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职业教育政策与法规建设探析
2009-01-20高燕南
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的十年里,我国不断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各个方面的建设逐步完善,职业教育获得了较大程度的发展。
职业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职业教育的规模发展——招生数量扩张
1999年前后,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出现滑坡,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逐渐加大,尤其以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作为重点,提倡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教育部在2001年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中提到要“以多种形式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扩大各种形式的高中阶段教育和初中后职业培训在校生的规模”;2002年,国务院做出《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十五期间,职业教育要为社会输送220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800多万名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04年,教育部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努力使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等;2005年初,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和《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力争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达到650万。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达到了810.02万人,基本完成预期目标。职业教育的规模扩张是近些年来职业教育发展的主旋律,现已实现了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的大体相当。
(二)职业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助学体系的完善
近年来,国家在职业教育保障体系建设上下了不少功夫,最主要的就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助学体系。2005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并决定“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4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提出了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是一个多元助学手段并举的助学体系。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国家助学金制度。将有90%的中职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这是助学政策体系的主体。二是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三是以学生参加顶岗实习为核心的半工半读助学制度。四是学费减免制度。用于建立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对因特别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五是助学贷款或延期支付学费制度。六是多种形式的社会资助制度。这是一个重大举措,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学和生活状况,确保所有想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包括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建立多种形式的保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一个运行良好的保障体系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安全网”和“稳定器”的作用。这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三)职业教育发展空间的拓展——由学校教育到面向社会的教育
从2001年起,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开展农民工的职业培训。2001年,教育部发出《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通知》,对培训的内容、管理、鉴定、收费等方面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职业教育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培训是新的探索,是职业教育向社会敞开的开端。在此基础上,2003年六部委联合制定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此项规划对培训内容分类、培训资金投入、激励政策、资源整合、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以及培训服务工作等都有了较详细的说明。这就为我国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框定了一个基本蓝图,使得这一越来越不容忽视的庞大社会团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有法可依,在职业教育的社会化征程上又迈出了一步。2004年,教育部又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特别强调要加强东西部流通合作,“让西部地区和农村中职学生在当地学习一至两年,再到东部地区、城市的中职学校和对口企业,接受专业教育和技能训练,毕业后主要面向东部地区和城市就业”。另外,还强调要建立督导和表彰奖励机制等,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细则。2005年,周济部长在《大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在职教育和培训》中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由原则到细则,由开端到丰富,充分体现了我国职业教育的社会化之路,其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
另外,在农村地区职业教育方面实施了“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工程,在技能人才职业培训方面陆续启动了“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包括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职业教育受众范围的扩大说明了职业教育开始逐步走向社会,由学校教育向面向社会的教育扩展。
职业教育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一)职业教育体系的健全——层次的提升
自从1996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以来,高等职业教育就成为了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近十年来,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不断规范,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完善。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因此颁布了《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高等职业教育由以下机构承担: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级学院)、经教育部批准的极少数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成人高校等。一方面,在当时高等职业教育不甚发达,高等职业学校数量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与之相同档次的高等教育机构利用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在短期内扩充了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也完善了整个职业教育的体系。另一方面,作为相同性质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也可以利用新的模式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这不但实现了资源优化重组,还提升了职业学校的层次,利于其长远发展。随着现代技术方法和高新技术在实践中的应用,需要大批高层次、高素质的复合型、智能型高等技术人才。这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职业教育学历层次的高移已经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这种层次的提升有利于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也使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二)职业教育体系的规范——布局结构的调整
1999年之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比较混乱,形成“条块分割”的布局结构,整体办学效益不高。1998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中除中专学校校均约1200人外,其他几类学校校均规模只有500人左右,大多数职业学校基础都很薄弱,规模小,效益差;中等职业学校一直由行业主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区域化特征不断明显,职业教育在服务面上表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中等职业学校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条块分割,重复设置学校和重复设置专业的现象较重;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和产品工艺的升级换代,社会各行业对人才需求不断发生变化,职业学校亟需进行结构调整。鉴于此,教育部决定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并印发了《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意见》规定通过合并、共建、联办(是指学校在隶属关系和投资渠道不变、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划转(部委直属学校划转地方管理,省业务部门所属学校划转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或下一级政府管理)等进一步调整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结构。《意见》的出台就有利于改变混乱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建立起在当地政府的统筹规划下的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新的布局结构可以按照学生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统筹规划,相互沟通。
职业教育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基础
由于资金短缺和许多学校办学思想上的不明确导致我国的大多数职业院校实训条件较差。从2004年开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2004年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若干工作的意见》,决定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实训基地进行扶持,由首先重点扶持建设5个专业领域的实训基地再逐步打破行业、部门和所有制界限进行扶持。之后又出台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奖励评审试行标准》配套政策用以推进实训基地建设。2005年国务院做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在“十一五”期间部署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四个计划”,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则是“四个计划”的基础。实训基地建设不仅可以改善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也将促进职业院校在办学思想、管理体制、学制、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等方面的改革,从整体上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二)师资培训计划——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核心
教学过程的实施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在教学过程实施中,教师又是核心中的核心,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自1999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使其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1999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在全国重点建设5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要求,在之后两年内,教育部共确定了52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自2001年以来,教育部又先后出台《“十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开展了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实施了“中德职教师资进修项目”、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计划等等,效果显著。截止到2002年底,各基地共对4万多名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进行了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并对80多名职业学校骨干校长开展了国家级培训。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又制定了《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提出包括实施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开发重点专业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以及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四项内容,计划到2010年,培训1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
(三)重点及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规范
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以及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是通过选取一批职业学校中的优秀代表作为建设模范,使之在当地、在具体行业乃至在全国的职业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以此来促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早在1993年就提出要重点建设和努力办好一批骨干示范学校;《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也提出“要有计划地对现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加强规范化建设,集中力量办好一批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学校”;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又再次明确 “努力在各地办出一批有较高社会声誉的职业技术学校”的要求。为此,教育部于2000年5月公布了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并且之后继续实施。另外,在2006年国家还针对高等职业教育制定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决定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将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建成500个左右产业覆盖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自2006年以来,已经有100所高等职业院校成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建设对象。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以及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不仅可以使学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还可以充分发挥重点和示范的带头作用,带动全面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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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达海.基地四年:变革中的职教教师教育[J].职业技术教育,2003,(30).
作者简介:
高燕南(1984—),河北石家庄人,浙江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学。(本栏责任编辑:杨在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