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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强化责任 制度创新 全面促进

2009-06-12裴新平

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版 2009年3期
关键词:杭州市公办浙江省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党的十七大提出要“重视学前教育”。顺势应时,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23日在杭州召开了浙江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这是继1979年全省托幼工作会议之后,近30年来再次召开的关于学前教育的政府工作会议。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的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幼儿园共同发展的格局,实现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全省现有幼儿园1.02万所,比1980年增加了47%;在园幼儿159万人,是1980年的3.5倍;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为92%,比1980年增长了70%。本文重点介绍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两方面主要经验。

一、政府主导,强化责任

(一)完善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促进浙江省儿童事业的发展,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接班人,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要求,根据本省儿童发展实际,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浙江省各地也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二)加大财政投入

浙江省明确规定,从2009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作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欠发达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以奖代补、民办或农村幼儿园的升等奖励、低收费规范幼儿园(班)的经费补助和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等。

绍兴市建立和强化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落实财政性学前教育事业经费。进一步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教育事业经费财政预算,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二是落实学前教育专项发展经费。市本级近年来每年安排500万元左右的学前教育专项发展经费,用于托幼园所新建、扩建、改建等补助,做到专款专用、滚存使用。各县(市、区)也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专项发展经费,主要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改善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如诸暨市每年划拨300万元、上虞市每年划拨200万元用于农村幼儿园的补助奖励。绍兴县对达到县、市级合格标准的农村幼儿园财政一次性补助10~15万元。

(三)优化扶持政策

最近,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近年来,不少市、县(市、区)已先于省政府下发了相关文件,出台了相关政策。

杭州市为落实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上的责任,出台了“三有政策”。一是突破政策障碍,做到“有人办事”,切实保障教师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稳定教师队伍;二是突破机制障碍,做到“有钱办事”,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资金充足。比如,为了扶持欠发达县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杭州市本级近年来设立了每年500万元的专项经费(从2009年起提高到1000万元),主要采取“以奖代拨”形式,补助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奖励学前教育先进乡镇和上等级、创示范幼儿园以及优质民办幼儿园,以加快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三是突破土地障碍,做到“有房办事”。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使幼教资源严重不足,而建设用地指标紧张是制约城乡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杭州市人大颁发了《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明确各地在实施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撤村建居时,住宅小区幼儿园列为公建配套设施,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当地教育部门使用,以满足小区居民和外来人员子女就近入园的需求。自2000年起,全市新增小区配套幼儿园126所,其中六城区共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80所,做到100%移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还有已规划、在建小区配套幼儿园200余所,基本做到住宅小区建到哪里,幼儿园就配套建设到哪里。杭州市还采取三项措施,破解“入园难”问题。一是举办平价小区幼儿园,破解居民子女“入园贵”难题;二是举办公办农村幼儿园,破解农民子女“入园难”问题;三是举办优质、规范民办幼儿园,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四)形成工作合力

学前教育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工作,也不仅仅是幼儿园的工作,而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

安吉县为加快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注重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要做法有三点。一是营造氛围带动。该县每年在县政府各行政部门、乡镇、村中评选关心支持幼教工作的好领导,并召开大会进行表彰。该县每年召开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幼儿园教学点建设现场会,经常组织基层干部考察学习本县幼教工作先进乡镇、村发展幼儿教育的经验。通过这些活动,基层干部逐渐树立了发展本地学前教育就是关爱当地老百姓的观念,逐步认识到发展本地学前教育就是在做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大好事。全县乡镇、村争先恐后当标兵,很多时候宁可把其他项目缓一缓,也要先把当地农村幼儿园(教学点)建设好。二是释放潜能促动。随着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和保障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乡镇、村的办学责任相对减轻,该县通过政策导向,引导各乡镇、村把原来投向义务教育的财力和精力更多转向发展学前教育。三是搞好结合互动。去年以来,安吉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行动计划,以“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为核心内涵和工作目标,全面实施“环境提升、产业提升、服务提升、素质提升”四大工程,全力打造中国美丽乡村。把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列入“美丽乡村”总体规划,列入创建指标,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与环境、经济等发展情况一起列为考核内容。这些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乡镇、村办园的积极性,各乡镇、村从保障当地老百姓子女就近享受优质早期教育这一角度出发,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发展当地学前教育的任务,把村幼儿园(教学点)与村卫生室、村委办公用房一起作为公益设施和新农村建设亮点工程积极规划并建设好,从而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制度创新,全面促进

(一)理顺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浙江省的学前教育事业实行的也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据此,省政府要求各设区市统筹制定本辖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并制定相关的实施政策;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布局调整工作,统一管理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乡镇政府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例如,安吉县确立了学前教育“政府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体系。即:县政府宏观管理,提供相应的财政保障,县教育部门为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县卫生、计划、财政、物价、人事、劳动、建设等部门各有分工;乡镇政府是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投入主体;村民自治组织是村幼儿园(教学点)的投入主体。

(二)完善运行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的学前教育事业之所以取得了较快发展,与社会力量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参与办园密不可分。可以说,民办幼儿园为浙江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作出了巨大贡献。例如,为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宁波北仑区出台了各种扶持政策。该区通过资产入股、以奖代补、银行低息贷款、土地租赁、盘活闲置资产、减免税收和建设规费等优惠政策,很快兴建起一批规范、优质的民办托幼园所。

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将继续探索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多元办园形式,积极尝试“公建民办”“民办公助”等办学模式。

(三)加强统筹协调

浙江省在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过程中重视三个统筹。一是统筹学前教育与其他阶段教育的发展,着眼于均衡、协调。二是统筹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一方面要办好公办幼儿园,充分发挥公办园在示范、教研和平抑收费等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继续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办园。三是统筹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这些年来,浙江省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抓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主要措施是加快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并以此带动村幼儿园(教学点)的建设。

在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各地根据自身条件,创新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比如,杭州市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建立了“四主”管理网络。几年来,该市基本形成了“各级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乡镇(街道)主抓、幼儿园自主发展”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杭州市西湖区还顺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将原街道、乡镇举办的幼儿园全部上收改制为公办幼儿园。浙江省许多市、县(市、区)增加了学前教育管理、教研、督导人员,杭州市的萧山区、下城区、西湖区、滨江区、临安市等成立了专门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幼儿教育管理办公室。杭州市还建立了“网片管理网络”,以充分发挥城区公办名园、乡镇公办中心园的管理指导辐射作用。

(四)建立托幼一体化管理体制

例如,杭州市创新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建立“托幼一体化”发展机制。2001年市政府发文将0~3岁早教工作统一纳入学前教育范畴。随后,各区(县、市)相继成立早教中心,依托社区、幼儿园开展亲子教育和看护人培训活动,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培训率达到91.2%。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过程,为此,他们建立健全了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早教指导网络。

(五)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浙江省已把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纳入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绍兴市在建设幼教师资队伍方面有三点成功经验:一是拓宽入口增编制。每个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园长由县级教育部门任命,每个乡镇配备幼教专干和幼教辅导员各1名,负责全乡镇托幼园所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编制,主要招考录用幼师院校优秀毕业生,并优先满足乡镇中心园的师资需求。此外还通过内部调剂,将幼师专业毕业的在中小学任教的优秀教师调回幼儿园,派骨干教师到村幼儿园(教学点)担任园长或负责人。2001年至2007年,全市新增幼儿园专任教师1537人,其中公办教师141人。二是提高待遇增工资。自2007年开始,绍兴市设立了幼儿园教师专项补助经费,市财政按人均5000元/年的标准补助市区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到2012年,补助标准将提高到人均10000元/年。三是政府买单增培训。从2007年起,绍兴市区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行“零收费”,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全额买单。各县(市、区)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也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了继续教育全覆盖。教师持证上岗和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纳入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年度考核范围。目前,全市园长和教师第一轮全员培训顺利完成,持证上岗率和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杭州市在建设幼教师资队伍方面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一是突破编制障碍。杭州市采取灵活的人事政策,对幼儿园公办教师重新核编,逐步改变了近十年来幼儿园公办教师“只出不进”的被动局面。2007学年全市新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279名,现全市有公办幼儿园教师3004名,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1.5%。二是突破非公办教师政策障碍。杭州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六城区幼儿园非公办教师凡具有杭州市区户籍、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符合事业单位进人条件的,经人事等部门审核同意,可参加杭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三是突破分配制度障碍。杭州市相关政策规定,非公办教师待遇不得低于公办教师的60%,并做到逐年提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杭州市上城区试行分配制度改革,对区教育局所属的幼儿园实行保育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分别按教师6万元/人·年、保育员2.5万元/人·年核拨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实现了全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基本相同的目标。浙江省的很多地区建立了幼儿生均公用经费制度,采用“以奖代拨”形式提高非公办教师待遇。以上种种政策突破和制度创新不仅促进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而且吸引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六)创建健康和谐的儿童之家

绍兴市在幼儿园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该市扎实开展“全员负责、全面落实、全程管理”的安全保障行动,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先”,切实将幼儿园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体现在行动上。该市以加强园所安全、防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接送安全等为重点,实施安全工作“八个一”行动:建立一条安全工作责任链,制定一套安全工作规范,完善一园一套应急预案,落实一个安全教育行事历,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改,每季度发布一次安全工作预警和情况通报,健全一个安全风险化解分担机制。通过抓常规、抓细节、抓督查、抓整改,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常态化。该市提出,抓安全的弦一刻不松,抓安全的精力一点不少,保安全的经费一分不省,安全工作责任环节一个不漏,进一步构建起事事保安全、时时抓安全、人人讲安全的幼儿园安全工作格局。

(本刊记者 裴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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