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城市虚拟社区的内涵与特征
2010-01-02贺佐成
贺佐成
(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其中城镇居民占72.2%,普及率达到25.5%[1]。截至2009年9月17日,我国城市数量已从新中国成立前的132个增加到2008年的655个,城市化水平由7.3%提高到45.68%。从目前我国城市网络建设的水平来看,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网站,国内很多国家级的门户网站、各省的省级网站也都开设了相应的各种层级和形式的城市虚拟社区。中国目前正处于城市转型的高峰期[3](P60),很多社会矛盾将在城市中被激发和暴露出来,城市虚拟社区给了人们发泄和表达的一个出口,也给了人们监督和制止市政不法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平台,以及人们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那么城市虚拟社区是什么?它与一般虚拟社区相比有什么样的特性?对于城市来讲,他具有哪些功能?是本文关注的问题。
一、城市虚拟社区的内涵
城市虚拟社区是虚拟社区的一种,当前关于虚拟社区的研究成果已经非常丰富了,但是遗憾的是,对于虚拟社区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界定。因此要探讨城市虚拟社区的定义,还得先界定虚拟社区。
1.虚拟社区
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y)在一些研究中又被称为在线社区(on line community)、赛博社区(cyberspace community)、网上社区(Web community)和虚拟社群。国外著名虚拟社区“WELL”的创始人Rheingold把虚拟社区的定义为“互联网上出现的社会集合体,在这些集合体中,人们经常就共同的话题展开讨论,进行情感交流,并且形成人际关系的网络”[4](P43)(Rheingold,1993)。Annstrong和Hagelm把虚拟社区看作是一个供人们围绕某种兴趣或需求集中进行交流的地方,通过网络以在线的方式来创造社会和商业价值(Annstrong&Hagelm,1995)。Bagozzi和 Dholakia把虚拟社区定义为“群体主要通过不断交流的过程形成并维持的可调节社会空间”[5](P237~243)(Bagozzi & Dholakia,2002)。在国内,有学者把它定义为“是由具有共同兴趣及需要的人们,利用网络传播的特性,通过网上社会互动满足自身需要而构筑的新型的生存与生活空间”[6](P201)(戚功、邓新民,2001);“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在互联网上形成的,由相互间联系相对密切的人们组成的虚拟共同体”[7](P23)(周德明等,2003),等等。
虽然学者对虚拟社会的界定表述各异,但从中我们可以找出虚拟社区的关键要素是群体、相互交流、网络空间和共同目标。这里面包含以下意思:一虚拟社区是一种群体关系,可以是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或者群体之间的关系;二这种群体关系是通过群体成员相互交流来形成和维系的,并且具有一定的结构;三是虚拟社区存在于网络空间,网络是虚拟社区的载体,没有网络就无所谓虚拟社区;四是群体必须依靠某种联系纽带来维系相互间的关系,这个纽带就是共同的目标。人们加入虚拟社区是受共同目标的驱使,而共同目标可以是追求某种情感、兴趣、利益或者权利。
虚拟社区的类型,根据沟通的实时性,可以分为同步和异步两类:同步虚拟社区如网络联机游戏,异步社区如 BBS等[8](P18)。虚拟社区最重要的几种形式有BBS、USENET、MUD[9](P6),在国内则以 BBS形式为主。
由此,本文认为虚拟社区是人们为了满足某种需要,在网络空间中相互交流而形成的具有共同目标的群体关系总和。
2.城市虚拟社区
对于什么是城市虚拟社区,学界至今还没有谁给出具体的定义,我们认为是指以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城市为基础,在互联网上形成的群体,在这些群体中,人们经常就共同的话题展开讨论,进行情感交流,甚至从事网上或网下活动,进而形成人际关系的网络,城市BBS虚拟社区是其典型代表。具体来说城市虚拟社区具有以下内涵:
⑴以现实城市为依托
城市虚拟社区依附于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城市或某个城市的具体社区。如“天涯城市”中的“上海社区(BBS)”,湖南红网中的“长沙社区(BBS)”等,都依附于其同名的城市。北京回龙观网站则是以北京市回龙观社区为基础建立的。随着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当今社会几乎每一个城市或城市的部分都不同形式地拥有自己的虚拟存在状态,并且绝大部分都以不同的形式(论坛、在线服务等等)开设了市民网上互动功能。城市虚拟社区与现实社会的这一依附关系,使得其区别于随意以“城市”命名的网站或网页,也区别于其他的种类的虚拟社区,如旅游虚拟社区、学术虚拟社区、游戏虚拟社区,等。
⑵以网络空间为基础
城市虚拟社区依附于现实的城市,但是又有别于现实城市。现实城市存在于物理空间之上,城市虚拟社区则存在于网络空间之中。卡斯特(Manuel Castells)认为,网络空间是环绕着流动而建构起来的,因此可以称之为流动空间(space of flows),与它相对的是具有历史根源,具有共同经验的空间组织,即地方空间(space of p laces)。流动空间的出现,表现出与以地方空间为基础的社会文化之间的脱落(disarticulation)。他进一步指出,流动空间由三个层次的物质支持构成:第一层次由电子交换的回路所构成,形成了网络社会互动的物质基础,在流动空间中,没有任何地方是自在自存的,因为位置是由流动交换界定的;第二层次是由节点(node)和核心(hub)所构成,它连接了具有特定社会、文化、物质、功能、特征的具体场所,节点的区位将地域性与整个网络连接起来,以整合进一个以信息流动为基础的全球性网络之中;第三层次指由占主导地位的管理精英所发动、构想、决定和执行的空间组织,它促成了一种非对称、不均衡的组织化社会。[10](P466~504)卡 斯 特 用 流 动 空 间 (space of flows)这一概念,具体解释了网络社会空间在结构上的基本变化,并据此进一步描绘了当前网络社会的崛起与信息城市的形塑。可见,网络空间的组成其及特征与地理空间结构在物质基础、构成方式、组织形式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
⑶以人际关系网络为本
城市虚拟社区能称得上“社区”其关键是形成了“群体网络”。网络用户之间可以互相传输声音、录像、动画,具有很强的生动性,聊天室、网络传呼、Em ial的快捷性和即时互动性,使相互交流两端的用户几乎感觉不到空间和时间的隔离,即网民们所津津乐道的“零距离”和“零时间”的互动,这些优点促使人们将人际关系的交往从原有的现实领域转向在虚拟社区中。再次,虚拟社区中存在大量处于“胚胎”状态中的真实关系。部分人认为网络去除了人们以貌取人的先入之见,人和人之间得以进行完全的精神对话,反而使人们的关系变得更加纯粹,在网络中投入真实的情感,从而成就了许多稳固的关系。他们不仅在虚拟社区中密切联系,而且走到现实中来,彼此真正介入到对方的现实生活空间,因此,我们认为,这部分人曾经在虚拟社区中建立的关系是一种有别于动荡不安并且短暂性强的“虚拟关系”的。这种虚拟城市状态已经超越了互联网作为传播手段和传播媒介的技术性层面,日益成为人们的生产与生活的新的“社会活动场域”。人们每日穿梭在“网上城市”和“网下城市”之间。每天介入到了一个有别于“网下”的现实社会却又与之有密切联系甚至无法分清的“网上社会”之中(李一,2006)[11](P45)。
二、城市虚拟社区的特征
城市虚拟社区作为虚拟社区除了具有网络虚拟社区所有的“去中心性”、“匿名性”、“身体缺场”、“超时空”等特性外,根据城市虚拟社区的涵义以及社区运作的过程,城市虚拟社区还具有:“跨地域性”与“地域性”、边界的模糊性和更倾向于现实性的特点。其中,城市虚拟社区的地域性是其他特性的基础。
1.相对地域性
城市虚拟社区的“相对地域性”是来自于互联网的“跨地域性”和所依附城市的“地域性”。“跨地域性”是指虚拟社区的组织形式是“非空间”或“超空间”性的。在网络社会中,世界范围内的人们可以超越时空限制,按照自己的意愿,建立并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空间,人们按其意愿形成大大小小的虚拟社区,从而改变人们受物理空间限制的束缚。
城市虚拟社区的“地域性”是指它与其所依附的现实中的城市之间的关联性,是现实城市的地域特性在虚拟社区的反映。这一特征使得城市虚拟社区与别的虚拟社区区分开来。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城市虚拟社区中的居民来源的“地域性”。虚拟社区中的网民一般不受地域的限制,但是城市虚拟社区中的居民大部分与所依附的现实城市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他们有的是或者曾经是该城市的居民;有的在或曾经在该城市中求学或工作;有的是与该城市的人有着其他某种联系;等等。
第二,城市虚拟社区讨论主题的“地域性”。由于地域的相关性,社区网民绝大部分具有相同的话语体系,有共同城市文化,有相同的物理或地理场景。因此城市虚拟社区居民的共同话题大部分会与所依附的城市有关,所讨论的内容可能涉及城市的文化、城市的管理、城市的市政建设、城市的人物、城市的新闻,等等。当然这不是绝对的。
第三,城市虚拟社区治理主体的“地域性”。城市虚拟社区管理主体的“地域性”主要来自于居民来源和讨论主题的“地域性”。城市虚拟社区内在治理的主体来自于社区居民本身,外在的治理主体来自于它所依附城市的公共权力部门,这是因为社区讨论的主题与所依附的城市有关,城市的相关权力部门会时刻关注城市虚拟社区的发展,甚至派出其“网络代理人”潜伏在社区,以各种方式影响社区的治理活动。
2.边界的模糊性
从定义中可看出,城市虚拟社区中居民的活动不限于居民在网络空间中所开展的虚拟活动,也包括那些与互联网密切相关,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要借助和依赖于互联网,才能顺利开展或完成的网下活动。这一特性使得城市虚拟社区与现实城市之间的边界相互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找出明确的界线。其关系如图1:
图1 城市虚拟社区与城市社区的关系
图2 网上与网下穿插进行
第一,从网上开始在网下结束。从城市虚拟社区居民的活动来看,有一部分活动从互联网开始,在网下结束。如城市虚拟社区居民相约要去福利院活动,是从网上开始的,但是活动的真正实施则是在网络下完成的。
第二,从网上开始,在网下进行,又回到网上结束。有的城市虚拟社区活动则是不停地在“网上”和“网上”转换。如,城市虚拟社区中的网络调查团,其活动通常是从网上开始,在网下进行实地调研,再回到网上进行总结和对网友答疑。如果单从社区活动的阶段性来看,很难判断其是属于虚拟社区的活动,还是属于城市社区的活动,他们之间互相渗透,甚至完全重叠。
第三,从网下开始到网上结束。网上的话题都来源于网下的现实,从网下现实开始,在网上讨论。这样的话题在城市虚拟社区中占了很大的比重。如城市虚拟社区的居民就本城市的交通所在存在的问题在网上展开讨论,但是没有促使成实际行动。
第四,从网下开始,在网上进行,又回到网下结束。有些话题来源于网下现实,在网上进行讨论,讨论后又回到网下采取行动。例如,上面所说的城市虚拟社区居民就本城市的交通问题在网上展开讨论后,并且形成了意见,这些意见通过网友书信或电话的形式告知相关的交通部门。交通部门根据网友的合理建议并邀请网友一同采取改进行动。那么这样的活动就属于本种类型了。
3.现实性倾向更强
城市虚拟社区由于其地域性,使得他与一般的虚拟社区相比更具有真实感,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网下活动容易开展。通常网友活动的最大障碍是物理和语言距离,但是城市虚拟社区中大部分居民是所依附城市的市民,他们之间空间距离近,语言、习俗相同。因此物理距离、文化语言障碍,对于城市虚拟社区活动的开展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话题的相关性。话题的相关性来源于话题大部分是围绕所依附城市的人和物展开的。对于生活此城市的虚拟社区居民来说这些人和物,他们可能都有着直观的感受,甚至就是天天所见的人和物,因此与其他虚拟社区讨论的主题相比,这些话题对于参考者来说,内容更具直观性。
第三,虚拟社区居民间易于认识。城市虚拟社区网下活动容易开展,居民一旦参加网下活动,其经常所用的网民就可能变成实名了。这是因为,大家都处于同一个城市,网民来自于各个不同的阶层,他们之中很多人可能就认识你的朋友,甚至直接就认识你。根据六度空间理论,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也就是说,最多通过六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更何况同处于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城市社区的人们。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表[EB/OL].http://www.cnnic.net.cn/html/Dir/2010/01/15/5767.htm.国家统计局网站[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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