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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价值是重要的文物价值

2009-11-30朱宝钧

档案管理 2009年5期
关键词:档案价值档案文物

朱宝钧

摘要:仝艳锋同志对档案的文物价值和档案价值的认识值得商榷。本文认为。文物包含档案,档案是文物的一部分。文物价值同样也包含档案价值,档案价值是文物价值的一部分。而且档案价值是重要的文物价值。

关键词:文物;档案;文物价值;档案价值

《档案管理》杂志2009年第2期发表了仝艳锋的《档案的文物价值论》一文(以下简称“全文”),该文“从价值形态的多样性这一角度出发来论证档案可以具有文物价值”的观点,并对档案的文物价值的鉴定评估原则和方式进行了探讨。笔者对“全文”的观点有不同的看法。

1文物价值包含档案价值

“仝文”认为:“‘档案价值和‘文物价值是两种互不包含的价值形态,是一种相互兼容而不是相互包容的关系,但是某些档案确实含有文物价值。”笔者认为,“文物价值”和“档案价值”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文物价值”包含“档案价值”。

《档案学词典》对档案的定义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中国文物学概论》对文物下的定义是:“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辞海》中对文物的解释是:“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人类文化遗物。中国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包括:(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群、古建筑、石窟寺、石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重要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从以上对档案和文物的解释看,文物的涵义外延大,而档案的外延小,文物包含档案,“可以说档案是文物的一分子”。美国历史学家查尔斯·安德鲁也认为档案就是文物,他说:“对过去文物的关心,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水平的最好尺度。而这类文物中在价值和重要性方面都居于首位的就该说是档案了。”事实上,档案正是文物的一部分,文物包含档案。这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看:其一,从本质性上看,文物是人类历史的实物见证,它能够从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角度,通过各种各样的记录信息的形式反映历史事物的本来面貌,是人们认识人类社会和考证历史事实的原始资料。档案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原始记录,是以文字为主要记录形式传递历史信息,来满足人们认识和考证历史事实的需要。文物和档案都是人类社会的原始记录,档案是以文字为主要记录形式的原始记录。也包括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原始记录:而文物的记录形式的范围要广得多,包括文字、图表、符号、纹样、几何形状等所有不同形式的原始记录。档案这种原始记录也在其中。其二,从物质性上看,档案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具有一定的物质形态,主要有甲骨、金石、简牍、缣帛、纸张等物质载体:而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其物质形态非常广泛,除档案这几种载体包括在其中外,还有玉石、瓷器、陶器、文化遗址、墓群、建筑、艺术品、纪念物、生活用品,等等。还有一点要说的是,以往在探讨文物与档案时,总是突出文物的物质性。强调文物在物,而有意无意地抹杀或忽略档案的物质性。强调档案在文。事实上,档案与文物一样都是信息和载体的统一物,档案也是一种物,是文物之中的一种物。其三,从事实上看,明清以前的甲骨、金石、简牍、缣帛档案基本上都是文物,并保存在文博部门,大部分明清档案虽然保存在档案部门,也同样属于文物,“全文”也同意这一观点。不仅古代的档案属于文物,就是现代的档案也同样属于文物,而且有许多已经保存在文博部门。如陈景润“1+2”论文手稿、安徽省风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契约”等档案就被中国革命博物馆收藏。再如中国现代文学馆,它“具有国家级博物馆性质”,收藏有现当代作家的“手稿10970件”。这些现当代档案都是文物。这里需要说明几个问题:第一,是不是文物并不能以1949年来划定,现代档案同样也是文物,上述被文博部门收藏的现代档案就是例证;第二,没有保存在文博部门的,不一定就不是文物,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就属于保存在文博部门之外的文物;第三,《文物法》规定的文物范围,只是国家要管理和保存的文物范围,这可以从《辞海》对文物的解释中的“中国”和“受国家保护”两组限定词看出,并不是文物的实际范围。保存在社会和民间的文物仍然是文物。

文物包含档案,档案是文物的一部分,文物价值同样也包含档案价值,档案价值是文物价值的一部分。

2档案价值是重要的文物价值

“仝文”认为,“档案的文物价值鉴定评估原则——以充分发掘档案的价值为目的”,这是正确的。但“仝文”中对档案的文物价值的解释却值得商榷。“仝文”认为,“档案分级鉴定更侧重于从档案的史料价值和文物收藏价值角度来判定档案的价值大小”,“所谓文物收藏价值,是指档案具有文物性质的纪念价值和欣赏价值”,并指出鉴定档案文物价值的四项原则:一是“来源标准。档案形成者的社会地位、作用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档案的价值,所以,各种著名人物形成的档案,如手稿、信函、题词等相应地要首先考虑其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二是“时间标准”。“1949年以前的档案应该是具有文物价值的,而1911年以前形成的档案应该是具有比较重要的文物价值。”三是“载体特征。文种罕见特殊、形成时间久远、载体形态别致、记录方式独特”,“其外部载体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记载的内容价值,应该认为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而且外部的文物特征更为显著。且不论年代久远的甲骨档案,单说在民国档案、少数民族档案中也有一些档案因载体特殊而具有文物价值”。四是“存世数量”。“档案的文物价值鉴定”“应体现‘物以稀为贵的原则。档案的稀有性较多体现在档案载体形态的稀有”和“记录内容的稀有上,包括档案所记录的独一无二的民族风情、社会风俗、自然环境等内容”。从“仝文”的观点看,第一,“全文”曲解文物价值,文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而不仅仅是只有“纪念价值和欣赏价值”,历史和科学价值不仅是文物价值,而且是主要的重要文物价值。难道说文物没有历史和科学价值?档案与文物的历史和科学价值难道不一样?第二,“仝文”的档案文物价值说是“以充分发掘档案的价值为目的”,但是,从“全文”鉴定档案文物价值的四项原则来看,却基本上抛开了档案的主要价值——历史和科学价值,所谓的“来源标准”,档案形成者的社会地位、作用并不完全决定档案的价值,平民形成的档案也有重要的档案价值,关键是看其中记录的内容。如秦墓中出土的一封平民家书,不仅有重要的文物价值,而且有重要的

档案价值,它记录了秦朝平民生活的细节,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当代历史学者已经将关注的重点转移到普通人身上,认为历史的真正本质应是还原普通人当时的生活风貌。”平民和著名人物形成的档案同样重要。“时间标准”是通用的一般标准,关键还是看其记录的内容,上述当代档案被文博部门作为重要文物保存,就是例证。“载体特征”更不能作为标准,载体特征可以作为文物的一部分价值,但是,对于文物和档案来说,其历史价值更注重的是载体上记录的内容,如甲骨档案,不论是文物界还是档案界关注的重点不是其载体,而在于其载体上记录的信息,正是甲骨记录了商王朝的各种活动,证实了《史记》记载的商王朝历史为信史。还有一个现象很能说明问题,在甲骨档案的收藏中有一个原则,就是以甲骨上的文字多少来判断其价值,文字越多,价值越高,而不看甲骨是大是小是龟甲还是牛肩胛骨。这说明载体特征并不重要。所谓“存世数量”,应该说是针对艺术品和生活用品等来说的。对于档案来说,实际上,绝大部分档案都是唯一的,所记录的内容都是独一无二的,说到底还是应以档案记录的历史信息来判断其价值。

文物的主要价值是历史和科学价值,档案的主要价值也是历史和科学价值,档案与文物的历史和科学价值是相一致的,在所有的文物中,只有档案是以记录原始的历史和科学信息为主的事物,因此,可以说档案价值是文物价值的一部分,而且是重要的一部分。正是档案的这种历史和科学价值,使文物的发掘和发现,推动许多学科的建立和发展。甲骨档案的发现,不仅证实了《史记》记载的商王朝历史为信史,并将我国有文字记载的文明史向前推进了一千多年,而且促使一门新的学科——甲骨学的建立。敦煌遗书的发现,为研究唐宋历史提供了第一手的材料,同样也促使一门新的学科——敦煌学的建立。徽州文书的发现,为研究明清经济史和平民史提供了细节材料,同样也促使一门新的学科——徽学的建立。很显然,对于档案来说,历史和科学价值才是其真正的文物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

[1]仝艳锋,档案的文物价值论[J].档案管理,2009(2).

[2]档案学词典[M].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1.

[3]李晓东,中国文物学概论[M].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4.

[4]辞海(1999版缩印本)[M].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4367.

[5]张煜明,档案、文献、文物、史料及其他[J].档案学通讯,2004(3).

[6]T·R·谢伦伯格著,黄坤坊等译,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3:14.

[7]张新,走进文学艺术的殿堂——访中国现代文学馆馆长、著名作家舒乙先生[J].北京档案,2000(9).

[8]万川明,李根林,穿越历史之旅[N].河南日报,2004-3-29(5).

(作者单位:开封教育学院来稿日期:200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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