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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文献语言的三个重要特性

2009-06-23何小宛

艺术百家 2009年3期
关键词:经文用例佛经

袁 宾 何小宛

摘要:敦煌文献是富有个性的文献,敦煌文献语言是富有个性的语言。本文以大量的具体的语言事实为基础,系统、深入地论说敦煌文献语言的三个重要特性:时代特性、地域特性与文化特性。从总体上准确把握与深刻认识敦煌文献语言的重要特性,对于今后提高本领域相关课题的研究水平是有积极意义的。

关键词:敦煌学;敦煌文献语言;时代特性;地域特性;文化特性

中图分类号:H121文献标识码:A

从汉语史研究的角度来看,敦煌出土文书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唐五代(包括北宋初期,下同)实际口语的作品最具语料价值。因此,如敦煌变文(广义)、敦煌歌辞等俗文学作品,各种带口语色彩的有关史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记载以及汉藏、汉梵对照资料等等,一直倍受汉语史研究者的关注。由于年代久远,文献逸失;加上古代公私藏书不甚重视口语文本,纵有少量口语文本流传,在传抄刻印过程中又多遭后人窜改,往往难存原貌,甚至面目全非;所以一般传世文献中能够反映唐五代实际口语的作品十分稀缺,给后人研究该时期汉语发展的真实面貌造成很大困难。如此不难理解,以荒漠窟藏之特殊方式保存至今的这批敦煌口语文献对于汉语史研究所具有的极其珍贵的价值。

上世纪初以来,对敦煌口语文献的语言研究已经成为国际汉语史学界的热点课题。大量学术成果精彩纷呈,加上对同时代另一批口语文献——禅宗语录的研究成果,唐宋汉语研究因此而迈上了新的台阶,充分体现了使用新材料、研究新问题对于学术创新的巨大推动力。我们在长期从事此项课题的工作实践中,逐渐感觉到,为了将此项研究做得更好,应须在总体上深刻认识与充分把握敦煌文献语言的如下三个重要特性。

一、敦煌文献语言的时代特性

(一)敦煌口语文献展示出汉语连续性演进中重要的量的变化

以敦煌变文、敦煌歌辞为代表的敦煌口语作品是近代汉语的开山文献之一,是汉语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献。敦煌口语作品反映了许多重大的语言演变现象,如被动式中使用“被”字作被动标记的用例,占了全部被动式用例的大多数,远高于此前六朝时期的使用频度。又如表被动的被字句中,被动介词引入施事的句型超过全部被字句用例的半数,其比例也比六朝大幅提高(此后,该比例继续上升,明清至现代约为百分之八十左右。)。上述调查统计结果显示了汉语被动句连续性演进中重要的量的变化。敦煌口语作品里诸如此类一系列的语法、词汇、语音等方面的量的变化为我们判定唐五代是中古汉语阶段和近代汉语阶段的分界提供了大量依据。

(二)敦煌口语文献包含着唐五代时期新质语言的早期珍贵用例

此外,更加值得关注的是,敦煌口语作品中还出现了一大批此前文献中未曾见到或很少见到过的新兴的语言现象。例如,唐代口语词“煞”(亦作杀、(日煞)等,下文除举例外,均以煞字为代表)有三种新生的用法:

A、跟在谓语动词(或形容词)后面作补语,此谓语不带宾语,“煞”的词义虚化,表示程度很深,本文记作“煞(一)”。例如:身形虽即精严煞,菩萨犹嫌不得佳。(敦煌变文校注,卷五,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二)

B、置于谓语动词(或形容词)前面作状语,表示程度很深,本文记作“煞(二)”。例如:

不念怀耽煞苦辛,岂知乳哺多疲倦。(同上卷,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一)

C、用作形容词,充当谓语,意为“大、强、深”等,本文记作“煞(三)”。例如:止住须弥福德强,手扶日月威神(日煞)。(同上卷,维摩诘经讲经文·一)

据我们考证,“煞”的上述三种用法先后产生于中晚唐与五代。口语中新兴的语法、词汇现象,在其产生之初,进入文献的用例往往是较少的。根据各家有关论著的举示以及我们对唐五代文献的广泛搜检,目前检出三种“煞”的用例总共才二十个左右,而变文用例即占了十三个,充分体现出变文作者对新生口语同的高度敏感与采撷入文的勇气,这正是形成敦煌文献语言具有强烈时代性的重要因素。

《敦煌变文校注》卷三《燕子赋·一》中有这样一句话:

者汉大痴,好不自知。

“好不自知”意谓甚不自知、很不自知。甚词“好”+否定词“不”,这是迄今发现的否定式“好不”的最早用例。据吕叔湘研究,现代汉语中的“好不”大多表肯定,如“好不热闹、好不伤心”犹言很热闹、很伤心;只有“好不容易”等极少数组合表否定为例外。探考此种语言现象之渊源,历史上先有否定式“好不”(始见于唐代),一直到明代才出现肯定式“好不”;明、清两代的文献中两种“好不”同时并用;到了现代汉语时期,普通话中否定式“好不”基本消失。敦煌口语作品保存了唐代罕见的否定式“好不”的初期用例,吉光片羽,弥足珍贵。

又如唐代新兴的“零主语被动句”:

太子遂告四天门王:“其诸处宫门,并皆锁闭。所伴宫人,悉是不睡。如何去得!”便被四天门王以手指开宫门关锁;应有守伴之人,便交睡着。(敦煌变文校注,卷四,悉达太子修道因缘)

被父母将儿匹配。(全唐五代词,正编卷四,敦煌词,倾杯乐)

这两例被动句中的受事“宫门关锁”、“儿”在汉魏以来的传统被动句型中是充任主语的:

宫门关锁便被四天门王以手指开。

儿被父母匹配。

上引敦煌文献的例句突破了汉魏以来传统被动句型的语序框架。此种新句型中没有受事主语,有些研究者称作零主语被动句,本文暂沿用此称,或简称零主句。据学者们考察,唐代新生的零主句,在语序结构、语义表述、句法标记诸方面具有系统性、类型性的特征;它在近代汉语时期使用活跃(时间长、地域广、用频高、影响大),拥有丰富的下位句型品种,在与传统被动句构成的并用、互补格局中,零主句以其更加鲜活的口语风格而占有重要地位。由此可见敦煌文献不仅大量显示了汉语连续性演进中重要的数量变化,而且包含着唐五代时期新质语言的早期珍稀用例。我们对于后一种情况尤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充分挖掘敦煌口语文献的时代特性对于唐宋汉语研究的潜在价值。

(三)许多敦煌卷子标明了撰抄时间,是历史语言现象产生或使用年代的可靠证据

许多敦煌写卷标明了撰抄日期,为汉语史研究者考证某些语言现象的产生或使用时代提供了极为难得的可靠依据。如上述“煞(三)”,前人论著多误为“煞(一)”。根据我们考查,唐五代文献中共检得七个用例,均出变文;通过排比归纳,佐以宋元用例,可以论定“煞(三)”是不同于“煞(一)”的新兴用法。尤让我们眼前一亮的是,下面两条“煞(三)”用例所出之写卷标明了撰抄年份:

弟子尚自如斯,师主想应不煞。(敦煌变文校注,卷五,维摩诘经讲经文·四)

人家父母恩偏煞,于女男边倍怜爱。(同上卷,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一)

前例所出伯2292号卷子末尾记曰:

广政十年八月九日在西川静真禅院写此弟

廿卷文书。

按广政系五代西蜀年号,十年为公元947年。后例所出伯2418号卷子末尾记曰:

天成二年八月七日一常书。

此处天成是五代后唐明宗年号,二年系公元927年。这就确凿地表明,在十世纪上半叶,“煞(三)”已进入书面作品。我们已经论说过“煞(三)”由“煞(一)”演化而来,“煞(一)”产生于九世纪,则上引十世纪上半叶变文的两个例子应是“煞(三)”产生初期的用例。

二、敦煌文献语言的地域特性

敦煌口语作品多带有西北方言色彩,这已是汉语史学界的共识,对此可不再赘说。本节拟以此共识为基础,进一步讨论下面三个与敦煌口语文献的地域特性密切相关的问题。

(一)唐代西北方言与河北、山东方言有相通之处

上文已经叙说敦煌变文与歌辞中出现了零主语被动句较早的一批用例。经我们深细调查,发现唐代著名译经僧义净所译的佛经里也较早地使用了零主句的多条用例,如:

时诸人众奏影胜王曰:“今被太子损害摩揭陀国人民城邑,愿王制约勿许使。”(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一七)

贼帅见女仪容可爱,给以衣食,遂纳为妻。后被北方圆主诛其贼帅。(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

时诸苾刍与诸商旅同路而去。忽被强贼劫夺商人。(根本说一切有部目得迦,卷九)

往日被群猴损暴我田农,我今得便,当须酬冤。(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二○)

若如是者,恐被王法罪及我身。(又,卷三二)

义净为北方人,唐宋典籍对其籍贯有两种记载。《开元释教录》卷九:“沙门释义净,齐州人。”(齐州:今山东历城。)《宋高僧传》卷一《义净传》:“释义净,字文明,姓张氏,范阳人也。”(范阳:今河北涿县。)据今人考证,义净祖籍范阳,占籍齐州。零主句作为唐代新兴的口语句型,在该时代一般的传世文献中未能得到充分反映。所以总体上看,唐代此种句型的文献用例很少,颇难搜寻。而敦煌口语作品和义净译经各自拥有一批较早的用例。这个事实可以说明,唐代西北方言与河北、山东方言都较早地使用了零主句。

金元时代北方口语作品(如诸宫调、杂剧等)中零主句的使用特别活跃,这和唐代北方口语作品中零主句的早期用例遥相呼应,互为助证。从零主句使用较多的文献的产生地区(如变文出土于甘肃,诸宫调、杂剧出于河北一带)与相关作者的籍贯(如义净为河北/山东人,使用零主句的杂剧作者多为河北、山西、山东人)等情况来看,唐宋金元时期零主句主要使用于黄河流域——从山东、河北向西直至甘肃一带广阔的北方地区。

又如上文已述,敦煌变文里有一批新生的“煞(一、二、三)”的用例,稍晚些的宋金文献表明,此时河北方言里也使用这三种“煞”。

刘坚和蒋绍愚先生主编的《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宋代卷》收入了两种宋辽、宋金谈判北方领土等问题的文献:北宋沉括的《乙卯入国奏请(并别录)》和选自南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的六篇材料。这些文件以主要篇幅详细、如实地记录了谈判对话。当时谈判地点多在辽、金境内,今河北、山西之中、北部一带。双方交谈多用当地口语,“煞(二)”出现频率很高。这些例句大多出自辽、金官员之口,例如:

颖(按指辽国副使梁颖)又云:“只如赤泥胶、段家堡也(日煞)有事未了在。重熙二十年,百姓石延直理会疆界。赤泥胶近南,(日煞)有地里在。只是侍读、馆使不肯商量,未欲咨闻。”(《乙卯入国奏请(并别录)》)

聿兴(按系金国接伴官)又云:“昨日元帅书辞煞好,足见忠孝。”(《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和录》)

按辽、金方面参与谈判的人员,既有契丹、女真人,也有汉人。这些汉人多生于北方,当时有“燕人”一词称河北籍的汉人,例如:

遣语音高大者过濠,望金人军前声言:“朝廷遣工部郑侍郎往军前奉使,可遣人来打话。”见一紫袍人称太师,一白袍人称防御。紫袍人系燕人吴孝民,白袍人系金人。(《三朝北盟会编·靖康城下奉使录》)

在正式的谈判记录文件里,辽、金官员大量使用“煞”字,其中契丹、女真人的话也许经过翻译,而北籍汉人说的“煞”字应该是当地口语的如实反映。(事实表明,当时女真人也说“煞(二)”,详下文。)

《三朝北盟会编·靖康城下奉使录》为时任宋朝尚书驾部员外郎的郑望之所作。引人注目的是,该文记录钦宗皇帝对本朝臣下的谈话也用“煞”字:

二十二日宣召李梲与望之对福宁殿。上云:“国家无许多金银,禁中却煞有殊玉等。”

上云:“珠玉煞不少,尽在宣和殿。”

《靖康城下奉使录》虽系实录,不避俗词,但在宋朝人员内部谈话里,极少出现方言味很浓的“煞”字。如果不是钦宗口谕里确有“煞”字,臣下的正式记录断然不会添加此字。按宋帝赵氏也是河北范阳籍,上引两例“煞(二)”应该是皇帝的家乡话。

宋帝口语里使用“煞(二)”还见诸宋代其它文献,如南宋洪迈《容斋续笔·自序》:

是书先已成十六卷。淳熙十四年八月在禁林日,入侍至尊寿皇圣帝(按指宋孝宗)清闲之燕,圣忽语云:“近见甚斋随笔?”迈竦而对曰:“是臣所着《容斋随笔》,无足采者。”上曰:“(日煞)有好议论!”

洪迈是江西波阳人,查其容斋随笔、续笔共三十二卷未见煞(日煞)字用例,说明在一般情况下,他是不使用这个北方甚词的,上引自序里“(日煞)有好议论”无疑是对宋孝宗口语的真实记录。

金代《刘知远诸宫调》是当时北方戏曲剧本,其方言基础是其演出地区——燕京一带的口语。该剧今仅存残本,篇幅不大,却检得三种用法的“煞”字共6例(据渡部洋《刘知远诸宫调语汇索引》),依次各举一例如下:

觑着盘内冠梳,子每没乱杀,一个善髻撮不住!(第十二。“子每没乱杀”意谓如此慌乱到极点。)

老汉庄中田土甚广,客户少(日煞)。(第一)

刘安抚从怒恶,不似今番(日煞)。(第十二。例中“从”通“纵”,纵然)

以上我们从零主语被动句与口语词“煞”的三种新生用法两个视角考察了唐宋时期西北方言与河北、山东方言的语法、词汇具有相通之处。按现代汉语方言区的划分,西北与河北、山东均属北方方言区。现代汉语方言区的形成有着悠久深厚的历史渊源,是历史方言长期发展演化、互相渗透影响的结果。据游汝杰研究,东晋郭璞《方言注》里,“北方”首次作为一个独立的方言地理单位出现,说明北方汉语经过长期的混化,内部已趋向一致,作为一个独立的方言区域已初具雏形;北方话作为一个大方言区的概念至唐宋时代逐渐明确;宋代北方话的北界大致在今山西北部,西界在甘肃的河西走廊西极(敦煌一带),东界在辽东。本文的考察结果与游先生的论点相吻合,为他的论说提供了具体的历史语证。历史方言研究是方言学中的薄弱环节,客观认识与深入探究敦煌文献语

言的地域特性,对于梳理历史方言的发展线索显然是有益的。

(二)晚唐五代时期西北方言与南方方言的比较研究

敦煌口语作品和以《祖堂集》为代表的晚唐五代禅宗语录是该时期最重要(篇幅较大,口语程度较高)的两大宗口语文献。该时期是南禅宗发展的鼎盛期,大多南宗禅僧的活动区域主要在江西、湖南、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安徽、湖北、四川等处,即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禅家说法交流,提倡使用口语,因此僧人使用的语言也必然多带南方方言色彩。禅宗早期灯录《祖堂集》,由福建泉州招庆寺静、筠二位禅僧编撰,成书于五代南唐保大十年(952),该书内容以此前的南宗禅僧语录为主,偏重于福州雪峰山义存禅师一系在福州、樟州、泉州的活动。由此可见,研究晚唐五代实际口语,可将敦煌口语文献(比如变文)与同时期的禅宗文献(比如《祖堂集》)互相比较,探索当时南北地区的方言异同。

研究实践告诉我们,这种比较考量的方法是颇见成效的。例如“煞”的三种新生用法,变文里检出13例,而《祖堂集》未见用例。考虑《祖堂集》篇幅小于变文,我们又调查了成书于北宋初期、方言属性与《祖堂集》大致相同的另一部禅宗灯录《景德传灯录》(按此两部灯录的总篇幅与变文相当),也未见三种“煞”的用例。事实证明,从晚唐至北宋初期,三种“煞”使用于北方地区。

又例如,《祖堂集》里有许多以“还”字作为疑问副词的疑问句:

六祖见僧,竖起拂子,云:“还见摩?”对云:“见。”(卷二,惠能和尚)

帝又问:“如何是十身调御?”师乃起立,云:“还会摩?”帝曰:“不会。”(卷三,慧忠国师。会:领会)

师曰:“汝还识此人不?”对曰:“不识。”(卷六,洞山和尚)

文殊与摩道,还称得长老意无?(卷十一,齐云和尚。与摩:如此,这样)

例中“还”的用法与明清时代常见的疑问副词“可”相近。这种“还”字疑问句在唐宋禅录里用例极多,可谓俯拾即是,显然是当时口语里经常使用、非常活跃的句型。但是,在同时代的敦煌口语作品中,这种“还”字句却很少见到,我们通检潘重规先生校录的《敦煌变文集新书》(电子本,下文简称《变文新书》),仅得八、九个例子。《祖堂集》的篇幅大约只有《变文新书》的二分之一,却拥有“还”字句多达四百余例。这种极为悬殊的数量差别主要是由方言不同造成的。

敦煌口语文献的地域特性,在与同时代不同地域特性的文献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才能看得更加清楚。《祖堂集》与敦煌变文一样,也是具有鲜明的地域特性和时代特性的口语作品。这两种文献,可谓南北双璧。为从类型学角度研究晚唐五代时期的方言异同提供了可信度较高的宝贵语料。

(三)从语言接触角度看敦煌文献语言的地域特性

敦煌文献所出的我国西北地区是汉族与各少数民族长期相邻或共居之处,这些少数民族的语言大多属阿尔泰语系。把握此种双语、多语密切接触的历史地域背景,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该时期北方地区若干语言现象。例如上节所述“煞”的新兴用法,在唐五代及北宋初期,它们使用于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这就是说,新用法的“煞”在其产生之初是北方方言词。

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据文献记载,宋金时期女真人也说“煞(二)”,例如:

虏主曰:“我自去年煞做无道理事,至今日,饶我也由你辈,杀我也由你辈,不若早早下手。”(《三朝北盟会编·采石战胜录》,据《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宋代卷》)

这是金帝完颜亮遭其同族部下刺杀时说的话。《采石战胜录》全文仅此一例“煞”,作者让它出自金帝之口,表明当时人感觉到这是个女真口语词。又宋人洪迈的志怪小说集《夷坚志》以浅近文言为基础而多采口语,却罕见使用新生的“煞”,这是因为洪迈系江西波阳人,他的口语里没有“煞”的说法。检查该书甲志二十卷,仅得1例“煞(二)”如下(据中华书局点校本,<>中为原校语):

老父回视,正见七骑内一白衣人,骑白马,宛如梦中所睹。因大骇,绝道亟走。骑厉声呵止之,不听。白衣大怒曰:“此灬<严本字形不全>交加人。”<上五字叶本作“此日煞可恶人”。>遂鞭马逐之。……七人者,皆女真也。(卷一,三河村人)

引文中“严本”指清代校勘家严元照影宋手写本,系该书底本。“灬、”实为“日煞”字的残笔,“(日煞)交加”是当时北方人的斥骂语,《董解元西厢记》卷二里即有“这秃厮好交加”(好:义同噤、甚)的詈语可以比照为证。《夷坚志》系洪迈晚年之作,以他大半生丰富的仕宦经历与广博见闻,不至于让并非女真口语词的“(日煞)”出现于女真人之口。

本节(一)与(三)的举例表明。唐宋之际北方汉人与女真人都说“煞(二)”。从语言接触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种现象?我们的初步认识是:女真人使用了北方汉语里的“煞(二)”。理由如下:

我们查检到的“煞(二)”,较早用例出于白居易诗与敦煌变文,白诗用例如:

西日凭轻照。东风莫杀吹。(全唐诗,卷四五四,玩半开花赠皇甫郎中)

白居易系北方人(原籍山西太原,古籍陕西渭南)。变文屡见“煞(二)”用例,除上节已举一例外,又如:

夏天虽即(日煞)炎蒸,我在深宫幸得所。(敦煌变文校注,卷五,维摩诘经讲经文·二)

舍利弗林间宴座。(日煞)被轻呵;目健连里巷谈经,尽遭摧挫。(同上卷,维摩诘经讲经文·四)

从上述文献用例来看,唐代下半叶以来,“煞(二)”已渐成北方方言的习用词。这些唐五代“煞(二)”的用例要早于宋金文献中女真人的用例。

汉魏以来,“杀(煞)”字有如下用法,即置于动词之后、宾语之前。表示程度很深,下文简称作“煞(零)”。例如:

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文选,卷二九,古诗十九首之十四)

童男娶寡妇,壮女笑杀人!(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二九,紫骝马歌辞六曲之一)

我们已经论说过,上述“煞(零)、煞(一)、煞(二)”三者之间有如下的衍生关系:

煞(零)→煞(一)→煞(二)

这就是说,从汉语内部“煞”字用法的衍生过程来看,“煞(二)”有着清楚的历史来源,它不会足女真语植入汉语的外来词。同时。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女真族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与汉族相融合。由于思想文化、经济政治等因素,在语言接触中,汉语是强势方,女真人使用北方汉语的“煞(二)”是正常现象。

三、敦煌文献语言的文化特性

敦煌地处甘肃河西走廊,是印度佛教传人我国的最重要通道;出土敦煌文书大多形成于唐五代,是中国佛教空前兴盛的时期。佛教、佛经对于敦煌文献有着深刻的影响,由此形成了敦煌文献语言重要的文化特性。本节从汉语史研究的角度出发,打算谈谈敦煌文献语言与佛经文献语言的特殊关系以及由此引出

的分类研究敦煌变文语言的方法论。

(一)以佛经故事为题材的敦煌口语作品与汉译佛经在语言上的关联至为密切

敦煌文献与佛经文献有着十分密切的亲缘关系。例如敦煌卷子里的讲经文(包括说因缘作品、押座文、解座文等)可以说是汉译佛经的衍生作品,讲经文中大量的语言现象直接来源于佛经。因此从汉语史研究的角度,可将变文作品按其内容分为佛经变文(以佛经故事为题材,如《维摩诘经讲经文》、《妙法莲华经讲经文》等)与俗家变文(以俗家故事为题材,如《伍子胥变文》、《盂姜女变文》等。)。两者的语言面貌、语言构成及口语化程度不尽相同。俗家变文主要是口语和浅近文言的混合,佛经变文则在当时口语的基础上,融进了许多佛经词句。例如佛经里常见“尔时”置于句首,表示转入新话题。通过对《妙法莲华经》进行梵汉对勘和异译比较,发现汉译佛经话题结构的一个特点,即不管梵文原典中有没有直接对应词,只要遇到话题转换,在译文的句首经常会添加“尔时”等显性标记词,藉以开启新话题,使得句子之间原本隐含的界限更加明晰,因此为佛经翻译者所青睐,越来越成为一种有意识的自觉行为。姜文统计《妙法莲华经》(7.9万字)与中土文献《世说新语》(8.1万字),前者使用“尔时”149次,后者仅4次,证明译经文献中显性话题标记“尔时”的使用频率明显高于同期的中土文献。据我们观察,佛经频繁使用话题转换标记“尔时”的行文特点直接传给了佛经变文,例如:

经:尔时太子闻是语已,悲泪满目。世间众生造诸恶本,众苦不息。忧愁不悦,即回车还宫。(敦煌变文校注。卷五,双恩记)

尔时佛自便逡巡,稽首和尚两足尊。(同上书,卷六,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

第一例“尔时”出自引用的佛经,第二例出自变文作者的手笔。我们统计《敦煌变文集新书》(以下简称《变文新书》),全书使用了42次“尔时”,其中佛经变文使用达40次,俗家变文仅2次。这不但体现出佛经变文与汉译佛经在语言方面的密切关联,也可说明佛经变文与俗家变文的语言确有差异。

(二)佛经变文的口语化程度高于俗家变文

比较而言,佛经变文由于受佛经通俗词句的直接影响,其口语化程度要高于俗家变文。如唐代口语中新兴的近指指代词“这”在《变文新书》中的大多用例出现于佛经变文,具体分布情况见下表(按《变文新书》之编排,大抵是1-4卷收佛经变文,5-8卷收俗家变文):

近指词“这”在佛经变文中的使用次数远多于俗家变文。新兴的口语远指词“那”的用例分布也是同样情形。

又如上文第一节所述唐代“煞”在方言里的三种新生用法,我们在《敦煌变文校注》一书里共检得13例,出现在如下9篇作品里:

《敦煌变文校注》卷五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一)

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二)

妙法莲华经讲经文(四)

维摩诘经讲经文(一)

维摩诘经讲经文(二)

维摩诘经讲经文(四)

维摩诘经讲经文(七)

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一)

卷六金刚丑女因缘

尽管我们调查的对像几乎遍及今可见到的全部变文作品,然而使用三种“煞”的上列9篇作品竟然清一色地全部是讲经文(《金刚丑女因缘》也是佛经讲唱作品)!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个现象。众所周知,广义的敦煌变文实际上还包括了话本小说、俗赋词文、杂说小品等等(均为《敦煌变文集》、《变文新书》与《敦煌变文校注》所收录)。即便是狭义的变文,除讲经文外,还有以中国历史故事、民间传说或现实事件等为题材的讲唱作品。何以三种“煞”的全部用例独独出现在讲经文里呢?

以上叙说的是三种“煞”字独用例的分布情况。在晚唐五代口语里,“煞(二)”常与另一个甚词“大”组成双音结构“大煞”,字形也作“大(日煞)”、“大晒”、“大杀”、“太煞”、“太杀”等(下文以“大煞”为代表),这是一个新生的双音程度副词。“大煞”的用法与“煞(二)”相近,在句中多作状语,表示程度极深,义犹“非常,极”,变文里屡见使用,例如:

父王闻说可笑怒,圣主闻声大煞嗔。(敦煌变文校注,卷四,悉达太子修道因缘。例中“可笑”也是“非常,极”又。)

这个新生的双音词“大煞”,我们在《敦煌变文校注》变里共检出13例,使用在如下10篇作品中:

《敦煌变文校注》卷四太子成道经

悉达太子修道因缘

卷五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一)

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三)

雏摩诘经讲经文(一)

维摩诘经讲经文(二)

雏摩诘经讲经文(七)

卷六金刚丑女因缘

卷七三身押座文

押座文

以上篇目竟然也是清一色的佛经讲唱作品(“押座文”是讲唱佛经故事前的加演部分)!这应该不是偶然的现象,它向今人传递了重要的文献语言信息,即在敦煌俗文学作品中,佛经讲唱作品最接近口语,它及时地采用新生的方言词,该类作品的方言味最浓。

(三)方法论:分类研究变文语言

佛经讲唱作品之所以具有最接近口语的特色,是与它直接受到佛经通俗语言的巨大影响分不开的。宗教的神圣力量加上佛经语言通俗化的示范作用,使得讲经文的作者们(多系僧人或其它佛教信士)能够摆脱中国传统文献的文言语体的影响与束缚,自然地具有使用方言口语来遣词造句的勇气和习惯。这是中国文献在语体上的重要变革,后世话本小说、北曲南戏等口语作品的大量涌现均受此深刻影响。俗家变文的撰写者则为俗家文人,虽然努力模仿新兴的佛经变文的文体,而且也会受其通俗语体的一定影响,但囿于中土书面语长期以来崇尚文言雅语、忽视口语方言的传统旧习,造词造句之间难免多留下一些文言语体的痕迹。上文已说过唐代新兴的指代词“这、那”的大多用例出于佛经变文,这里再来比较一下指示时间的“是日”与“这日”在《变文新书》中的用例分布情况:

“这日”是新兴口语,均出佛经变文;“是日”为文言用语,两类变文用例数量相等。换个角度观察,在“是日”与“这日”两个雅俗不同的词语之间,佛经变文多选“这日”,而俗家变文只用“是日”。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俗家变文的文言味要比佛经变文浓些。

佛经变文比俗家变文具有更强的口语性,也就是说前者具有更鲜明的时代特性和地域特性,由此可以看出本文所论敦煌文献语言三个特性之间的内在联系。我们觉得,今后研究变文语言,宜将佛经变文与俗家变文区别对待,亦可作两者的对比研究,可望取得新的成果。

责任编辑楚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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