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民消费倾向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优先序研究
2009-05-04崔治文石丽竹
崔治文 石丽竹
摘要: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缺乏配套的公共产品供给,造成了农村消费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从而出现农村潜在市场难以启动的现实难题。文章从农民消费倾向的角度来探计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应供给的公共产品,最终使公共产品按照优先序供给以实现最有效率的供给。
关键词:消费倾向地区公共产品供给优先序
农村公共产品一般可分为生产性公共产品和非生产性公共产品。随着政府对“三农”问题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政府预算支出中用于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2007年,国债投资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达到360亿元:国家投资64亿元,用于解决农村320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2007年1-10月,全国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462亿元: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为54.5万无电农户解决了通电问题,较好地满足了农村对电力的需求。尽管国家采取了多种增加农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活的政策,农村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公共产品的供给与当地的消费需求存在偏差,造成很多公共物品供给过剩或供给不足。因此,根据政府预算的安排,确定一定时期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序,既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又能保证农村公共产品发挥应有的效益。
一、农民消费结构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系
农村生活消费支出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农民对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倾向。从下表可以看出2000—2007年农民的消费支出中,年平均增长率从高到低的排序为:交通通讯、医疗保健、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及服务、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衣物和食品。在较为高层次的消费需求中,交通通讯和医疗保健在农村消费支出中增长最快,反映了人们对生活卫生健康状况日益重视。而恰恰在这一领域,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相当匮乏。根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2008年5至9月的调查,在2008年农村家庭消费支出细项中,列前三位的消费类型是食品、教育和医疗,分别占总支出的34.0%、11.5%和10.6%。
总体来说,在家庭消费支出中,生存型消费(包括食品和衣着类)的比重约占消费总支出的40.9%,发展型消费包括(居住、交通通讯、文教、娱乐用品、医疗保健、旅游等)的比重占到消费总支出的50%以上。发展型消费支出比例已经大大超过了生存型消费支出的比例,消费结构已经完成从生存型向发展型的过渡。
教育和医疗的家庭消费支出比例较高,一方面显示了家庭消费结构升级的发展趋势,也就是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人们更加重视教育、健康等方面的人力资本投入,而不仅仅是单纯地为生活;另一方面也说明。教育、医疗的费用和支出,相对于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来说,还存在过高的问题。
二、农村公共产品的消费倾向差异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导致对农村公共物品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地区性差别。根据2007年各地区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水平,我国农村地区大致可分为五种类型:高收入地区(年人均收入5000元以上)包括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江苏、天津、福建;中高收入地区(年人均收入4000~5000元1包括山东、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中等收入地区(年人均收入3500—4000元)包括湖北、湖南、海南、内蒙古、河南、安徽、山西、四川、重庆;中低收入地区(年人均收入3000~3500元)包括广西、宁夏、新疆;低收入地区(年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包括青海、陕西、甘肃、云南、贵州、西藏,各地区人均纯收入水平的差别导致农民消费支出结构存在较大不同。在高收入和中高收入地区,恩格尔系数低于50%。这是因为这一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基本上已达到或接近小康水平,基本生活用品消费已经满足。其消费倾向是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因此,这一地区居民对文化娱乐及服务、家用电器、交通通讯等消费支出较高,相应地对这方面的公共物品需求比较大。相对来说,中、低收入地区农民还没有摆脱贫困和温饱,这些地区消费支出的恩格尔系数高于50%。因而,这一区域的居民对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及服务等支出较少,与之相适应地对公共物品的需求更多倾向于发展生产和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根据瓦格纳法则,当国民收入增长时,财政支出会以更大比例增长。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政府支出占C,NP的比重将会提高,由于外部性和拥挤现象的存在,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干预和管制。而教育、娱乐、文化、保健以及福利服务方面的需求收入弹性更大,即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人们对上述服务的需求增加得更快,政府要为此增加更多的支出。而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高收入群体的消费行为已不再仅仅满足于衣、食、住等简单的温饱型消费。而是越来越多地投资于教育、资讯、文化娱乐等高层次消费,其消费要求、消费结构和消费规模正逐步由数量满足型进入追求质量的提升阶段。所以他们对教育、交通通讯等公共产品的需求非常大,这与瓦格纳法则的结论也基本一致。
三、农村公共产品优先序的确定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具有层次性。正如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一样,只有在较低层次的需求被满足以后才会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一般而言,其顺序不能错位,否则会造成公共产品供给的无效率。因此,合理确定一定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序,一方面可以保证供给符合农民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保证政府相关支出的效率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优先序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根据农村公共品需求结构的变化调整公共品的供给结构
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具有结构性。这要求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要遵循一定的优先秩序,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也具有结构效应。根据钱克明研究,政府对农业科技每增加1元投入。可使农牧业产值增加高达11.87元,回报率最高;因此根据投资回报率,可以知道贫困地区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次序。
(二)对不同地区供给适合不同群体的公共产品
地域辽阔、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政府向农村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不能脱离一定时期内整个国家和当地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前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不是农民需求的有效表达,而是基层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需求偏好。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不能有效表达自己的真实需求。因此。应按照农民的需求意愿,对高收入群体供给适合他们发展的公共产品,如交通通信、教育、资讯、文化娱乐及服务等;而对中低收入群体供给适合基本生存生活的公共产品,如基本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医疗和饮用水等。
(三)加大有利于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加的公共产品的供给
启动中等收入群体的公共产品消费,中等收入农户是公共产品消费的庞大群体,他们在满足基本生存消费之后,有着改善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并有一定的收入作为公共产品的成本支付,为适应这一群体对公共产品消费的变化。应增加提供促使他们消费发展、享受的公共产品:低收入农户消费是以基本生活消费为主,收入水平越低,消费需求相对就越高,手中的购买力更容易转化为消费行为,故增加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是增加其公共产品消费的关键,对促进整体消费将带来较大的效用。所以,公共产品供给结构的变化一定要有利于增加低收入农户的收入。反过来,如果他们的收入增加了,又能对高层次生活消费性的公共产品产生更大的需求,提升对公共产品和服务消费的档次。
(四)加大对农业、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投资力度
改变现有的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将农村纯公共物品全部纳入国家预算支出范围,增加国债资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比重,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是农业增长的重要因素,较充裕的生产性公共产品可以提高农村私人生产活动的效率,降低农业的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可持续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