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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体制机制创新

2009-02-04姬鹏程孙长学

鄱阳湖学刊 2009年3期
关键词:体制创新鄱阳湖

姬鹏程 孙长学

[摘 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关键在于体制机制的创新,要探索出一条既能保护生态,又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子。鄱阳湖地区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需求较为迫切,其制约发展方式转变的各种体制机制政策因素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本文立足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求,深入分析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现有体制机制的主要问题,提出6项体制、8项机制创新的重点及优先序,以及生态经济区体制机制建设的政策支撑体系和综合配套改革。

[关键词]生态经济区;鄱阳湖;体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F061.5;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09)03-0014-08

[作者简介]姬鹏程(1962—),山西忻州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科研处长,主要从事资源价格改革和产业经济研究;孙长学(1971—),四川广汉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行政管理等体制改革研究。(北京 100035)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大研究招标课题)“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法规体系研究”的成果之一(08ZD1001)。

[收稿日期]2009-10-30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Poyang Lake Ecological Economic Zone

■JI Peng-chengSUN Chang-xue

Abstract: Th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to explore a new path, which can protect the ecology and achieve a sound and rapid de-velopment, is the key to construct the Poyang Lake Ecological Economic Zone. Poyang Lake region has urgent practical needs to build a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which is representative and typical in various systems and policies of constraining the develop-mental method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Based on the status of Poyang Lake Ecological Economic Zone, the paper analyzes the major issues on constructing the existing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and proposes the priority order and the main focus of the in-novation of th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the policy supporting system and its synthetical reform.

Key words: ecological economic zone; Poyang Lak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构想,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经过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后,反思历史尤其是反思工业文明后提出的新的人类文明发展形态和可持续发展模式。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面临资源环境压力而难以持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立生态文明和经济文明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生态文明,是向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更高层次的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转变。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江西省委省政府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意在解决该地区面临的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双重压力问题。鄱阳湖地区是江西省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人民群众对加快发展的呼声十分强烈;同时,鄱阳湖也是该地区最重要的生态资源,必须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近年来,鄱阳湖地区在改善湖区生态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由于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鄱阳湖的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经济发展方式的选择受行政管理体制、政绩考核体系、财税体制、资源及土地管理体制等一系列复杂的因素影响①。因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关键之一在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一条既能保护生态,又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子。鄱阳湖地区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需求较为迫切,其制约发展方式转变的各种体制机制政策因素在全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体制机制建设进展

从20世纪80年代初,江西省就启动了“山江湖工程”,将治山、治江、治湖有机结合起来,开始探索符合鄱阳湖地区实际的发展新道路。近年来,鄱阳湖地区市、县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1.初步建立环境保护的体制。国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建立了较为严格的环境保护准入制度,落实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制定了项目环境准入的“七不准”②。

2.着手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这主要体现在:积极落实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政策,不断提高补偿标准;省财政安排资金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水处理达标地区给予奖励;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初步建立。此外,相关部门还建立健全了污染减排考核制,并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不达标的地区和园区实行区域限批,实行了生态环境绩效评价制、环境事故领导问责制等。

3.规范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促进土地资源节约的要求,鄱阳湖地区建立了规范有序的省、市、县、乡、村和农民用地管理、督查、处理机制,把管地、造地、用地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4.不断深化所有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在产权多元化、薪酬制度改革、资本经营、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生产总值和税收约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50%以上。

5.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综合配套”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林权证发放率达到90%以上,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深入实施,“乡财县代管”试点扩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得到加强。

二、当前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在体制机制方面的主要问题

当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过程中,体制机制的主要缺陷及问题在于:

1.科学发展的政绩体制和财政体制在局部地区难以孤立存在,后发地区对经济快速增长的强烈发展需求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宏观要求存在尖锐的现实矛盾。鄱阳湖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收入来源渠道狭窄,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水平都较低,发展需求强烈。保护生态环境,将很大程度地限制沿湖地区的开发模式,从而影响沿湖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甚至会明显“牺牲”地区GDP的增长速度。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绩效考核及评价体系不健全和财税体制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受到GDP增长和财政收入最大化动力的强烈驱使。同时,地方财政有限,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投入可能长期不足,吸引社会资金的机制和渠道尚不健全,这些因素加重了鄱阳湖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压力。因此,在周边其他地区都争先恐后发展经济的情况下,鄱阳湖地区难以改变全局性的政绩考核体制、财政体制和市场体制,要做到“唯我独清”则需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

2.生态文明和经济文明有机结合的外部市场体制与内部市场体制还不健全。发展生态经济,必然抬升资源使用成本和环境保护成本(陈章和,2004)。受历史因素和资源性产品行业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制约,鄱阳湖地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滞后,资源价格存在扭曲,体现在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程度较低,资源性产品价格构成不完整,资源补偿机制不健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2006)。这些不利因素使鄱阳湖地区经济建设面临外部市场体制与内部市场体制不统一的艰难障碍。

3.统筹规划的体制尚未有效建立,生态经济区建设对行政区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新要求。在鄱阳湖流域建设生态经济区,实际上是在推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从根本上理顺区域发展关系。目前,鄱阳湖地区主体功能区的规划思路还不是很清晰,仅提出了基本思路和原则,划分的主体单元及具体标准还没有确定,这直接影响了其他专项规划的设计和实施。生态经济区内涉及不同的功能区,其分类实施政策有较大差异,如何更有效地实现分类管理、流域管理和城乡一体化管理,这对行政区划提出了新的要求③。

4.当前体制“重开发,轻保护”,鄱阳湖地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巨大压力。滨湖地区是江西省发展较为落后的区域,加快这些地区的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相当压力。鄱阳湖区的自然资源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都在下降;农村面源污染、城市污染日益严重;无序采砂加剧湖底破坏,沿湖地区的一些政府为了地方利益,公开拍卖湖区的采砂权,且存在只收钱不管或难管的问题。

5.循环经济产业链尚未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发挥还不显著。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构造应当成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鄱阳湖地区的产业集群多以同质产业和企业集聚为结合方式,在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和产业层面的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存在着产业链缺环、同质产业无效率竞争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循环经济发展的滞后,也表明鄱阳湖地区的经济发展还没有很好地兼顾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6.部门协调问题未根本解决,有效的水污染综合治理机制尚未形成。在现有的流域水污染管理体制框架中,有环保、水利、发改、建设等数个部门参与,其中以环保部门为主。多部门协作本身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以环保为主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部门冲突、特别是环保部门与水利部门在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域缺乏有效协作,这已成为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面临的主要体制问题之一。

7.环境监管体制效力不高,对污染排放的监管存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排污企业的监管主体是地方政府,而部分地方政府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对企业的污染监管力度有限。地方环保部门在财政经费以及人事上对地方政府有很强的依附性,虽然有大量关于环境保护、企业排污、严格执法方面的规定,环保目标也只好让位于经济发展目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6)。目前治污的大部分环节由行政主体承担,使地方政府常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是导致监管失效的重要原因。

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的主要内容

1.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及优先序

在制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体制机制的各种矛盾中,有些是急需解决的,有些是长期性的、根本性的,需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长期性的矛盾主要是建立生态经济区内外统一的市场体制,涉及财权事权关系调整的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全国性的资源价格体制改革,绿色税收制度的调整和完善,以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不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考核体制改革等。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实际需求来看,当前阶段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的措施主要包括:生态经济区的规划体制建设,要率先建立全流域统筹规划的体制;创新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推进流域水权改革,完善水资源费征收和供排水价格,建立流域统一的水污染治理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成长扶持机制;壮大循环经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社会建设。

2.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体制创新

具体来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体制创新主要包括:

(1)扎实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说,生态经济区的建设必须依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环境不断完善(葛察思,2007)。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应当主要依靠发挥企业等微观主体的活力,而不是政府的补贴或救助;要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应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产权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还应当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鄱阳湖地区加速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2)创新规划体制,充分发挥规划指导与协调作用。规划是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手段。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最重要的规划手段就是主体功能区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优化开发区域要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继续成为带动整个生态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江西省参与全国竞争的主体区域。

(3)深化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应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吸引各方面的资金参与建设;培育区域性金融中心,大力扶持资源型企业改制上市;探索组建区域性产业投资基金,公平开放金融市场准入,大力发展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业;加强政策性银行对鄱阳湖地区的金融支持,设立具有特定目标的区域性金融机构。

(4)加快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协调管理体制。目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涉及多个市、县,仅有领导小组还难以充分保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有关重大措施的落实。因此,可以考虑在领导小组之下常设办事机构,专门负责环鄱阳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有关事宜,形成区域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市场体系、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一体化;建立统一协调的市场竞争机制,统筹区域内交通、港口、通讯、能源、生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建立区域合作的协商仲裁制度;探索实行区域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实行生态经济区内由一个污水处理(集团)企业负责成片区域的污水处理模式,使不同行政区的污水处理责任内部化,提高流域污水处理效率。

(5)完善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体制,突出鄱阳湖的生态资本价值。此举在于重新认识和发现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全国的地位。应探索建立生态资本评价制度,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夯实绩效评价的基础,建立信息监测平台,加强能源审计工作,改革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要努力改变单纯以GDP增长等经济发展指标考核不同区域发展成效和决定官员升迁的办法,建立适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际情况的,生态文明和经济文明有机结合的和可持续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6)强化约束保障体制,加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的执行力。要不断加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立法工作,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切实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从制度上保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不因领导人或机构的变动而调整。

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机制创新

在生态经济区建设体制创新的同时,还需要在重要运作机制上进行突破,夯实体制创新基础,加快生态经济区建设步伐。

(1)市场调节机制创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生态经济区,最主要的是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要清除产业进出壁垒,推动资源在产业间的优化配置;对竞争性行业而言,在产业分类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准入退出政策。应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破除不合理的行政垄断,逐步放宽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特别是要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建立反垄断机制,消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进入壁垒。必须促使区内建立一体化的就业、教育、社保、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社会保障的异地衔接改革,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环保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的一体化程度,按照利益均沾、合理分担的原则共同负担基础设施的投入。

(2)政府引导机制创新。即细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区域类型,实行分类管理的政府支持政策。一方面,从实施扶持政策的角度,可以将需要政策扶持的区域类型划分为以下几种:贫困地区;资源型城市;生态脆弱地区;粮食主产区等。另一方面,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因地制宜地制定引导政策,加强规划指导,积极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重大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发挥规划的引导和龙头带动作用。要合理配置资源,按照城乡统筹和区域覆盖的原则,制订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标准。

(3)社会参与机制创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不能依赖政府包办,而要广泛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姜伟新,2007),积极发展公私合作模式(PPP),改变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传统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建设。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采用招标代建制,将公共项目的建设管理任务交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机构承担,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平开放市场准入,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社会事业领域,均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应大力推进营利性社会事业的产业化进程,妥善处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社会事业和面向市场需求的各类服务产业的关系,以事业带产业,以产业促事业。

(4)利益补偿机制创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对于保障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权,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协调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一般可归纳为三种: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和征收生态环境补偿税(费)(王金南,2006)。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关键要解决好生态补偿标准、补偿对象和补偿者等难点。当前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重点包括:一是明确生态补偿重点领域。在鄱阳湖区域尺度上,滨湖地区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及自然保护区,承担了维护生态安全的生态功能保护任务,受益者主要是国家;上游地区为保护流域水环境平衡作出了更多的努力,受益者是整个流域,这两类地区应作为主要的生态补偿区域。二是建立农业节水补偿机制。应尽快建立养殖业退出补偿机制,切实减轻养殖业对鄱阳湖湖的污染;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财政补贴机制,加快建设鄱阳湖周围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适当比例予以补贴,并对设施运行设计相应的财政补贴机制。三是建立重污染企业的退出补偿机制。政府主要通过直接实施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补贴和税收方式,实现对欠发达地区的生态补偿。条件成熟时,对东部发达地区或下游地区征收生态补偿税,建立生态补偿基金,提高欠发达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可以充分利用市场补偿手段,注重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运用市场机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如实施排污权配额交易等。

(5)生态保护机制创新。应当创新污染物排放控制机制,按照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市,各市再将总量落实到各排污单位;依法按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许可单位;因地制宜加强水源地保护,优先对沿江饮用水源、开发区、集中式排污口等进行合理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布局、统一规划,重点突出岸边污染带的水污染防治、船舶交通的污染控制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防治。应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和完善鄱阳湖水系城市和主要支流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应实行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加强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实施赣江流域(以赣州市、南昌市城市河段和袁河流域为重点)、抚河流域(以抚州市城市河段为重点)、饶河流域(以乐安河乐平市城市河段、德兴市城市河段和昌江景德镇市城市河段为重点)、萍水流域等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要强化生态保护目标责任制,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需详细分解规划实施的任务和职责,各司其职,具体负责所辖工作。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控体系,加强水质监测能力,流域内省、市骨干监测站要重点配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分析监测仪器设备,所有县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还要建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新机制,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动流域交流平台建设,定期举办“鄱阳湖论坛”。

(6)绿色消费机制创新。应引导生活模式转变,构建符合两型要求的绿色消费机制;加强宣传和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的价值理念要进一步完善绿色标识制度,鼓励消费者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从需求的角度鼓励绿色产品的生产(吴凤章,2008)。最后,还应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的激励制度。

(7)完善自主创新机制。要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把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化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使之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发挥骨干作用;逐步完善有利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区域性公共信息网络、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立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技术为主要特色的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区域内外科技要素,尤其是节能减排和环保技术向鄱阳湖地区聚集并向周边地区扩散。

(8)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要进一步促进和大力推进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建设。生态经济区建设涉及很多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建设,要发挥专家、社会各界的作用,推进科学决策,推进决策手段和方式的现代化(周冯琦,2007),加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使江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上一个新台阶。

4.健全政策支撑体系

应重点强化环境治理政策和产业支持政策,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实施工业点源、生活污水、农村面源及内源污染治理。还应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扩大污水管网城乡覆盖率,加强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完善鄱阳湖生态水利枢纽工程,建立环境监控体系,充分利用水价、污水垃圾处理费、水资源费、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手段,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产业政策支持的重点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生态经济区内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促进项目集聚,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创新产、学、研相结合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王凯军,2007);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鄱阳湖域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建设产业经济带;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要求,改革财政转移制度,建立经济补偿机制和生态经济区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实行对鄱阳湖经济生态区的市、县的财政补贴政策。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鄱阳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制定产业引导性财政政策,制定投融资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来源,建设南昌生态金融城;设立贷款贴息资金,扶植生态环保企业发展,设立鄱阳湖生态产业基金;要创新基础设施融资新途径,探索采用资产证券化融资;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区内企业,设立投融资服务中心;完善资源税政策,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并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推行企业研发投入的税收抵扣政策,探索在经济生态区内开征生态税、开征水资源、森林资源税等税种。应探索土地使用权资本化,建立土地流转市场。要加快建立排污许可制度,推进排污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经济生态区内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探索推进生态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试点,设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四、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的综合保障措施及建议

1.设立江西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在充分论证和研究的基础上,江西省已正式确立鄱阳湖区域为生态经济区,享受特殊政策和改革的先行先试权。目前,江西正积极争取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作为重点开发区域,纳入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试验区取得一定经验和成效后,条件成熟时,申报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

2.组建跨行政区域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包括多个市级行政区域,生态经济区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为此,应当组建省级层次的“鄱阳湖生态经济试验区”领导小组。同时,应组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常设办事机构,专门负责鄱阳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具体事宜。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包括:编制规划、制定政策、提出促进环鄱阳湖地区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负责跨市、县行政区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实施、负责跨市、县行政区流域的治理与环境保护、区域合作机制的构建等。

3.制定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在前期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有序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4.适时出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指导意见或行动纲要

目前,国家对一些重要开放开发地区,都以出台指导意见的形式推动发展和改革,如关于浦东开发开放的指导意见、关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指导意见、关于长三角地区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借鉴其他区域开发开放的经验,江西省也应当适时制定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指导意见或行动纲要。

5.加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工作

要尽快出台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核心法规,以及重点领域的综合性法规和专项法规,包括核心法规《江西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条例》、综合性法规《江西省循环经济条例》,以及专项法规《鄱阳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西省绿色采购条例》等。

6.制定并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方案

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制定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规划管理体制、土地制度、财政金融体制、对外开放体制、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社会管理体制等在内的综合配套改革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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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察忠等.2007.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经济政策[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2006.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J].中国经贸导刊,(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6.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现状及其评价[J].经济研究参考,(46).

姜伟新,主编.2007.建设节约型社会国际经验篇[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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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军.2007.国外环境技术管理对我国的启示[J].环境保护,(4).

吴凤章.2008.生态文明构建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周冯琦等.2007.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责任编辑:王俊羑

①参见国家发改委宏观院课题组2007年10月内部报告《我国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研究》。

②即:不准在江河源头核心保护区开办任何有污染的企业,不准在城镇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有任何污水排放口,不准在城市主要生活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废水和高分贝噪音的项目,不准在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开山采石采矿,不准在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有碍景观的项目和建筑,不准在林区砍伐天然阔叶林,不准向鄱阳湖及主要大面积水体排放污水。

③参见国家发改委体改所课题组2008年6月内部报告《我国流域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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