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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家吃米饭(外一篇)

2009-04-30韩开春

翠苑 2009年2期
关键词:青虫造句公鸡

韩开春

现在去乡下吃白米饭,是平常到不值一提的事情了,但在30年前,却没那么简单。我今年夏天回老家,跟四舅聊起过去,他还记得我小时候在锅台上写字的事情。

我小时候的乡下,食物远没有如今这样丰富,聊以充饥的主打食物多是些山芋干胡萝卜之类——这些当年乡下人常吃的粗粮如今已成了城里人餐桌上的新宠,有时我会去黄夹滩生产队的庄稼地里掰些嫩玉米棒回来插在铁制的火叉头上放在锅底烧了吃,在嘴巴周围留下一圈一圈黑糊糊的锅底灰;或者摘点嫩豌豆偷偷剥了米子吃,闭上眼睛有滋有味地享受嫩豌豆入口那一刻一汪春水般的甘甜。我在干着这一切的时候,还很提心吊胆,除了生产队长王新文,我也生怕让另一个人看到——生产队里看青的丁三爷,他手里拎一根一头拧了颗大大粗镙帽的白蜡棍,有一人多高,白天黑夜地在生产队的各个田块之间转悠。只有吃酸溜子的时候不用担心被谁抓住,这是野地里自生自长的一种野草,红梗绿叶,很好看的样子,我经常会在挑猪草的时候顺便薅点放在嘴里嚼,酸酸地有点甜味,能在嘴里漾起一汪又一汪的口水,令人胃口大开,但这样的结果往往会使我那本来就已经蠢蠢欲动的胃肠更加不安起来,以至隔着老远就能听到肚子里咕咕的肠鸣。

庄子上经常会有公鸡争斗——为了某只或者某群母鸡拼命,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在一旁为它们鼓劲、加油:“公鸡斗,公鸡斗,哪个英雄哪个留。”许是受到了我的鼓舞,打架的两只公鸡为了争夺英雄的桂冠更加勇猛地闪展腾挪,极尽一切踢打抓拿之能事,苦斗的结果并没见到哪只公鸡戴上了桂冠,倒是它们本来就很红的冠子愈见红艳,以至红到发紫——鲜血淋漓。作为旁观者的我总希望自家的那只趾高气扬的芦花大公鸡在这样的战斗中光荣献身,这样的想法多少有点出人意料,有点胳膊肘往外拐吃里扒外的嫌疑,但这的确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若是如我所愿,那么我那辘辘鸣叫想要造反的饥肠就会得到足够的安抚与满足。但是,这个希望的肥皂泡总是伴随着每次战斗的结束而被击得粉碎,我家的那只大公鸡在经过一番苦斗以后总会在对手的落荒而逃中更加地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愈见活泼——一边昂着脖子高声鸣叫,一边扑腾着翅膀去追逐那些在它眼中美若天仙的后宫佳丽——它要享受用勇气、技巧和鲜血换来的战斗果实。

那个年代的村庄上空飘荡着一股称之为饥饿的气味,每当我在天气晴朗的傍晚头眼昏花地抬头看天时,总会看到自家老屋朝西的窗格上悬挂着一枚红彤彤的大蛋黄。

“饥”和“馋”是一对密不可分的孪生姐妹,她们如影相随,联手出击,一起充当了摧毁孩子们坚强意志的罪魁祸首。那年高松河上修大桥,修桥工人的帐篷和锅灶就搭在我们庄上,每天中午敲钟开饭的时候,帐篷门口总是围着一圈庄子上的孩子,他们可怕地盯着工人们手中的饭碗,那里有他们最想吃到的大白米饭,目光炯炯,像是要从眼眶里伸出手来。白花花的大米饭啊,在正午的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迷人光芒,隔着老远飘过来的诱人饭香,把村庄上那群孩子聚拢来,他们的眼球、味蕾和工人们手中的饭碗连成一线,拴成了一个死疙瘩,解不开,拉不回。在那样的一段时日里,孩子们异常发亮的眼睛和微微张开流着口水的嘴巴构成了村庄里最为抢眼的一道风景。我和小我两岁的小妹远远地避着这一切,躲进简陋的锅屋里,关上了茅芭门,刻意要和外面的一切断绝来往。可是到处都是缝隙的茅芭门哪里拦得住强盗般的米饭香?在它们连绵不绝的强大攻势面前,原本就不堪一击的茅芭门溃不成军,最终放弃了徒劳的抵抗,孱弱的身体四处洞开,诱人的米饭香波涛般汹涌而入,顷刻间便拔城夺寨,冲垮了最后的堡垒,让坚守者无处可藏。我和小妹捧着照得见人影的山芋玉米面糊涂,稀稀溜溜故意把声音弄得山响,试图作最后的抵抗,可是粗拉拉的糊涂却在喉咙口处百转千回,迟迟不肯走进它该去的地方。

要说天底下最了解孩子心思的,那还得说是母亲,我们的抵抗母亲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终于有一天,我家的锅屋也飘出了令人心醉的米饭香,后来在母亲的讲述中得知,那两小碗白米是母亲用一小笆斗玉米换来的,我和妹妹一放学便被这股香味牵引,破例没有先进堂屋放下书包,而是直接闯进了锅屋。那个香气四溢的中午,在我家锅屋那口高灶锅粉白的壁上,我用红粉笔写下了七个字:“今天我家吃米饭”。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上个世纪70十年代末初冬的一个中午,那天的天很蓝,风很轻。

又省粮食又省草

我怀疑我小时候是个天才——我堂房二舅也这样认为,不然不会把没有学过的东西都说的那么顺溜,那么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用“既……又……”这样的关联词语来造句,是我在读初中的时候才学到的,记得当时我的语文老师刘老师在三尺讲台上把并列关系讲得天花乱坠、嘴里往外喷溅唾沫星子、嘴角堆满白色泡沫的时候,我在下面偷偷地笑,笑里藏着淡淡的苦涩,也夹带酸酸的甜蜜,还有一丝的不好意思——用这样的句式来造句,我在小学二年级前就已经无师自通地会了,我当时用的是“又……又……”。

其实那完全是一场意外,要不是处在当时的那种环境下,我是造不出那样的句子来的,要是用同样的关联词语让现在的孩子来造句,比如我那已经上了高中的女儿,她大概说不出我那样的话——不是她水平不够,是她没有赶上那个年代,缺少这个语句产生的语言环境。造不出那样的句子,我就不可能在事情已经过去30多年以后的今天依然记忆犹新,好像昨天发生的事情。现在想来,当时的情形就像一个蓄谋已久的诗人,苦思冥想一个好句,胡须捻断好几根,还是一无所获,忽然有一天,灵光乍现,茅塞顿开,若天外飞仙,灵感从天而降,那个让诗人夜不能寐、茶饭不思的句子突然光临,被阻塞的思路就如打开的水龙头,一泻千里,毫无阻滞。事后总结,那个神来之笔,也不是那么神奇,不过就是机缘巧合,水到渠成。

我把自己几岁时候说的一句话比作诗人得的一个好句,这多少有点矫情,也有点不自量力,甚至是不知天高地厚,实际上,我连造句都不会,要真是老师让我在课堂上造句,我可能八辈子都想不出那句话来。我当时甚至什么都没想,没经过大脑考虑(几岁的孩子说句话又能考虑什么?真要考虑了,就不会说了),就那么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只这一点有点像那诗人,水到渠成是因为机缘巧合。

我想我不用再交代这件事情发生的时代背景,我以为它在我上面的那篇文章中说的已经足够清楚,你只需要知道,在一个饥饿的年代,发生点什么都不是奇怪的事情,都在情理之中,大的我就不说了,小的就比如我在那天傍晚说的这句话。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乡村傍晚,村庄的上空飘荡着袅袅的炊烟,空气中有种让人胃肠蠕动的气息,母亲从地里回来坐在堂屋的小板凳上歇息,我和妹妹在院子里玩,五舅就在这个时候走进了我家的院子,他是奉他的母亲——我的外婆之命来叫他的姐姐过去吃晚饭的。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自从我记事以来,几乎每顿晚饭都是在外婆家吃的,很少有自家开伙做晚饭的记忆。我的父亲在外地工作,母亲带着我和妹妹一双儿女生活,既要忙家里,又要忙家外,每天都是十分辛苦,外婆有六个儿子,只我母亲这么一个女儿,自然十分心疼,所以自我家从老宅子上分出以后,我在外婆家的时间就多过了自己家。

但是那天母亲不知道怎么就有点犹豫,有点不想去外婆家吃饭,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心疼外婆,不愿意外婆在照顾那样一大家子的同时还要照顾已经嫁出的女儿一小家。她征求正在院中玩耍的我和妹妹的意见:“去不去外婆家吃饭?”,我和妹妹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一队蚂蚁和一只大青虫战斗,十几只蚂蚁死死咬住大青虫不肯松口,还有无数的增援部队正源源不断地赶来,大青虫翻滚着身子在无望地挣扎,听到母亲的问话,我头都没抬信口就答:“当然去,又省粮食又省草。”说完又继续把注意力集中到蚂蚁和青虫身上来。

我当时压根儿就没想到我这样的随口一说能成为一句经典名言并在村庄被广为传诵,如果知道是那样的结果,当时可能打死我一顿都不会那么说,小时候的我是那么爱面子的一个人。虽然我的堂房二舅时为福在听到这句话以后表现得比较激动,他是西边郝桥小学的民办教师,时庄少有的几个文化人之一,他认定韩家的这个小子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时庄要出大人物——他是从语法的角度来看的,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当初的预测是极其错误的,我并没成为他预想的那样的什么大人物,庸庸碌碌,毫无建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还是对我的母亲和五舅很有意见,甚至有点恨他们,因为他们当个笑话说出去的话,让我在庄子上的那帮对头们抓住了把柄,成了我小气会算计的证据,很长一段时间,那帮小子都用这句话来挤兑我,一跟我有点矛盾,就阴阳怪气地起哄:“又省粮食又省草,又省粮食又省草……”弄得我好长时间都在庄子上抬不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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