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绿色贸易体系促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
2009-12-02罗凯波
罗凯波
摘要:国家在中部的改革试验区提出“两型社会”建设目标,是一种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考虑,湖南的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至关重要。各行各业有必要从自身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为此,我们率先在对外贸易领域进行研究,经过调研与经验借鉴,提出构建绿色贸易体系促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方案。
关键词:绿色贸易;长株潭;两型社会;环境
一、绿色贸易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
1、绿色贸易的含义及其双重作用
绿色贸易是有关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健康、促使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目的,凭借经济和技术优势,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对可能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贸易活动加以管制和限制。
一方面,绿色贸易阻碍国外(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相关产品进口的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保护措施。与其他的贸易保护措施相比,它具有更广泛的保护范围,更强的隐蔽性,名义上更合理等特点。在经济效应方面,绿色贸易措施将一定程度上增加商品生产的边际成本,从而使商品价格上涨,提高国内市场的准入度,削弱商品出口国的国际竞争力,尤其是南北贸易中发展中国家这种影响更明显。另一方面,绿色贸易措施促使企业积极进行生产技术改进,新产品的研发,原有产品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同时可以一定程度上抑制有害物,危险品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贸易规模,减缓国内稀缺资源的消耗速度,这些有利于真正建立资源友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正确把握正当的贸易环境措施与绿色贸易壁垒之间的差异,对于入世的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有效地遵守和推广前者并抵制后者具有重要意义。贸易环境措施具有其保护环境的功效和合理性,但又容易形成贸易保护主义。能带来环境收益、以环境保护为目的、以保护环境所需程度为限、具有非歧视性的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属于正当的贸易环境措施,不符合其中任何一点则构成绿色贸易壁垒。
2、两型社会的含义与意义
两型社会指的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核心是节约资源。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由环境友好型技术、环境友好型产品、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友好型产业、环境友好型学校、环境友好型社区等组成。主要包括: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不利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符合生态条件的生产力布局;少污染与低损耗的产业结构;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环保、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每个企业、村庄、单位和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也就是说,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必须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之上。那么这样的“综改区”,也就是以节能降耗、保护环境为核心要素的改革试验区。
3、绿色贸易有利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根据Henderson(1996)和Kahn(1997)的研究表明,美国清洁空气法就曾导致该国的空气污染企业产地的地区分布发生很大的改变。Aderson(1992)再考察自由贸易区对农业的影响时发现,贸易壁垒使发达国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减少。Van Bergerjk(1991)对OECD的贸易与污染排放的研究表明,贸易对SO2和NOx的排放的负面影响特别明显。除此之外,哈佛商学院的Michael Porter在1991年和1995年的文章中提出了“波特假定”(Porter Hypothesis)认为,严格的环境制度带给企业的压力和竞争带来的压力一样会推动企业创新,导致更有价值的新产品和生产工艺被发明出来。引入绿色贸易体系,使得企业的利润函数不仅是价格、产量的函数,同时也是环境的函数。随着企业污染的增加,环境成本也会增加,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是企业的利润减少。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进一步的研发或者采用新技术,降污设备和原材料,从而使得在每一相同的利润水平上,对环境的污染降低,真正做到环境友好与资源友好。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格罗斯曼•克鲁格、谢弗克•班德沛野(GrossmanKrueger, Shafik Bandyopadhyay,1992)借用1955 年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提出的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著名倒U 型假定, 经过研究提出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概念。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试图描述污染问题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横轴表示人均收入,纵轴表示环境的受污染退化程度。我们可以把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O-A段为经济发展时期,即工业化水平较低时,这时几乎没有工业污染,人口也比较少,生产活动在环境能够承载的范围内;第二阶段,A-D段也是所谓的两难阶段,经济发展与环境这间的矛盾最为明显,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对资源的开发和工业废物等的排放都超出环境能承受的范围,环境不断的恶化;第三阶段,人均收入达到较高的水平,环保意识也比较高,污染程度与经济增长呈负相关,也就是进入了真正的两型社会。曲线BE是在采用绿色贸易之后的情况,在B点,对各种高污染,高环境危险的产品进行限制,取消这类产品的出口退税,反而对其征收环境污染税,把外部成本内部化。缩短了进入第三阶段时间和第二阶段的环境退化速度,这是绿色贸易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之路。如果没有绿色贸易措施,AB段无限延长,影响人类的健康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那么,什么因素决定了拐点D的出现呢?根据现有的研究表明,决定这一位置和形状的主要因素包括:对无污染环境需求的收入弹性、消除污染的规模经济和经济结构的变化等等。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与收入正相关,如果某一经济体收入增加到一定程度,使得人们对环境质量的改善的需求的增加快于对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那么该经济体就可能超越了D点。
二、长株潭绿色贸易与环境保护的现实情况
1、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简介
长株潭城市群由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组成,长株潭区域2007年人口1300万,实现GDP3461.78亿元,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1.5%,占全省经济的比重为37.9% ,长株潭城市群以占全省不足l/7的面积,不足1/5的人口,创造了全省1/3以上的经济总量,在湖南省的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增长极的地位。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促进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从1998年长株潭经济、金融一体化建设以来,长株潭区域金融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长株潭城市群的经济发展迅速,增幅明显高于全省水平,区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长株潭区域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日趋完善,金融同城顺利推进,区域金融资本的吸引效应和辐射效应得到了明显增强;同时,长株潭区域的社会、法制和文化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长株潭城市群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2、长株潭绿色贸易的现实情况
近年来长株潭城市群对外贸易飞速发展,成为带动湖南外贸快速增长的核心区域。据长沙海关统计,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进出口总额达63.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3%,其中出口42亿美元,进口21.8亿美元。分析数据显示,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完成了全省近三分之二的外贸总额,外贸所占份额超过GDP所占份额。在2008年中,出口的产品主要是机电产品、农产品和原材料锰和银,进口产品中主要是机电产品和铁矿及其精矿。多年来,长株潭与湖南进出口商品中,“两高一资”产品占比较高。长期来走传统线性经济的道路, 即按照“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生产模式, 已使资源严重匮乏, 环境污染极为严重, 许多工业原料已逐渐依靠进口来维持生产, 如铁矿石、铬矿石等。企业绿色营销意识淡薄、产品技术含量低、绿色产品认证少的现状, 成为长株潭与湖南省企业跨越“ 绿色壁垒” 的障碍。
3、长株潭生态环境的现实情况
随着”长株潭”城市群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生产虽然获得了空前发展,但由于人们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对自然超限度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归纳起来有以下3点。(1)环境污染加剧。长株潭作为老工业区,长期以来受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的影响结构性污染问题比较明显,区域内一直以工业为主, 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加上区内水网交错,导致污染传播更快。3市城区及所辖县市,S0,和TSP两项指标经常超标.不能稳定地达N类标准的水平,且污染面广.造成严重的酸雨污染。(2)绿地面积不足且分布不均。目前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城区绿化覆盖率分别为26%、38.3%、38.14%,人均绿地分别为6.04m、8.05m、7.2m,远远低于联合国生物圈与环境组织制定的标准(绿化覆盖率60%)。“长株潭”城市群城市绿地分布也不平衡,绝大部分位于城区边缘。如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和省森林植物园占了全市公共绿地的62%,老城区7.4km绿化覆盖率在6%以下,不仅远低于联合国生物圈与环境组织制定的标准,而且也低于25% 的国家标准。(3)资源消耗大。因凭借第二产业作为重要支撑,一直没有摆脱资源消耗型的传统发展模式,致使资源消耗过大,尤其是水资源、土地资源及工业生产相应所需要的矿产资源和能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粗放型发展模式已难以支撑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经验借鉴
在贸易与环境的关系上处理上,发达国家与我国的发达地区的经验值得借鉴
1、欧盟的经验
在2001年,欧盟颁布了第六环境行动纲领《环境2010:我们的未来、我们的选择》,后来因为具体的可实施性而以环境指令的方式使环境的目标具体化。化境指令只规定了各国需要达到的目标,而各国可以自由选择达到目标的各种环保手段,但是当在规定期限内未到达目标时,环境指令奖直接在成员国内强制执行。同时,考虑到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水平、自然环境、国内现行环境法等方面的差异,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有例外,即成员国由于经济实力的问题可以降低指令所要求的环境目标,或者请求经济援助;对于国内环境措施与指令目标相同的,可以制定比指令标准更高的环境保护。
2、发达地区的经验
随着国际贸易中“绿色”条款的不断增加和各国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广东的农产品出口受到极大的影响。自2000年7月1日起,欧盟对进口茶叶实行新的农药残留标准,限制和禁止使用的农药从原来的29 种增至62种,部分农药残留标准比原有标准提高了100倍以上,使广东对欧盟的茶叶出口逐年萎缩。此后广东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将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在促进农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牢固树立农副产品的品牌意识,建立绿色基地,创立绿色优质品牌;同时通过生物与环境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加农业产出,同时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了解国际农业的基本情况,然后结合国际农业行情和中国农业发展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在此基础上,改善环境,保护土壤质量,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的基础条件。加大对生态农业发展的研究力度,积极给予政策支持。提高农业品种的产出、抵御灾害能力,采取措施鼓励发展生态农业,促进生态农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构建绿色贸易体系促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整体方案
绿色贸易体系是指通过一定的环境管理政策手段来绿化或优化贸易结构、调控贸易总量、提高贸易的环境效率,最终能够减少并扭转贸易的资源环境逆差和促进绿色贸易发展的政策体系。
1、社会形成绿色贸易意识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的最新动态,积极引导大众加深对“绿色贸易”的认识,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根据前面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论述,提高全面的环保意识有利于改正已经扭曲的环保需求与收入之间的关系,尽可能的加快对人们对环境质量的改善的需求的增加,可以使D点,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时发展的转折点尽快到来。
2、政府构筑绿色贸易制度
政府要构筑一整套的与国际接轨并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绿色贸易制度。制定基于环保目的的市场准入与准出制度,设计投资的资源环境导向等环保“阀门”和手段。应着力填补有利于环保的贸易政策,比如环境法规、绿色标志、绿色认证、绿色包装和绿色保障体系等。减排目标在分解给地方政府的同时,也可以考虑给贸易部门和行业部门分解相应的减排指标;依据环境影响的程度,对产品、企业和行业分别进行鼓励、许可、限制和禁止贸易的分类管理。
3、企业做好绿色生产与贸易
相关企业致力于发展绿色经济,生产绿色产品,开展绿色营销。走“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生产模式,同时减少排放或在完美情况下,实现“零排放”,对于建设两型社会有深远意义。特别是考虑到占进口额88.62的铁矿国际市场价格不断上涨,经济意义重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绿色营销渠道,实施绿色促销策略。绿色促销方式多种多样, 主要包括广告推销和公关推销等。绿色公关能帮助企业更直接、更广泛地将绿色信息传到广告无法达到的市场,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4、高校培养绿色贸易人才
拥有一支具有具有绿色贸易专业知识的团队是顺利建设两型社会的基本保证。长株潭因为自身的特别的区位优势,正好能够有条件提供这种保证。长株潭区域内科教和智力资源丰富,共有60多所高等院校,两院院士达45人,有10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9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
参考文献
【1】佘群芝.正当贸易环境措施与绿色贸易壁垒的甄别【J】.当代财经,2004(8).
【2】于跟东.环境与贸易的效应关系:兼论绿色壁垒的存在价值甘肃科技纵横【J】.2005(5).
【3】Thomas Anderson.环境与贸易——生态、经济、体制和政策【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4】周冯琦等著.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12).
【5】魏正.“绿色贸易”拷问“双高”产业 法人杂志【J】, 2008年Z1期 .
【6】马涛著.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生态要素流分析——从生态经济学视角看贸易与环境问题【M】.
【7】严行方著.绿色经济【M】.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7(11).
【8】张萍主编.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报告(2008)【M】.2008(1).
【9】刘丽.凤凰涅槃中的中国环保——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环境保护的影响 生态经济【J】. 2006(5).
【10】范定祥,吕志明.区际贸易与区域竞争力——基于“长株潭”的分析【J】.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11】吴正芳,庞燕,吴正心.浅析湖南对外贸易的发展【J】. 金融经济, 2006(6).
【12】程炯.“绿色壁垒”对广东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及其环境整治策略【J】.广东农业科学,2006(7).
【13】李丽平,胡涛,吴玉萍,沈晓悦,毛显强,俞海.构筑我国绿色贸易体系的对策研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8(2).
【14】陈松洲.遵循世贸组织环境规则 构筑中国绿色贸易制度【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5(9).
【15】邓德胜,杨丽华. 湖南企业突破“绿色壁垒”的营销策略探讨【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2005(10).
【16】汤春玲.湖南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及绿色营销策略构想【J】.经济导刊,2007(12).
【17】肖华茂,彭剑.循环经济理念下的“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发展模式设计【J】.环境保护,2008(18).
【18】长株潭对外贸易领跑全省 ,长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08-02-01
http://cgj.changsha.gov.cn/zwxx/zffg/szfgzbm/sswj/gzdt/200802/t20080201_40949.htm.
【19】Grossman, Gene M., Alan B. Kruger (1994). Economics Growth and the Environment【J】.NBER, working paper, No.1534.
【20】Eskel, Gunnar S., Ann E. Harrison. Moving to Greener Pastures? Multinational and the Pollution Haven Hypothesis【J】.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Paper,1997(1).
【21】Becker R., Henderson. Effects of Air Quality Regulation on Decisions of Firms in Polluting Industries【J】. NBER, Working Paper, No.6160,1997(9).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经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