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改善民生问题
2009-09-28淡亚君
淡亚君
[摘要]本文认为青海由于物质条件相对有限,在改善民生上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建议青海省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扩大就业渠道;积极探索扶贫济困新路子;积极发展教育事业;积极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积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改善民生见实效。
[关键词]民生问题;改善民生;对策;青海省
改善民生是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深化和蔓延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实现良性互动,仍是需要研究和关注的问题。
一、青海改善民生面临的现实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青海省的民生状况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由于青海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欠发达地区,改善民生问题所依赖的物质条件相对有限,加之自然条件差等因素影响,使得青海同发达地区相比,在改善民生上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1、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捉襟见肘
青海受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与较发达省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有较大差异,与西北五省(区)也有一定的差距。2008年,青海省GDP总量为961亿元,陕西为6812亿元、甘肃为3176亿元、新疆4203亿元,分别相差5851亿元、2215亿元、3242亿元,仅占全国GDP总量的0.3%。与此同时,近几年虽然全省财政收人有了较快增长,2008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71.6亿元,增长26.2%。但由于受产业结构影响,地方财政收入低,自身财力有限,自给率不足20%,财政刚性支出较多,特别是青海藏区80%以上的财政支出依赖国家财政补贴,黄南、果洛、玉树三个藏族自治州伴随着免除农业税、沙金资源禁采及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其财源进一步萎缩,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
2、人均收入低,生活消费水平差距扩大
2008年青海省人均生产总值是17389元。目前青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全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差额在35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全国的差额在1400元以上,全省人均纯收入、城市和农村分别只有全国的76%和66%,差三分之一。青海城乡收入差距由1984年的1∶[KG-*3]2.44扩大到2007年的1∶[KG-*3]3.83,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依然突出。从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看,2008年青海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为8203.17元;农牧民人均消费支出2974.94元。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比分别为3.81∶[KG-*3]1。有关数据显示,1978年以来,青海的县及县以下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1978年为66.77%,到2005年这一比例下降到35.66%,28年下降了31.11个百分点。
3、贫困问题依然突出
(l)农牧区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且程度深,扶贫的难度大。目前青海省仍有15个国定贫困县,10个省定贫困县,2274个贫困村。在城市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生活困难居民有19.98万人,农牧区人年均收入农村低于625元、牧区低于800元的特困人口有81.5万人;人均收入不足500元、生活极度困难被民政部界定为“不救不活”的人口有18.78万人。尽管目前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中实施的“四大重点工作”(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和转移、产业化扶贫和异地扶贫)成效显著,但由于全省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东部干旱山区和青南高寒牧区,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的地区,扶贫开发成本高且难度大。按照全省认定贫困生的标准,目前在青海各高等院校里,贫困生、特困生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5%和20%。
(2)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增长缓慢,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2000年至2006年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人每年平均增加仅39元,年均增长6%;而同期全省农牧民人均纯收人每年平均增加145元,年均增长8%,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增长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收人不仅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而且收入差距逐渐拉大。2000年贫困地区农牧民的收入水平相当于全省农牧民收人平均水平的46%,而到2007年下降为39%。2000年全省农牧民平均收入差距由804元扩大到2006年的1437元,6年间下降了7个百分点。
(3)少数民族贫困比例高。据统计,2008年,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6.31%。在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到一半以上,其中牧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高达23.1万人,占全省牧区少数民族的34.2%。
(4)脱贫难度大、返贫问题突出。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来,在扶贫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青海省农村牧区贫困人口脱贫的速度却不断放慢,农牧民因灾、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因素导致返贫的现象十分突出。据省扶贫部门统计,全省农村牧区正常年景返贫率达13%,灾害返贫率高达25%左右,高于全国11%的水平,这尚未考虑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因素,若考虑以上因素返贫率会更高。
4、失业、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今年青海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将达到1.12万人,加上在外地上学未能就业的7000多返乡大学生,以及往届毕业生,共有约3.6万人需要就业。同时,受金融危机的蔓延和深化的影响,造成全省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用工量趋减,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大批返乡、劳动者失业风险增加,省内能够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行业和企业较少,加上全省农村牧区还有的近百万左右的富余劳动力需要向外转移,新旧矛盾交织,就业形势异常严峻。
5、文化教育差距大
一是从受教育年限看,青海农村人口受教育年限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甘肃城镇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27年,青海省人均受教育年限为6.8年,且文盲半文盲率在全国平均比重是10.95%,甘肃为14.34%、宁夏为13.4%、青海为18.03%。二是教育发展不平衡,师资力量薄弱,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稀缺且又相对集中在城市,农村特别是青南牧区普及义务教育的任务繁重,目前全省尚未实现“两基”的仍有9个县,且这9个县全部分布在海拔4000米以上、生存环境恶劣的青南藏区。
6、社会保障面窄、标准低
目前我省城镇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率不到5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虽已达到94.5%,但农牧民因病致贫问题还比较突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存在,农牧区养老保险制度滞后。全省养老保险仍然面临着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困难,覆盖面窄,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的比例在全国都是比较高的,占到了总人口的11%、12%。医疗救助制度尚不完善。
7、金融发展水平低
一是金融总量小。2008年全省金融机构存贷款仅分别占全国的0.3%和0.34%,新增存贷款仅分别占全国的0.38%和0.43%;且人均储蓄、人均保险等均处于较低水平。二是货币和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目前青海省只有10家上市公司,占全国比重仅为0.65%,占西部地区比重为3.41%,且融资额较小,证券交易规模占全国比重较低,货币和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导致了企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衡。三是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资金供求失衡。一方面资金的逐利选择,加大了信贷资金的供需矛盾;另一方面贷款投放过于集中于西宁、海西和海东地区,牧区金融趋于边缘化。
二、对策及建议
青海由于历史、地理及其他因素,与东部差距较大。近几年区域经济虽凸显洼地效应,但经济整合度低,地区之间的协调难度大,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仍然存在。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任重道远。
1、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为着力点,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把保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加强区域之间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大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加对公共产品的投资,促进民生改善。稳定收入预期,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和居民消费。同时重点在提高技术含量、培育优势品牌、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上加大扶持力度。
2、积极扩大就业渠道
结合青海实际,一是加大对就业培训投入力度。在经济结构不断变化的形势下,就业压力持续增大,就业结构问题更加突出,对就业培训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政府对就业的培训投入相应加大,以利于收入差距的缩小。二是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农牧区二、三产业和特色经济,扩大就业容量。三是配合国家“家电下乡”政策,积极培养售后服务人才,积极为大学生和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四是在鼓励自主创业的基础上,加大对创业的扶持力度,完善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
3、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发展
大力发展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特别是要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投资,改善农村教育设施条件,增强师资力量,为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
4、积极探索扶贫济困新路子
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脱贫与治愚共抓、政府与社会并行、内因与外因互动,共同增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
5、完善收人分配制度,解决好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
要在分配机制上应更多地向普通民众倾斜,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同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确保企业、低收入人群工资有较快增长的同时,也要建立起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大体同步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分配不公,防止两极分化,使收入分配更加合理。
6、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结合省情与省力,扩大筹资渠道,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多元化,大力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确保弱势群体的生活底线,进一步提高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提高低保标准。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对接,提高民众健康水平。
7、进一步健全金融体系,扩大金融总量
在青海现代金融体系雏形初显的基础上,积极建设和不断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大力发展民营中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机构,拓宽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渠道及农村金融服务范围和领域,鼓励各类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积极拓展青海民间融资渠道,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体系。形成市场引导投资、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金融体制,实现农牧区和中心城市经济金融协调、均衡发展。
8、完善和发展金融市场,提高金融的集聚和辐射能力
通过增加交易主体、扩大交易规模、增加证券交易产品,优化配置资源。同时,在国家创业板市场推出之即,注重对省内企业成长性的培养,增强产业链,扩大企业集群效应,促进一批科技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推进货币、债券、股票、外汇、黄金及期货市场的发展,突出本土特色的期货品种,加快发展省内期货市场交易品种,扩大交易量,以促进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
9、把改善民生同金融相结合,加大金融服务民生窗口指导力度,拓展公共金融服务民生空间
建立服务民生信贷目标引导机制,加大对全省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循环经济、中小企业、“三农”、弱势群体等民生工程的信贷投入,提高民生贷款的比重,缩小农村与城市在征信、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