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在于提升政策改善力
2009-04-28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作为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公共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化、实践化反映。教育均衡发展是党和政府把改革成果惠及大众、使大家能平等享受公平教育资源和机会的科学发展,其制度和相关政策体现了明显的国家利益、价值取向和实践取向。
改善是一种肯定,即现在做得还不错,有能力做得更好。改善力命题最先由丰田集团提出,并从队伍改善、标准检查、问题明确化、书面化作业、可视化管理等10个条件对之做了分析。教育均衡政策作为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统筹协调可持续、进而最大程度惠及人民大众的制度性资源,在不缺乏政策内容、政策举措的前提下,改善力谋求的是政策主体、政策过程等方面的某些突破或某种超越。
国家在2005年就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在统一思想认识、缩小办学差距、统筹教师资源、建立有效运行机制、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和建立监测评估体系等方面做出了政策性启动和实施,可以说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政策基础和政策绩效初具效果,但其改进空间也还很大。改善力度还应更强。可以说,我国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当前最重要的是对政策措施的有效执行和积极改善,即在于提升政策改善力水平。具体内涵如下:
一是提升政策评价力。如何评价既有政策是问题预测能力、绩效评估效度的综合体认。城乡教育资源的差异、教师发展在起点、过程和结果上的机遇适度均衡、学生主体享受均衡教育资源的机会函数等,都需要做出有效的评估和监测。只有对政策内容有一个客观的评估和认知,才能找到非均衡的偏离度,找准问题的症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在完善、修订和推进过程中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解决真问题,师生得真实惠。
二是提高政策执行力。在政策过程中,执行力是个老问题。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也一样,教师问题、学生问题、硬件差异问题、资源公平问题等等,如何执行、如何更好执行一直是个难题。教育政策执行是一个复杂过程,教育利益集团之间、不同政策主体之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利益出发点差异、教育客观差别、政策价值冲突和明晰程度的不同,在执行中总有困难。除了义务教育均衡化政策可操作性要完善外,我们认为,当前主要有三点:(1)加强执行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政策学习和执行力培养;(2)对政府政策执行人员的执行结果检查、评估、监督,建立问责机制和执行发布机制;(3)教育政策整体执行力的提高需要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环境。教师和学生对政策执行要有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
三是政策完善力。这主要是从教育均衡化的政策内容而言,还需要不断完善新的制度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在切实保证高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外,还应逐步推行高中阶段教育的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城乡高中教育的对接机制、扶助机制和师资互助机制;同时,城乡学前教育的质量差别也很大,也需关涉学前教育均衡,对幼儿教育做出一定的政策性倾斜,尤其是对农村幼儿园合理布局、师资配置、安全建园、智力早期开发等有一定的政策倾向和扶助,提高政策完善力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