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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金融革命及其货币商人”之九:明清货币商人的经营策略

2009-11-30孔祥毅

金融博览 2009年10期
关键词:商号票号钱庄

孔祥毅

明清货币商人经营的中国金融业,特别是清中期以后的票号,钱庄,账局,已经实行企业化的经营管理,它们十分重视经营谋略,能够正确把握货币市场的经营策略。它们从商品经营资本中分离出来,带着丰富的普通商号经营管理的经验,重视信息,审时度势,灵活机动,慎待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通过不断的金融创新,探索货币经营业的经营管理艺术和策略,一步步走向成熟。

稳健谨慎,重视市场信息

审时度势,伸缩机构。清代货币经营业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要数票号,票号实行总分支机构制,增设新的分支机构,必先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决定新号布局,拓宽经营地域。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现某地环境变化不能盈利,就果断撤庄。票号分支机构设遍全国通都大邑、商埠码头,拉萨,巴塘,理塘,打箭炉,雅安等藏区虽然地理偏僻,但因财政和商务有汇兑需求也设有分号。在太平军进军南京时,长江一线的分号受到侵扰,总号遂令该地分号急速收缩。日俄战争期间,东北营口等地业务困难,不得不停业,战后则迅速调整力量,扩展业务,在四平,哈尔滨,齐齐啥尔,黑河,丹东等地设立分支机构,继而设庄于朝鲜仁川,后又伸向日本神户,横滨,大阪,东京。可以说,票号分支机构的设置是随盈利与风险大小而伸缩的。

重视信息,严格情报。商谚道,“买卖赔与赚,行情占一半。”重视信息,自古皆然。《太谷县志》称,太谷商人“至持筹幄算,善亿屡中,讲信耐劳,尤为谷人特色,自有明迄于清之中叶,商贾之迹几遍行省”。据史料记载,“票庄做生意,必须视各庄之出产,四时之遭遇,……预测某处之丰歉,早定计划以兑款,届时银根松紧,于中取利,得贴水,可卜优胜。”宁波钱庄商人也是如此,他们凡事均宜刻意研究,从不知而求知。本行既为商业银行,所办之事皆为商业之事,则一举一动皆应与商业合拍,方不愧商业两字。现将聘请于丝,布,纱,糖,棉花以及其他种商品富有经验者为顾问,——研究其来源出处,工本若干,售价若干“举凡涨落之比较,销路之淡旺,时间之关系,市面之需要,无不加以彻底研究”。票号,钱庄都重视从各种渠道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包括市场信息,地方政治军事信息,工农业生产信息以及政界人事变动等等。票号规定,当天晚上必须用信函形式,及时汇报总号,以便总号审时度势,深思远谋,谨慎决策,绝不贪图近期利益,甚少短期行为,它们能够注意别人不经营的业务,开拓市场,出奇制胜。在其资产负债管理中,又能谨慎行事,既要发行钱帖,扩大资金来源,又要现金准备充足,防御凭帖挤兑,存户提现,当票质典,甚至还要准备地方政府财政急需周济时的立即垫付。这样做,使客户感到“相与”,信用卓著,乐与往来,不断扩张业务。

预提倒款,资金抽疲转快

预提护本,严防空底。金融业在经营中会因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发生亏赔,损及资本。为防御风险,票号商人设计了一种预提“护本”的制度,即在利润分红时,从红利中预提一定数额的可能发生倒账的损失,建立风险基金,专款存储,一旦发生损失,以此作为补偿。这种“预提倒款”,亦谓之“撇除疲账,严防空底”,防止亏煞老本。这种护本,因为是按照股份所有者的股份多少,用同一比例提取的,故也称为“倍股”。另外,还有的企业将应收账款、现存商品及其他资产,予以一定比例的折扣,记人资产账,使企业实际资产超过账面资产,谓之“厚成”。还有一些企业实行“公座厚利”,即在利润分配之前,提取一部分利润留在企业周转使用,谓之“公座”,以便厚利。无论是倍股,厚成抑或公座厚利,其目的都在于保证资本的充足率,以扩大业务,防范风险,反对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这是中国金融业历史上最早的风险基金制度。

酌盈济虚,抽疲转快,票号在经营活动中,因为异地款项汇兑,往往出现此地现银多,彼地现银少的现象。为了平衡现银摆布,保证票号各分支机构的清偿力和安全支付,不致发生挤兑,他们创造了“逆汇”办法调度现银,减少现银的运送,大大节省了费用开支。逆汇与甲地先收款,乙地后付款的顺汇不同,它是主动在乙地寻找急需在甲地支用款项而无现款的客户,允许其在甲地先付出,随后某一时间在乙地后收进,这样就使得乙地商人在没有现款的情况下可以立即在甲地购货,待商品运抵乙地销售后再在乙地付款。这种财务创新,一是满足了商人异地采购急需款项的需求,二是减少了票号资金闲置,增加了利息收入;三是减少了异地现银运送,用现银多的地方的钱,去接济短绌的地方,谓之“酌盈济虚,抽疲转快”,如北京分庄资金盈,张家口分庄资金短,张家口可主动吸收向北京的汇款,在张家口收汇,北京付汇,此叫顺汇;也可以由张家口分庄先贷款给当地的商人,允其去北京取款购货,北京先付出,张家口后收进,叫逆汇。如此平衡两地现银盈绌,同时多赚了贷款利息和汇款的汇费收入。

金贸结合,两业混合生长

金融贸易混合生长,明清钱庄,当铺,账局,票号等金融企业,大多是在商品经营资本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些金融企业产生以后,它们中的很多投资人并没有放弃原来经营的商号,货栈、店铺,拥有众多商号,也设有多家金融企业。山西介休冀家有绸缎、茶叶,皮毛,布匹、杂货等商号,也有账局,钱庄、票号,当铺等金融机构,仅在湖北襄樊一带就有70余家商号、十几家当铺,其经营地域南起湖北,北到喇嘛庙和库伦。这些金融业首先是支持东家的百货业的资金需求,有的还将一部分资本投入纺织,面粉,火柴,酿造以及采矿、冶炼等轻重工业。从而形成了金融资本与工商业资本的相互结合,互促互动,使其两类企业得以高效融资,混合生长,加速了资本周转和增值。

著名的晋商企业大盛魁,是近代中国最大的“长寿”企业,从清康熙初年直到1928年,存续280余年,其组织机构精悍,灵活机动,指挥如意,办事效率很高。大盛魁的下属机构有两类,一种是直属机构,即在外蒙古的科布多和乌里雅苏台的两个分号,由总号直属机构直接发号施令,各营业单位(骆驼队组成的货房子)在总号的指挥下从事运销贸易,大盛魁在整个蒙古地区东西六千多里,南北二千余里的区域内,基本上是依靠这个总号和两个分庄组织贸易活动的,并且垄断着蒙古地区的贸易。另一种是“小号”,是由总号投资独立经营的单位,独立核算。大盛魁的这些“小号”,有商品经营业和货币经营业两类,前者如三玉川茶庄,长盛川茶庄,天顺泰绸布庄、德盛魁羊马店,东升店货栈,以及药材,粮店,饭馆等商店;后者有大盛川票号,裕盛厚银号,宏盛银号,以及其他钱庄,当铺等等。它的茶庄,既是商业,又是手工业,设庄于湖北、湖南产茶地区,

就地收购鲜茶,按照华北人喜欢花茶,蒙古和新疆人喜欢砖茶,俄罗斯和欧洲人喜欢红茶的不同习惯和要求,加工成不同种类的茶品分别包装,北运销售。蒙古牧民只要看到印有川字的砖茶,便争相购买。天顺泰绸布庄经常派人往返于京,津,苏,杭等地采办纺织品,专营马匹的小号南设汉口,专营羊的小号则设北京,如此宠大的南北物资交流,需要巨额的资金运转,大盛魁只通过自己的银号,票号,钱庄办理借贷,存放,汇兑,融通资金,就可以从全国各地进货,通过归绥,库伦,科布多,恰克图,行销于蒙古草原,新疆,西藏与俄罗斯;又从那里运回北方和欧洲特产,转销内地。大盛魁最有特点的是“大盛魁印票庄”,它们在蒙古地区销售商品时,因为牧民缺少现银,便将日用百货赊销于牧民,按照购买商品数额计息,偿还时以牲畜皮张作价清偿货款和利息,有时还将收购的牛马羊等牲畜暂不赶走,交给牧民代为喂养,等膘肥肉圆时再赶走。同样,大盛魁贷款给蒙古王爷贵族,或者代办王爷晋京值班全程后勤服务,事先印就借据,由王爷府盖以印信,偿还债务时由牧民公摊。其借据称为印票,上印着“父债子还,夫债妻还,死亡绝后,由旗公还”等字样,故无贷款不能归还之事发生。

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清代中国已经出现了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这就是晋商的联号制,即由财东投资办若干个不同行业的各自独立核算和经营的商号或票号,账局,钱庄,银号,在业务上相互联系,相互支持,形成一个网络体系,近似现代企业集团,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以致国外。早在明代,山西商人就已经有不少家族形式的大型商业集团,到清代则进一步发展为由金融企业领头并管理的企业集团。如祁县的乔家,渠家,榆次的常家,聂家,太谷的曹家,平遥的李家,介休的侯家,冀家,临汾的亢家等等。以太谷曹家为例,该家族的企业,在19世纪20~50年代,有13种行业,640多个商号,37000多名职工,资本1000多万两白银。商号名称大多冠以锦字,如锦霞明,锦丰庆,锦亨泰绸缎庄,锦泉涌,锦泉兴茶庄,锦丰泰皮货庄,锦生蔚货行,锦丰庆当铺,锦泉汇,锦泉和,锦丰焕,锦丰典,锦隆德钱庄,锦元懋账庄,锦生润票号等。在曹家这个锦囊集团之中,管理所有商号和金融机构这个网络体系的总机关是“六德公”,设于清康熙中期,资本金300万两。“六德公”通过“用通五”,“砺金德”,“三晋川”三个账局管理全部曹家商业“励金德”账局管理设在太原,潞安及江南各地的企业,“用通五”账局管理设在东北的各号,“三晋川”账局管理设在山东,西北,朝鲜,日本的各号。在保持各商号独立核算基础上,由上一级商号领导相互进行信息交换,联合采办商品,融通资金、调剂人才等,充分发挥了综合优势,形成了类似现代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组织框架。

慎重处世,营造经营环境

重视企业形象。金融业的经营活动,需要好的经营环境。环境虽然是客观的,但是也需要自己不断地去营造,以形象创立事业。比如宁波钱业商人,就十分重视面子,他们认为面子是形象是牌子,人没有好的形象就没有朋友,企业没有好的形象就没有后劲。企业的形象好坏,往往与职员的形象有关,山西票号,宁波钱庄都十分重视职员形象的教育与培训。言行举止和品行锻造,首先从自身节俭做起,常人看似“土财主”、“守财奴”,但是这些经理人员,对自己刻薄,却对他人宽宏,这是一个有眼光的大企业家必备的品格。山西票商,宁波钱商的精明,开明加上节俭,吝啬是他们成功的重要条件。

慎待商界相与。票号商人主张和为贵,认为和气才能生财。凡经常有业务往来的诚信客户称为相与。凡是相与,不讲价格,友好相处,世代相传:一旦发现不诚,永不往来。晋商重视慎待“相与”,所谓慎待,就是不随便建立相与关系,一旦建立起来则要善始善终,同舟共济。如山西乔氏的“复”字号,尽管资本雄厚,财大气粗,但与其他商号交往时却要经过详细了解,确认该商号信义可靠时,才与之建立业务交往关系,否则均予以婉言谢绝。但是当看准对象,摸清市场的状况,认为可以“相与”时,又舍得下本钱。对于已经建立起“相与”关系的商号,均给予多方支持,业务方便,即使对方中途发生变故,也不轻易催逼欠债,不诉诸官司,而是竭力维持和从中汲取教训。榆次常氏天亨玉商号掌柜王盛林,在财东将要破产时,曾向其“相与”大盛魁借银三四万两,让财东把天亨玉的资本全部抽走,天亨玉在无资金的状况下全靠借贷维持,仅将字号改名为天亨永,照常营业,未发生倒账,这全凭着王盛林掌柜的人格信用。后来大盛魁发生危机时,王盛林认为该号受过大盛魁“相与”的帮助,不能过河拆桥,不顾一些人的反对,仍然没法从经济上,业务上支持大盛魁,帮助大盛魁渡过了难关。

依托行会维护金融秩序。金融业的经营活动需要稳定的市场秩序,在没有规范的金融法规的明清时期,全靠金融业行会来维持。金融业行会的制度是货币商人自发地联合议定的规矩,大家必须自觉遵守,久而久之,就成为金融业的“习惯法”,其本质是维护金融业的信用,使得各种金融交易得以持续不断地进行。这种金融业习惯法,一是授人以积极的预期,得以继续融资;二是使金融交易有章可循,降低交易成本。所以无论票号,钱庄,账局,无论在北方抑或南方,各地货币商人都很尊重行会的组织管理,否则就会被逐出市场。

慎处与政府的关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是金融业经营中不可回避的环境问题,是历代银钱业都很谨慎对待的事情。票号与政府关系比较密切,这是咸丰朝开始的事。咸丰皇帝登基之时正遇太平天国起事,太平天国占据南京,活跃于长江一线,切断了清政府南方税款上解通道,财政收入锐减,同时又要派兵镇压,财政支出骤增,用了很多办法都不能平衡财政收支,遂想出卖官鬻爵一法。票号发现各地特别是边远省区的入京应试费用浩繁,捐官者需直交现银于户部,路途遥远,费用高昂,便创新了代办捐纳印结之业务。凡新官上任,代办支垫应酬,而在其赴任后随行开办票号分号,拓展业务,再请求公款存入票号,一步步与官僚,官府建立起不解之缘,以致有后来的官商相维,官商结合。继而票号商人也捐纳报效,取得虚职虚衔,必要时可以官服加身,与政府官员称兄道弟,平起平坐,追收逾期贷款或者延揽公款存入,就成轻而易举之事。在遇到重大社会问题时,请求政府出面,维护市场稳定,比如货币流通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等。请求政府出面通过指令,文告,稳定金融市场秩序,诸如货币流通借贷利率等等,历代政府多有介入为货币商人提供了必要的经营环境。

竞争合作,吸收外来经验

灵活的钱庄老板。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用大炮和鸦片打开了中国关闭的国门,外资银行,保险进入中国,

但他们在中国的经济活动很难直接进行,必须委托中国人来承办。外资银行雇佣中国雇员,为银行在班(经理)了解经济和市场情况,招揽各项业务,经手银钱往来,这些雇员被称为买办,买办处理业务的地方叫做买办间。外资银行和买办订有契约,规定买办业务范围,责任以及担保事项。

外资银行与钱庄之间常有收付庄票,鉴定金银,买卖汇票,款项拆借等交往,均通过买办之手,故买办必须了解钱庄。这些买办不是出身于钱庄,就是与钱庄有密切联系,熟悉钱庄的情况,一切由买办搭桥挂钩。有些人当了买办后又与人合开钱庄,一身二任,既是买办又是钱庄老板,外资银行,洋行与钱庄就这样联结起来了。钱庄商人又常常托庇租界,进行金融市场投机。19世纪60~80年代金融投机盛行,上海县、苏松太道乃至江苏巡抚曾不止一次发出布告,要查办投机活动,而租界内钱庄竟敢不予理睬。1871年上海县知事出了告示,规定了钱庄连环互保,钱庄倒闭由投资人完全负责等等。各国领事竟“拒绝在租界中公布这个告示”。钱庄走了买办化的道路。

也难怪。钱庄业由于资力比较弱,为了自存并扩展业务,除了向票号融资外,不得不与洋行或外资银行建立业务联系。钱庄向外资银行融通资金的工具是庄票。当中国商人向洋行进货时,若资金有限,洋行又不了解中国商人资信而不予赊销,商人仍请求钱庄提供信用,钱庄便开出自己的庄票,洋行对钱庄庄票较为信任,到期即可在钱庄取得现金。于是洋行扩大了销路,中国商人获得了购进洋货运销内地所需资金,钱庄扩大了放款,增加了利润。后来,经买办介绍,外资银行对钱庄以庄票为保证品提供贷款。此种业务不断扩大,遂使钱庄进一步依赖于外资银行,只要外资银行稍微收紧贷款,钱庄就感到周转不灵。由于钱庄和外资银行拆款关系的建立,外资银行和钱庄之间通过相互轧抵,减少了现金的搬运,建立起了新的清算网,这对中国的对外贸易也是不可少的。

钱庄、票号,洋行与中国市场化。据海关《关册》统计,从1864~1894年的30年中,中国进出口贸易的总值由9400余万海关两,逐步增加到29000余万海关两,而同期在中国通商口岸的所有洋行最多时不到600家,各国商人不到万人。对外开放与贸易直接关系着中国内地的市场化进程,这与钱庄、票号等金融机构是分不开的。比如,洋货进入西南地区,西南地区土产出口,多借助于四川商人之手。四川商人又得助于汉口和上海的钱庄提供信用。中国土产如生丝,茶叶由乡村进入通商口岸,也经过了钱庄和票号融资。在北方,洋货从天津来,土产从华北,西北来,以张家口,,归绥等地为集散地,通过天津的钱庄、票号为之融资与汇兑结清款项。就这样,钱庄,票号等金融机构就成为这种交易的联结器。

清末,近代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等已经产生,虽然在工商业中的地位还不高,但它们普遍采用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资本较多,存贷额比较大,发展势头很好。钱庄与新式商业“同舟共济”,而且钱庄主和新式商人的身份常常是“二合一”。19世纪60年代以后,上海商人仿照山西帮票号的办法,设立南帮票号,如胡光墉的阜康、严义彬的源丰润,李经楚的义善源等,它们除汇兑外,其存放业务与钱庄相似。由于钱庄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地位如此重要,早期的洋行就支持买办开设钱庄,或与买办合伙开设钱庄。虽然外资银行控制着中国的金融市场,但不可能控制钱庄的内部业务,钱庄的性质仍然是民族资本金融业,它们与晚清时期国人设立的30家银行,14家保险公司,1家投资公司一起,服务于中国工商业发展和经济市场化运行。

中国的钱庄、当铺,印局、账局和票号,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商业银行,它们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壮大,固然有各大商帮的支持,但是不能不说是伴随着工商业发展需要而不断进行的金融创新的成就。在对外金融活动创新方面,进口货币金属,与外商融资贸易,将票号钱庄设往国外;在金融制度创新方面,有金融企业股份制、两权分离制,联号制,人力资本制,薪酬激励制;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有凭贴,兑贴,上贴,上票,壶瓶贴,期贴,会券;在金融业务创新方面,有本平制度、票据转让贴现、顺汇与逆汇,代办代理,掉期业务,转账结算、同业拆借、信约公履:在风险控制方面,有“护本”制,宗法与担保约束,银行密押,金融稽核,内控制度,等等。金融创新是明清金融业发展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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