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校贫困生成因及对策分析

2009-03-12李孟辉

世界教育信息 2009年2期
关键词:高等学校贫困生

张 扬 尹 红 李孟辉

[摘 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发展为大众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的实施,高校贫困生问题显得日益突出。文章描述了高校贫困生的现状,分析了高校贫困生的成因,尤其是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对贫困生形成的影响,提出了完善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 高等学校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 贫困生

我国高校收费改革始于1989年,1997年在全国统一推行。一方面,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有利于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弥补高等教育资金投入的不足。另一方面,伴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急剧膨胀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继续深入,高等学校的学费迅速上升,高校贫困生的比例日益增加。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我国高校中贫困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20%~25%,其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8%~10%(注:热点问题[DB/OL].http://job.nenu.edu.cn/guide/guide_blank.php?news_id=302&level2_id=6,2008-10-28.),高校贫困生群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高校贫困生的现状分析

1993~1999年,我国高校贫困生的比率逐年增长。一项对广东省高校贫困生的调查显示,在1993~1998年五年时间里,高校贫困生的比率逐年增长,贫困生占高校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从1993年的5%增加到1998年的20%(注:程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思考[J].广西教育研究,1999(3):97.)。根据教育部财政司1999年的调查,贫困生占在校生比重为15%~30%,其中特困生比重为8%~15%。2000年全国高校556万本专科在校学生中,有100.5万贫困生,特困生有44.9万人,分别占总人数的20%和9%,即每三个大学生中就有一个不堪经济重负(注:吴凡,方拥军,曾强.贫困大学生望“款”兴叹 五大绳索羁绊助学贷款[DB/OL].http://news.sina.com.cn/e/2001-09-21/362694.html,2001-9-21.)。另据中国扶贫基金会2002年5月的一项统计,中国高校在校生有1 300万人,其中贫困生的比例为20%,特困生为8%,贫困生问题日益显著。北京市教委对1999年北京高校学生入学情况的调查统计显示,月收入不足90元的学生为10 930人,占学生总数的6%;月收入不足120元的学生为9 180人,占学生总数的5%;月收入不足200元的学生为25 504人,占学生总数的14%;三项合计月收入不足200元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5%,这些学生主要来自农村和边远地区(约占困难学生总数的80%),主要集中在民族、农业、地质、石油、师范类院校。在月收入不足90元的贫困学生中,中国地质大学占58%,中央民族大学占32%,中国农业大学占15%,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占12%,石油大学占11.3%,北京师范大学占11.2%,其次为兵器、林业、航空、冶金等行业部门所属的院校,平均比例为5.98%(注: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委员会,北京高校德育研究会. 九十年代首都高校思想教育研究[M]. 1999.)。目前,据教育部一项统计,我国高校贫困生总数已高达400多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2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8%~10%(注:热点问题[DB/OL].http://job.nenu.edu.cn/guide/guide_blank.php?news_id=302&level2_id=6,2008-10-28.)。

面对如此多的贫困学生,如何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便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而要解决他们的问题,首先要对贫困生形成原因进行分析。

二、高校贫困生成因分析

贫困生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有80%的人口是农业人口,截至1995年,我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绝对人口仍然有6 000万之多。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的改制,城市职工下岗数量增加,加大了城市中贫困家庭的数量,另外有些家庭遭受变故,导致贫困。一些来自灾区的孩子家徒四壁,上千元学费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农村贫困人口基数大,贫困程度高,这已经使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而城市下岗职工的增多,自然灾害的冲击,再加上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的实施,大学收费标准逐年大幅提高,使得高校贫困生的绝对数量上升,贫困程度加剧,高校贫困生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这里主要就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对贫困生形成的影响进行分析。

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始于1989年。这一政策极大地缓解了长期以来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和国家财力困难的窘境,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我们在肯定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所产生的积极效应的同时,不应忽视成本分担制度的负面效应——大学生贫困问题的凸现。可以说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制订和实施的过程中,政策的制定者较多考虑的是高等教育本身的发展、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不足和参照国际上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一些做法,而较少兼顾我国较大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使现行高等教育的收费标准超越了他们对高等教育的付费能力和付费意愿。1989年,国家实行双轨制,对部分学生收费,每人每年收费200元左右,到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年平均学费涨了24倍。与此同时,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为7 703元,比1989年增加了6 329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倍;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只有2 476元,比1989年增加了1 87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倍。在此期间,大学学费的涨幅10倍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15倍于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学费加上生活费等开支,供养一个大学生,平均每年支出为12 000元。此时,我国9亿农村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还不到3 000元(注:张立新,魏青云.经济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问题与对策[J].集团经济研究,2004(11):6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如果直接或间接地减少高等教育公共经费,并将大部分负担转移给家庭,那只会加剧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个人及家庭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过程中承担过高比例,将对我国众多的居民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产生较大的生活压力,进而可能引发对教育机会均等的冲击。

另外,高校学生来自四面八方,他们中,有的来自经济发达地区,有的来自经济落后地区,有的来自高收入家庭,也有的来自低收入家庭。这些学生在高校求学期间需支付的教育费用和基本生活费一样,因而一部分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和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就成为了贫困生。全国大部分高校集中在大、中城市,消费水平相对较高,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消费水平还在提高,这就使得高等学校的学生在支付学杂费、住宿费等硬性开支以外用于维持生活的费用也在不断提高。

三、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为了解决绝大多数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过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十几年的共同努力,我国初步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以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辅助的贫困生资助体系。2007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2007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又连续下发了8个配套实施办法。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新资助政策体系在高校全面实行,对切实解决我国高校贫困生的就学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新资助政策体系在高校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在这一资助体系中,解决贫困生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贫困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

新资助政策体系从完善制度入手,通过切实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建立新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助学经费等措施,使得受助学生比例大幅度增长,资助水平大幅度提高,资助形式更多样,政策导向更明显。此外,政府的主体地位也基本确立,各方权责进一步明确,相关配套措施也进一步完善。由于新资助体系在各校刚刚推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监督机制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造成某些资助政策不能全面落实到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仍存在困难。尽管国家一直在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建立了风险补偿金制度,推动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办工作,但由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性与银行的赢利性的根本矛盾没有解决,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违约成本低,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的良性机制没有建立,使得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仍存在银行发贷积极性不高,现行助学贷款政策不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银行贷款程序繁琐,相关法律条文滞后等问题,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另外,各高校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仍存在缺失;社会参与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力量仍很薄弱。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

1.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配套措施

目前,尽管国家在政策和制度层面对贫困生资助工作做了较全面的规定,但由于从中央到地方的现行管理机构无法协调财政、教育、民政、银行、高校等各方力量,难以形成一套完整、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使得某些资助政策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因此,政府应赋予资助工作管理机构更大的权责,以协调各方力量,形成行之有效的资助工作机制。应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促进高校资助工作专门机构的建立及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明确将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的资助工作放在学校发展的重要地位,予以充分重视。同时,应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资助金发放到位,确保学校足额提取经费专项用于贫困生资助工作。

2. 探索和尝试国家助学贷款的长效管理机制

国家助学贷款仍然是目前解决高校贫困学生就学问题尤其是学费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因此,政府、银行和高校必须进一步完善、落实和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建立国家助学贷款的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尽快出台效力更高、更系统、更全面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或法规,提高对各方的约束力。二是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纳入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之中,进一步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申办工作。三是健全和完善贷款回收机制:(1)加快助学贷款与个人征信系统联网。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已建立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对借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并纳入全国个人信用征询系统,进而建立金融体系共享的个人信用监管体系,给每位贷款学生建立信用档案,通过制度约束提高广大学生的信用意识,督促其诚实守信、按期还贷。(2)建立助学贷款风险合作基金,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基于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由学生、政府、银行三者出资建立助学贷款风险合作基金。贷款学生从其获得的贷款中拿出一定比例的金额缴存助学贷款风险合作基金账户;财政以学生缴存金额为基数,给基金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银行按经营助学贷款业务税后收入的一定比例,为基金提供部分资金,并委托学贷中心或指定金融机构负责风险合作基金的具体运作。同时,把约束激励机制引入风险补偿机制,当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不足以补偿相应的违约贷款本息时,超过部分由高校、财政和银行按一定的比例共同负担。建立风险合作基金,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助学贷款的信贷风险。(3)改变目前分期等额还款的方式,实行按收入比例还款的方式。(4)将还款纳入学生社会保险,按工作收入的固定比例自动扣除,实行由社会保险机构回收贷款的模式。

3. 建立特困生最低生活保障

建议将在高校就读的农村特困家庭子女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在考入高校后,户口已转为城市户口,在对城市贫困人口实行“应保尽保”的过程中,大部分省份并没有把高校贫困学生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因此,把在高校就读的农村特困家庭子女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是应当的,也是可行的。

4. 进一步强化高校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作用

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一切资助工作的前提,而解决贫困生认定的落脚点在高校。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认定工作办法,但高校仍需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在评定中做到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提高资助目标的准确性和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高校要采用经济资助与精神帮助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资助效果的反馈机制,做好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除了积极保证各项经济资助的落实外,高校还应关注贫困生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和内心世界,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同时要建立资助效果反馈机制,积极了解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的评价,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办法。

5. 保证资助资金来源和投向的多元化

我们可以借鉴美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吸引社会集资办大学。通过政府出资、高校出资、慈善团体出资、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使资助资金来源多元化。同时,落实、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社会奖励等多元化资助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可考虑适当向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倾斜,做到资助资金的投向多元向。

参考文献:

[1] 孙中民.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下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探析[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7(7):57-59,63.

[2] 黄震.如何帮助贫困生走出就业困境[N].中国教育报,2008-04-14.

[3] 陈有春,刘军.中国现行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选择与评价[J].徐特立研究,2006(3):50-54.

[4] 孙涛.试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我国的学生资助[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33-36.

[5] 李永生.个人该分担多少教育成本[J].中国高等教育,2000(8):28-30.

[6] 周杨,赵永吉,高云,王仲德,郭明友.新资助政策体系对解决高校贫困生就学问题的政策效果[J].高等农业教育,2008(6):84-86.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责任编辑 邓明茜

猜你喜欢

高等学校贫困生
贫困生的隐私与尊严亦当细心呵护
高校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对策
大学生因穿耐克鞋被取消助学金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背景下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探析
浅谈高校廉洁教育的对策
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实施路径研究
高等学校教学及科研设备政府采购操作实务
浅谈高校宿舍管理与宿舍文化建设
大学用话费查“装穷”贫困生月超150元取消资格
莫与贫困生“抢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