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院前急救 构建和谐社会
2009-03-07于梅
于 梅
摘要:和谐社会建设最重要的原则,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院前急救为人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因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目前院前急救不规范,存在认识模糊、设施落后、市场混乱等内外隐患。通过分析,提出对策:提高认识,坚持方向,完善补偿机制,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急救能力。从而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规范 院前急救 和谐社会
党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坚持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而急救事业是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规范院前急救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作用,我想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目前院前急救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隐患
(一)院前急救内部隐患
1.急救人员认识模糊。院前急救工作是一项公益卫生事业,职工对此认识不够,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强,职业道德规范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在当前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急救任务艰巨,个人收入不高,导致一线急救人员不能完全服从安排,处处从私利出发,从而对构建和谐社会带来隐患。
2.医疗水平低。作为一个快速流动的医疗窗口,长期以来,随车救护的医务人员本身医疗水平低,部分护理人员在现场判断病情和进行施救方面往往会出错。特别在当前以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中毒及突发心脑血管疾病为主要原因的急救需求的上升,会危害人民生命安全。
3.配备设施落后。院前急救工作需要性能稳定的交通工具、先进的医疗设备,但现有车辆少,大多老化,安全系数低。医疗设备更为有限,每车无规定的设备,许多急救仍在从事着“运输”型急救,而且大多无防毒、防传染的防化服,如遇突发事件,将无法完成急救任务,从而影响和谐社会的发展。
4.制度落实不到位且不健全。院前急救一直以来有明确的职能和急救原则,但在实际中并没落实到位,在内部无严格的教育培训制度、考核奖罚制度等,有往往形同虚设,制度不完善也会引起严重的医疗问题,危害人民的健康。
(二)院前急救外部隐患
1.急救市场混乱。按政策急救中心应是本市院前急救的唯一一家合法单位,但有个别医疗机构为了私利,在医保制度下争取到非参保病人,自身购置车辆,从事不属于他们工作范围的院前急救工作,这样就会发生因多家医疗机构为争抢病人而撞伤人、打架导致病人死亡的恶性事件。
2.政府投入不够。急救中心在其完成院前急救任务中会有部分投入、费用消耗,这些支出往往得不到补偿,需要政府从财政资金中给予补偿,但实际政府补偿远远低于消耗,虽然在2003年SARS之后,政府加大了投入,但政府投入没有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致使院前急救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卫生需求。
3.法制不健全,依据不够、监管不严。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性,目前尚无统一的急救条例或相关法规,地方上也无适合当地的院前急救法规,因此对不合理的急救工作处置依据不够,加上监管不严,只有在大的事件发生后才会去重视。
二、 内外隐患存在的原因分析
急救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医疗机构,隐患存在原因归于三个方面:认识不清、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政府重视不够,补偿机制不到位,职工认识不清,经济负增长影响正常运营,制度得不到落实;法制监管薄弱;内部管理松散。各方面的综合因素将严重影响急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其社会形象,也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采取对策
(一)提高认识,坚持方向
发展院前急救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管理必须切实贯彻和谐社会建设的原则。通过有组织的安排,在人民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刻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卫生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为人民健康服务,因而必须把落实社会责任摆在第一位;“时间就是生命”是院前急救医疗工作最突出的特点,加强急救医疗管理要围绕“急”字下功夫。急救工作要真正领会与死亡抢时间、靠时间抢生命的意义。
(二)完善补偿机制,强化监管力度
1.增加投入,突出公益性。院前急救服务的任务和特点决定了投入和消耗是不等的,得不到补偿的部分必须由财政在财政再分配资金中给予解决。特别是在执行特殊任务的医疗支出应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偿,作为一个城市的对外窗口,财政应增加投入,配备规定设备,真正体现其公益性。
2.制定法规,规范急救市场。从宏观上看,医疗机构之间缺乏公平、公正的竞争;开放、有序的医疗服务秩序还没有完全建立。从急救市场上看,有少数医疗机构从事一些非法的院前救护工作,不利于正常、合法的急救事业的良性发展。政府应制定法规,整顿市场,维护合法权益,使百姓真正感到社会的温暖。
3.宏观调控,强化监督管理。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院前急救的人、财、物的运营进行宏观调控,一方面能避免投入的浪费,另一方面能及时了解需求,从健康角度满足人民的急救需求。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院前急救能力
1.深化院前急救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改革人事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制度,从德、能、勤、绩方面考核受聘者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聘后管理,实行上岗末尾淘汰;完善分配制度,切实调动积极性。
2.加强内涵建设,提高院前急救医疗运营质量。技术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应制定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重视对业务骨干的挖掘和培养,不断提高急救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形成在学历、年龄、职称上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建立目标责任制,完善各科室及个人逐级管理制度,建立起人员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增强自身急救能力的运行机制。
3.明确制度,严格管理。制度建设是正常运行的根本,是科学管理的前提。内部管理应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并严格执行。重点落实先救人后收费、就近就急等原则。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以制度保证急救事业的公益性,保证社会责任的根本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急救医疗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急救医疗专业队伍的综合素质。
急救医疗事业是造福于人民的崇高事业,在其发展中会有许多矛盾,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科学分析,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提高管理水平,为人民健康作出更大贡献,从而不断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