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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非对称信息的供应链管理研究

2009-12-28尚新丽

商业经济研究 2009年33期
关键词:委托人非对称代理人

尚新丽

内容摘要:非对称信息是供应链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导致供应链效率低下的主要因素之一。探讨非对称信息产生的原因,从信息资源共享、激励机制等层面防止非对称信息的发生,可以有效地解决非对称信息引起的供应链效率低下问题,从而优化供应链管理。

关键词:非对称信息供应链管理不利选择道德风险激励机制

供应链与供应链管理的内涵

(一)供应链的内涵

供应链(Supply Chain,SC)是指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原材料采购开始,到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销售给最终顾客的所有权独立的参与者,即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最终用户、物流服务提供商乃至供应商的供应商、经销商的经销商等形成的整体功能的链状网络结构。同一企业可能构成这条链的不同节点,但一般情况下是由不同企业构成链中的不同节点。供应链不仅是一条联接供应商到用户的物流链、信息链、资金链,而且也是一条价值增值链,原材料在供应链上因加工、包装、运输、分销等过程而增加其价值,给整个供应链中的相关企业都带来收益。

(二)供应链管理的内涵

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是从系统、合作的观点出发,在认识和掌握供应链各环节内在规律和相互联系的基础上,运用系统管理技术、运筹学、管理科学、决策支持系统、信息技术等科学管理方法对供应链中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价值流进行设计、规划和控制。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供应链中各成员的内耗和浪费。通过整体最优来提高全体成员的竞争力,实现全体成员的共赢。供应链管理的目的在于追求整个供应链的整体效率和整个系统费用的有效性,力图使系统总成本降至最低。因此,供应链管理的重点在于通过采用系统方法来协调供应链成员以使整个供应链总成本最低,使整个供应链系统处于最流畅的运作中。

供应链中非对称信息产生的原因

非对称信息是微观信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最早源于美国学者George Akerlof 1970年提出的旧汽车市场分析模型,之后被西方经济学家引入经济研究领域。在不完全信息市场上,非对称信息是指相关信息在参与人双方之间的不对称分布,即一方拥有另一方不拥有的信息,以及对市场交易行为的影响和由此产生的市场运行效率问题。这一理论概念运用到供应链管理中是指供应链上企业之间相关信息的不对称分布状态,以及对供应链运行效率的影响。

供应链由相对独立的成员组成,决策权和信息相对分散。供应链中非对称信息产生的原因如下:

供应链节点的每个成员都担心其他成员会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不完全信息而占有更多的利润,从而隐瞒各自真实的成本、产量、采购价格、交货时间等信息,保持自己处于信息优势。在采购过程中,需求方为了能够从多个有竞争性的供应方中选择一个最佳的供应商,时常会保留一些私有信息。同样,供应方为了取得与需求方的很好合---作,获得一定的供货合同,也在和其他供应商竞争过程中隐瞒自己的信息,以使自身处于供应优势。这样,需求方和供应方都不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就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通常会导致供应链的效率低下,而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在于整个供应链的结构。

也就是说,供应链中任何一对供需双方都具有双向的委托心理关系,而这种关系由于非对称信息、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导致委托人和代理人(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称代理人,不了解这些私人信息的一方称委托人)双方产生了目标与结果的重复次优选择问题。

由于信息共享需要一定成本,共享信息带来的额外利润在供应链系统中分配不均衡,以及供应链上的各节点企业都担心自己所提供的共享信息会使自己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所以,各企业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常常隐瞒自己的成本、产量和采购价格等信息,以保持自己的信息优势。从而导致不对称信息的产生。

非对称信息对供应链的影响

非对称信息在供应链关系中普遍存在,它的存在会产生一些不良影响和危害。主要表现为不利选择、道德风险和欺骗行为等方面。

(一)不利选择问题

不利选择是指在非对称信息下,代理人利用有可能对委托人不利的信息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合同,而委托人则由于信息劣势处于不利选择的位置。在此情况下,信息优势的一方得到益处,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例如:企业甲一直以来就是一个不讲信誉的企业,曾先后与多家上游企业签订代理合同,但由于其自身的销售渠道、销售策略和诚信程度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在与他人合作不久后就被取消代理资格。然而企业甲想出一个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和措施,先后在不同部门办理了诚信证书等一系列荣誉证书。然后甲就利用这些证书和企业乙签订一份合同,而企业乙却没有经过过多的调查,就与其签订一笔售后付款的订单。这样,企业甲、乙之间就产生了非对称信息,甲拥有乙不知道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对甲有利,对企业乙来说却是不利的,从而不能满足帕累托最优效率。

(二)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经济代理人在使其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损害委托人或其他代理人效用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经济代理人并不承担他们行为的全部结果。产生道德风险的原因之一在于代理人拥有私有信息。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双方所掌握的信息是相互对称的(至少双方都认为他们自己已经掌握了对方了解的信息),然而,建立委托一代理关系后,委托人无法观察到代理人的某些私有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可能会利用其私有信息采取某些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动。

(三)欺骗行为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可能会使欺骗行为容易发生并不易被察觉,在这种情况下,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点可能就会对彼此产生不信任,而一旦欺骗行为被察觉,彼此间的合作关系可能就此破裂,从而影响整个供应链的利益。例如:公司A先从一个供应商B那里订货并及时付款。供应商B便以此推断A公司的信誉较好,并与其签订更大的订单。A公司在骗取了供应商B的信任后,就很快变得付款较慢,直至最终不付款。

非对称信息下的供应链激励策略

(一)价格激励

供应链中的上游企业按照下游企业提供信息的价值,而对下游企业的出货价格区别对待,以刺激下游企业的竞争。传统的定价方式以本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为导向,上游企业实行统一的定价体制,下游企业不会因购货多少而产生价格差异。定价时,上游企业很少会考虑下游企业为其提供共享信息的差别,只是简单纯粹的利润平均化分配,这样就造成了提供共享信息的下游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收益,结果势必会使这些企业退出信息共享,导致供应链低效率的恶性循环。而

价格激励方式就是上游企业对下游企业按其提供信息作用的大小,采取价格区别对待策略,对拒绝参与或很少参与信息共享的部分企业采用抑制性高价,从而使利润的分配趋向合理化。

然而,价格激励对实现信息共享、优化供应链结构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也隐含着一定风险,这就是不利选择问题。即生产商在挑选供应商时,由于一味的强调低价格的谈判,他们往往选中了报价较低的企业,而将一些整体水平较好的企业排除在外,其结果严重影响了产品的质量、交货期等。因此,使用价格激励机制时要谨慎从事,不可过分强调低价策略。

(二)商誉激励

商誉就是企业信誉、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众多形象的综合,是供应链内部其他企业和公众的评价结果,既是长期动态重复博弈的结果,又是创新、开拓市场的重要证明。商誉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供应链及其成员企业的预期收益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整个供应链要营造一种讲诚实、重信誉的环境,对于不遵守合同、与增加消费者福利和环境友好目标相抵触的企业或供应链予以淘汰,以此推动供应链的高效运营和供应链各环节的自我约束。

(三)信息激励

信息对供应链的激励实质属于一种间接的激励模式。但是它的激励作用不可小觑。如果能够快捷的获得合作企业的需求信息,企业就能够主动采取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必然使合作方的满意度大为提高。这对在合作双方之间建立信任关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在新信息不断产生的条件下,关注合作双方的运行状况,不断探求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方法,这样就达到了对供应链企业激励的目的。

(四)股权互换激励

股权互换激励是指供应链上众多企业为了使由于信息共享所得的利润能得到台理的分配,而在不同程度上互换各自的股权,形成股权结构交叉,从而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种方式是在不影响各企业股权分配的情况下实施的。对于一条供应链,如果各个节点企业之间的合作是长期性和战略性的,则企业之间就可以在合适的时候以合适的条款进行股权交换,这样就能够使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具有共同的利益,从而增加各企业之间的信任程度,降低由于信息共享产生的成本,从而有利于对供应链的高效管理。

(五)程序合作机制一般情况下,当合作方企业就供应链合作达成协议后,实际的交易活动则由双方的工程师、销售人员和产品开发人员来完成。有许多行为活动,如一定的人员政策、监视、正式的报告制度、任务分配、预算、人员培训和共同决策、直接反击、间接反击等,都是促使双方进行信息交换的一些方式。这些行为活动大大降低了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因而可以有效防止供应链成员在签订协议后产生机会主义行为,进而能够使供应链企业之间关系能较好的发展下去。这些活动正是受程序合作机制作用的,而且程序合作机制还能使供应链成员通过信息共享实现组织学习,提高供应链效率。

(六)决策权的重新配置

供应链契约是指通过提供合适的信息和激励措施,保证买卖双方协调优化销售渠道的有关条款。供应链契约问题在本质上是供应链决策权的配置问题,供应链成员的效用依赖于自身和其他成员的决策,通过重新配置成员的决策权可以调整对供应链成员的激励而达到协调目的。在信息不对称时,拥有信息少的成员所作的决策对自身来说尤为重要,若把决策权交给另一方,可能无法保障其利益。如果能够实现决策权的重新配置,就有利于供应链节点企业的信息共享,进而促进供应链的高效运转。

综上所述,由于存在非对称信息,在供应链管理中,只有通过建立不同的激励机制,才能有效调动供应链企业的积极性,实现供应链企业间的信息共享,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败德行为带来的风险,使得供应链的运作更加顺畅,实现供应链中节点企业共赢的目标。然而在实践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是因为在建立供应链激励合约的过程中,还牵涉到如何评价供应链中企业绩效、监督技术、风险规避程度,如何确定供应链收益、成本函数等问题。因此,建立高效的供应链体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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