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介词“在”的历史演变

2010-08-15史冬青

枣庄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方所用例介词

史冬青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在”是古汉语中最古老的介词之一,甲骨文中就有用作介引时间、处所、对象的介词用例,西周金文和今文《尚书》沿袭了这些用法。在后世典籍中“在”主要用来介引时间、处所。这里我们只探讨它作为方所介词的用法。

一、先秦至魏晋时期“在”的使用情况

在《诗经》、《礼记》、《左传》、《论语》、《孟子》、《国语》、《战国策》、《吕氏春秋》、《庄子》、《荀子》、《韩非子》、《史记》、《论衡》、《三国志》、《世说新语》15部文献中,“在”的使用情况如下:

“在”作为动词有3969例,可供分析的介词“在”约为186例。“在”的介词用法尽管在甲骨文、金文中已出现,但先秦、两汉时期动词“在”仍占多数,介词用例基本上都是零星出现,使用频率非常低。即便在所统计的介词用例中,对“在”的理解仍有歧义。如:(《论语·卫灵公》)

(4)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

(1)鱼在在藻,有颁其首。王在在镐,岂乐饮酒。(《诗经·小雅·鱼藻》)

(2)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

(3)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

对于上述句子一种解释是:其中的“在”是动词,句子可以从中间点断,如“鱼在,在藻”、“王在,在镐”、“子在川上,曰……”、“子在齐,闻韶”、“在陈,绝粮”,可以理解为在某地、发生某事,前后两件事并列;[1](P11~12)另一种解释是:“在 + 宾语”表达处所意义,有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与以谓语动词为核心的主干部分之间有语音停顿,书面表现就是用逗号点开。[2](P95~96)分析上的两可性恰巧表明先秦时期的介词“在”处于虚化的中间状态。

魏晋南北朝时期,介词“在”的使用频率大大提高,它在《世说新语》中的所占比例已由先秦最低时的0.46%增长到17%。据张赪(2002)对这一时期佛经类文献的调查统计,“在+场所”的用例已占引进场所介词词组总用例的16%。这表明介词“在”已经迅速广泛地使用开来。

二、“在”由动词到方所介词的演变

“在”作为动词,最初表示“存在”义,它所在的句式可概括为“N1+在+N2(方所)”这样的语符列。“在”后的宾语一般是处所、方位名词。如:

(5)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诗经·周南·关雎》)

(6)从者以为不可,将行,谋于桑下。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7)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荀子·劝学》)

小句作为语言单位总是起到帮助人们认识外部物质世界和内心世界的作用,韩礼德先生把小句的表义功能看作是表达某种经历的过程,它可以是某一个动作的过程,某一事件发生的过程,某一种心理感受过程,两个物体处于某种关系的过程。[3](P77)上面的例句体现的就是第四种情况,即运动的方式“在”表明某实体或概念的一种性状或不变的时空关系,这种谓词可以归作“静态类谓词”,也就是说它只表示静止状态的方位。要表示动作的方位,即物体在时间轴上有所表现而在空间轴上仍然处于初始状态的话,“N1+在+N2(处所)”这样的语符列是满足不了需求的。一般来说,信息量小的句子进入交际势必要带上这样那样的足句成分,在符合语言经济性原则的前提下,就有了这样的句子:

(8)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诗经·小雅·北山》)

(9)骏奔走在庙。(《诗经·周颂·清庙》)

(10)明日以表尸之,皆重获在木下。(《左传·宣公十二年》)

(11)臣闻乱在外为奸,在内为轨。(《左传·成公十七年》)

上面的例句从语义平面分析,“在+处所”依然表示物体运动的处所,不过不再是单纯地表静止状态的方位,而可以表动作的方位,此时的句式变成了“(N1)+在+方所+V(+N2)”和“(N1)+V(+N2)+在+方所”两种形式。和其中的方所发生关系的,不只是表示物体的“N”,有时可能是整个“V+(N)”,这里就牵扯到“在+处所”的语义指向问题。

“N1+在+方所”句式中,与方所发生关系的物体只有一个,并且这个物体总是位于“在+方所”的前面,“在+方所”的语义指向总是前指的(如:食在口则吐之/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并且是整个句子结构必不可少的成分,它涉及整句的语义。而例(11)中与方所发生关系的物体却有两个。“在+方所”的语义指向不仅有前指的,如例(8)-(10),也有双指的,如例(11)。更为重要的是,上述例子如果省去“在+方所”,核心语义尚存,此时的“在+方所”被视为边缘成分,起补充说明的作用。

三、方所介词“在”的语法意义

在汉语空间位置系统中,“在”被视为静态的空间位置的标志,由它介引的方所短语在句子中承担表达“物体运动的方所”这个构成要素的职务,相对于谓语动词的位置,可以前置,也可以后置。由“在”字的宾语跟句子的主要谓语中心之间的意义关系来考察,介词“在”的语法意义有如下两种。

(一)停点题元标记

15部文献中表示停点的介词“在”共有176例,相对于谓语动词的位置,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在+方所”后置于动词时,通常表示事物附着或滞留的方所。这类“在”共有107例。如:

(12)鱼潜在渊,或在于渚。(《诗经·小雅·鹤鸣》)

(13)及惠后之难,王出在郑,晋侯纳之。(《国语·周语》)

(14)夫子承楚国之政,其法刑在民心而藏在王府,上之可以比先王,下之可以训后世,虽微楚国,诸侯莫不誉。(《国语·楚语》)

(15)公子连亡在魏。(《吕氏春秋·当赏》)

(16)少弃捐在外,尝无师傅所教学,不习于诵。(《战国策·秦策》)

(17)夫养老兴教,三代所以树风化垂不朽也,必有三老、五更以崇至敬,乞言纳诲,著在惇史,然后六合承流,下观而化。(《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

(18)陈在简夹之上,乃可得知。(《论衡·定贤》)

这类句子中受“在+方所”修饰的动词主要是一些致移动词或者表示事物存在状态的动词,前一类动词有“奔走、出、从、越、反、亡、运粮、转、窜、辟”等,后一类动词有“潜、息偃、在、刑、藏、淹恤、介、弃捐、著、陈、载、列”等。“在+方所”的语义指向总是指前的,指向客体或受事,所以动词即便表现出位移,方向也是指向本体,客体与本体的相对位置关系比较稳定。

先秦时期“在+方所”后置时,V多为表位移的动词,非位移动词只是零星出现,汉代开始这样的用例就逐渐多起来。如:

(19)如刺秦王在闾中,不知为谁,尽诛之可也。(《论衡·语增》)

(20)是时上避暑在甘泉宫。(《汉书·刘屈牦传》)

(21)八者箧笥衣被,被在柁架。(《修行本起经》)[1](P47)

(22)颍川司马徽清雅有知人鉴,统弱冠往见徽,徽采桑于树上,坐统在树下,共语自昼至夜。(《三国志·蜀书·庞统传》)

(23)自家见未到,圣人先说在哪里。(《朱子语类辑略》)[4](P175)

(24)王进挑着担儿,就牵了马,随庄客到里面打麦场上,歇下担儿,把马拴在柳树上。(《水浒传》第2回)

像“刺”、“避暑”、“被(披)”、“坐”、“说”、“拴”等VP形式不再局限于运行动词,“在+方所”依附于这样的动词之后,体现出“物体动作行为发生或状态存在的方所”义。

2.“在+方所”前置于动词的共有69例,《世说新语》占了47例。通常只表示动作行为发生或状态存在的方所。如:

(25)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孟子·万章上》)

(26)楚王死,太子在齐质。(《战国策·齐策》)

(27)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以告其主。(《史记·晋世家》)

(28)文王在母身之中已受命也。(《论衡·初禀》)

(29)服在外车上与人说己注传意。玄听之良久,多与己同。(《世说新语·文学》)

上述句子中的V大都是类似于“琴、质、闻、受、说”等非位移动词。与“V+在+方所”式相比,这一类句子的中心成分相对复杂,动词后基本都带宾语,这也是“在+方所”前置的一个关键原因,南北朝以后的语例更说明了这一点。如:

(30)王丞相过江,自说夕在落水边,数与裴成公、阮千里诸贤共谈道。(《世说新语·企羡》)

(31)时剃发师,在门孔中,见其得宝。(《杂宝藏经》)[5](P79)

(32)在阎浮提树下寂然而坐,思念欲世诸界苦恼之次,大王遂问太子:“有何不乐?”(《悉达太子修道因缘》)[5](P105)

(33)兄在后扶身渐行。(《双恩记》)

(34)予在成都见周世宗除刘仁赡侍中告。(《老学庵笔记》卷6)

(35)却说胡员外、妈妈、永儿三口儿,其余妳子侍婢伏事着,自在后花园中八角亭子上赏中秋,饮酒赏月。(《三遂平妖传》第1回)

(36)且说王教头母子二人,自离了东京,在路免不得饥餐渴饮,夜住晓行。(《水浒传》第2回)

例(30)、(32)的主要谓语动词前有副词、介词短语或形容词短语构成的状语成分,如“数”、“与裴成公、阮千里诸贤”、“寂然”;例(31)中的宾语由主谓宾齐全的小句来充当,如“其得宝”;例(33)、(35)、(36)的中心成分是并列的VP形式,如“扶身渐行”、“赏中秋,饮酒赏月”、“免不得饥餐渴饮,夜住晓行”;例(34)的宾语则由偏正结构(套主谓结构)来充当,如“周世宗除刘仁赡侍中告”。

与最初“N1+在+方所”式相比,这一时期动词各方面的语义特征展现得更为充分。首先,先秦时期动词“在”虚化初期,只见到极少量的副词作状语,这种情况在《世说新语》中有了明显的变化,即表与事类型的状语已经出现,如“服在外车上与人说己注传意”、“数与裴成公、阮千里诸贤共谈道”等;其次,“在+方所”前置于中心成分时VP结构长而复杂,如上面出现的主谓宾结构、主谓结构套偏正结构等。状语的出现、宾语的复杂使得“在+处所”定位于前的语例逐渐多起来,这不仅有利于语法结构的稳定,也便于受话人感知。人的思维和交际都倾向于由近推远,由已知、稳定的旧信息到未知、多变的新信息,表现在语言的线性序列上就是由已知旧信息到未知新信息,落实到文字上,就多数语言而言,就是从左到右。主语通常是有定、已知旧信息(同它的话题性有关),而宾语常常可以是不定、未知新信息。“在+方所”语序安排上的不同,正和两式强调的内容或者信息焦点的不同相关,为了突出宾语的“不定、未知新信息”的特征,就需要对成分的线性位次进行特定的安排,亦即“在+方所”前置。

(二)终点题元标记

15部文献中表示终点的介词“在”只有10例,《诗经》中首见2例,《国语》中1例,《论衡》中1例,《三国志》中6例。表示物体运行之后到达的方所。如:

(37)陟则在巘,复降在原。(《诗经·大雅·公刘》)

(38)今郄至在七人之下而欲上之,是求盖七人也,其亦有七怨。(《国语·周语》)

(39)不遇退在下流。(《论衡·逢遇》)

(40)今来在此,非苟安而已,将图大事,复怨雪耻。(《三国志·魏书·田畴传》)

(41)还在交州,奉宣朝恩,流民归附,海隅肃清。(《三国志·吴书·陆凯传》)

据潘玉坤对西周铭文的研究,“在+宾”表处所义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不仅仅粘附于动词,它与谓语动词这种稍显疏离的关系,恰巧反映了“在”正从动词向介词演进,这也是“在+宾”不同于其它介宾结构的一个鲜明特色。[2](P112)如“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诗经·大雅·文王》),有人认为是为了符合四言诗的格式,“在”字挑头,应属于动词。这里的“在+宾”其实也可能表示述宾关系,不像典型的介宾结构那样紧随谓语动词前后,但并不是因为四言诗的缘故才在中间断开,而是在西周金文时期就有类似用例。我们把它处理成介词“在”,某种程度上讲还带有动词的意味。

上述句子中的“降”、“至”、“退”、“来”、“还”等都是趋向动词,它们独立充当谓语,位移特征明显并且[+移向]突出。但是作为基干的“主+降(至/退/来/还)”只是抽象的句子,需要带上某种足句成分才能进入语段,它们所能带的论元基本上有四个:施事成分、源点方所成分、终点方所成分和时间成分,其中施事成分是必有论元,其它都是可有论元。如“来”,王力先生很早就发现了上古汉语“来字后不言所到之处”、“排斥宾语”的现象。[6](P374)杨克定在《史记》以前的文献中找到4个“来”后直接带方所宾语的用例,[7](P255~260)东汉未见典型的用例,崔达送通过查阅东汉的29部汉译佛经,只见到“来至”、“来到”加终点方所宾语近 30 例。[8](P33)《三国志》中出现了“来在”加终点方所宾语的例子5处。“来+介”格式带上了宾语,不仅表述事件的性能比单独的“来”更强,而且使得“来”的位移特征变弱,并且由于介词后宾语的加入,使得“来+介”的语义焦点更加偏右,终点方所论元成了语义重心。句子容量的加大,句法上的日益精密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语语法发展的的轨迹。

唐宋以后,“在”表示运行终点的用法逐渐多起来。如:

(42)牧者遂求得一瑟赠之,送在利师王国市内。(《双恩记》)[5](P106)

(43)且如人学射……少间都射在别处去了!(《朱子语类辑略》)[4](P175)

(44)员外一面请先生吃斋,就将画收在袖子里。(《三遂平妖传》第1回)

(45)到了乡试年头,全是宁公作主,与包山一同商议,硬叫包公赴试。叫包山都推在老先生身上。到了挂榜之期,谁知又高高的中了乡魁。(《七侠五义》第3回)

(46)这东西要搁在市上,碰见爱主儿,二百吊钱管保买不下来!(《儿女英雄传》第4回)

上述句子中的V都是些位移动词,且具有趋向性,与前面表示停点题元标记所体现的相对静止状态不同,这一类表示物体经过运行而达到的方所,体现的是一种动态的情状。

“在”表示物体位移的终点方所,也可置于V前面。如:

(47)从此改过前非,再不在金奴家去。(《古今小说》卷 3)[9](P63~64)

(48)亦且这些妇女们偏要在寺里来烧香拜佛。(《拍案惊奇》卷26)

(49)翰林叫权忠拿了,又在市上去买了好几件文房古物,回到下处来,放在一张水磨天然几上,逐件细看,多觉买得得意。(《二刻拍案惊奇》卷3)“在+方所”尽管前移作了状语,但依然受趋向动词“去”、“来”等的支配,例(48)、(49)中的“烧香拜佛”、“买”处于V2位置。这类句子中的趋向动词是决定“在+方所”语法意义的关键因素。

四、小结

先秦至魏晋时期方所介词“在”在语法作用方面的发展变化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先秦、两汉时期动词“在”仍占多数,表方所的介词用例相对来说还比较少;魏晋南北朝时期,介词“在”的使用频率大大提高,《世说新语》中的介词“在”由先秦时的0.46%增长到17%。这表明介词“在”已经迅速广泛地使用开来。

(二)介词“在”表停点或终到点的语法意义取决于它所依附的动词的语义特征。南北朝时期,作为停点题元标记的“在”字短语开始前移,句子的中心成分变得相对复杂,动词后基本都带宾语,且宾语通常由主谓宾结构、套合结构来组成,还出现了表与事类型的状语。

(三)《三国志》中出现了“来在”加终点方所宾语的例子5处。“来+介”格式带上了宾语,不仅表述事件的性能比单独的“来”更强,而且使得“来”的位移特征变弱,并且由于介词后宾语的加入,使得“来+介”的语义焦点更加偏右,终点方所论元成了语义重心。句子容量的加大,句法上的日益精密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语语法发展的轨迹。

[1]张赪.汉语介词词组词序的历史演变[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2.

[2]潘玉坤.西周金文语序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3]程琪龙.系统功能语法导论[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1994.

[4]]吴福祥.《朱子语类辑略》语法研究[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

[5]吴福祥.敦煌变文12种语法研究[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

[6]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80.

[7]杨克定.从《世说新语》、《搜神记》等书看魏晋时期动词“来”、“去”语义表达和语法功能的特点[A].魏晋南北朝汉语研究[C].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

[8]崔达送.中古汉语位移动词研究[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

[9]马贝加.近代汉语介词[M].北京:中华书局,2003.

猜你喜欢

方所用例介词
UML用例间包含关系与泛化关系的比较与分析
UML用例模型中依赖关系的比较与分析
介词和介词短语
联锁软件详细设计的测试需求分析和用例编写
上古汉语方所介词“在”的对比研究*——以《今文尚书》、甲骨文和金文为例
從出土文獻用例看王氏父子校讀古書的得失
介词不能这样用
关于方所的整合营销研究
方所的体验术
实体书店,透过“方所”觅“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