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游走于虚拟和现实之间
2009-04-28冯莉
冯 莉
中国网络社会的普及是从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的勃兴开始的,其基础应用则始于搜索引擎,而目前的人肉搜索仍然大量运用如百度、谷歌等传统搜索引擎获取信息,也就是“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的一种机制”。
网络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水乳交融,这都是因为有了“人肉搜索”。两只脚分别跨入虚拟和现实时空中的“人肉搜索”以特殊的“不定义”(indetlnite definition)面目诞生于网络虚拟空间,又顺理成章地融入现实世界中,其独特的“出世”和“人世”般的特征与属性为网络传播提供了一种无法忽视的范式(stereotype)。
开放式网络定义方式:“相信群众”和与时俱进
虽然在网络上,“人肉搜索”的定义是无比开放的。但是总体来说,目前这一概念较为明确的轮廓是:不特定的网民(ne- tizen)针对现实世界的某一诉求或兴趣点,利用传统搜索引擎等网络虚拟空间基础应用平台,同时凭借个人的经验和判断力对获得的所有信息进行分析后加以萃取以期获得需要的内容并主要在网络上加以发布。尽管这样的定义轮廓在今天看来是那么清晰,但明天却可能变得模糊,进而变得可疑甚至迈向谬误。网络传播一向的禀性和特质就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人肉搜索在网络传播中的属性:娱乐性、高度选择性、群体行为失控
首先,谈一谈人肉搜索游戏人生的核心属性:与生俱来的娱乐性。
不论人肉搜索在今天看来是多么正义凛然,而它最早的功能就是娱乐。这种寻求娱乐的心态也许来自中国网民结构的年轻化特征。2008年7月2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指出:中国网民主体仍旧是30岁以下的年轻群体,占中国网民总数(253亿)的68.6%。
第一例人肉搜索纯属玩笑。目前业界普遍认同的第一例人肉搜索始于2001年的一个并没有多少创意的网络玩笑。当时互联网业正处于寒冬期,忽然某日网上有人贴出一张美女照片,并声称其为自己的女朋友,不久即有人查清该美女是微软的一位女代言人陈自瑶,并且贴出了她的个人资料。这个帖子成了无伤大雅的玩笑。
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事件却折射出人肉搜索的原动力——娱乐,从此人肉搜索怀揣着游戏心态开启了一个令人着迷的网络传播范式。
人肉搜索的操作过程给网民带来了强烈的游戏化体验。猫扑网上有一些网民被称作人肉搜索中的“赏金猎人”,他们惯于从悬赏搜索或答疑中挣取MP值。“赏金猎人”大多年轻,有本职工作,除了找人的乐趣之外,激发他们的最大动力,就是猫扑网上的虚拟货币猫币(MP)。人肉搜索的参与者并不喜欢转瞬即逝的简单搜索,反而是那些困难的搜索更能激起网民的关注,从而获得高人气。
其次,谈一谈发动人肉搜索的高度选择性:以道德高地为伦理基石。
人肉搜索信息混杂,能唤起网友广泛搜索的诉求凤毛麟角。人肉搜索板块中的内容杂乱。不过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寻线索型,经典人肉搜索类型,除了寻人之外,大量的是受侵害对象发布的类似“通缉令”的搜索请求;
2.与性有关系的问题,多涉及两性关系、性体验或黄色内容;
3.求助型,类似“百度知道”等网站的提问:
4.其他无厘头问题或无效内容。
从回帖数量来看,以上类别中的前两类搜索最受关注。然而即使是这两类搜索也大部分昙花一现,真正能唤起广大网友积极参与的人肉搜索凤毛麟角。
“行侠仗义、乐善好施”道德光环笼罩下的人肉搜索大行其道。猫扑论坛上有这样一段话:“人肉搜索是颠覆传统搜索引擎的一种团体性力量……大量人肉网友团结一致,为求结果不辞劳苦,在最短时间内揭露背后真相”。人肉搜索近年来也正是凭借这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行为凝聚了相当人气,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2008年发生的“通缉”辱骂地震灾区人民的“辽宁女”事件是人肉搜索传播范式的典型案例,其从成功发动到扩散直至结束的大致过程如下:
汶川大地震哀悼日的第三天——2008年5月21日凌晨,一个“通缉辽宁女”的“人肉搜索令”在网上迅速传开。一个东北女子由于对全国哀悼地震不满,在网上大骂四川地震和灾区人民,该视频引发众怒,从声讨到搜索再到警方根据网友线索将其拘留,用时不到半天。
从既往的人肉搜索案例来看,以下两类事件最容易触动大众的神经从而触发真正的搜索:
1.严重违反伦理道德或者违背公序良俗激起公愤,引起严重后果的事件:
2.由于极不寻常的特殊经历(或悲惨、或感人、或不合常理)引起大众强烈同情或关注的事件。如“女儿卖身救母”、“史上最年轻副厅”、“很黄很暴力女孩”、“周老虎事件”。
这些人肉搜索事件关注的大多是社会约束力的真空区域,涉及的多是法律无法或是不易调整的“法律真空”问题,如婚外情问题、虐待老弱或动物、挑战群体情感的事件、不合情理事件等。人肉搜索仿佛以此站上了道德高地瞭望社会,这种“行侠仗义、乐善好施”的道德正确性成为其立足的基石。
因此,即使是“外企女助理裸照事件”和“很黄很暴力事件”这些有侵犯隐私、伤及无辜嫌疑的人肉搜索也分别被冠以光荣合理的标签,道德正确成为人肉搜索的终极标签。
再次,谈一谈人肉搜索的网络群体事件特征:群体裁判的美丽与哀愁。
、网络世界是虚拟空间,但是并不虚幻,因为人肉搜索最终都是要涉及一个个具体的人,从虚拟到现实只有一步之遥。网络群体事件也具有现实世界的群体性行为特征。
毋庸置疑,许多人肉搜索事件的初衷的确体现出“除恶扬善、扶危济困”的动机,正是其产生了这样的效果才能赢得众多网民的支持,这是它的立足之本。然而在搜索过程中,也产生了与善良初衷相反的效果,这可能是许多网民始料未及的,那就是人肉搜索游离于法律之外的法外私刑和群体审判带来的盲目性导致群体行为的失控而伤及无辜,群体的道德裁判行为最终的结局却可能走向它的反面。
人肉搜索为达到目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从人肉搜索发端的“陈自瑶事件”开始,公布当事人个人资料就成为习惯做法。株连成为另一法宝,这样的做法被认为是可以理解的“误伤”,人肉搜索当事人往往变成了人肉搜索此人的所有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甚至朋友、老师、同学。
许多人认为只要是为了“正义的行为”,可以运用一切手段来“人肉”别人。而攻击IP、破解密码、攻击邮箱、盗取即时通信工具等平常被认为不道德的黑客行为在人肉搜索中成为合情合理甚至令人赞许的英雄举动。很多人都是基于一种自认为的“正义感”,出于某种道德优越感参与其中,乐此不疲。
人肉搜索的群体暴力和网络私刑之忧。人肉搜索的行侠仗义行为令广大网民大呼痛快,在查出“虐猫女”、“辽宁女”、“姜岩的老公和小三”后,网络上充斥着网民的激动和喜悦,却没有多少人关心人肉搜索过程是否伤及无辜以及对当事人的惩罚是否合法。当事人在众多网民的共同声讨之下,常常丧失了话语权,其窘境往往蔓延到他们的现实生活。
以被称为“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的“王菲姜岩事件”为例,王菲认为人肉搜索中网站和网民的做法触犯法律,最终走上法庭,从《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真相调查》一书中披露的一些细节来看,公布个人信息和株连成为人肉搜索的杀手铜,这些做法让人联想起某些特殊历史动乱时期的景象。这个事件的典型意义在于:群体性行动中的人肉搜索也关心婚外情等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家务事”。被搜索人的现实生活因此受到了极大影响。在网络空间似乎人人都成为能断家务事的“清官”。
人肉搜索虽然是网络空间的产物,但是所有搜索都需要人的发动并最终完成,因此其行为不过是群体在网络中的表现。古斯塔夫·勒庞认为:“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传染性……专横和偏执是一切,类型的群体的共性……如果不是成为群体的一员,他很少具备这样的能力。”
这种非理性行为的受害者其实并不仅仅是当事人。从长远来看也包括所有网民自己。出于对人肉搜索侵权、侵犯公民隐私、妨害社会秩序、伤害无辜公民等负面影响的担心,社会各方面也开始警惕。2008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其中专门增加规定,明确提出要追究泄露、窃取、收买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很明显,立法者已着手对人肉搜索等网络行为对个人信息的获取和使用行为进行规范。
结语
研究人肉搜索的现实意义并不仅在于认识这种虚拟空间网络行为本身的属性或特征,其真正意义在于把对它的理解投射到现实世界中运用人肉搜索的网民和享用人肉搜索的受众身上。人肉搜索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必将以其独特的方式影响社会发展,其未来走向和演变将是人类社会演进在网络空间的微观缩影。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