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保守主义之学衡再议
2009-07-02伍娟娟
伍娟娟
摘要:脱胎于西方保守主义的中国学衡派,即与西方保守主义有着一脉相承,又有着自己文化保守主义的特征。坚守着传统,又用西学诠释着中国文化,但却未能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对理论的不信任和对除了经验已经证明的东西之外的一切缺乏想象力,它使自己失去了在思想斗争中不可或缺的武器。
关键词:保守主义;文化保守主义;学衡派;传统
中图分类号:G129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08—0100—02
“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在他的文章中指出,“西方和中国一样,保守主义作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形态形象,都是面对着实际的或已构成威胁的挑战而产生的一个历史性反应,而且它和其他与自己对立的革新运动往往具有共同的概念架构。”西方保守主义的基本理念给学衡派一个可借鉴的框架。作为学贯中西的留学人士,学
衡派以自己的方式将西方保守主义引入中国作为自己思想的哲学依据。”
一、西方保守主义传统和“文化保守主义”的定位
“学衡派”从一登上历史的舞台就本标上“文化保守主义”的标签。纵观各种评论,都是下了一个简单的定义,因为是提倡保守主义,其注意力是在文化领域,所以就是“文化保守主义”。我们认为这样的讲法还是过于简单化。学衡派师从“白璧德主义”,而白璧德的新保守主义又离不开西方的保守主义传统,所以西方保守主义传统,对于“文化保守主义”的定位能够起到一个十分明确地证明。
纵观西方保守主义的传统,保守主义天生似乎与“政治”绝缘。将个人与公民社会、国家相联系而看,个人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是服从于一种意志。是个人从属于“某种持续的,先在的社会秩序。”而且这种秩序“可以是一个俱乐部,一个团体,一个阶级的秩序,也可以是共同体、教会、地区或国家的秩序。个人在面对所有这些食物时会感到一种一成不变的(institutional)态度。一旦个人感受到这种态度——感受自身所处社会环境(social world)的连续性——就投身到公共生活(common life)的潮流之中。关键在于一向社会安排的生命会逐渐与其成员的生活相交融。他们会感受到身边的那种持久的意志。保守主义者的直觉就是建立在那种感觉之上,这就是历史生命力的法则,个人对于所属社会的生存意识的认识。不仅如此,对于热爱生命的人来说,他们热爱给予他们生命的食物;至于他们献身的渴望则是为了使他们已经拥有的东西成为不朽。作为保守主义之胜村一直正是在于个人与社会错中复杂的关系之中。”[1]这就是保守主义观念。保守主义及保守主义者是从属于某种持续、现在的社会秩序。具有一种超现实之上,又对现实能起指导作用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就是人类长期积淀形成下来的人类的理性、智慧。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卡尔. 曼海姆(Kar Mamnhaim)认为保守主义曾对“社会历史成长的理念”做出过巨大的贡献。“应当把自身看作高于自身的秩序的组成部分,这种秩序超然于自身意志所成生的任何事物。”[2]而“天人学会”的宗旨,亦是“融合新旧,拮精立极,造成一种学说,亦影响社会,改良群治。”“吾儕今之世人,须融合汇从古相传之义理而受用之,并须以超乎理智之上而能创造之直觉功夫,相辅相成。”[3]西方保守主义的:“生存意志”,“历史生命法则”也是“学衡”之“拮精立极”,“超乎理智之上而能创造之直觉功夫”。史华慈在《论保守主义》一文中说到“保守主义是法国大革命的反动,但是这么说也许更对,即保守主义起于对启蒙运动之主流的辩证的反动。启蒙运动的主要趋势之一是,过度专注于社会政治领域——个人所生存之社会的、政治的和文化的环境。当时逐渐相信,在这个领域里才能找到人类状况之主要问题的解决。”[1]
从西方保守主义传统来看,不参与政治活动,是其本身所信仰的一种表现。“许多正统的保守主义者认为保守主义并不是一种意识形态。他们往往以保守主义缺乏明确的理论或学说而自谬,甚而彻底否认保守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在他们看来,保守主义与其说是一种政治教义,毋宁说是一种思维习惯,一种情感方式和一种生活方式。”[4]当代的英国保守主义政治家伊恩.吉尔摩说:“没有什么比意识形态更容易引起分裂的东西了,既然分裂应当避免,当然应该对意识形态进而远之。”塞缪尔.亨廷顿认为“保守主义首先是一种捍卫现状的意识形态。明确系统地从理论上抵制变化。保守主义随所处的不同地位而变化,总是与对立的意识形态唱反调,却没有提供关于社会应该如何组织的理想。”从西方保守主义学说来看,保守主义远离意识形态,远离分裂,也就是远离变化。保留自己固有的思维习惯、情感方式、生活方式。
而同样地,学衡派在当时历史背景之下,立足于文化领域,坚决地“捍卫现状的意识形态”。梁濑冥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他明确表示赞同陈独秀、胡适等人的观点,认为“现在最要紧的是思想改革——文化运动——不是政治问题。”[5]杜亚泉指出,中国文化的出路就在一面“统整吾国固有之文明,其本有系统者则明了质,其间有错出者则休整治。一面尽力输入夕阳学说,使其融合于吾国固有文明之中。西洋之断片文明如满地之散钱,以吾国固有文明为绳索以一贯制。”[6]吴宓也认为“今欲造成中国之新文化,自当并取中西文化之精华而熔铸制,贯通职。吾国古今之学术,德教、文艺、典章皆当研究之,保存之,昌明制,发挥而观大致;而西洋古今之学术,德教、文艺、典章,亦当研究之,吸取之,译述之,了解而采用之。”[7]史华慈在他的文章中指出“西方和中国一样保守主义作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形态现象,都是面对着实际的或已构成威胁的挑战而产生的一个历史性反应,而且它和其他与自己对立的革新运动往往具有共同的概念架构。”由此可见,学衡派的“文化保守主义”的定位,不是简单的不涉及政治活动,首先从意识根本上远离政治、意识形态。这可以说是保守主义天生的特点所决定的。“有两项原则足以构成保守主义思想的公理。第一项原则是:保守主义没有什么普遍性的政治主张,保守主义的形式随着社会秩序的变化而变化。第二项原则是保守主义与事物的外观保持一致,与社会从中汲取活力的动机、理性、传统和价值观念吻合。”[2]除去政治主张外,文化就是保守主义的观念的一个很好的载体。“它使得人们把民族的政治秩序当为一个可以独立于,由社会习俗及帝国主义所表征的伦理精神信仰相互交织的网络之外而存在的东西。基于此,文化的问题与政治的问题势必分开来。结果,对于政治现状与刚逝的往日之眷恋变动愈来愈淡薄。
二、以西学诠释传统文化
保守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鉴于人们对他的常识性认识,既维护历史的形成,连续性、稳定性,人类长期的历史积淀的东西。因此对于传统,尤其是本国传统是推崇备至。于是人们对学衡派提出质疑,即使定位为“保守主义”,为什么用的是外国哲学依据,即以西学诠释创痛文化问题。似乎与提倡坚持“国粹”是不相符合,不伦不类。将其作为其学说方法论的矛盾之处。从今天站在比较文学的觉度看来,问题其实不成为问题。希尔斯在《论传统》中说:“哲学传统没有摆脱他们继承来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他们只不过与其他哲学传统发生了重叠交错。或者将它们自己的一部分融合到更专门,更科学的学科中去;但是他们还是从外部传统中吸收了一些成分。尽管如此,他们主要还是走设自己的传统之路。”[8]吴宓说:“吾为信此原则,故信世间有绝对之善恶是非之美丑,故虽尽闻古今东西各派之说,而仍能信道的礼教为至可宝之物,故虽涉猎各国各家各派之文章艺术,而仍能信其中有至上之标准为众所同具。”[9]学衡派的道德观与西方保守主义之道德观不谋而合,更是与中国古文化之道德观相和。从比较文学的跨文化视阈来看学衡诸公的行为,是立足于固有文化,“使成为新生,而不当对于旧物为毒杀之药,是见杀于番达主义也。”[10]他们从西方保守主义及外部传统中吸收了一些“成分”,但是他们主要还是“走着自己的传统之路”。也就是我们讨论的“体”“用”问题。艾恺(Guy Alltto)在《梁濑冥——以圣贤自许的儒学殿军》作出了精辟的解读“这些地区都遭到西方坚甲利兵和经济力量的直接威胁,为了自报,不得不从文化上效法这些入侵者。造成再度义的本土的‘精神和游泳的外来‘物质之间的区分”。从比较文学看来,学衡诸公用西方哲学来刺激活了中国本土文化提供了一个新的尝试。对古典文集的整理,再发现,为了“重新确立古典传统”,而借用西学。“苟虚心多读书籍,深入幽探,则知西洋真正之文化与吾国之国粹,实多互相发明,互相裨益之处,甚可兼蓄并收,相得益彰。诚能保存国粹,而又昌明欧化,融会贯通,则学艺文章,必多奇光异彩。然此极不易致,其关系全在选择之得当与否。”[11]
学衡派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在被西方用大炮轰开祖国大门之时,在志士仁人寻求救国之时,学衡派抓住传统文化不放。伴随着民族主义的发展,立足于固有的民族精神的文化复兴。却没有提出明确的、切实可行的、切合实际的主张。哈耶克在《自由宪章》的后记《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中说“严格意义上的保守主义是对剧烈变化的一种合理的,可能是必要的,并且理所当然广为流传的反对态度。”[12]在那样一个历史时刻,学衡派的主张具有一定的文化意义。站在今天比较文学的角度其治学态度和方法都是可赞的。但是就如哈耶克所说:“这就是他天生不能为我们正在前景的方向提供另外一种悬着的可能性。它可以做到通过对当时趋势的反抗的成功地使不期望的发展缓慢下来。但是,因为它不提示另一个发展方向,所以它不能制止这种不期望的发展持续下去。因为这个原因,保守主义的命运永远是被拖在一个不由自己选择的道路上。”[12]
参考文献:
[1]傅乐诗.现代中国保守主义的文化与政治:第9版[M].台湾《时报》文化出本实业有限公司,1982:9-21.
[2][英]罗杰.斯克拉吨.保守主义的含义[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30-50.
[3]吴宓译.白璧得之人文主义[J].学衡,1923,(19).
[4]R.J.White, the Conservative Tradition. London. 1950.10.转自罗杰.斯克拉吨[英].保守主义的含义[M].中央编译出版社:10.
[5]梁濑冥.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刷馆,1987,影印本:6. [6]伧父.迷乱之现代人:第15卷第4号[J].东方杂志.
[7]吴宓.论新文化运动[J].学衡,1922,(4).
[8]希尔斯.论传统[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173.
[9]吴宓.我之人生观[J].学衡,1923,(16).
[10]李思纯.论文化[J].学衡,1923,(22).
[11]吴宓.论新文化运动[J].学衡,1922,(4).
[12]哈耶克《自由宪章》之后记《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M].杨玉生,冯兴元,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577.
(责任编辑/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