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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的狂欢

2009-08-21

文教资料 2009年16期
关键词:萨默斯丝袜凯特

杨 艳

摘要:凯特·肖邦作为19世纪末女性意识高涨时的著名女作家,她的作品经常被人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加以解读,本文将她的短篇小说《一双长统丝袜》放在消费文化的语境下来分析。本文指出,小说女主人公已经不满于婚姻对她自我的压抑,但她选择以消费的方式来逃避,当她沉迷在消费的狂欢中的时候。她依然迷失了自己。

关键词:《一双长统丝袜》萨默斯太太消费文化

“19世纪下半叶,美国女性作家的女性意识空前高涨,表现得最突出,文化成就最大的可能就是肖邦”(朱刚:433)。凯特·肖邦以她熟悉的路易斯安纳州为背景,生动地描写了美国南方的生活。她的小说中向来不乏追求独立意识、与命运抗争的已婚妇女形象,在她的短篇小说《一双长统丝袜》中,女主人公萨默斯太太就是这样一个已婚的妇女,她为丈夫和孩子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同时似乎也感到了婚姻对于自己个性的扭曲,但与其他“觉醒”的女性不同的是,她借满足自己消费的冲动来暂时回避婚姻带给她的压抑。萨默尔太太真的能在消费购物中找到自我吗?她从此以后成为一个拥有独立人格的女性了吗,

某一天,萨默斯太太“居然成了腰包里有美金15块钱的人啦”(凯特·肖邦著,文忠强译:172),她立即决定把钱花在孩子的身上,这样“她的这群小家伙有生以来就这一次看起来会清清爽爽,漂漂亮亮,面貌一新”(凯特·肖邦著、文忠强译:173)。但是后来,她把所有的钱都用在了自己的身上,自由地、开开心心地为自己而活,哪怕只是短短的一天。她先为自己买了一双丝袜,然后买了精致的鞋和手套,又买了几本昂贵的杂志,在回家的路上去高档的餐厅吃了顿饭,最后去剧院看了场戏。这样,萨默斯太太度过了对她来说奢侈的一天,但是,萨默斯太太从有了十五美元到全部用光,从未得到过真正的自主,她时时刻刻都被当时的消费文化所束缚着。

首先,萨姆斯太太选择的购物地点不是一般的廉价商店,而是大型的百货商店,“在时尚的城市中心购物,是一种在早些时候已被上流社会确立的愉快的社会活动,也是社会地位和身份提高的象征”(米卡·娜娃:182)。英国“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早在1807年就曾说过:“商店成了时尚的展览……声望显赫的人进城后,女士们通常的活动就是去购物。”(米卡·娜娃:182)所以,百货商店就成了上流社会的代名词之一。受到这种思想影响的萨默斯太太去了百货商店,尽管她最初只是打算买些便宜货,但她也要选择百货商店里的“廉价物品专柜”。

《一双长统丝袜》最早发表于1897年,英国经济学家维布伦在仅仅两年之后的1899年,于他的《有闲阶级论》中提出:“以名望而言。有闲阶级位于社会结构的顶端,因此它的生活方式和价值标准为社会提供了博取名望的准则和规范。遵守标准,力求在某种程度上贴近标准,成为了所有下层阶级义不容辞的责任。”(维布伦:13)小说中,肖邦似乎也想向我们显示与消费相关的自我身份建构:通过购买特定的,代表有闲阶层的商品——在小说中是丝袜,而幻想着自己在他人眼中身份的提升。所以萨默斯太太买下了原价是两块五一双的丝袜并立即换上。然后“她径直走到鞋子部,坐了下来试穿新鞋”(凯特·肖邦著,文忠强译:175)。买袜子时,她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知道这些丝袜有八号半的吗?”(凯特·肖邦著,文忠强泽:174)但现在,仅仅是买了一样东西,她对店员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了,“她真是过分的讲究了”,店员“没法使她试穿的鞋配的上她的长统丝袜,要使她中意可太不容易”,她甚至“告诉为她服务的那个小伙子……只要买到她想要的,价钱方面贵那么一两元钱,她倒是满不在乎”(凯特·肖邦著、文忠强译:175)。买完鞋子之后,她又去了手套柜台,实际上。作者没有像描写她去丝袜和鞋子的柜台那样描写她怎么到的手套柜台,而是直接说“现在。她把胳膊肘儿放在手套柜台的软垫上”(凯特·肖邦著,文忠强译:175),“这就暗示了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而进行的消费冲动是如此的强烈,以致她完全在这种冲动的支配之下迅速地行动起来”(Stein:361)。

维布伦说过,所谓的炫耀性的消费,“指的是富裕的上层阶级通过对物品的超出实用和生存所必需的浪费性、奢侈性和铺张性的消费向他人炫耀和展示自己的金钱财力和社会地位,以及这种地位所带来的荣耀,声望和名誉”(王宁:200),所以这种消费主要是向社会的观众传达某种社会优越感,以挑起他们的羡慕、尊敬和嫉妒。虽然萨默斯太太并不是富裕的有闲阶级,但她生活在当时的社会,受到这种思想的深刻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当然也想得到别人欣赏和羡慕的目光,而她确实也得到了。在可以说很短的时间里,萨默斯太太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从买丝袜时的拘谨害羞,变成买鞋子时满足,“兴奋得乐不可支,得意忘形”(凯特·肖邦著,文忠强译:175),再到后来买手套时接受来自于一个俊俏、玲珑的年轻人的欣赏。作者在描写这一过程时,词语的选择也突出了萨默斯太太心理上的变化。买丝袜时,她面对的是“年轻的女孩”(原文是"ayounggirl"),作者选择了一个完全看不出身份地位的,相对来说比较中性的词;买鞋时,为她服务的是一个职员(“clerk”),这个词表明了对方的身份,只是一个为别人服务的店员;买手套时,出现的是一个“creature”,“creature”一词在《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里的解释有三个:“(不包含植物)生物,动物;(尤用于表示同情等富感情色彩的词语)人;受支配的人,奴才。”(349)作者选取了这个有多重意义的词,更加准确地表达了萨默斯太太当时的心态:对方在她的眼中已经明显低她一等了。而这一切的变化只是因为她买了几件代表有闲阶级的商品。

在消费这个具有魔力的光环之下,萨默斯太太已经脱胎换骨,完全变了个人,穿着新的鞋袜,戴着新买的手套,她又去买了两本昂贵的杂志,她就这么把杂志拿在手里,而没有包,很明显她想向别人显示她买得起这种杂志。“在十字路口,她尽可能把裙子提得高高的”(凯特,肖邦著,文忠强译:176),当然是希望路人注意到她时髦的鞋袜。萨默斯太太“感到信心十足,并意识到她自己属于穿着体面的那类人了”。这里作者的观点与当代法国著名哲学家波德里亚的观点不谋而合,波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指出:“人们从不消费事物的本身(使用价值)——人们总是把物(从广义的角度)用来当作能够突出你的符号,或让你加入视为理想的团体,或参考一个地位更高的团体来摆脱本团体。”(波德里亚著,刘成富译:48)消费让萨默斯太太觉得自己已经属于原先高于自己的“穿着体面的”上层人了。

为了维持住消费带来的“属于穿着体面的那一类人”的意识的唯一的方法就是继续消费,不断地消费。“她饥肠辘辘”,其他的时候,她会忍着直到回家,这次“正在支配她的那种冲动却不允许她抱任何这类想法”。她走进一家餐馆,“她还没进过餐馆的大门”,只是有时从外面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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