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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音乐美学在高职声乐教学的应用

2009-06-08

成才之路 2009年33期
关键词:视界声乐美的

陈 艳

音乐艺术的特殊性是其他艺术门类所没有的,因为音乐是摆脱图像化视野的巨大力量。所谓图像化视野,其实就是一种空间化视野,它把空间之外的存在形式还原为空间,或者在空间化的层面上加以理解。图像的形成在本质上是视觉强调、突出的结果。音乐与其他艺术相比,具有不同的性质和起源,因为其他一切艺术是现象的摹本,而音乐却是意志的直接写照,所以它体现的不是世界的任何物理性质,而是其形上性质。正因为音乐的这种特殊性,使得声乐表演者有着足够的主观性去充分发挥他的创造能力去解释音乐。

在五年制高职院校中,声乐教学虽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多以单对一的形式进行,一个教师每次对一位学生上课),但是同其他学科一样,声乐课既要完成本学科的内容,还要成就一个人的个性发展。它需要在讲授过程中,挖掘出与其他学科相通的一般性的认知规律,体现出对人的全面素质发展的培养。因此,声乐课教学中的音乐美学的作用就显得很重要。音乐是最善于表现人们的情感,并能引起情感共鸣的艺术形式。在新一轮音乐课程改革中,作为声乐教师,应当通过新的设计思路,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才能真正寓美育于声乐教学中。依据声乐教学的自身规律,要在潜移默化过程中予以体现。具体地说,就是教师引导学生感受音乐美,逐步培养学习的兴趣,并在兴趣的支持下,完成审美过程,同时积累审美经验,积累对音乐的感性认识,最后达到知美、懂美并能创造美的境界,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音乐美学中说到对一部艺术作品的理解不应该是要求理解者完全放弃自己的视界去追求作品的那个历史的视界。相反,应该要求理解者拓宽自己的视界,使自己现在的视界与艺术作品中所体现的过去的视界相融合,从而使二者都超越自身,达到一种新的视界,进入一种新的理解。伽达默尔把这种现象称之为“视界融合”。这些音乐美学观点对如何看待声乐表演,如何进行声乐表演创造,提供了重大的理论实践指导意义。声乐表演并不仅是一种再现的艺术,更重要的还在于它是一种富有创造性使命的艺术,它要参与音乐意义的生成,填充和丰富音乐的内涵,并由此赋予音乐以新的生命。这样,就对声乐表演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即不仅要具备音乐表演的技能,完满地表演与再现音乐作品,而且还要具备对音乐作品进行创造性解释和表现的能力;不仅要对音乐作品的历史意义和内涵有深刻的认识和体验,而且还要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运用当代的审美眼光,对音乐作品的意义作出新的理解和解释,填充和丰富它的内涵。

因而在声乐课堂上,要想切实培养学生驾驭声音的基本能力,声乐教师也应突破过去传统的教学观念,把教学的着重点从单纯的知识传授和机械的技能训练上转变成激发学生内在的审美需要上。这就是说,把每个知识概念和技能要点,都与它的表现意义结合起来,以内涵吸引学生对美的体验的追求,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让学生获得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那么在声乐教学中如何运用音乐美学呢?

一、感受情感,感受美

音乐是一种抽象的表现艺术,它的抽象性直接导致其表现内涵的丰富性、不确定性和多解性。音乐的价值,不仅取决于作品本身的质量,还有赖于参与者的表现音乐活动的审美过程,音乐正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优秀的音乐作品是作者凝情于笔,注情于音的结晶,经过专业人员的二度创作,较好地诠释了作品的思想内涵,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学生的听赏及领悟是三度创作,在从“二度创作”到“三度创作”的审美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即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理性分析为引导的多种心理因素,由导入情感到体验情感,产生美的联想与想象。因此,在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注意学生声乐基本技能、技巧的运用,还要突出学生的能力和个性发展,即在学习声乐知识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知识、融合知识的能力,启发学生的理解力和艺术表现力,使学生能够在宏观上把握声乐作品的音乐风格与艺术内涵,达到提高演唱的艺术感染力的目的。

教师要抓住音乐的特点,善于从心理学和教育学提供的规律中发现、寻找和研究音乐教育的特殊原理和规律,通过体验感受、直观感知、兴趣诱发、自然渗透、启发讨论、听唱比较等方法,形成艺术审美施教力。同时,教师应把握好“情”,以自己的情去牵动和激发学生的情。神态、语言、动作、指挥、范唱等都要传达情感的信息,给学生以美的感受和启发。教师首先要有饱满的热情,按乐曲所要求表达的感情和风格特点准确地范唱,立足于以情感人,使学生在学习时对乐曲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艺术形象,以引发学生的兴趣。只有老师动之以情,才能培养学生的审美兴趣。

二、正确处理好声乐演唱技巧和审美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技巧和审美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二者构成歌唱的整体,不可分割。在教学中要注意让学生理解:歌曲的演唱不仅需要有深度的技巧,更需要有独到的理解和一颗充满感情的心灵。每一首声乐作品“在各个时代都反映了各个时代的音乐文化水平和艺术思想水平,是各个民族音乐文化素质的一种标志”。歌唱者首先是自己对作品的创造性的理解与感受,然后运用自己所学的技能、技巧将所体验到的音乐形象,以旋律美、语言美、意境美、情感美的演唱,表现作曲家的艺术、思想和风格,表现时代的风格,表现该民族的文化风格。

作为声乐教师不仅要认真探究音乐作品所表现的真情,还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的实践活动,从中感知音乐所表现的情绪,并产生心灵上的共鸣,产生愉悦情感。要根据乐曲的内容和曲调表现等特点,在学生感受力、理解力和技能水平的范围内,适时地向学生揭示歌曲的艺术形象。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则以审美对象来激发人的审美情感,而审美与情感又是那样地密不可分。在声乐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的共同任务,就是要对作品作仔细的琢磨与研究,以尽可能完满的歌声展现出它的全貌。

三、发展审美想象,创造个性美

声乐创造性教学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学生发挥想象力,发掘创造性思维潜能,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升华情感。因此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让学生在理解音乐内涵的基础上进入到角色意境中,通过探索、发现、体验音乐的节奏、速度、力度、段落、情绪等,在自己创造的音响中亲身体验与感受其形式美、内容美,进而在知识的应用、拓宽和延伸过程中延伸情感,达到创造美,最终让学生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进入审美想象的圣境。

因为每个学生的性格、文化素养、理解能力,嗓音条件的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演唱个性和审美个性。这种审美个性决定着演唱者对歌曲演唱的处理,有柔婉深情的,有刚健豪放的,有纤细优美的,有绚丽舒畅的,从而产生了不同的演唱特点和演唱风格,同是一首歌,每个人的表达方式就会截然不同。因此教学中,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审美个性,特别是在选择曲目时,尽量选择与学生性格特征相一致的歌曲,这样能使他很快进入“角色”,创造性地发挥他的演唱才能,使作品的鲜明的人物形象通过动情的演唱得以清晰地再现。只有尊重作品,才能使自己的审美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

总之,声乐课应将审美教育作为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把审美教育有意识地贯穿于声乐教学的全过程中,不断挖掘教学过程中可能潜藏的美感因素,努力将声乐课中的技能、技巧与美感教育结合起来,使学生在充满音乐美的气氛中学习声乐专业知识。要采取多样化的手段激发与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抓住重点,使学生的审美情感不断深化,提高学生情感外化的表现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参考文献:

[1]怀特海.思维方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2]张前.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5(01).

[3]叶林.艺术歌曲的发展问题[J].人民音乐,2000(8).

(江苏省戏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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