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金融体制差异及成因探析
2009-04-28万兵刘家兴
万 兵 刘家兴
【摘 要】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金融体制在各方面尚存在较大差异,其成因是复杂多样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要从各方面改革和优化本国的金融体制,积极努力,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关键词】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 金融体制
金融体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以行政的、法律的形式所确定的金融体系结构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它根据一国经济发展的要求而建立并随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变。不同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背景、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人们的风俗习惯和观念等不同而导致金融体制存在很大的差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上述各种因素的较大差别,使得它们的金融体制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金融体制的差异比较
(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宏观调控手段不同
目前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体制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之后,已经非常健全、完善,独立性比较高,可以以稳定币值为货币政策目标,独立地、不受外界干扰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德意志联邦银行是独立性最强的中央银行,它的地位被写入了宪法,在行使被授予的权力时不受政府指令的干涉。英格兰银行和日本银行虽然隶属于政府,实际上却拥有较大的决策与管理权。意大利银行、法兰西银行的独立性则相对较弱一些。
发展中国家的中央银行基本上都隶属于中央政府,其官员由政府任命,独立性较低,其货币政策更多的是以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为目标,而牺牲币值的稳定。这影响了中央银行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能力、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效率。发达国家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已经市场化、规范化,基本上都利用市场机制来实施,通过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公开市场业务等政策工具的使用,利用价格杠杆、利益驱动机制和法律手段来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使商业银行等机构自觉地扩张或紧缩其信贷规模,调节社会的货币供应量,从而达到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的总量和结构的目标。
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能力都比较差,很大程度地存在着直接的、以行政干预为特征的政策手段,金融调控手段主要依赖于信贷规模的控制,尚未完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宏观调控体系。
(二)商业银行的产权及业务经营体制不同
产权体制方面,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完全属于私人部门,都采用股份制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外部控制和内部治理结构的健全与完善,提高商业银行的活力和动力,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发达国家在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上有多种类型,如德国、法国和瑞士等欧洲大陆国家一直实行混业经营制,商业银行可以综合开展各种金融业务,中央银行不加限制。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实行比较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专业化经营的色彩比较明显。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各发达国家银行业正在步入一个新的时代,综合化、全能化经营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发展的基本方向。
发展中国家商业银行产权体制可以分为政府所有、私人所有和外资所有三种,而又以国有为主,这就为政府和中央银行干预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提供了温床。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实行分业经营体制,专业化经营的色彩浓厚,商业银行基本上只开展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但在当代世界各国银行体制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影响下,一些发展中国家调整了本国的银行体制结构。
(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不同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中已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表现在机构类型日趋多样化,发展迅猛,并且其资产和负债规模所占的比重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领域日益拓宽,在金融创新、资产重组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
目前发展中国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虽然也有很大的发展,但总体来看,非银行金融业还不发达,结构很不合理,证券机构、信托机构几乎为零,保险业水平低下,且对外依赖较为严重,亟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金融体制差异的成因分析
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金融体制方面的差异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经过多年累积和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业发展的历史悠久程度不同
发达国家都有较长时期的资本主义发展历史,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发达国家产生较早,商品经济和货币信用制度发达,经济主体对于各种金融业务的需求很大,促使其金融体制不断完善。20世纪70年代末掀起的全球金融自由化浪潮又促使发达国家强化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增强其金融体制的稳定性,不断地发展与完善其金融体制。
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在二战以前长期处于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之下,殖民地宗主国的银行控制着当地的金融业,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当地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体制的改善。这些发展中国家获得民族独立后,由于其国内农村自然经济还没有全部解体,市场发育程度低,生产力水平低下,这也都成为阻碍发展中国家形成现代金融体制的不利因素。
(二)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不同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体系非常健全,经济结构合理,服务业十分发达,市场的开放度和竞争程度高,内部各地区之间不存在市场壁垒,市场对各种金融业务的需求量很大,推动了发达国家金融体制的不断完善。
广大发展中国家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不高,市场发育不完善,普遍存在着城市经济发达而农村经济落后的非均衡状况,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许多限制和扭曲,未能给现代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体制的形成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金融意识和观念存在巨大的差异
发达国家居民的金融意识和观念都很强,作为财富所有者都非常重视货币的时间价值,满足了日常消费后的剩余资金都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投放出去,这些金融资产构成了社会的金融资源,是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活动的必要基础条件。同时,发达国家的居民也能够充分利用本国的金融体制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为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提供了有利的业务机会。
发展中国家大都比较贫困,经济的市场化、货币化程度低,金融业发展的基础薄弱,再加上社会居民的文化程度较低,因而人们的金融意识和观念非常淡薄,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发展中国家金融体制发展和完善的障碍。
(四)金融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不同
发达国家比较注重适时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对金融业加以规范,对新业务、新工具进行认可,并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加以调整,以构造本国先进的金融体制,推动金融业的飞速发展。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长期一直依靠金融的行政管制来控制金融体制的运行,因此金融法制建设滞后,甚至有时制定了金融法律法规,在实际执行时也普遍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这导致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机构无法可依、有法难依,制约了金融体制的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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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柳钦.美国和德国金融制度变迁分析及其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05, (75) .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