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舍身救助学生的义务吗等
2009-04-26王鹏等
王 鹏等
教师有舍身救助学生的义务吗
教育部公布的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首次将“保护学生安全”一条列入其中。网民曾就教师法与道德条例实施细则进行大讨论,普遍认为这是“范跑跑事件”的一大“贡献”。
记者王鹏在《时代周报》发文:范美忠曾将逃跑的理由归纳为:第一,他没有接受过逃生训练,在地震的那一刻,出于本能逃走;第二,他的生命和学生的生命一样宝贵,老师有救助学生的义务,但是老师没有冒着生命危险救助学生的义务——老师冒着生命救助学生已经突破了道德上限。之后,关于“舍身救学生”是否为教师职业道德的辩论由此引发。去年底,一直拒绝接受所有采访的范美忠开声:“网络中的范跑跑和现实中的范美忠是两个人!”“我认为现在是一个契约社会,如果教师的职业道德中规定了冒着生命危险救助学生是教师必须承担的责任,那么我会重新考量做教师的风险,事实上没有这样的规定。”
范美忠和范跑跑,这两个并不完全一致的镜像在2008年交汇叠加,在5·12大地震之后,引发了我们道德、情感、价值和社会范式等领域里的另一场地震。执著于是非对错显系非智,当新旧岁月轮替之际再思范跑跑事件,范美忠或者范跑跑至少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认知维度:个人对于公共事件至少具有“缺席的权利”。
“师道尊严”并非不合时宜
近一时期,有人认为信息时代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唯一传播者,因此“师道尊严”已不合时宜,甚至是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障碍。对此,宋晓梦在《光明日报》发文说,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辞书对“师道”注释为师承;求师学习之道;为师之道。
师承者,指治学的路数、学术个性、学派归属与老师有继承关系。师承是使学术、文化得以延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孔子《论语》中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礼记》中的“教学相长”……都是对“求师之道”经典的解释。至于为师之道,韩愈在《师说》中将其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践行这三者,当然也离不开“学高”“身正”。如果能以如此“师道”规范教师,治学育人,何愁“师严道尊,民知敬学”?笔者实在看不出这其中的哪一条“不合时宜”。倒认为这些经典的“师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可以贡献给全人类的瑰宝!
教师的三种职业生存状态
教师职业是特殊的,教师人生也是特殊的。李振平认为,(见《继续教育研究》)教师在职业和人生之间存在不同的取向:有的教师把职业等同于自己的人生,即把职业作为人生最大的目标和追求;有的教师认为“职业小于人生”,即把职业影响力缩小,超越教师的界限寻求更多的发展空间;有的教师是“职业大于人生”,即只有教师的天职而忘却人生的反思和守望。教师的职业生存状态有:生存型、享受型和发展型。
“生存型”教师是处于以教师职业谋生和养家糊口的状态,即主要是从生计出发,站在功利的角度,以被动和消极的眼光看待自己的职业,把自己的职业仅仅当作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当作“维持生活”“干活挣钱”的行业,对于教育事业的社会意义和教师职业价值缺乏基本的领悟。他们只知道把教师的义务作为一种教育职责,是“应该做的”,其教师责任、教师职业技能的进取是在“维持生计”“保住饭碗”的外力因素之下被迫完成的无奈之举。由于从事这一职业更多的是出于无奈,因而感到困惑和痛苦。在“生存型”教师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对职业的厌恶和疏远,教师与职业是分离的。
“享受型”教师是处于体验人生和品味幸福的状态。他主要从兴趣出发,站在非功利的角度,以对教育事业和学生的热爱来对待自己的职业,比如把学生的成长当成教师最大的快乐,对平凡的工作充满热爱,在付出与给予中获得内心满足等。相对于“生存型”教师而言,他从事这一职业不仅仅是为了生存,更多的是自己喜欢,因而在工作中会感到快乐和幸福。在“享受型”教师身上,我们感受到了他对教师职业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教师与职业是融为一体的,职业本身就是生活。
“发展型”教师则处于服务社会和完善自我的状态,即主要是从自身和社会需要出发,站在超功利的角度,以完善自我、为社会作贡献的立场看待自己的职业,他从事这一职业是为了过一种更有意义的人生,因而感到崇高而有价值。如把教师看成是教育活动的反思者和研究者,以终身自我教育作为教育生涯的推动力,视教师职业为“不仅给予也在收获”的有意义活动等。在“发展型”的教师身上,我们体会到了他对提升自己的迫切愿望和富于创造性的教育智慧,教师是超越于职业的,是以“教育家”为发展目标的。
责任编辑邹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