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救助模式的探究与实践
2009-08-31傅艺娜
傅艺娜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但是随着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发展,个体接受高等教育的成本逐渐增大。在高等院校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弱势群体一贫困大学生。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救助,不仅体现了国家的责任和义务。而且对于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促进国家未来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目前中国的高校中基本上都建立起了针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制度和政策,本文以山东大学为例,对贫困大学生救助模式进行研究。通过描述与分析山东大学救助模式的发展状况及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对策性看法。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 救助模式 山东大学
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发展,高校扩招政策使得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而与此同时。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势使教育成本由最初的国家单独承担转向由国家、社会、个人分摊。社会成员个体接受高等教育的成本逐渐增大,一部分社会成员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处于社会与经济竞争中的劣势。他们的子女一旦进入到高等院校接受教育。昂贵的学费与生活费用会加重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对中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和大学生家庭收入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中国有25%的城市学生,30%的县城学生,60%的农村学生支付学费有困难。据教育部1999年的统计调查,经济困难学生已占在校生总数的15%-30%,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已占在校生总数的8%-15%。这些调查数据显示,高等教育消费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来说已成为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如何帮助这些大学生完成学业已经不单单是个体的现象,而是一个涉及学生、学生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重大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就具有了非常广泛而长久的社会意义。
一、贫困大学生救助的概念界定及分类
贫困大学生救助,或者“大学助学模式”,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贫困大学生给予各种经济援助的制度。就救助的模式而言。世界各国的高等院校在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多种多样的针对没有能力支付大学费用或在求学期间发生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的救助模式,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多种类型。
1按救助资金是否需要偿还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无偿模式,如英国《1962年高等教育法》确定的高教奖学制度;二是有偿模式,如日本的“收费加贷学金模式”;三是混合模式,如瑞典等北欧国家的“减免加贷学金模式”。近20年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多数都放弃了以前的免费和低收费的无偿模式或单纯的有偿模式,而是采取了“收费加奖贷减免。以贷学金为主”的混合模式。中国目前大多数高等院校的救助形式采用的都是混合模式。
2按救助资金的支付途径可以分为直接救助与间接救助两类。直接救助是指救助金直接赠予学生本人。间接资助是指政府为学校提供医疗服务、交通优惠、拨款、伙食补助、提供宿舍等非直接赠予学生本人的资助@。
3按照救助的方式可以分为政策性资助、赠予性资助与推迟付费性资助。政策性资助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为大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免税;二是为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赠与性资助是指出资者无偿地将资金赠给大学生且大学生无需承担本息还款义务的资助。通常有三种类型,即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推迟付费性资助指为学生提供“先上学,后付费”,待就业后收入偿还出资者本息的资助方法,通常有贷学金和雇主资助两种形式。推迟付费性资助相对于赠与性资助而言,具有许多优势,一是可以减轻政府、家长、纳税人的负担;二是资金可以回收,可用相同的钱资助更多的人;三是“先上学,后付费”,有利于大学生或即将报考的大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四是由于有严格的借贷关系,学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能力。其因而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欢迎,被称为“21世纪的资助方法”。
此外,还可以划分为常规救助与临时性救助、一次性救助与分次救助等多种形式。
二、目前山东大学贫困大学生救助的主要模式
我国高等院校针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形式有多种。以山东大学为例,从支付方式来看,有现金直接支付和间接支付等形式。如将生活补助等直接打入救助者的餐卡中;从救助资金的来源来看。主要有国家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和各种政策性救助以及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助学金。从目前来看,在山东大学校级针对贫困大学生的奖,助学金主要有中国建设银行爱心基金奖学金、侯龚臣优秀学生奖学金、松下电器育英基金奖学金、可口可乐农村特困大学生奖学金、山东省政协港澳委员助学金、塔里木油田特困生奖学金。并且从2001年校区合并开始设立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助学金。每年由山东大学全体教职工“爱心一日捐”(即每位教职工捐赠自己一天的工资收入)的资金形成爱心助学金。此外,在各个院部级还有一系列专业性的奖,助学金,如管理学院教职工爱心助学金、口腔医学院优秀贫困生助学基金、医学院“山医51级校友奖学金”、刘佩兰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爱心助学基金、机械工程学院优秀贫困生助学基金、材料学院教职工爱心基金奖学金、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帮困基金、信息学院教职工爱心奖学金、物理与微电子学院“心光校友助学金”、潘承洞奖学金、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奖学金、诚公奖学金、黄智雄奖,助学金等,都专门设立了针对贫困大学生的奖项,要求申请者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或是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申请者。
山东大学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贫困大学生的救助体系。其中资金来源于学校的有临时贷款、减免学费、生活补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资金来源于国家的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教育部拨款的困难补助,资金来源于社会的有社会奖学金、社会助学金,使得资金渠道实现了多元化。
三、贫困大学生救助模式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从被救助者的角度来看,贫困大学生救助体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从救助形式来说,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形式正逐渐实现多样化。以山东大学为例,目前形成了以国家和学校救助为主、其他救助形式为辅的多样化救助格局。总的来说,从救助主体来看,国家、学校和社会中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有某种形式的救助;从资金发放形式来看,形成了现金一次或多次发放、勤工助学岗位工资发放、生活补贴(直接打入学生餐卡)等多种形式。
但这一体系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救助的形式主要集中在“免费午餐”式的资助模式,即由施助方一次性或多次将救助金发放给受助者,受助者不需要履行其他义务,只有“勤工俭学”模式强调受助者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即救助金是通过劳动报酬的形式发放给受助的贫困大学生,受助者只有完成了规定的劳动任务后才能领取救助金。有学者指出,“免费午餐”式的资助模式在资助了贫困生的同时,也直接制造了贫困生群体与非贫困生群体之间
的距离,这无疑增加了大学生的等级性,无形中给贫困生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成为贫困生入学后自卑、内向和学生间互相歧视的起点。因此,应该通过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模式来模糊贫困生和非贫困生之间的界限,并且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社会资助有强化依赖心理、增加心理负担的负效应。在被调查者中,有相当比例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应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的机会,让受助同学有自身发展的机会,让他们感觉那是自己的报酬,而不是在受救助,并自食其力。”被调查者的这种建议也反映出这种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模式确实是符合贫困大学生的心理需求的。以劳动报酬发放的救助金体现了受助者的价值。维护了他们的尊严,并且在这种工作过程中,增加了受助者与社会、他人接触的机会,增强了自身的技能。显然,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救助模式将单一的免费经济救助提升到了增强贫困大学生自我发身能力和责任感的高度。
贫困大学生救助应强调“他助”与“自助”理念的结合。具体来说,政府、学校、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救助给予贫困大学生一定的经济扶助,但是,这部分经济扶助又不同于当前完全“免费午餐”式的救助模式,而是要求被救助者履行一定的义务,或从事其他工作。这种附加的义务要求并不是苛刻地要求被救助者。而且可以采用积分或进一步奖励、给予相应报酬等种种形式来进一步给予被救助者一定的资金或物质救助。这一模式的最终目的,是帮助受助者参与社会生活,了解社会。培养自己的生活技能,树立自我奋斗的精神和意识。这种救助模式也可以避免“免费午餐”式救助模式所带来的种种弊端。目前,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些具有这种理念的救助模式,如“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要求受助生进行勤工助学,用自己的劳动报酬补贴学习生活费用。该基金要求受助者必须在当地肯德基连锁店勤工助学(具体工作时间段由受助生根据自己的情况与餐厅商定),并且享受普通计时工各项待遇,每名受助者在肯德基餐厅勤工助学的考核情况将作为能否连续申请资助的重要条件之一。此外。该基金倡导受助者毕业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自愿向基金捐款,以使基金滚动发展,让更多的贫困学子得到资助,以此方式倡导受助者树立公益意识。
“他助”与“自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不仅能促进受助者自身的发展,而且对于缓解受助者的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等也有重要意义。在对接受救助的贫困大学生进行深度访谈时,被调查者表示,接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的救助时,自己心理很坦然,因为国家助学贷款在毕业后要归还,而勤工助学岗位更让自己感受到自己接受的补助是劳动所得,有种心安理得的感觉,而不是像在领取其他救助金时感到自己在被施舍。有的学者通过调查研究也指出了这一点:从救助过程来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都没有太多的副作用。而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社会资助有强化依赖心理、增加心理负担的负效应,这需要引起我们在政策设计时格外注意,要通过制度的设计来避免或者减轻这种副作用⑥。转变施助者与受助者的基本理念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多考虑设置一些勤工助学岗,鼓励贫困大学生“自助”,并给他们创有04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注释:
①张选民.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与大学生资助政策变迁及新的挑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教育研究),1998.(2):41-44.
5翟帆.进一步加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中国教育报.2000.3.29.
③刘萌芽,赵红.重构财政对贫困大学生的助学模式.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4):107.
4王昆来.论深化大学生资助方法的改革.-X-南社会科学.2000:204.
5王昆来.论深化大学生资助方法的改革.云南社会科学,2000:206-207.
⑥徐晓军.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探讨.人文杂志,2004,(2):170.
⑦吴庆.中国城市贫困大学生救助政策研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3):36.
⑧吴庆.中国城市贫困大学生救助政策研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3):36.
参考文献:
[1]张选民.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与大学生资助政策变迁及新的挑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教育研究),1998,(2).
[2]翟帆.进一步加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中国教育报,2000.3.29.第l版.
[3]刘萌芽,赵红.重构财政对贫困大学生的助学模式.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4).
[4]徐晓军.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探讨.人文杂志,2004,(2).
[5]王昆来.论深化大学生资助方法的改革.云南社会科学.2000.
[6]吴庆.中国城市贫困大学生救助政策研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