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鹿事件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2009-03-30赵文英
赵文英
提要本文在概述了三鹿奶粉事件的基础上,分析了此事件折射出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三鹿;奶粉事件;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三鹿奶粉事件在带给人们对生命珍爱的思考的同时,更激起了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的强烈要求。
石家庄三鹿集团是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是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中国企业500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也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重点支持的企业集团。其前身是1956年2月16日成立的“幸福乳业生产合作社”,经过几代人半个世纪的奋斗,在同行业创造了多项奇迹和“五个率先”:1983年率先研制生产母乳化奶粉(婴儿配方奶粉);1986年率先创造并推广“奶牛下乡、牛奶进城”城乡联合模式;1993年,率先实施品牌运营及集团化战略运作;1995年率先在中央电视台一频道黄金时段播放广告;1996年率先在同行业导入CI系统。企业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轻工业十佳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等省以上荣誉称号二百余项。企业通过了ISO9001、ISO14001认证、GMP审核和HACCP认证,获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2005年8月,“三鹿”品牌被世界品牌实验室评为中国500个最具价值品牌之一,2006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5%,利税同比增长9.6%。三鹿奶粉产销量连续14年实现全国第一,酸牛奶进入全国第二名,液体奶进入全国前四名。三鹿奶粉、液态奶被确定为国家免检产品,并双双再次荣获“中国名牌产品”荣誉称号。2006年位居国际知名杂志《福布斯》评选的“中国顶尖企业百强”乳品行业第一位。经中国品牌资产评价中心评定,三鹿品牌价值达149.07亿元。2006年6月15日,三鹿集团与全球最大的乳品制造商之一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的合资公司正式运营,标志着三鹿向着 “瞄准国际领先水平、跻身世界先进行列”的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2007年“三鹿”被商务部评为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三鹿”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畅销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三鹿产品有9大系列245个品种,满足了人生不同年龄段以及特殊人群的营养保健需求。
三鹿集团以产权为纽带,以品牌为旗帜,先后与北京、河北、天津、河南、甘肃、广东、江苏、山东、安徽等省市的30多家企业进行控股、合资、合作,盘活资产18亿元以上,使30,000多名下岗职工再就业,集团企业个个盈利,均成为当地的利税大户。三鹿集团为了培育自己的奶源基地,近年来探索出了“四统、一分、一集中”集约化管理模式和“奶牛生态养殖园区”、“奶牛公寓”、“托牛所”等科学管理模式,有效地带动了奶业的大发展。饲养奶牛80万余头,日产鲜奶6,800吨,奶牛饲养辐射130个县(市、区),5,500多个村,带动6万多农户发展奶业,通过延伸产业链吸纳80余万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其走上了致富、奔小康之路。
然而,自2008年3月以来,三鹿集团先后接到消费者反映,有婴幼儿食用三鹿婴幼儿奶粉后,出现尿液变色或尿液中有颗粒现象。6月中旬以后,三鹿集团又陆续接到婴幼儿患肾结石等病状去医院治疗的信息。三鹿集团经过多层次、多批次的检验,在8月1日查出了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物质。但三鹿集团在查出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后,并没有及时向社会大众和政府部门通告和公布。自《兰州晨报》9月9日报道婴儿食用“某品牌奶粉”后患肾结石,大家的目光开始投向三鹿。可是面对消费者的众多质疑,9月11日19时三鹿集团传媒部崔彦锋却回应:“作为具有50多年历史的国家知名企业,三鹿几乎成了我国奶粉的代名词,因此我们具有极高的社会责任感,婴儿奶粉是专门为婴儿生产的,在生产中对理化、生物、卫生等标准也是完全按照国家配方奶粉的标准执行幷全面检测的。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我们所有的产品都是没有问题的”。随着社会舆论压力的增加,三鹿集团来了个180度大转弯,终于在9月11日21时30分宣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
面对奶制品含有害物质,奶制品行业相关人员的言论明显偏袒三鹿集团。据媒体报道,国家奶业协会常务理事王丁棉说“三聚氰胺一般是来源于奶粉的包装材料,例如铁罐、软包装。此次事件应该要从原料、环境、生产工艺等层层筛查。在一定条件下,如婴儿体重偏小,喝水少等情况下,也会导致磷酸钙的形成,沉积在肾脏”。从这些言论明显可以看出,行业对制造商的偏袒。他们过多地把原因推向客观因素或使用者本身,对行业及制造商自身的因素却淡而化之。
随着政府部门的介入,三鹿奶粉事件的原因也受到大众的关注。可是,三鹿集团在9月12日14时发布消息,此事件是由于不法奶农为获取更多的利润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不法奶农才是这次事件的真凶。三鹿集团在关键时刻将责任推向奶农,却只字不提自己在采购工作环节中的责任和疏漏,为自己找替罪羊,把责任推向奶农。
三鹿集团由于奶粉事件从知名企业走向了破产,让我们在震惊、惋惜之余,也发现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施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1、我国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实施不全面。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看,有独立责任说与综合责任说两种观点。独立责任说把社会责任理解为经济和法律以外的一种责任,其典型代表是斯蒂芬·P·罗宾斯和布朗姆的定义。其中,布朗姆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与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相对应的社会责任;综合责任说把企业社会责任视为企业对社会承担的综合责任,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责任,其典型代表是阿基·B·卡罗的观点。卡罗于1979年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最后于1991年正式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期望,笔者赞同综合责任说观点。纵观三鹿集团的发展史,三鹿集团能够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产销量连续14年实现全国第一,酸牛奶进入全国第二名,液体奶进入全国前四名,使30,000多名下岗职工再就业,带动6万多农户发展奶业,通过延伸产业链吸纳80余万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其走上了致富、奔小康之路。三鹿集团是实施了社会责任的,只是对社会责任的实施不全面,只从为社会创造财富的经济层面和解决就业方面实施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没有在产品全寿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顺利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这也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施中存在的共有问题。
2、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缺乏诚信度。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了该企业的道德,体现了它对待生命、对待公众的态度。三鹿集团奶粉事件发生后,不是积极处理解决问题,而是推卸责任,拖延时间,延误处理。从三鹿集团处理此事件的态度、奶粉归因和行业出于自身利益的庇护,使消费者对“国家免检产品”三鹿产生了高度的怀疑。三鹿应对奶粉事件的举动将三鹿集团乃至整个奶制品行业推向了危险的边缘。大家开始对奶制品望而生畏,奶农也无奈低价卖奶牛,奶行业现在一片黯淡。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是说出来的,其在危机事件中更是得到至关重要的检验。企业面对危机事件的行动更容易让广大消费者对其作出具有决定性的接受或否定的评判。因此,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的背景下,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诚信建设是非常必要而且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三鹿集团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公众和政府公开有关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伤害,也许会使企业自身获得解脱。
3、国家和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缺乏督导。政府担当着社会公众利益代表和公共管理结构的角色,因此政府应该约束和监督企业的社会行为使之履行社会责任。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奶粉行业众多知名品牌相继被检测出了有毒物质。这些企业中有些一直以国家免检产品或名牌产品高傲自居,放松了对自身产品的检验,同时免检产品也麻痹了国家对其监督的责任。这反映出了国家在某种程度上对个别品牌的过度保护导致企业对自身放松了自查和管理,导致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淡薄。因此,国家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也应承担积极角色,应该慎用“免检”或“名牌”等字样评价企业的产品,应该更加务实的去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对企业的产品做出月、季或年度检验,从而对广大消费者负责,最终推动和督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
(作者单位:1.武汉理工大学;2.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