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门宴》中关于刘邦的春秋笔法
2009-08-31莫俊峰
所谓“春秋笔法”,是指“一字含褒贬”的史传笔法。在《鸿门宴》一文中,作者对刘邦其人其事的叙写,有几处就成功地运用了“春秋笔法”。
君安与项伯有故?
刘邦攻破函谷关,大造舆论,“欲王关中”;又怕别人来抢夺胜利果实,因此“还军霸上”,封住了函谷关。项羽得到密报,大怒,传令:“旦日飨士卒,为击破沛公军!”紧要关头,项伯为报私情夜见张良,泄露军机。张良找借口立即将此情况报告了刘邦。刘邦闻讯,急切地连续询问“为之奈何”。当张良出主意“请往谓项伯,言沛公不敢背项王也”时,刘邦随即就问道:“君安与项伯有故?”危急时刻,刘邦本来关注的是退敌之策,但一听张良提到“项伯”,立刻就改变了关注的对象。这一句话,表露的是刘邦当时的第一反应,将刘邦机警、狡诈的性格很传神地写了出来——对所有的人,哪怕是自己的近臣,他都心存戒备,尤其是在这种紧要关头。刘邦的这一表现,恰与项羽的胸无城府,爱慕虚荣,为了“面子”竟然将亲己的“曹无伤”和盘托出的做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
这是张良“要项伯”之前,刘邦给张良的指令。这个祈使句可谓人物的本色语言。先说第一个分句。呼,就是喊,在这里有“召”、“唤”的意思,带有随意性,缺少礼貌、尊重的意味。“君为我呼入”,可以译为“你给我把他叫进来”。一个“呼”字,写出刘邦言语的粗俗,同时也体现出刘邦答应见项伯完全是权宜之计。第二个分句“吾得兄事之”就更有意思了。得,多解作“必须”,其实解释为“可以”应该更接近作者的意思。“必须”可理解为:①情感上的必要,强调内心的强烈愿望;②事理上的必要,强调不可选择性。“可以”也能理解为:①能够,强调措施上的主动性;②强调客观条件的许可和心理上的承受阈限。在这里,对项伯“兄事之”,绝非出于刘邦内心的强烈愿望,而且在刘邦眼里,此事也并非到了不可选择的地步。(从一个“呼”字就可以看出来)因此,把“得”理解为“可以”,就能突出“兄事之”的虚伪性,从而把刘邦在大难临头时那种能屈能伸、虚与委蛇的性格特征表现得更充分;再与前一小句联系起来,就能让人更真切地感受到刘邦的“无赖”本色。
沛公至军,立诛杀曹无伤。
在鸿门宴之初,项羽就说出了刘邦军中的告密者“曹无伤”的名字,而刘邦始终不动声色,好像早已把“曹无伤”忘掉了似的;直至从小路逃回自己的军营,才“立诛杀曹无伤”。这“伏一笔”的写法,非常巧妙地表现出刘邦沉得住气、工于心计的特点。而更巧妙的是“立诛杀”三个字。
“立”,写出刘邦性格的果断。对于内奸,他决不姑息。但“无缘无故”、无声无息地杀死曹无伤恐怕不妥,因此用了“诛”的办法。“诛杀”,一般译作“杀死”、“杀掉”。尽管同义词连用常常可以看作一个复音词,但在本文里这样的解释是不够传神的。诛:《说文》,讨也。从言,朱声。它的本义是谴责、声讨,训为“杀”,是“殊”的假借。殊:《说文》,死也。桂馥注:称殊死、绝死,谓斩刑也。“诛”解释为“杀”的时候,一般指杀死有罪之人。这里的“诛”,就是先问罪,然后执行斩刑。那么,该给曹无伤问个什么罪呢?按理说该问“通敌”罪,但这样就把刘邦自己的图谋给坐实了。可以推测,此时,该是问曹无伤“离间”罪,如此就既除掉了内奸,又“维护”了与项羽的“团结”,可谓一箭双雕。从这个角度去理解,也就更能让人看清楚刘邦老奸巨猾的特点。
再说“杀”字。杀:《说文》,戮也。本义是杀死。在“诛”后再用一个“杀”字,不但强调了处置结果的确切性,而且“诛”、“杀”连用,还从语气上表现出刘邦对曹无伤深恶痛绝、必杀之而后快的心理。甚至还能进一步作如下推测:刘邦正是把在鸿门宴上所受的窝囊气统统撒在了曹无伤身上,才有了“立诛杀”这样痛快淋漓、当然也充满智慧的行为。
或许在司马迁眼中,项羽是一个失败的英雄,而刘邦就是一个成功的流氓。《鸿门宴》一文中,作者巧用春秋笔法,将刘邦虚伪狡诈、阴险凶狠又不乏雄才大略的复杂的性格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使刘邦、项羽这两个人物具有了更多的可比较之处,让读者能够从比较中窥见历史的本来面目。
莫俊峰,河南安阳市实验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