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形势下有效发挥基层央行事后监督职能作用的思考
2009-08-31王耀霞
王耀霞
基层央行事后监督中心是随人民银行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应运成立的,运行近五年来,在促进核算业务规范、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资金风险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目前,有关部门内控不断加强、业务不断规范,会计管理和控制的重点相应发生变化,传统的事后监督方式效能凸显局限性。本文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转变事后监督工作思路,有效发挥会计核算质量、资金安全最后一道关口的职能作用,进行了探讨。
一、树立三种观念,明确事后监督工作方向
一是树立以维护资金安全为最终目标的事后监督目标观。事后监督中心的根本目的和任务应是防范会计核算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尤其是在当前人民银行会计改革不断深入,新业务、新系统不断推出,防范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要跳出在会计核算范畴定位事后监督工作目标的局限,从风险防范的角度看待问题,坚持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科学定位事后监督工作目标,使事后监督内涵更宽、范围更广、把握问题更准。
二是树立以促进会计核算“免疫系统”正常运行为关键的事后监督工作观。事后监督不能仅仅定位于“事后”的监督,要努力培育“事前”的预警、“事中”的监测。应形成预防的、动态的、宏观的、建设性的事后监督理念,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检验反映、风险预警和纠错防弊功能,着力分析查找基层央行会计核算运行中存在的制度性障碍、管理性缺陷、操作上漏洞,从根本上提高会计核算主体的“免疫力”。
三是树立以“规范核算、强化内控、防范风险、助推服务”为评价标准的事后监督效能观。对于基层央行事后监督工作,不能局限于把查出多少问题作为评价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的主要标准,而应更新评价观念,从更宏观、更具建设性的角度来把握事后监督的成效,形成更加科学、全面的成效评价体系。如可建立“三级评价体系”,将促进被监督部门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内控水平情况作为基础评价标准,将维护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安全作为二级评价标准,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作为高级评价标准,全面评价事后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情况。
二、实现四个转变,科学履行事后监督职责
一是实现由真实性、合规性监督为主向日常监督与风险环节重点监督并重的转变。现有事后监督定位于前台业务的“全面复审”,对风险环节的重点监督不够突出。事后监督部门应在加强日常全面监督的基础上,依据制度规定、风险案件、历史监督数据等建立统一的风险预警和风险模型加大对核算业务重要环节、重要账户、重要关口的监控力度。突出风险环节、明确监督重点,加强监督分析与预警,着力在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保证资金安全方面下工夫。如以计算机监督为依托,重点加大对ABS、TBS系统重要空白凭证及其账户对应关系、系统参数等事项的监督;在资金“进出”的环节上,大小额支付、同城票据交换及业务处理发起到结束各环节进行凭证与凭证、凭证与清单相互配对等。
二是实现由重点关注全面核算的事务性监督向关注内控机制完善的管理服务型转变。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事后监督部门应转变单一的思维习惯和事后监督方式,善于从微观监督中分析归纳出共性的、规律性的问题,将工作重心向日常业务风险性分析和评价、预警提示、建议督导和信息反馈转移,深入分析被监督部门的相关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核算部门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完善,从更高层次上发挥事后监督在宏观服务方面的作用。
三是实现从专注于核算结果的监督向与核算过程监督相结合的转变。目前,事后监督部门只是对被监督部门的凭证、账表等核算业务结果的监督,对会计核算业务的过程却缺乏有效监督,而会计核算部门的内控管理是否严密、业务系统控制是否存在漏洞、核算过程是否规范,往往是产生风险的主要根源。因此,将监督视角延伸至会计核算过程,将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相结合,是事后监督防范资金风险,提升监督效力的必然要求和有效措施。事后监督部门应将ABS和TBS核算系统日志作为过程监督的主要载体,以计算机为辅助监督的手段,对电子文本系统日志进行合规性、实质性审核。合规性审核主要包括各操作人员有无异常操作、是否按各自工作权限操作等;实质性审核主要包括资金流出、账务、查询查复等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日志中操作员与会计凭证记录经办人是否一致等。
四是实现从发现和揭露差错向解决差错的根源性问题转变。事后监督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控制核算质量、规范核算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要改变以往监督工作侧重发现问题和揭露差错的方式,在发现和揭露差错的基础上,要根据不同的差错类型,加强综合分析,剖析问题的实质,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使核算部门合理地规避风险,以更好地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三、创建和谐监督生态环境,促进事后监督工作良性发展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良性内部生态。有效发挥事后监督职能作用,必须构建事后监督内部和谐的人文环境和规范的制度环境。基层行要坚持人本理念,严把监督人员入口,合理确定监督人员编制,满足岗位设置、业务分工和操作技能要求。建立清晰的岗位职责、完善的操作流程以及制度规程缺陷收集和修补机制,实现责、权、利完全统一的奖惩激励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运行机制。注重加强教育和培训,通过开展“文明科室”、“文明示范岗”创建,强化事后监督专业文化建设,凝心聚力,铸魂塑形,营造积极向上、勤奋工作、求真务实、不断进取的氛围。
二是缔造合作双赢,构建和谐外部生态。日常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转需要事后监督与被
监督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协调配合。基层行事后监督部门应强化与被监督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健全业务资料抄送、重大事项通报、教育培训相互参与等制度,采用座谈会、分析会和通报会等多种形式来统一认识、揭示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着力构建和谐共融、信息畅通、相互理解、支持配合的工作局面,真正形成核算防范的“合力”,促进事后监督工作安全、有效开展。
三是加强成果转化,完善整体联动机制。基层行要依托“大会计”、“大监督”工作格局,通过落实会计工作联席会议、内部监督联席会议等,搭建互动交流和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事后监督与内审、监察和会计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将事后监督的日常监督与内审、监察部门的立项检查及会计管理部门的检查辅导有机结合,从而使事后监督发现的问题能得到深层次的解剖,内审、监察及会计管理部门的现场检查、辅导也有的放矢,达到监督资源互享、情况互通、措施互商、决策互动,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增强事后监督成果转化的深度和广度。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荷泽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