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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的法律思考

2009-02-04张继元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09年7期
关键词:人肉搜索网络

张继元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鲜事物开始出现,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社会的宁静,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五彩缤纷的改变,同时也给社会学家提出了重大问题,互联网正在改变日常生活的形态:一方面,互联网带来了探索世界的令人振奋的新机会,另一方面它也成为毁坏人类和社会关系的威胁。在本文中我将主要探讨网络的消极方面,特别是网络中的新事物——人肉搜索。

关键词:人肉搜索 道德缺失 网络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09)21

互联网的用户生活在“网络空间”里,在那里,没有人可以知道其他人的真正面貌—-他们是男性,女性或者是生活在哪里。有一篇关于互联网的非常著名的漫画:一只狗坐在计算机前,屏幕上写着:“关于互联网中最伟大的事情是没人知道你是一只狗”。在这种虚拟的世界里,人们的道德底线开始沦丧,这在现今的网络中的人肉搜索体现的较为明显。

一、“人肉搜索”的定义及其实例

“人肉搜索”引擎是近年来在互联网、兴起的一种资料搜索方式,很多人把它误会成单纯的“寻人”机制,而实际上“人肉”的内涵远不止如此,它更多时候代表着依托的载体而不仅仅是要寻找的目标。它是一个依托来自五湖四海的网民而不再依赖网络数据库的新型搜索工具,它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人肉搜索的正面社会效应在于维护了社会正义。①但“人肉搜索”运用得不好,则可能危害社会个体权益,主要表现在网上和网下两个方面在“人肉搜索”过程中因一些信息的搜集、发布甚至是一些混淆、错误信息的发布、传播往往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侵害。有很多生动的例子表明,人肉搜索在维护道德公正的前提下也确实体现了它残酷的一面。

二、“人肉搜索”的特点

第一,婚恋伦理与情色事件占据主要内容。人肉搜索事件中,涉及婚恋伦理甚至情色的内容多达68%,在历次搜索中,对个人资料及隐私的搜索占总数的94%。这样的内容,限于政策法规乃至新闻伦理的限制,传统媒介当然不会主动去深入探查并将之公之于众。而“人肉搜索”的推动者披着“道德伦理”的外衣,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发动“人肉搜索”以满足自己的“偷窥”欲。这种模式使之产生了巨大的运作空间。

第二,传统媒介舆论监督的局限性与华南虎照事件。网络社区“人肉搜索”对华南虎照事件的有力推动是该事件能逐步深入的直接原因。最初的新闻发布方是陕西省林业厅,具有官方性质,传统媒体一般不疑有他;就算有媒体怀疑虎照有假,要寻找充足的资料和证据组织报道并使之能最终与受众见面,难度也是相当大的。这是传统媒介舆论监督的局限性导致“人肉搜索”的典型案例之一。

第三,传统媒介政治信息传播领域的滞后与一系列的藏独分子搜索事件。华南虎事件后尤其是2008年,“人肉搜索”似乎有转向的迹象,开始深度介入现实。对藏独女生王千源的搜索确认、对袭击金晶的藏独分子的搜索确认,都显示了网民关注政治、关注国家命运的思想转向。②这些过于敏感的内容,传统媒介为求稳,一般不会去主动涉及。受众关注国家统一与民族复兴,传统媒体又没有及时地满足受众的需求,才给了“人肉搜索”以用武之地,这是

传统媒介信息传播滞后或失语导致人肉搜索的典型案例。

三、对社会相关方面的影响

第一,反映了网络道德的沦丧。从网络道德本身而言,事件的真伪本身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参与网络和利用网络。我们看到了公众对失德者的愤慨之心,但出位的讨伐也隐含着网络文明的缺失。一些网民向“失德”网友开战,这也许是出于同情。但是,群起攻击之下在一片暴力讨伐声的背后人们看到了缺乏冷静、无视法律、无视他人尊严的另一种失德。最具讽刺意味的是,网友们往往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人肉搜索,但仅仅凭一篇帖子,几句煽动的话语,就让众多网友失去理智,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开始人云亦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边是群情激愤的网友,一边是势单力薄,并且可能留有把柄的当事人,大家应该可以预见,整件事情会相当暴力。

第二,对法律的拷问。首先,即便当事人曾经将自己的手机号码、邮箱和公司电话等公布于网上用于商务联系(这种行为实际上使个人联系方式丧失了隐私保护的意义)。③但是当脱离这种商务环境,被他人恶意转载到其他场合,并因此给当事人造成侵害时,转载者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

其次,从传播平台的角度来看,论坛对于用户发表的内容有审核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应当注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当被侵权人告知并且提供证据的情况下,应当对涉及侵权的内容进行及时删除;另一方面,对于有些内容(涉及反动、色情、暴力、谩骂等),网站应该把握更为严格的审核权限,删除一些涉及恶意透露个人隐私、以及传播非法信息的帖子。

四、结语

网络社区“人肉搜索”的出现与受众的信息接触偏好有密切关系,也反映了传统媒介的缺位或失语。“人肉搜索”是网络传播发展初期的怪胎,也是传统媒介失语或缺位情况下受众本能的一种自救反应。“人肉搜索”关注的虽多为婚恋伦理等方面的信息,但2008年对藏独分子的人肉搜索则显示出它在政治信息传播中的强大潜力,因此应予以足够重视。目前网络社区“人肉搜索”尚行走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但笔者相信,随着中国网络环境的持续改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人肉搜索”乃至整个网络秩序必将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注释:

①王丽莎.“人肉搜索”和隐私权的保护.信息网络安全.2008(10)

②参见“人肉搜索”让你无处遁形. 江淮法治.2008(10).

③杨孟尧.网络社区“人肉搜索”初探.东南传播.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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