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禁止工作到位力促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009-01-27立青
立 青
近年来,为了保障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教育部门屡发新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然而,一些教育顽疾仍然存在。不久前,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多项“潜规则”,引起了不小的社会反响。面对来自媒体和公众的尖锐批评,身为教育战线上的一员,我们应该深思和反省。其实,这些所谓“潜规则”之所以得以形成,着实与四个字脱不开干系——令行不止。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应积极结合实际,逐步制定或完善教育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以期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然而,不少有利于教育发展的政策和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却“变了味”,有的被曲解,有的被忽视,有的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所以,才会出现诸如家长“被自愿”捐助学校、用“创新班”替代“重点班”、各学校暗地里竞相比拼升学率、学生集体易地补课等不良现象。某些学校“阳奉阴违”的行径,甚至导致部分家长开始质疑相关政策法规的可信度,社会公众也对此表示关切和愤慨。令行不止,对教育系统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为什么会出现令行不止的情况呢?这背后既有对教育的错误理解,更有在利益驱使之下的急功近利。适当补课、注重升学率,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使学生成绩有所提高,然而强制补课、片面追求升学率,只能不断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起到相反作用;接受家长的捐资助学,能缓解学校财政压力,但巧立名目迫使家长“被捐助”以变相收取择校费,绝对无益于学校的发展……但是,不少学校只看到了表面的“利”,而忽视了背后的“弊”,对相关的政策法规视而不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千方百计地钻空子,以致酿成恶果。
只有令行禁止,才能上下形成合力,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因此,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应该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其一,提高思想认识。应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狠刹急功近利之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必须高度认识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上下统一思想,在工作中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特别是学校领导,更应该积极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以此作为学校各项决策的依据。学校领导很大程度上是各项政策法规的直接执行者,学校的决策直接影响到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学校切不可被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诱惑,必须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做到不走样、不打折扣。
其二,完善监督机制。应该逐步完善相关监督机制,确保相关政策法规的切实执行。当前,令行不止的现象有生存的空间,与监督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由于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教育管理部门未能及时掌握和了解教育机构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在出现问题后,难以及时介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可见,完善监督机制刻不容缓。除加强教育管理部门监督和教育机构自我监督以外,还应该探索与社会公众监督、媒体监督相结合的新路子,积极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搞好工作。对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应给予重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反馈;应建立和完善便捷、有序的信访、投诉和举报渠道以方便群众诉求,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其三,完善惩治机制。应建立明晰的惩治制度,严厉追究不执行或执行相关政策法规不力的单位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对学校乱收费现象,不少地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仅仅采取通报、批评的方式,要求清退所收款项,由于“违规成本太低”,不久乱收费现象又会再次出现。可见惩罚不力不但收不到预期的效果,还会让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产生侥幸心理。因此,我们应该完善惩治机制,明确责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处罚必须是实质性的,而非流于表面的形式,决不姑息迁就。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追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
再好的政策法规,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也是枉然。盲目追逐眼前的利益,罔顾教育发展大局,违规操作,最后只能走上绝路。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教育发展大局为重,令行禁止,工作到位,努力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