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假如“官媒合作”,记者还会被打吗?

2009-05-14潘多拉

杂文选刊 2009年6期
关键词:成华区监督者舆论监督

潘多拉

2月1日是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四川在线》派出记者,到成都市政府部门了解公务员上班情况。一名记者在成华区正常采访,因拍摄了几张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在状态”的照片,遭到多名工作人员的殴打,其左脚脚踝、大腿、后腰及背部多处受伤。(2009年2月2日《重庆晚报》)

近些年来,记者在正常采访活动中受到被采访对象或有关当事人的百般阻挠,甚至遭受暴力殴打这样的事件在各地频频发生,记者被打几乎算不上什么新闻了。发生在成都的这起事件,就具体情节而言,与此前媒体上披露的类似事件并无不同,不过,如果联系到一段时间以来《四川在线》在监督政府方面的高调姿态和强势作风,这起记者被打事件似乎又并不那么简单。

去年12月,《四川在线》做了一篇舆论监督的精彩文章,在成都乃至全国都引起了巨大反响。他们派记者到成都市交委等职能部门采访,要求就“五路一桥”收费的合法性、收费总金额及流向等问题给出“说法”,遭到后者的拒绝。《四川在线》随即陆续刊出《八成网友呼吁取消“五路一桥”费》、《“五路一桥”收了多少?官员称这是“保密的”》、《邀请成都市交委相关同志一起上上课》、《成都市交委回应“五路一桥”收费问题闪烁其词》、《记者拍“五路一桥”收费文件,被勒令“爬开”》(“爬开”为四川方言,意为“滚开”)等多篇报道,毫不留情地对成都市交委等部门提出了批评质疑。很显然,在当地一些政府部门看来,《四川在线》如此咄咄逼人地进行舆论监督,实在是不懂“游戏规则”,不按“牌理”出牌,这样做既是在给政府“找麻烦”,也是在给自己“找不痛快”……

《四川在线》就“五路一桥”收费问题发出强劲的监督声音,必定会让当地一些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并给《四川在线》重重地记上一笔。已经成为“不受欢迎媒体”,并事实上遭到有关部门“封杀”的《四川在线》,如今又派记者跑到成都成华区政府“找麻烦”,某些人当然更是怒不可遏,痛感“是可忍孰不可忍”了。正是这一层特殊的背景,使这次《四川在线》记者被打事件具有了不一般的意味。

现在有一个颇为流行的说法:政府部门要“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通常的做法是,政府主动向新闻媒体发出邀请,甚至给媒体颁发“舆论监督员”聘书,聘请后者成为舆论监督“合作媒体”、“指定媒体”。设想一下,如果《四川在线》与成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了亲密的“合作关系”,成都市交委等部门主动邀请《四川在线》对“五路一桥”收费进行监督,成都成华区政府主动邀请《四川在线》对他们的节后上班第一天进行监督,情况会如何呢?可以预料的结果是,《四川在线》作为监督者,一定会充分考虑到与被监督者的“合作关系”,一定会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好尺度和分寸,在舆论监督上“有所为有所不为”;而成都市交委、成华区政府也一定会做好被监督的各种准备,最终达到既“主动”接受了舆论监督,又确保不出问题的目的。

这样一来,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各得其所,实现了“双赢”,媒体像《四川在线》穷追收费问题那样给政府“找麻烦”的情况少之又少了,记者因为曝光、揭丑而被“修理”的情况更是难得一见了,与此同时,媒体对政府进行舆论监督的力度必将越来越小,实效也必将越来越差。政府“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当然要比被动接受舆论监督好,更要比坚决拒绝舆论监督和粗暴对抗、打压舆论监督好,然而必须指出,“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本身也是对监督者的一种限制、束缚和反监督,因此往往是并不可靠的,是不利于媒体进行真正的舆论监督的。

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障,阻挠、殴打记者的行为必须受到制裁。人们不希望看到记者被打事件频频发生,但是,在政府“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限制、束缚之下,舆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实现了高度亲密的“官媒合作”,社会公众从中只会失去得更多。

题图 / “迎接” / 李坤

【“杂文专版撷英”栏目作品选自2009年3月16日、3

月13日、2月4日《三晋都市报·时评》】

猜你喜欢

成华区监督者舆论监督
刘光强对成都市成华区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
成华区“教育戏剧进小学音乐课堂”开展情况的调查
关于舞台监督的管理艺术
区域校园足球推进策略简析
成都市成华区总部经济发展优化路径研究
全媒体时代做好舆论监督的五个方面
真正让舆论监督有力量
舆论监督的建设意识
“难点”也是“亮点”
官员更需要“不自觉地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