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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安全

2009-08-04杜农一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09年5期
关键词:安全观国家

杜农一

[内容提要]合作安全作为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赖这一发展大势的必然逻辑。体现出了冷战后国际社会在安全思维上的理性回归。它主张在国家间平等互信的基础上,以渐进、开放、非军事和机制化的方式,来实现共同安全和综合安全目标。其中,中国政府大力倡导并践行着的新安全观,作为中国特色的合作安全思想的集中体现,有力兼顾了国家个体安全利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安全利益,对于构建和平有序的国际安全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合作安全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赖新安全观

中图分类号:D81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369(2009)5-0001-06

在全球化和复合相互依赖迅猛发展的今天,安全问题及其安全观念也不断地发展变化着。历史地看,尽管人类追求“永久和平”的目标始终没有改变,但在实现该目标的征程中,战争的威胁和失败的困惑,促使人们不断反思安全问题及其实现途径,并一步步地逐渐摆脱狭隘的权势政治思维,朝着更加理性的安全思维发展。冷战后新的国际形势改变了以国家安全和军事竞赛为核心的传统安全观,出现了强调合作安全的新安全理念,究其根本,就是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赖的发展大势下,兼顾国家个体安全利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安全利益的一种理性回归。其中,中国政府大力倡导并践行着的新安全观,作为中国特色的合作安全思想的集中体现,对于构建和平的国际安全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合作安全”构想的提出及其时代意义

1990年9月,加拿大外长乔·克拉克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合作安全”的基本构想。之后,加拿大政府又提出了进行“北太平洋合作安全对话”的倡议,建议由环绕太平洋的七个国家——美国、苏联、朝鲜、韩国、日本、中国和加拿大进行安全对话。而澳大利亚外长加雷斯·伊文斯(Gareth Evans)对合作安全概念的推广则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他在1990年提出召开“亚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倡议,进而于1993年9月在联合国发表重要演讲,全面阐述了澳大利亚政府的“合作安全”思想。可见,合作安全作为一种构想,其创新意义首先体现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同样地,在学术界,对合作安全的研究也在深入进行。1992年,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的约翰·施泰因布吕纳出版了题为《合作安全新概念》的专著,较为系统地阐明了他的“合作安全”理论。

毫无疑问,“合作安全”概念一经提出就备受瞩目,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它完全有别于冷战时期的安全思想及其实践。冷战时期,通过建立军事同盟来寻求安全保障,以及通过军事或军事威胁手段来实现自身安全,被认为是一种很自然的安全安排。不仅如此,通过排他性的同盟安排来造就国际均势,进而渴望以国际均势缔造和维持世界和平,也在体系层面上获得了普遍的认可。这方面最典型的表述,就是所谓的主要由“核恐怖均势”造就了的美苏间“冷和平”。当然,冷战时期的同盟安全安排,无不被冠之以“集体安全”的名号。因为它宣称,在一个有效的集体安全体系中,安全问题不再是个别国家所关心的问题,它们将像它们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一样,集体地保障它们中的每一个国家的安全;而潜在的违法国家必然想到,自己有可能与所有国家组成的共同阵线处于敌对状态,结果是得不偿失。

然而,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际安全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随之宣告结束。结果,与冷战时期截然不同的是,安全概念在冷战结束后变得越来越宽泛。不仅安全在定义上出现了宽泛化的倾向,而且世界主要大国在阐释和规划国家安全战略时,无不同时注意和强调了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两个方丽,并力图在这两者之间作出适当的平衡,以便确保战略的成功实施。

正是基于对冷战时代安全理念和安全实践的反思,一些国家在冷战后不再执迷和满足于维持原有的同盟关系,而是致力于新的安全合作模式。“合作安全”概念得以在冷战结束前后顺利出炉,并被看作是除了军事同盟之外的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安全战略。

顾名思义,合作安全就是通过合作来寻求安全。显然,合作安全理念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并首先在地区安全安排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这方面,除去欧盟外,在冷战后的东南亚地区,合作安全建设得以制度化,即以东盟地区论坛为重要标志,一个泛亚太地区的安全对话机制产生并日益走向成熟。如今,东亚16国,加上美、加、澳、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印度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在东盟地区论坛上就国际安全形势和各国的安全政策相互交流观点,增进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可以说为合作安全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典范。

其次,合作安全在所谓的“非传统安全”领域也贡献良多。实际上,在国际政治中,相对于传统安全而言,还有所谓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它囊括了除军事、政治和外交这些传统安全议题以外的所有其他的、对主权国家及人类整体构成重大影响甚至是严重威胁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信息安全、能源安全、恐怖主义威胁、大规模毁伤性武器扩散、疾病蔓延、跨国犯罪、走私贩毒、非法移民、国际海盗以及洗钱活动等等。这些大类的非传统安全威胁,与传统安全威胁一起,深刻地影响着一国战略的优先秩序,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的途径与行为方式。其中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2001年“9·11”事件、2003年的SARS病毒的大传播和2008年索马里海盗事件等典型案例,一次又一次地使世界各国充分见证和深刻认识了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巨大灾难性影响,以及通过国家间的有效合作来消弭这类安全威胁的重要意义。

合作安全作为探索国家安全的新途径,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特别是它在地区安全层面和非传统安全领域取得的成效,证实了只要有合作的真诚愿望,有维护安全与和平的共同目标,哪怕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也能造就一种和谐、和平的氛围。除了政策意义显而易见外,合作安全还塑造了这样一种安全理念,即必须兼顾国家个体安全利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安全利益。这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的今天,合作安个无疑具有扶弱抑强的特殊作用,即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大国将不能简单地将自己的意志用强制手段强加给小国,在侵害小国安全的基础上来实现自身安全的最大化。

就像澳大利亚前外长加雷斯·伊文斯所指出的那样,合作安全“是一种广泛的安全取向,它在范围上是多向度的,在方式上是渐进的;强调确保而非威慑;是包容性的而非排斥性的;在成员上没有限制;喜好多边主义胜于双边主义;在军事解决办法和非军事解决办法之间并不偏爱前者;认为国家是安全体系中的主要行为者,但也接受非国家行为者扮演重要的角色;不要求创立正式的机制,但也不拒绝;此外,强调在多边基础上形成对话的习惯”。可见,合作安全的时代意义,就在于它是以国家之间的平等互信为基础,以渐进的双边或多边合作方式来实现共同安全和综合安全

目标。

合作安全的内在动力——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赖的必然逻辑

就像一项研究所指出的那样,合作安全的核心有三:一是包容性。首先是参与者的包容。也就是说,在合作安全的机制下,解决问题时既要包容观点一致的行为体,也要包容观点不一致的行为体,即合作安全是一个允许“多种声音”存在的安全机制,各行为体——国家行为体或非国家行为体——均可参与其中,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对进程施加影响。其次是探讨议题的广泛性。面对冷战后安全概念的宽泛化和安全内容发生的巨大扩展,所探讨的安全议题也会随之扩大。二是建立对话的习惯,通过建立正式的讨论机制,对各国关切的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以期为各国带来长远的利益。三是通过合作实现安全,这是因为当今的一些安全问题已经无法通过单边行动来处理,要求国际社会以及相关行为体采取合作行动。

正是这样一种安全思维逻辑,凸显出了国际社会理念的重要意义。我们知道,从国家诞生的第一天起,国家安全就被理所当然地视为是每个国家的核心利益而备受重视。但由于由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没有无比威严的公共权威,处于无政府状态,所以国家的安全仅能勉强依靠于国家自助(self-help)的国际权势斗争。而当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每个国家都把自己看成是孤单且易受攻击的一方,所以在国际政治中,天助自助之人。就如当今美国进攻性现实主义鼓吹者米尔斯海默所说的,“在一个自助的世界里运作的国家总是按照自身利益行动,不会把自己的利益从属于其它国家的利益,或者是国际共同体的利益。道理很简单:在一个自助的世界里,自私是有好处的。无论是从眼前利益还是从长远利益来看,这一点都是正确的,因为国家一朝受损,可能长时间难以恢复元气”。

与这种极端的国家中心论相反,国际社会理念则强调了安全共同体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国家个体利益的实现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并不矛盾,所以国家追求自身安全与一个安全的国际环境的构建密不可分。特别是对于理性主义者来说,安全意味着逐步接近或者一举实现普遍持久的和平,其特征在于国内社会变迁与国际关系改造并举,政治经济举措与法制伦理构建相结合。这方面,除了需要对国际政治进行“民主化”、和平化改造外,还有赖于共同的国际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建立,以及国际机制的作用。一旦用机制来规范、约束国家行为,那么所有的国家都将按照相同的准则共处或处理相互间的问题,结果国际社会也就会有序化,国家的安全也就可以得到保障。在这里,国际社会的安全,而不单单是单个国家的安全,成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

历史地看,国际社会理念至少可以追溯到格老秀斯时代。然而,兼顾国家个体利益与它所理解的国际社会总体利益,尽管很早就成为人们进行安全思考时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但历史事实却是,国家并没有像理性主义者所期望的那样去行动,合作安全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乌托邦”。

但是,战后以来日益加深的“复合相互依赖”这一时代大趋势,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一切,并使得国际社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根据美国著名学者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构建的广义理论,战后的“复合相互依赖”在本质上不同于早期简单的相互依赖。以前,国际关系是由一个国家的领导人与其他国家的领导人打交道。对那些国家领导人来说,安全和生存的高级政治总是优先于经济与社会事务的低级政治,因而在冲突的情况下使用武力总是一种选择。然而,在复合相互依赖的情况下,事情却不是这个样子了。首先,当今国家间的关系已经不仅仅、甚至不主要是国家领导人之间的关系;还有许多不同层面的关系,它们通过不同的行为主体和政府诸多分支机构来实施。其次,除了国家之外,个人和组织间还有着大量的跨国联系。而且,在复合相互依赖的情况下,军事力量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其作用已经大大下降。所以,在复合相互依赖理论看来,国际关系变得越来越象国内政治,结果是军事以外的权力资源越来越具有重要地位。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在国际机制的作用下,国际体系日益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同时,由于非国家行为体的增生,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开始受到国际组织和跨国机构的严重冲击,结果传统的有关外交安全等“高级政治”问题与经济贸易等“低级政治”问题的固有界限日渐变得模糊。所以,早在1983年,美国著名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家理查德·乌尔曼就在《国际安全》季刊上发表了《重新定义安全》的著名文章,提出国家安全概念应该予以扩大,使之包容非军事性的全球问题。1989年,杰西卡·塔克曼·马修斯在《外交》季刊上发表了同样题为《重新定义安全》的文章,强调国家安全必须将世界资源、环境和人口问题包括进来。特别是冷战结束后,随着僵硬的两极体系的解体,一方面国家间的联系和依存程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恐怖主义、人口问题、能源安全以及环境问题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日显突出,而非传统安全问题特有的跨国性质,决定了国家安全不再局限在一国的领土范围之内,而需要更加广泛的国际合作。

可见,合作安全的本质反映在它的理念上,并直接映射出了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赖这一历史大趋势,以及在这一大趋势下兼顾国家个体利益与它所理解的国际社会总体利益的内在要求。

新安全观——中国特色的合作安全思想

冷战结束后,世界向多极化发展的长期趋势更加明显,而经济全球化将世界各国联系得更加紧密,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的主要潮流。然而,尽管国际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的基本态势进一步发展,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也在增多,新挑战新威胁不断出现。在向多极化过渡的重要时期,国际社会面临的安全威胁日趋综合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在国际政治领域,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是影响国际安全的重要因素,同时因民族、宗教、领土、资源等问题引发的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也连绵不断,一些地区热点问题短期内难以消解;在国际经济领域,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从经济领域向政治、安全和社会领域扩展,能源资源、金融和运输通道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上升。此外,国际恐怖势力依然猖獗,重大恐怖事件不断发生,自然灾害、严重疫病、环境恶化、国际犯罪等跨国性问题危害越来越大。尽管如此,国际安全形势在总体上仍然朝着缓和的方向发展,机遇仍然大于挑战。

随着冷战后国际战略格局的重大转变、国家利益实现方式的变化和中国国家战略目标的确定,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继承毛泽东、邓小平国家安全思想的基础上,依据对时代主题的正确判断,对国际格局的深刻洞察,对国际交往与对外斗争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逐渐形成了新的安全观,并使之成为新世纪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行动指南。

1997年3月,在同菲律宾政府共同举办的东盟地区论坛信任措施会议上,中国政府首次提出了适合亚太地区各国维护安全的“新安全观”。1999年3月26日,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上,中

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发表了《推动裁军进程,维护国际安全》的讲话,强调指出:“世纪之交,是我们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展望未来,构筑持久和平的良好时机。全面审视当前的世界现实,应该看到,冷战思维依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时有表现。”他进而指出:“历史告诉我们,以军事联盟为基础、以加强军备为手段的旧安全观,无助于保障国际安全,更不能营造世界的持久和平。这就要求必须建立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安全观,并积极探索维护和平与安全的新途径。”之后在多种场合,江泽民主席反复重申和强调要建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

2002年9月13日,在纽约第57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外交部长唐家璇就中国政府倡导的新安全观向国际社会作了全面的阐述。他强调,在新形势下,维护安全要有新观念。而“我们提倡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互信,是指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异同,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心态,互不猜疑,互不敌视。各国应经常就各自安全防务政策以及重大行动展开对话与相互通报。互利,是指顺应全球化趋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各国应在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互相尊重对方的安全利益,在实现自身安全利益的同时,为对方安全创造条件,实现共同安全。平等,是指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是国际社会的一员,应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不干涉别国内政,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协作,是指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并就共同关心的安全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消除隐患,防止战争和冲突的发生。”唐家璇进而指出:“新安全观的宗旨是,通过对话增进相互信任,通过合作促进共同安全。”

在“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指导下,中国政府一方面坚持奉行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另一方面积极以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身份积极融入国际体系,为维持世界和平积极贡献力量。就像唐家璇所指出的那样,中国政府本着新安全观的精神,努力推动地区安全对话合作机制的建设,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了上海合作组织和东盟地区论坛,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和本地区国家一道,致力于建立一个对话而非对抗的亚太安全框架。其中特别是于2001年正式建立的上海合作组织,它不仅反映了欧亚地区各国在冷战后为营造共同稳定空间的努力,而且也记录了以新安全观为指导不断通过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完善新型地区安全合作模式的实践。

“9·11”之后,面对新的国际战略形势,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的安全理念。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上,胡锦涛总书记对“和谐世界”做了全面阐释。他指出:“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事关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我们主张,各国人民携手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此,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在政治、经济、文化、安全和环保五个方面携手合作,即政治上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文化上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安全上相互信任、加强合作,坚持用和平方式而不是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总之,中国政府提出的“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是中国特色合作安全思想的经典表述。首先,在目标方面,中国追求的不仅仅是自身国家的安全,而是各国的普遍安全,认为国家无论大小、贫富、强弱,都应享受平等的安全权利。其次,在手段方面,强调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准则,依据公正、合理、全面、均衡的原则,在联合国框架内,通过协作,实行有效的国际军备控制和裁军;在地区安全合作机制内,通过协商一致,求同存异,维护地区安全;在双边领域内,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消除不安全因素。再次,在维度上,中国依据发展与安全相统一的安全战略思想,致力于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关系,对内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外积极推动建设和谐世界,谋求国家综合安全和世界持久和平。在新安全观的指导下,中国政府在关注自身安全的同时,更加关注全世界的共同利益,为合作安全的实践做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张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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