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沿海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特点评析
2009-07-02王云
王 云
摘要:农业保险作为一种支农政策的创新,越来越引起中央政府和理论界的重视。选取东部沿海地区(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六省市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近五年来东部沿海六省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发现东部沿海地区农业保费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保险与地方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内部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并就其发展特点进行了评析和总结。
关键词:东部沿海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中图分类号:F840.6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4-0101-03
1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农业保险的必要性和基础条件
农业保险是处理农业非系统性风险(如天灾人祸等)的重要财务安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农业科技、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之一,农业保险作为一种支农政策的创新,越来越引起中央政府和理论界的重视[1]。2004—2007年中央连续四年在“一号文件”中都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农业保险。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弱质”产业,对自然条件有着很强的依赖性,抵抗风险能力差。然而,东部沿海地区地处“典型气候脆弱区”,干旱、雨涝、雷电、霜冻、冰雹、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常给工农业生产带来不利的影响,农业、农村经济每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几百亿到上千亿元,因此在客观上对于农业保险有着极为迫切的需求。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来看,2007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117 658亿元,人均GDP达到32 321.85元,具有工业反哺农业的可能,为农业保险进一步发挥经济补偿功能创造了条件;从东部沿海地区城乡产业和区域发展格局来看,基本呈现大工业小农业格局, 即农业产值比重下降[2],符合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前提;从东部沿海地区保险业发展水平来看,东部沿海地区保费收入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3],表明这类地区的保险市场已经达到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具备发展农业保险的基础;从当地政府关注程度来看,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上的关注程度高,财政上的支持力度大,保障了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
2农业保险在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的现状评析
从整体上看,农业保险业务风险大,成本高,长期以来发展难以实现突破,甚至还出现业务逐年萎缩的现象。东部沿海地区通过改革和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目前已初步扭转了农业保险业务逐年萎缩的局面,有效地防范了农业生产风险,保证了农牧民增收,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4]。本文选取东部沿海六省市(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各省统计年鉴[5]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6]公布的保险数据搜集整理了六省市农业保险数据,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了东部沿海六省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2.1 农业保险发展发展总体呈现快速上升态势
从发展过程来看,沿海六省市农业保险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鼎盛时期后,2000 年以后一直在低水平徘徊,供需萎靡。2004年以来,中央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使得尽快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六省市农业保险逐渐有了起色。
从下页图1可明显看出, 农业GDP 的增长幅度小于总体GDP 增长幅度,但总体是趋于上升的。财产保费增长幅度持续高于GDP和农业GDP,这一趋势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课题组(1990)研究结论一致:“统计分析表明,随着一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一般情况下,保险业的增长速度要保持在略高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上”。而农业保险却一直在低水平徘徊,2004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远远低于GDP 的发展水平。可喜的是,2004年以后农业保费呈现迅速增长的形势,由2003年的1.3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4.1亿元,年均增长54%。尤其以2007年增长最为显著,并于2006年超过了GDP和财产保险的增长幅度,其增长得益于近年来政府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
2.2 总体规模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4年国家开始重视农业保险以来,沿海六省市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相对于全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速度,其农业保险发展规模和速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从总体规模看,六省市农业保费收入在全国所占比除了2004年有微弱上升趋势外,一直处于下降状态,从2004年占全国农保费的28%下降到2005年23.68%,2006年20.60%, 2007年更为显著仅占全国的8.24%;从增长速度看,六省市农业保费五年平均增长率为45%,而全国农业保费五年平均增长率为118%,2007年同比增长525%,保费收入是前四年的两倍还多。(图2)
2.3 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
首先,各省(市)间农业保费收入相差悬殊。从五年的统计数据来看,2003—2007年上海市农业保费的收入近7亿元,相当于其他5省之和还多,而保费收入较少的浙江省只占2.61%,相差约27倍。其次,各省市的发展历程不尽相同。2004年以后四省的农业保费呈现迅速增长的形势,尤其以2007年增长最为显著,山东省同比增长580.22%,江苏省为200.00%,上海市为34.97%,浙江省为243.93%,福建省为72.96%,广东省为49.19%。其中福建省和山东两省农业保费达到6500万元和4918万元,这主要因为福建和山东两省是农业大省,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仍然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政府对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视和财政大力支持使得两省农业保险收效显著。广东省在2005年之前一直处于四省领先地位,2006年被增长迅速的福建省超过,上海和浙江省则处于稳步增长的阶段。最后,各省内部保险市场分布极不平衡, 保险业务活动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大中城市, 农业保费收入主要来源于济南、日照、南京、福州、广州、上海,这些地区的农业保费收入占六省市总收入的85%以上,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保费收入极少。
3农业保险发展动力不足的原因
东部沿海六省市农业保险发展动力不足与其所在的地理位置、特定的农业种类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3.1 农业保障水平低
东部沿海六省市开放程度高,乡镇企业多,工业基础好,产业种类多,诸如刺绣、干果制造、珍珠贝养殖等并且主要以茶、果树等小规模种植为主,农户的收入相对较高,但这些地区在自愿投保的条件下,农户也很少有投保的意愿。大多数农民认为,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并不是经常发生的,2004 年的洪灾和2008年的雪灾也只是偶然,即使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了,他们小规模种植或养殖的损失也不是很大,况且政府也会提供一些补助,所以,主动办理农业保险的只是一些意识到农险可以转嫁风险,保护自身利益的种植或养殖专业大户,而不是多数小规模种植或养殖的农户[7]。所以,我国的农业风险的保障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十分落后,加拿大农作物投保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65%左右,日本的农作物投保率高达90%,美国2000年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2亿英亩,占可保面积的76%。
3.2自然灾害较其他地区严重赔付率过高
东部沿海地区独特的气候条件和地质条件,使每年受灾面积都很高。据了解,农业保险赔付率在65%~70%之间是平衡点,而东部沿海省份因自然灾害频繁,经济损失严重,赔付率一直在80%以上,在大面积亏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显然对农业保险“畏难却步”,除了人保财险,其他产险公司都不愿涉足,广东省保监局提供的有关广东农业保险业务的统计资料显示,从1985年到2004年的20年间,广东省农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总收入为68 776万元,赔款支出69 020万元,费用支出13 755万元,综合赔付率高达120%,最后计算出来的结果是20年亏了13 999万元。在广东省唯一一家经营农业险的人保财险,农业保险的险种也由最多时的60多个险种,下降到目前的不足30个。这种高损失率进一步提高了保险费率,从而扼制了农民购买保险的积极性,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得不到有效保障。
4总结
作为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的省份,沿海六省市近年来保险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均居于全国前列,在支持经济发展、促进消费、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相对于六省市经济总体发展和保险业在全国的发展状况而言,农业保险发展规模仍较小,保险业务的覆盖面还不够宽,虽然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模式,但大多处于是初阶段,保险功能和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尚有较长的路要走,
东部沿海地区具有得天独厚地理区域优势,一方面充分享受大城市工业带来的雄厚资金辅助(政府补贴),另一方面又能较快较早地获得大城市先进的农产品科学技术的改良与信息指导,应该充分利用优越的经济环境和金融环境,普及农业保险知识,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挖掘居民的潜在保险需求,引导居民对保险产品的消费,同时加快农险产品的改造、创新,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农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