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初探
2009-09-30马蒙
马 蒙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探讨也进入了攻坚阶段。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的研究势必对我们今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有重要启示。通过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的初步探讨,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对当代的启示提出了一些看法。
关键词:个人所有制;私有制;股份制;实现形式
中图分类号:F046.3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5-0011-02
马克思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思想,马克思没有做过专门明确地解释。后人对此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这几个观点:
第一种观点也曾经是流行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应理解为消费品个人所有制,或者说是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其依据来自恩格斯的解释。第二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应理解为重新建立劳动者的私有制。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就是我们现在的股份制。或者说是股份合作制,劳动者股份合作制,再或者劳动个人股份所有制。第四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我们认为,由于实践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所以人们的认识是有限的。但是,实践是发展的而理论也必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而更趋近真理。在这里要强调的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根据实践的发展而加快理论的科学探讨为进一步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启示。
1.绝不是重建私有制。在最近关于民主社会主义的讨论中,有人认为,马克思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就是主张恢复私有制。还有人认为,实践证明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都不能调动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何不干脆把重建个人所有制搞成重建个人私有制算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这种观点的人在如今并不占极少数。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告诉我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只有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才会大发展。自从资本主义产生以来,生产日益社会化这就需要生产关系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占有。实践证明,资本主义私有制不能容忍生产力的社会化大发展,必然被更高级的生产关系所替代。退回到私有制,只能是死路一条。上世纪的实践已经证明资本主义私有制在中国是行不通的。苏联东欧的全面私有化改革也是最好的前车之鉴。进一步从理论上分析,私有制有两种,一种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这种私有制已被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否定;另一种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资本主义私有制。生产资料肯定不是私人占有。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导致了剥削这是不争的事实。一方面是生产资料和财富的积累,另一方面是贫困的积累,富者越富贫者越贫。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在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而且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生产资料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必须被取代。“消灭先前存在的所有制关系,并不是共产主义所具有的特征。一切所有制关系都经历了经常的历史变革和历史更替。”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必然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个人的共同所有制,即重新建立的不同于过去的小私有制的全体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这是马克思恩格斯一贯坚持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曾用多种不同的语言表达这一思想。例如,“随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私有制也就终结了”[1];“把资本变为公有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1];“把生产资料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2];“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3],等等。
2.绝不会是单单的消费资料个人所有制。因为个人所有制是作为否定的否定中第二个否定的产物。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第二个否定的特点是在更高级的形式上回到原来的出发点。但质上必然要超越。否定的否定的起点是个人的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已被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否定。第二个否定的结果不可能单单导致生活资料所有制。否则,在逻辑上就违背了同一律,而且更不符合否定之否定一般规律。而且,我们认为消费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必然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没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或者社会占有制不可能有单单的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人类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从这一点上说,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不会是单单的重建消费资料个人所有制。从另一个角度讲,生活资料最后必然是被个人消费掉,可消费的质量与数量有哪些因素决定呢。所以这样讲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可是能说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吗。或许也不能这样理解。我们的理解是应该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的统一。
3.绝不能等同于股份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证明,一定形式的股份制能够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我们要好好利用股份制。并从利用股份制的实践中进一步探讨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可是,值得注意得是还是要清楚股份制绝不是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股份制成为中国公有制重要的实现形式,它或许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最重要的实现形式。但股份制肯定不是马克思所说的个人所有制,只不过它具备了某些特点,值得探讨。至少现存的股份所有制形式还不能是个人所有制。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讲得很清楚,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的所有制形式,就现实所有制状况来说,也可以用股份制加以说明。可见股份制肯定不是“重建个人所有制”。至少有一点值得商榷,现实中股份合作制虽然劳动者可以入股,可劳动者不可能成为大股东。绝对的决策权控股权还是少数大股东支配,技术层面上的问题解决不了一切都是空谈。
1.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必须与本时代和本国的情况相适应。我们知道,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可能是对未来社会经济抽象制度的设想,未来社会对我们来说是很抽象的概念,“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思想现在我们是无法把握的。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马克思不会也不可能详细的论证。我们可以比较准确把握马克思公有制思想的实质,并以此为指导进一步探索与本时代和本国的情况相适应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必须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我们今天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正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同时也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需要的,又是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地位必须加强不能削弱。另外一方面,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发展很不平衡。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探讨既符合社会化大生产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又能够最大限度促进中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我们目前进行的政企分开,产权改革以及党中央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正是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也是由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它必然会较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一命题是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设想。一方面,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讨这一命题的正确理解。另一方面可以指导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活动,为中国探讨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保驾护航。
2.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必须朝着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方向推进。尽管《共产党宣言》的发表已经近160多年了,可是私有制的观念仍旧根深蒂固。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私有制的思想更加泛滥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就是有人用它作为武器来反对和破坏社会主义公有制,破坏四项基本原则。更发人深省的是许多劳动者、社会管理者,也难以完全摆脱这种影响。这种错误的理解势必严重破坏公有制的根基,破坏社会的和谐,销蚀劳动者的主人翁精神。马克思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思想,马克思不想也不能进行详细的论述和证明,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了,我们只能在实践的过程中沿着这个方向一步一步探索最终建立能够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所有制实现形式。今天我们的所有制实践探索必须朝着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否则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探索。重视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按照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所以所有制将最终决定人能否自由全面发展。所有制实现形式不管如何创新,最终目的是要保证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要有利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以经济上获得自由与发展为前提。只有打破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人才能获得独立性和个性。我们要沿着马克思思想轨迹,探讨一种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所有制。现阶段中国进行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改革就是为了找到一种比资本主义私有制和传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0-29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9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1.
[责任编辑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