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的“老二哲学”
2009-06-04志辉
志 辉
中国台湾企业的经营管理概念中,有一种叫“老二哲学”的说法,就是不做第一,不做第三,而只是紧紧跟在排名第一的后面做老二,瞄准机会再冲刺第一。也就是说,事实上没有一家企业愿意永远甘居第二的,老二只是个过渡。创业者在创业之初,要学会做“老二”。
“先人一步”未必先赢
曾经在制冰业极负盛名的新英格兰企业大量投资于核心能力,企业一度掌握了刻痕和切制冰块的最好方法,掌握了贮冰几年的技术,以及成功地开发了能长距离运输易坏食品的技术,成本也相应从每吨10美元~20美元降到10美分~20美分,从而占据了世界市场,并一度成为全球制冰业最有竞争力的企业。但是,随着机械制冰技术的应用,切取大块冰块的核心技术显得过时了;电力制冷技术的运用则使原先储藏和运输大块冰块的核心技术变成一文不值。
由此可见,领先创新者只是时间与速度上略胜一筹,除非这个创新产品具有很高的技术难度,或能够持续创新,否则很难形成有力的阻进屏障,如此,跟随者必将瓜分市场,甚至会借助先入的“巨人”的肩膀而获得更丰厚的利润。
美国国际商务机器公司在开发新产品上总是“迟人半拍”,几乎没有在市场上推出过位于新技术前列的产品,他们总是让其他公司“领跑”,自己尾随其后,从别的企业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中寻找适合企业开发新产品的最佳“谋合点”,他们生产的商业机械在世界各地经久不衰,取得了巨大成功。
意大利派克公司在别的公司推出新产品后,派出工程师和营销人员到用户家中探询其产品的优点和缺点,并从用户那里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在市场生产中扬长避短,使用户满意,公司收益大增。
“慢半拍”或许是捷径
生存比发展重要。在创业阶段,企业生存的需要可能远远重于发展的需要。至于企业已经步入正常发展轨道还不采取措施上档次,那也就不能造就企业家了。但是,我们不能不提醒的是,一种“大跃进”式的盲目发展是导致初创业快生快灭的主要根源。在探讨中国企业成长史时,一些数据颇让人震撼:中国企业平均寿命7年左右,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3年。
眼下,不少企业领导认为开发新产品应采取“先人一步”的战略,此种先发制人的举措当无可厚非,但有些中小企业本无“先人一步”的能力,也拼命地往前冲,结果常使企业处于困境。
“先人一步”必须具备了一定的实力方可行事,“慢人半拍”也非无能,尤其对那些技术力量单薄、资金不雄厚、技术人才缺乏的初创企业,企业当家人更应三思而后行。
对于创业者来说,在开发新产品时,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关键不在于是“先人一步”,还是“慢人半拍”,而在于抓准了、抓住开发新产品的“时间差”,打出好的“落点”,从别人产品中汲取优点和长处,不断改进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扬长避短,在市场上同样能唱出后发制人的好戏来。
不战而屈人之兵乃上策
《孙子兵法》曰:不战而屈人之兵,乃上策也。技术创新“跟着走”便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上策。
日本索尼公司曾向外界公布了一个秘密,带给我们很多启示。过去,索尼在研发上投入很大,但往往只开花不结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新产品推出之后,别的公司却往往已经掌握了相关技术,所以,索尼成了冤大头,为他人作嫁衣。为此,索尼改变了策略,紧跟市场,待别人推出新产品打开市场后,索尼马上研究其不足,通过进一步的技术创新,开发并迅速推出其第二代产品,在性能、加工、设计等方面都优于对方的第一代,结果,取得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效果。
对于创业者来说,不仅是技术创新,就是品牌战略,也要学会做“老二”。“老二”应心明眼亮,对自身品牌在市场上的地位以及在顾客心目中的位置要了然于胸,再针对老大的品牌战略,走差异化的品牌路线。在具备了相当的实力后,再确定其品牌战略目标,瞄准老大相对较弱的环节,开发有足够攻击力的产品,并在服务、渠道上进一步创新,并实施整合广告营销传播,向老大发起一场卓有成效的品牌竞争战役,赶上甚至超过老大品牌的认知度、美誉度及客户忠诚度,从而赢得顾客。从“百事”挑战“可口可乐”的佳绩、佳能在复印机市场超越“施乐”以及电脑行业“戴尔”的崛起,都能看到老二们的希望。
创业者学会做老二,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成为老大。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创业者学会做老二,是一种现实的选择,是生存的需要,毕竟资金有限,实力捉襟见肘,技术及人才资源不足……若被雄心勃勃、豪言壮语、大干快上的“创业激情”冲昏了头脑,无疑是不自量力的“以卵击石”。学会做老二,是一种经营谋略,在跟随之中从老大身上汲取宝贵的经验,吸取老大的失败教训,最后扬长避短地成为老大。(编辑/若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