隘视野,将侦探小说研究推向了文化研究的视域。具体说来,这一趋向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侦探小说进行知识考古学的探索;二是对侦探小说与文化现代性关系的探索;三是对侦探小说和世俗神学关系的探索。这种探索使得一度被视为仅供读者消遣的侦探小说文类进入了经典阅读与文化阐释的层面。
一、知识考古学视野中的侦探小说
近年来欧美一些学者将侦探小说纳入知识考古学视野进行探索,这种探索主要来自于对正统形式主义和简单历史主义的不满。[1](P3)正统形式主义文学理论总是倾向于把侦探小说理解为一种有欠缺的文类。一些理论家认为,侦探小说作家所玩的游戏是再简单不过的了,其工作方式似乎是由解决方案回溯到问题的提出,由结果推论原因,因而不可避免地陷入“目的论的迷误”之中。另一方面,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往往习惯于到侦探小说文本中追寻社会历史的踪迹,希望了解在这些好玩的故事中究竟反映了哪些社会阶层人士的愿望和要求。这样的研究仅限于认识论,既不能正确理解侦探小说中描写的那些神秘和恐怖的事件以及非理性的行为,又将侦探小说文类打入通俗文化读物的行列,从而忽略了其中相当重要的文化理念。
为克服这两种研究的局限,现代批评家另辟他途,着意揭示侦探小说中呈现的非理性的世界。显然,从表面上看来,侦探小说中的故事是建立在理性的推理模式之上的,可是,现代批评家发现,侦探小说中的侦探推理往往不是严格规范的逻辑推理,而是“不明推理”[2](P6),其中隐含着神秘的直觉和神秘的场景。现代侦探小说的研究者紧紧扣住侦探小说中的神秘故事,将神秘作为文学的一种历史叙事形式,进而研究它是如何在现代文化中被世俗化和解魅化,又如何被融化到文学叙事之中的。[3](P19)在这些批评家看来,侦探小说的领地是“神秘”,有其前文化和潜意识的生命根源,也有巫术和宗教的文化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19 世纪在欧美文坛非常流行的神秘故事和恐怖故事就是爱伦·坡的侦探小说与“福尔摩斯探案”的先驱,但是神秘意味被融化到了一种修正过的控制模式之中,成为一种新的文学叙事形式。如对侦探小说进行细致的叙事分析,也必须详尽地考察“警察制度”和“虚构手法”的历史发展及其内在关联,进一步揭示神秘故事并不一定强化压抑的控制体系,而是批判地揭示了社会神秘领域、精神神秘领域和叙事艺术领域中的诸种表现方式。
从历史上看,侦探小说的叙事受到了古典现实主义小说、实证科学和法学话语三种占统治地位的形式的压制,在那些主流话语的支配下,侦探小说文类被看做是一种通俗文化现象,或被认为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低级读物,或者被斥责为不诚恳而又无知的庸常故事。而事实上,古典现实主义小说、实证科学和法学话语,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对19 世纪市民社会的反面形象的适度反映及对这些形象形成的真正根源的探析。这个过程对于现代社会状态和现代神秘小说的形成起到核心作用,诞生于19 世纪中期的侦探小说或多或少地受到它们的影响。
另外,经过19 世纪的历史演变,传统宗教制度被正在兴盛的各种科学及其权威意识所取代,而这些科学及其权威的作用显然是为了征服和控制一切危及社会秩序的行为,正如福柯所指出的那样,“描述危险现象的范畴、制度和形象,事实上都是一些现代策略的产物,这些策略是驱逐、压抑、贫民化、禁闭和强制沉默等,这些策略之所以被创造出来,是为了限定和控制穷人、罪犯、精神失常者、病人、女性、少年等,以及那些必须被这些范畴所规定和控制的个人冲动与个人行为”[4](P29)。也就是说,要控制不符合主导话语所描述的“人性”范型的一切,包括社会的和精神的一切方面。
事实上,作为意识形态和制度范畴,所谓正常的东西本身就是靠规训那种在结构上异常的东西和剥夺这种东西的合法性而出现的。如果说维多利亚社会呈现了一种可尊敬和自然合理的形象,那么这一定是以社会和个人的压抑为代价的,也就是说,它是社会和精神的“地下世界”的产物。而这个“地下世界”的神秘,在相当程度上是由神秘小说、恐怖小说以及侦探小说来曝光的。怪异形象、疯癫形象、犯罪形象、梦幻与性欲等场景,尤其是有关女性的一切神秘现象,都带有一种复仇的暴力倾向。侦探小说的感性轰动力量标志着现代小说、实证科学和法学话语背后的经验模式的界限。侦探小说作为世俗化的叙述的神秘形式,不仅以这三种制度化的话语权威构成的形式而出现,而且还质疑这些话语权威的合法性。
将侦探小说文类看做是一种新型的叙事形式,令人震惊地呈现了一个被压抑的现代领域。我们可以根据怪异形象、疯癫人物和犯罪场景来揭示侦探小说文类的神秘性,以此提供文本的实验性和提供叙事形式的权威形象性。通过援引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和道德谱系学理论,现代侦探小说批评家建议:“不要将侦探小说文类的叙事形式仅仅当作谜或解谜的故事来阅读,甚至也不要先入为主地认为侦探小说是强化了压抑控制系统,而要把它当作符号形式的探索活动,即它再现了社会和精神的神秘领域,这些领域是文学现实主义、科学实证主义和当代法学话语难以把握得到的。”[5](P29)
与其说侦探小说文类的文学和社会功能在于侦探在侦查案件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控制能力,不如说在于控制的努力之中所蕴含的暴力。侦探小说文类的实验和探索的重要意义最终来自于它的革命方式:质疑占主导地位的权威范型及其相互关系,在它们的控制模式与它们的阴影中打开缺口,推进新的叙事形式和叙事主题的创新,处理现代生活和精神世界的神秘现象。福尔摩斯、波洛等大侦探对于控制的迷恋,通过回溯历史的意义,可以发现侦探小说文类已强加自我一种书写的主导趋势,而赎回和取消了早期侦探小说文类的神秘感。所以,这种控制的努力是再度强调这种文类对于文学叙事和人类认识的意义。因此,在知识考古学视野中审视侦探小说,则会发现其中包含着严肃的现代性问题。
二、侦探小说作为理解后现代性的一条线索
现代性是发生在西方启蒙运动之后的伴随着现代社会运动的一种生存处境和生命体验。虽然它是产生在西方的一种生存体验模式,却对人类具有普遍的价值。
马舍尔·波尔曼(Marshal Berman)指出:“所谓现代性,就是发现我们自己处在这样一种环境中,它既许诺我们拥有自己以及世界的冒险、权力、快乐、成长和转变,又同时威胁我们,要毁灭我们所有、所知、所在的一切。”[6](P15)而这种体验是全球所有的人所共享的、不可或缺的体验,一种全球人置身于其中而不可回避的处境。
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指出,现代性的基本要素包括“时空分离”、“制度抽离”以及“自我反思”三种要素,其影响深远的后果之一就是使人们普遍地生活在一个“后传统社会”里,在这么一种处境中,世界的大部分处于分裂或者准分裂状态,文化认同体破裂了,人就被抛入了本体论的焦虑中。[7]实质上,现代性作为一种存在体验,本体论焦虑构成了它的一颗硬核。而这种本体论的焦虑又恰恰是一种文化的焦虑:游离了传统社会,人与现实之间的情感纽带断裂了,从而有一种认同的危机。
现代性这种生存体验可从侦探小说那里找到一条理解的线索。侦探小说诞生于复杂的文化语境中,这一点毫无疑问。西方启蒙时代的人文信念——理性、进步、价值、秩序等关键词,都曲折地反映在侦探小说文类的萌芽和兴盛过程中。
侦探小说脱胎于哥特式小说和神秘故事,作为一种位于正统之外的叙述文类,在现代性的视野中渐渐发展成为一种为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文类,进而成为一种文化景观。现代性和侦探小说的互动发展,反映了社会及其价值观念的演变。这一点可从侦探小说文类的源头——犯罪小说①犯罪小说(criminal novel)和侦探小说(detective fiction)是国际通行的术语。从某种程度上说,犯罪小说涵盖了侦探小说,两类作品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情节,侧重于犯罪行为描述的作品通常被称为“犯罪小说”,犯罪小说强调对犯罪者行为的揭示;侦探小说侧重于对案件侦查过程的描述,注重悬念的设置。开始探讨。
首先,一些被公认为后现代经典小说家如博尔厄斯、马尔克斯、埃柯、罗伯-葛立叶、纳布可夫等,多少都写了一些传世的侦探小说或者犯罪小说。这就驱使批评家回到历史上去追寻这一后现代现象的文学先驱——侦探小说文类的形成以及侦探小说的经典化过程。
其次,从全球化和消费时代的现实来看,侦探小说颇能显示后现代的一些特点。全球时代和消费时代的文化,是一种被犯罪现象所迷醉了的文化。以影视为主体的大众传媒和互联网技术所虚拟的世界是一个对犯罪现象特别狂热的文化现象,人们像消费日用品一样消费因犯罪激起的好奇和恐怖。处在消费之迷醉状态里的大众根本意识不到,在多大程度上,自己是生活在一个由文化工业所生产的虚拟世界中,自己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犯罪文化所支撑的。这就激发理论家和批评家在现代性理论框架中研究侦探小说与后现代性的关系。
自古以来,也许是人性的幽暗之故,人们迷恋犯罪的场景,并且通过虚构文学技巧将犯罪戏剧化和神秘化。一些文学家和历史学家通过历史的考察,发现在英美文化语境中,人们对于犯罪现象的强烈兴趣几乎和英语小说一样古老。作者将英语世界里的犯罪小说的历史追溯到威廉·古德温(William Godwin)的小说《威廉姆斯》(Caleb Williams ,1794),认为是这位作家第一次成功地运用侦探小说文体作为批判社会的手段。在19世纪,西方工业社会发展到盛期,文化工业的勃兴和大众文化的形成,使犯罪小说成为一种引起读者强烈兴趣和社会轰动的艺术形式。这自然展示了现代文化与犯罪小说之间关系这一主题。一些批评家深信犯罪小说建构了现代性的神话体验。这个神话说的是,生活在一个由更新和解体、进步与破坏、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对立力量所统治的世界,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生活。犯罪小说所具有的评价现代性体验的历史要素的能力,并不是一种偶然的样态,而是这种艺术文类产生的必然结果。[8](P69)
犯罪小说这一概念大大地扩充了其外延,几乎涵盖了与违法犯罪相关的一切文类和亚文类,当然也涵盖了狭义的侦探小说,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纳布可夫的《洛丽塔》(Lolita),康拉德的《特务》(The Secret Agent)等,还有爱伦·坡、柯南道尔、克里斯蒂、钱德勒等的作品,统统被收摄到了现代性这一研究视野之中。
在犯罪小说之后兴起、发展以至经典化的侦探小说,本质上是对传统文学理论的一种挑战。现代批评家策应这一挑战,力求发展一种历史的小说诗学。这种诗学的目标是:让读者能够理解像侦探小说写作这样的文化实践如何与占据霸权地位的价值、信仰和理念形成互动,共同塑造文化世界里的现代形象。为达到这个目的,理论家运用了布洛赫的社会法律进化理论和启蒙价值学说、巴赫金的文类文化的生成理论、雷蒙·威廉斯的文化理论以及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等,多角度地透视侦探小说在现代文化中的地位和意义。
从这些理论批评导向来看,侦探小说的诗学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理论问题:
(1)探索侦探小说文类的生成,揭示它的杂体互渗的品格。如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就有冒险传奇、恐怖小说和哥特小说的杂体互渗的特征。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历史上对文类虚构的废置,在逻辑上是无法完成的,“因为所有的虚构都是文类的虚构;所有的虚构都通过文体的融合而获得一种同一性”[9](P127)。
(2)侦探小说的经典化。侦探小说文类显示雅俗互动再造经典化的过程。文学价值不可能永恒不变,当文化工业时代来临时,渐渐消弭了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的界限,文学形式之间的互相挪用和彼此迁移渐渐推进了文类的经典化。一方面,高雅文学自觉或不自觉地同化通俗文学;另一方面,作为通俗文学的侦探小说,也有意或无意地地借鉴高雅文学的审美形式,从而进入经典化过程。柯南道尔与乔伊斯,卡夫卡与爱伦·坡,他们的艺术世界能分个高下吗?所以,评价文学的尺度永远是相对的,它们永远是历史地作出判断,常常受到同时代的社会价值和意识形态的深刻影响。
(3)运用“文化霸权”理论,论证侦探小说如何通过影响社会大众而参与文化政治。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启发了侦探小说的研究者,他们运用这一经典理论论证说:侦探小说作为大众文化形态,在现代社会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因为它作为公共领域的一个活跃的成分存在,而有一种为弱势团体争取承认的斗争,就发生在这个领域之中。[10](P131)
在后现代视野中探究侦探小说,需要一个合适的理论空间。马舍尔·波尔曼的现代性三段论就为这项研究提供了一个可供阐释的理论平台。按照波尔曼的理论,现代性的体验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1500 年到1789 年,这是以共同体生活方向迷失为特征的世界市场的开拓和革命时代;1789 年到19 世纪末,这个阶段的特征是革命和现代公共空间的出现;整个20 世纪是正在发展的现代性阶段,其特征是人们普遍有一种碎片化的感觉。关于现代性体验第三阶段的特征,波尔曼有更具体的描写:“现代化过程发展,带来了虚拟的整个世界,正在发展的现代主义世界文化在艺术和思想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11](P19)在现代性体验这一悖论的整体背景下,一些研究者合乎逻辑地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侦探小说对社会的内在兴趣——对法律和违法现象的兴趣——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对现代性体验的探索。”[12](P201)
将侦探小说放置在现代性视野之中来考察,产生了两个重要的现象:一是分析侦探小说,可以介入当代理论批评的争论之中,为理解文学历史提供一个长期被遮蔽的视角。比如以研究侦探小说为契机,切入文化现代性问题,重新思考描述文学的基本范畴——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从19 世纪上半叶到20 世纪末文学虚构与主导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侦探小说本身作为社会实践形态的可能性与局限性,等等。二是以历史叙述的方式,通过文本中的“表征”来展开现代性体验。侦探小说与波尔曼的现代时段划分大致对应,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始于大众文化自我形成的阶段,爱伦·坡、柯南道尔、康拉德的文本是这一阶段的经典,重点揭示帝国意识形态散播过程中,大众文化通过侦探小说所起的作用;第二阶段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现代主义兴盛的时代,美国硬汉侦探小说家如钱德勒、哈梅特和英国古典侦探小说家克里斯蒂、切斯特顿、多萝西·塞耶斯的文本是这一阶段的经典,他们的创作体现了“残余的现实主义”如何被现代主义吸收而为其所用;第三阶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后现代阶段,反主角的间谍小说、反侦探小说是这一阶段的代表,经典作家有罗伯特·查尔德斯、约翰·巴肯、伊思·弗兰明、格雷厄姆·格林、博尔厄斯、马尔克斯、埃柯等,这些作家不仅通过“戏仿”表现了这一艺术形式的自反性,而且也表示了对后现代和后殖民文化的历史评价。
以上述历史考察为基础,研究侦探小说的批评家介入了与鲍德里亚的后现代理论的争论,提出了两个重要的主题:侦探小说作为后现代文化的表征,文学虚构提供了理解和改造历史现实的动力模式。后现代文化来源于帝国主义文化的体验,既有老套的殖民帝国主义文化,也有新生的文化帝国主义,这些统统都是西方国家在历史发展中实施的文化暴力;无论是接受还是抵制这种帝国文化,后现代文化永远都与这份遗产有不可勾销的关系。
三、侦探小说和世俗神学
在一个据说“上帝已经死亡”的后启蒙时代,还有什么神学吗?侦探小说研究者的回答是肯定的。不过,呈现在侦探小说中的神学是“世俗的神学”。这些研究者本着这样的信念,在看似没有深度的通俗文学——侦探小说中去追寻深度意义。
玛乔丽亚·尼柯尔森(Marjorie Nicolson)是英国早期侦探小说批评家之一,她带着极其嘉许的口气肯定侦探小说中所体现的生命意义。按照她的说法,1929 年,即史称侦探小说的“第一个黄金时代”,“最执著的侦探文学读者,都是一些哲学家和科学家,而这些高贵的读者都是在最古老最传统的信念体系的哺育 下成长 起来的”[13](P21)。这位女批评家还指出:“大众对侦探小说的持久兴趣,体现了一种因宇宙社会和人生的激变而出现的精神动荡,也就是说,没有标准也没有秩序的宇宙总是让他们苦恼。所以,对侦探故事的兴趣往往还体现了大众想返回到简单安宁而又秩序井然的宇宙的强烈渴望,因为他们想生活在一个有秩序的宇宙就像是生活在家里一样。”[14](P8)这么说来,侦探小说不只是人们用以消除旅途寂寞的小食品,也不只是劳累之余靠在安乐椅上寻求消遣的人的文化快餐,其中肯定还隐含着一道异样的精神景观,它甚至比任何一种文类都更靠近神学。
本着这样的探索意图,美国奥斯汀基督教神学院名誉教授罗伯特·保罗(Robert S.Paul)别出心裁地从神学视角研究侦探小说。他启发侦探小说读者在各个层面上沉潜到“思想阅读”之中,细心辨别小说作者反映和解释一个社会的伦理立场,认真考虑作者是如何以社会大众能够把握其根本方向以显示侦探小说的社会伦理。
罗伯特·保罗认为,侦探小说作家无意识地见证着读者在意识形态和神学意义上观照世界的方式,侦探小说和神学的接触点在于:侦探小说显示了作者和读者思考现实世界、生活秩序和人类生存处境的意义和方式。基于这样的定位——侦探小说与神学的紧密关联,他提出并力求解决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侦探小说为什么使如此众多的大众读者感到快乐?二是侦探小说为什么会使社会各个阶层的读者喜欢?罗伯特·保罗通过历史考察,论证说侦探小说可以溯源至启蒙时代,然后分两条线索叙述了这个文类的发展历史。以爱伦·坡、柯林斯和柯南道尔为代表的一条线索上的作家是肯定传统价值的,而开始于威廉·古德温,延续于阿尔色尼·鲁宾、钱德勒、哈米特和麦克唐纳的一条线索上的作家则批评传统价值。罗伯特·保罗研究分析了各类风格的当代侦探小说作家,对他们所表达的现代文化观念、宗教思想和伦理准则展开了讨论。他强调指出:“许多侦探故事的前提假设——甚至包括这么一种认识:虽然人类有向善的意念,但他们也有一种天生作恶的能力,甚至包括这么一种信念:人必须出于保护社会的目的而为正义而奋斗——这些思想从根本上说都是神学的。”[15](P75)如此一来,一个新的领域就展现在研究者面前:一方面是不同类型的文学对传统价值的依托,另一方面又是对传统价值的质疑,而这种互动关系就常常体现在当代文学作品中,侦探小说亦不例外。
罗伯特·保罗还强调,侦探小说以一种必须为公众所接受的方式,反思了它所瞄准的社会,而大众将侦探小说所描写的东西当做这个社会以及它的伦理、价值和基本理性的真实图画来认可。但是,在社会语境中,犯罪和犯罪所体现的神秘对作家形成了一种压力,要他们哪怕是以一种相对平静和没有痛苦的方式去反思一些相当严肃的文化标准,如有秩序的宇宙、真理的本质、善与恶的区别、正确和错误的分野以及正义对文明社会的意义等。所有这些观念最终都植根于神学或者说植根于世俗社会起着神学作用的侦探小说文类中。
对于这样的研究,在学术界尚有争议,但总是被人认为是有积极意义的。耶鲁大学的罗宾·汶克斯(Robin Winks)说:“这是一种神学与文学交织的研究,对侦探小说的探索特别集中在‘大众神学’和‘贫民宗教’观念上,而这些观念又是通过那些侦探小说作家的创作表达出来的,这些作家对于正义、罪感和真诚这样一些抽象概念特别感兴趣。目的是积极严肃的,表现方式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其结果亦是有一定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的。”[16](P81)因为,侦探小说中 总会呈现死亡的场景,而死亡启示着人生而具有的原罪,犯罪的人显示了其选择黑暗而不是光明,而对那些象征着肉体、精神、人格之巨大毁灭者,则提出了拯救的必要。西方批评家对侦探小说的这些研究表明,侦探小说文类的确包含着意旨深邃的东西。它的激奋人心的力量在于——从一般的消遣读物上升为高雅的艺术享受,同时,这一艺术文类也从另一维度拓展了哲学与神学的研究视域。
毫无疑问,侦探小说是当今大众读者最喜爱的文类之一,其所激发的审美感受是相当复杂的,几乎涵盖了从轻度的快慰到恐怖的震惊,从安宁的美感到崇高的困惑这一心灵状态的谱系,显示了当今文学批评界对这一文类展开探索的视野、方法和深度。这一被广为阅读的文类究竟给予读者什么样的快感?满足了人们日常生活什么样的需求?而它能否真正完成严肃文学的使命?
依照上述学者的观点,只要我们透过这一色彩斑斓文类的表层,就不难发现侦探小说中所呈现的朦胧而又令人着迷的思想——生命的意义、暴力的渊源、法律的本质、正义的可能、秩序的不可或缺以及真理不是幻象,等等。一些理论家和批评家还认为,侦探小说可以印证关于犯罪本质和公民愿望等观点,甚至可以颠覆这些习以为常的规范概念,用波斯纳的话说:“侦探小说可能艺术地呈现一种超越法律的正义伦理,它还可能支持和延续当代普遍流行和影响深远的激进主义。”[17](P3)
笔者认为,侦探小说之所以意味深长而又富有强烈的刺激性,是因为侦探小说比其他文类包含着更加广阔的道德、法律和认识的永恒主题,持久诱惑着人类的心志,激励着人类的创造性想象。
[1]米歇尔·福柯:《人文科学考古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
[2]Umberto Eco and Thomas A.(ed.).The Sign of Three :Dupin,Holmes ,Peirce.SebeokBloomington and Indianapolis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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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Marshal Berman.All That is Solid Melts into Air.London:Verso,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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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12 ]Jon Thompson .Fiction,Crime and Empire :Clues to Modernity and Postmodernism .Urbana: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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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
[13][14][15]Robert S.Paul.Whatever Happened to Sherlock Holmes :Detective Fiction,Popular Theology,and Society.CarbondaleandEdwardsville: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91.
[16]Warren Chernaik,Robert Vilain.The Art of Detective Fiction.NewYork:ST.Martins ,2000.
[17]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与文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
(责任编辑 林 间)
On Detective Fiction and Cultural Modernization
REN Xiang
(School of Literature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
With generations of detective writers ’innovation,detective fiction,rather than a kind of vulgar reading materials for entertainment or relaxation,found its way into the palace of literature as a special classic ,appealing to numerous eminent critics with its unique charm.In terms of the latest study among British and American critics ,we can apparently find a new trend.They switched detective fiction study into a cultural study as they transcended the formalist structural criticism.In particular ,this trend lies in the following factors :first ,conducting an archaeological study on detective fiction;second,explor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etective fiction and modernity;third,explor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etective fiction and secular theology.
detective fiction;fiction study;cultural modernity
任翔:文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北京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