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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

2009-06-25赵成宪

现代农业科技 2009年14期
关键词:旧城改造园林绿化现状

赵成宪

摘要分析了我国旧城改造的现状,指出我国在旧城改造中园林绿化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园林绿化在旧城改造中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相应的策略与方法。

关键词旧城改造;园林绿化;现状;问题;策略

中图分类号S73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14-0215-01

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在改革开放大潮的推动下日新月异,旧城区改造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挖掘城市潜力、改变城市面貌、提高人居水平、旧城改造在城市建设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然而在改造中存在许多问题。纵观全国大多数城市的旧城改造,大多忽视园林绿化,绿化覆盖率过低,改造后环境质量不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1现状与问题

按国家建设部规定,旧城改造绿地率应大于25%,然而从当前情况看,多数旧城改造都未能达到这一标准,我国旧城改造后的绿地率只有10%~18%,有些商业黄金地段,改造后均只见密集的高楼大厦而不见有效的绿化和成片的绿地,有不少城市看上去绿化覆盖率还不错,但实际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市郊的大片林地来体现的,在郊区、新区绿地增加的同时,却伴随着市区内公共绿地的大量减少。

2认识与观念

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并非只是多一些或少一些园林绿地的问题,它直接影响着整个城市的环境,特别是城市的生态环境。而建立生态性良性循环的高质量城市环境又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和基础。据国内外的研究资料表明,在城市周围缺乏森林的情况下,市区绿地面积应在30%~50%,才能起到改善城市环境、协调生态平衡的作用,从这一角度看,旧城改造中对园林绿化建设有所轻视的直接结果是影响了总的城市绿地率,旧城区内自身环境不良而无法发挥旧城改造的整体效益,而其最大的危害更在于破坏了以园林绿化为基础的城市整体生态系统。

造成旧城改造中忽视园林绿化建设的因素固然很多,但主要原因却是当今我国的城市在巨大的经济利益杠杆支配下天平的倾斜。对比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的前期投资虽然巨大而日后的投资回报却不可限量。因此,这种“冒险”性质的“生意”使开发商不得不充分挖掘每一寸土地最大的经济回报。然而,开发商的“意志”为何总能左右社会群体的“意志”而获得现实中的存在,其本质和深层的原因在于人们还缺乏一种观念──一种理性的城市观念。当今许多城市环境问题的发生根源皆在于人们对正确的、理性的城市观念的丧失;这种观念的丧失不但不同程度地表现在决策者、开发者身上,而且也表现在规划师、建筑师和不少平民身上,换言之,是表现在一个大的社会群体的身上。因此,这种对深层观念认识的缺乏,对于城市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建立正确和理性的城市更新与改造观念,转变社会群体对城市改造一般意义上的理解,是解决旧城改造中忽视园林绿化建设问题的重要途径。

2.1应当树立整体、系统的观念

旧城是整个城市的一部分,它与整个城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把旧城改造的某些方面与整个城市的关系割裂开来,旧城改造的园林绿化水平上不去,环境质量差,将对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产生无法弥补的影响,旧城改造区不良的环境给城市造成的影响是不会因为其他区域有好的园林绿化环境而予以改变的。因此,人们应从城市整体的角度去看待旧城改造中园林绿化的建设问题。旧城改造的目的在于提高城市生活的综合效益,城市生活的多种功能同样构成了一个整体的系统:道路交通、人口规模、经济增长、用地性质、人文景观、空间形态、园林绿化……,均是系统中不可缺乏的因素。这里,每一个因素质量的降低都会使系统整体的质量降低。当前,不少旧城区的改造一味追求较高的建筑容积率和占地率,以求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一味追求道路的拓宽和打通,以解决交通问题。而于此同时却对空间形态、行为心理、城市景观,特别对园林绿化等“软”的因素不能给予充分的重视。其改造的结果非但不能恢复旧城区往日的生机,相反,使之缺乏活力,环境质量恶化,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

2.2恰当地寻找和建立最佳“平衡点”的观念

建立城市生态环境体系,首当其冲必须建立城市绿色体系,旧城改造也不例外。然而,旧城改造之所以困难也就在于开发中“经济利益”与“环境改造”之间巨大的矛盾。一味地追求高容积率显然不妥,但过于牺牲经济利益,单纯地追求很高的绿地指标,无疑也易于使旧城改造流产。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决策者、开发者、管理者、规划设计者都应依据所在城市的特殊性,找准切入点,恰当地寻求经济利益与环境改造之间的平衡点。要实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应该有这样的观念。否则,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建设就失去了指导原则,极容易走入误区。

3策略与方法

辩证地看待旧城改造中的难点与矛盾,实现经济、社会、环境3个方面的综合效益,给旧城改造带来了历史的机遇与挑战。园林绿化建设作为旧城改造中的重要方面,的确应该在运作策略、建设机制、规划设计上予以更多的关注和思考。

3.1决策管理层面上

政府及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对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建设予以足够的重视,施以足够的建设力度:

(1)应尽可能地利用旧城区内的各种有利与特殊的条件,开发各种集中型的环状、线状、片状的园林绿地。这是政府对城市的职责,而不能过多地依赖于开发商的“综合开发”。这种专门的绿化建设既有利于土地集中有效地使用,也给旧城改造建立了良好的环境依托。

(2)在旧城改造规划与城市设计完成后,政府应将其中园林绿化方面的内容(如措施、做法、指标)变为开发建设中的法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3)应对开发商的开发加以控制和引导,倡导他们在土地效益及园林绿化的结合上进行积极的探索。宣传那些寻找到恰当的切入点,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俱佳的旧城改造项目;对开发商开发中在园林绿化方面所做的贡献予以鼓励,而对其所做出的破坏给予严厉的惩罚。

3.2开发与建设层面上

应根据时代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对以往的开发模式进行有机的改革。当前,旧城改造的各个方面都处于探索之中,很难说已形成较成熟、较系统、具有普适性的开发新模式或新机制。但有些方面的探索却是很有启示作用的,如有些城市在多年前就成立了专门从事园林绿化的开发公司,以有效地在房地产开发之外主动、积极地进行集中、成片绿地的开发运作。这样的好处在于开发者将园林绿化视为开发主业并用此来获得回报。因此,园林绿化在开发中不再是一个次要因素,而成为主要因素,从而使开发在积极的状态中进行。

3.3规划设计层面上

应该根据每一个旧城改造项目特定的场所、环境及开发性质,研究不同力度和不同内容的园林绿化方案,而切忌指标上的一刀切和单一模式的绿化类型,在河流水系贯穿于其间的旧城改造中,绿化建设应依河道线性设置绿带和绿色景现。在渗透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旧城改造中,绿化则应环绕四周而形成片状的绿色体系,山地的旧城改造更应强调坡向上的垂直绿化体系,如绿色墁坡、绿化档墙、绿化步行走廊、屋顶花园、梯台绿地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旧城改造的园林绿化更应与旧城的空间结构、形态肌理达成有机的统一。此外,旧城改造的规划中还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应由平面的绿化向立体的、空间的综合绿化转变;二是“见缝插针”式的绿化模式应向整体、有序的系统组织转变;三是应由简单的配置向高层次的艺术设计转变;四是应由绿化与历史人文景观的分离向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转变。

4参考文献

[1] 宋启林.论我国旧城改造与新征地建设的技术经济比较[J].现代城市研究,1996(6):7-10.

[2] 王立军.当前城市建设与发展中的五个误区[J].城市开发,1997(11):10-11,13.

[3] 郑时龄.上海人居中心研究[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3.

[4] 李敏.生态绿地系统与人居环境规划[J].建筑学报,1996(2):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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