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思想文化传统转向现实政治实践: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儒家文化传统关系的再梳理
2009-01-18姚剑文
姚剑文
内容提要 在“实用化的政治价值”的审视之下,汉语思想文化界对儒家文化传统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之间关系的理解一直没有完全摆脱“政治功利化”诉求的困扰。我们今天思考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中国儒家文化传统的关系时,不能把当下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问题或希望都归结到儒家文化传统身上;也需要参照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西方基督教传统在现实政治实践层面呈现出的复杂关系,将二者之间关系的梳理置于现实政治实践层面之上,考察儒家文化传统与现实政治分离的政治发展进程、儒家文化传统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功能互补以及儒家文化传统与社会权力结构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现代民主政治 儒家文化传统 政治发展
〔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9)06-0042-06
现代政治发展的民主取向在当代中国政治语境和政治话语系统中获得了无可辩驳的正当性。因而,当现代民主政治在实践发展中受挫或遇到阻碍的时候,总能激起无数有着强烈现实关怀的学人为之揪心。由于传统儒家文化长期与皇权专制统治相勾联,这也使得人们对当代中国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运思总难逃离面对儒家文化传统时的复杂心态。在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西方基督教传统的亲和关系日益获得来自学界和思想界的学理论证和知识证成的时候,在汉语思想文化界,关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中国儒家文化传统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却至今仍聚讼纷纭,观点杂陈,有必要对之再作系统梳理。
一
由于中国近现代社会政治转型是在政治危机中开始的,这直接引发了近代以来的中国思想家“不是继续到圣哲的遗训中寻找拯救的力量,而是越出传统知识体系寻求更为先进的知识类型。被传统知识所鄙视甚至所遗弃的功利领域在近代中西相应的危机状态中,显示了一种实用化的政治价值。”①在这种“实用化的政治价值”的审视之下,近代的政治危机使儒家文化丧失国家意识形态地位以后,长期以来,在汉语思想文化界,对儒家文化传统的理解一直就没有完全摆脱“政治功利化”诉求的困扰。
(1)对儒家文化传统持批判和否定论者多认为儒家文化的专制主义倾向是阻碍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不利于中国现代政治民主的发展。如李宪堂在《先秦儒家的专制主义精神》一书中认为,儒学从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实践倾向,全面参与到了权力机制的建构之中,因而全息地带有专制主义的元素。他虽没有完全否定儒学的现实合理性和┮庖,但却从“民主”的角度对之持否定态度,“非要把儒学论证为‘民主的,会迟钝我们对现实的洞察力”。(注:李宪堂:《先秦儒家的专制主义精神》,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95页。)启良先生更是在《新儒学批判》一书中直接指出:“中国问题的症结,不是因为对儒学传统的背离,而是因为儒学传统的拘禁”,因此,“明智的选择,应该是加快转型的速度,使新的价值体系尽早确立,而不必再回到旧时代去,用本该死去的旧观念旧文化旧道德作为新时代的价值支撑”。(注:启良:《新儒学批判》(自序),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3-14页。)
* 本文为国家社科青年项目“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民主政治研究”(08CKS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① 参见刘建军:《中国现代政治的成长》,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7页。
(2)对儒家文化传统持同情和肯定论者,则多认为儒学并不与“民主”、“科学”完全矛盾,甚至可以为中国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思想文化资源。如走向“心性”一途的现代新儒家极力把五四新文化运动所提倡的科学与民主精神纳入传统儒学的内圣外王模式之中,认为儒学传统与科学、民主并不矛盾,由儒家心性之学的“内圣”可以开出科学、民主的“新外王”;并提出各种内圣外王的新方案,如熊十力“断染成净”的设想,冯友兰的道德方面继往、科学方面开来的中体西用论,牟宗三由良知主体“自我坎陷”出知性主体和政治主体的“三统说”等。邓小军则作《儒家思想与民主思想的逻辑结合》一书,以解决儒家思想与民主思想能否结合的问题,进而解决中国文化与现代化在根本上能否结合的问题,他说,“儒家思想的终极依据天道,与民主思想的终极依据自然法,在终极性、道德性的本质意义上,是一致的。儒家思想由天道、民主思想由自然法所推出的作为其政治思想直接依据、直接前提的天赋人性本善、天赋人性人人平等,则完全一致”。(注:邓小军:《儒家思想与民主思想的逻辑结合》,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8页。)对于当代新儒家和邓小军观点的内在逻辑理路,蒋庆先生甚至认为其完全是以西方自由民主为标准来衡量取舍儒学,是一种“儒学虚无主义”,由此他提出,当代儒学必须转向,即必须从“心性儒学”转向“政治儒学”,并认为:“中国今后具有中国文化特色之政治礼法制度当由‘政治儒学重构,而非由‘心性儒学开出”(注:蒋庆:《政治儒学:当代儒学的转向、特质与发展》,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页。)等等。凡此种种,都带有政治功利化色彩的取舍和析解。
虽不能说上述政治功利化色彩的取舍和析解毫无意义,但如果仅就现代民主政治发展在思想文化层面上判定儒家文化传统之优劣的话,则未免有失偏颇。因为,如果说现代民主政治发展可以从西方基督教传统中汲取思想文化资源的话,那么,在当今已进入全球化时代的形势下,中国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文化资源决不是匮乏,而是相当富足的,只是我们尚没有完全理清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思想文化传统之间的相关关系。因为,在我国现代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我们不仅可以在全球化的视镜中反思我们自己思想文化传统的不足和不利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阻碍性因素,进而扫除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传统思想文化障碍;而且可以在全球的平台上汲取一切有利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有利因素和思想文化资源,并在其他国家、地区或民族的现代民主政治实践中汲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应当说,这些从思想文化角度看是极有利于推进我国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因此,当现实政治发展情境中出现的、由于我国今天的民主政治建设依然受困于许多因素的桎梏而出现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的时候,就不能简单地仅在思想文化层面上来做文章了。
此时,也许我们还可以换个角度继续为思想文化层面的解释提供必要性的论据,也即:西方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文化资源是内在于西方基督教传统当中的,而对于当代我国来说,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所需要的合宜思想文化资源却是外在于我们的思想文化传统的。但如果此说是恰当的,那我们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在我们的思想文化中培植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文化资源了,而不是简单地在现代民主政治与儒家文化传统的关联当中来思考问题。从这一思考指向来看,不管因为儒家文化传统中存在许多不利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思想文化因素而否定儒家文化传统,进而在扫除一切文化障碍的基础上,为适宜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思想文化资源的立足、生成和成长清理出思想文化空间的思路,如目前很多否定儒家文化传统的学人所致力的思想文化课题;还是通过挖掘中国儒家文化传统当中的有利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思想文化因素,进而为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文化资源实现与中国文化传统对接提供基础和可能性的思路,如近代以来许多新儒家文化人的努力和目前对儒家文化传统充满同情理解的学人所致力的思想文化课题等,都不能说毫无价值。但如果从前述两条思路的实现可能性来说,前者似乎稍逊于后者,因为,就前者而言,一方面,深植于中国的思想文化传统不是说否定就能否定?如果能够否定的话,五四以来的多次甚至是激烈反传统的运动为什么效果甚微、甚至遗祸匪浅?还有如学人曾经指出的那样,反传统的思维和做法本身就是传统的或者难逃传统的樊篱,“虽然他们以一种比‘五四知识分子更激进的态度激烈反传统,但在建立道统的方式和进路上依然是‘传统的”(注:许纪霖:《寻求意义:现代化变迁与文化批判》,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32页。),这是不是对反传统做法的一种反讽?另一方面,退一步说,即使传统可以被否定,但是不是将传统否定了,适合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思想文化资源就能够自动立足、生成和成长?或者说,适合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思想文化资源能够立足、生成和成长是否可以离开自我文化传统的滋养和相应的思想文化条件与基础等?这些显然都是后者思考的立足点和值得前者关注的地方。然而,后者也不无问题,恰如前者的反诘,如果儒家文化存在有利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思想文化资源,为什么在现实中开不出现代民主政治实践,甚至极大阻碍了中国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显然,遵循此一研究指向的两条思路都不尽如人意。我们必须对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中国儒家文化传统之间关系的梳理做出不同于、但又能够涵括前述两条思路的新思考指向和研究思路。
二
固然,现代民主政治发展及其运作对政治权力的警惕和限制的制度设计可以在西方基督教传统中汲取丰富的思想文化资源,“宣称权力制约的原则完全是基督教的产物是不公正的,但是,对权力进行限制的思想,确实深深植根于基督教的信仰中。上帝的最高权力阻止任何人的权力变成绝对的权力,即上帝的主权排斥国家的绝对主权和人民的绝对主权。所有的人类主权都要受到神圣主权和神圣法律的限制。再进一步来看,基督教对罪的理解,揭示了权力所固有的危险。基督徒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地知道,权力的滥用是一种诱惑。无论何时,只要用权力去反抗上帝的法律,就是错误地使用权力,相反地,只要用权力去实现上帝给予的目的,就是正确地使用权力。”(注:刘小枫编:《当代政治神学文选》,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9页。)而且二者的亲合性也似乎获得了来自现代民主政治在西方基督教社会的实践证明。但同时,我们也不应忘记,基督教传统中也存在许多不利于甚至阻碍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因素,恰如刘小枫博士所指出:“一些热心于基督教文化的人尤其喜欢强调基督教与自由民主政制的相干性,似乎基督教思想只会是自由主义政制的价值资源。这些热心人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史上的实情:基督教思想与保守主义政制理念实际上有更紧密的亲缘关系。像社会思想家、神学家特洛尔奇分析过的那样,如果说基督教信理的本性趋近某种政治伦理,那一定是保守主义。施密特的‘政治的神学就源于19世纪欧洲激烈的政制思想冲突中突起的保守主义政治思想,是保守主义对抗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政制思想的结果。”(注:刘小枫编:《当代政治神学文选》(编者前言),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因此,如果只看到西方基督教传统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亲和性,而忽略甚至否定其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抵牾之处,并在此基础和理论假设原点出发去审视和考察其他文化传统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相关性的话,显然是一种理论误区和理论思维的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即将有利于自身的因素据为己有,而将不利的因素撇在一边,甚至有意回避。这对问题的理解是无益的。
由此,在看待现代民主政治实践与西方基督教传统之间关系的时候,我们不仅需要看到二者的亲和性与抵牾之处;而且更需要关注其亲和性如何得以成为现实并进入现实政治实践,其相互抵牾之处又是如何得以化解、消解,并在现实政治实践中成为推动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条件。这对于我们今天思考和处理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儒家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至为重要。也就是说,仅看到现代民主政治在西方的发展固然在西方基督教传统中获得了深厚的思想文化资源这一层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看到现实政治实践层面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西方基督教传统之间的关联性因素。就现实政治实践层面来说,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西方基督教传统亲和性的增强与以下三个因素紧密关联:
一是“政教分离”的政治发展进程。极权制度的特点之一是政治权威和精神文化权威的合一或政治权威垄断社会的思想文化资源,并依此建构级权制度的合法性基础。“因为若是没有出自具有权威的自发性精神基础,就不可能在文化或政治领域,建立起这种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中心。甚至级权主义也承认这一点,尽管他们是反精神且完全属于政治的。级权制度把它们的政治组织与生活的终极意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运用类似宗教意义的信条,去建立并维护它们的权威。”②刘小枫编:《当代政治神学文选》,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4、35页。)而政治发展与基督教的分离,把“上帝的归于上帝,恺撒的归于恺撒”,则使政治权威和思想文化、精神权威相分离,使政治权力的执有者不再是思想、文化、精神资源的垄断者,更不能再基于对思想、文化和精神资源的垄断来实行专制统治。这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是基督教的存在弥补了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不足和弊端。“政教分离”并不意味着政治不再与基督教无涉,相反,二者却实现了功能上的互补。一般的理解认为,政教分离以后,政治与宗教就不相干了,似乎政治和宗教就没有了任何联系。然而,历史发展的实际却恰恰相反,政教分离以后,却为政治和宗教各自承担自己的功能,进而实现二者的功能互补和相互检审、相互矫正提供了可能性和创造了条件。双方都带着警惕与反思的眼光审视对方,避免对方的消极面对自身的影响和干扰,推动二者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如现代民主政治发展需要建立制度、法律的绝对权威,但制度、法律的权威不仅依赖于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和提供后盾,且“在严格的意义上来看,强制是不可能的,即使是一个最强大、最残酷的暴君,在他人不服从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强迫人们去实现他的意志,反而会遭受到不服从带来的结果。”②制度、法律的权威既需要国家强制力的后盾,也需要获得合法性的论证,获得人们心理的认同和遵守,并且获得自律性个人的支撑。现代民主政治需要起码的个人自律的基础。如果说,制度、法律的合法性论证可以通过政治意识形态得以完成的话,自律性的个人则需要非政治性意识形态的精神资源来涵养,这恰是基督教承担的功能。此外,基督教存在的超越之维对政治的现实之维的反思和批判,则是避免和防止极端政治世俗行为出现的屏障。
三是多元社会力量并存的社会权力结构。权力总是不断扩张的,一直遇到边界为止。权力的运作和行使总需要思想文化的论证和提供合法性的证成,也会不断地垄断对思想文化资源的据有和支配,一直到遇到其他权力如此行事的抗衡为止。而这一切只有在多元社会力量并存的社会权力结构当中才有可能。如果社会权力结构不是多元均衡格局,而是“一超独大”格局,则难免走上超强权力对各种思想文化资源的垄断、据有和支配,最终走上级权政治之路。思想文化的权威不是自足的存在,它需要相应的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作为自己的载体和根底。可以说,多元社会只可能存在于多元社会力量并存的社会权力结构之上。而这才是现代民主政治运作的真正社会基础。
上述三个因素当中,第一个因素化解了西方基督教传统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相互抵牾之处,消除了西方基督教传统当中不利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思想文化因素对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干扰,使基督教当中的与保守主义政制理念相关的因素不致借助政治权力死灰复燃。第二个因素则发挥了西方基督教传统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亲和性关系。在失去了政治权力的依凭以后,更兼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高涨的理性思维的审视,基督教要获得人们的皈依,在失去对人们的强制力和理性的说服力以后,如何能够生存下来,必须充分展示自己内在的精神力量和情感力量,获得人们的情感认同,为人们提供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的确证,进而让人们找到心灵的皈依和精神的寄居之所,涵养个人的德性、良知和道德感,培养自律性的个人等,都为现代民主政治的良性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第三个因素则是前两个因素得以结合和实现的前提和可能性基础。一方面,没有多元社会力量并存的社会权力结构,某种超强权力极可能垄断其他各种权力和精神文化资源,或者使某种思想文化中的极权政制理念获得超强权力的支撑而建立起极权政制;另一方面,则可能使多元思想文化无以找到立足之基,无法有效涵养个人的德性、良知和道德感,无法培养自律性的个体。三个因素的有机结合,相互作用,最终促成和推动了现代民主政治在西方基督教社会的发展。
三
由是,当我们今天思考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中国儒家文化传统的关系时,同样也不要局限于仅简单关注儒家文化传统究竟是阻碍现代民主政治发展还是存在促进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有利思想文化因素和资源等;也需要将二者之间关系的考察置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西方基督教传统在现实政治实践层面的三个因素之上,惟有如此,才能较客观和合理地梳理二者之间的相关关系。
第一,不要将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儒家文化传统作简单勾联,而应在“政教分离”的政治发展进程中予以考察。传统儒家文化在汉唐以后,在与国家政治权力的长期互动进程中,基本上成为我国传统社会的国家意识形态,同时也为君主专制统治提供了充足的合法性论证。也正因为儒家文化思想与君主专制统治的高度关联,成为严重阻碍现代民主政治在传统中国得以发展的文化制度性根源。但传统儒家文化和政治高度关联的一体格局自近代儒家文化衰落和君主专制统治退出历史舞台以后,也已经解体了。今天,儒家文化不仅已经退出了国家首级制度的建构,而且在近代的多次冲击以后,自身已处于花果飘零的状态,虽然作为文化传统它依然影响到我们的思想行为方式、思维习惯和社会生活,但毕竟已与现实政治相分离。如果说儒家文化传统当中还有许多不利于现代民主政治相龃龉的思想文化因素,并干扰着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那已不是儒家文化传统的责任,而是我们今人的责任,我们为什么要推卸自己的责任,而把这一切的责任推给一个已经处于边缘化生存状态的文化传统呢?应该说,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责任,只有每一代人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而不是推卸自己的责任,社会才可能获得健康的发展。对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文化资源的培育来说,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已经不主要是再去揭批儒家文化传统的弊端,即不再主要是一个“破”的问题;而更主要是通过我们的努力,培育现代民主政治的思想文化资源,即更主要是一个“立”的问题。同样,我们不要再仅仅到儒家文化传统当中去挖掘所谓适应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思想文化资源,不要再寄希望于通过恢复儒家文化建制来解决我们今天政治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更不要再一次实现所谓儒家文化与现实政治相结合的政教一体格局。如是,则不仅不能解决我国的政治发展问题,相反,可能开历史的倒车。
第二,考察儒家文化传统是否能够给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提供功能补充。儒家文化传统是否能够给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提供功能补充,是儒家文化传统在今天的最大价值所在。从学理上说,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儒家文化传统作为我们先民生活和社会实践的结晶与积存,内中必然有着诸多合理性的因素和生活、社会的智慧。这一点已经为现代新儒家和对儒家持同情理解的学人所挖掘。至少,儒家对人内在德性的高扬,为我们今天培养自律性的个人提供了深厚的思想文化资源,这对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来说,无疑是重要的功能补充。社会是一个多因素,包括经济、政治、文化、自然等相互作用、相互耦合形成的一个统一体。社会的不同部分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寄希望政治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包括培养人的德性问题,显然是不现实,也是不合理的。列宁曾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表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注:《列宁选集》,第3卷,第175页。)严格来说,国家政治必须限制在公共领域,具体说,限制在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的解决领域。如果政治越出自己的合理界域,干涉个人的私人生活和渗透到人的精神领域,无疑是有害的。这就要求社会的其他组成部分承担起政治无法承担也不需要政治去承担的功能,如需要文化去承担涵养个人的德性、良知和道德感,培养自律性的个人的功能。当然,儒家文化在今天要承担起弥补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不足的功能,并不是要重建和恢复传统儒家文化思想与政治的关系,即它不是在政教一体的意义上来说的,而是在政教分离的意义上来说的。一方面儒家文化传统的倡导者不要试图通过借助政治权力来推行所谓儒家文化思想的内在合理因素,而应有一种自觉的民间意识;另一方面,儒家文化传统展示自我的内在价值需要通过儒家文化人的自我实践来实现,即通过自我的实践使儒家文化思想的合理成分走进人们的心田,实现对人们的心灵感召。
第三,考察社会是否存在多元社会力量均衡并存的社会权力结构。中国传统社会之所以形成君主专制统治,根本原因不在于儒家文化传统,当然,儒家文化在长期的文化实践和政治实践中最终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成为为君主专制统治提供合法性论证的最主要思想文化传统。但与其说是传统儒家文化塑造了君主专制统治,毋宁说是存在超强政治权力的社会权力结构才是其根本底因,而且最终塑造了儒家文化的政治品格。从制度社会学的角度来说,中国传统社会之所以形成君主专制制度、以及我们今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受到的诸多掣肘,都与我们社会的“政治权力超强的社会权力结构”直接相关。政治权力在社会权力结构中的超强,不仅使得社会其他权力如企业的权力、社团的权力、个人的权利等都受到政治权力的渗透和改塑而失去自治的性质,而且使得它们受到政治权力的牵制、干涉,甚至带上政治权力的色彩。从我国当前的社会权力结构来看,主要是一种“国家政府的政治权力—经济组织(如企业)的经济权力—个人的权利”结构模式,在这一社会权力结构模式当中,国家政府和官员由于拥有国家机器的力量而显然处于强势地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组织的经济权力的自主性虽然在不断加强,但显然尚难以与国家政府的政治权力相平衡,更加上经济组织和握有经济权力的人(如企业家)出于利益的考虑而走上与政治权力联盟的现象;而普通的个人则由于缺乏足够的社会中间组织或社团的归属而基本上处于一种普遍的原子化状态,作为原子化的个人来说,面对强势的国家政府的政治权力和经济组织的经济权力,显然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这不仅使个人无法抵挡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侵袭,我们社会中大量存在的官商勾结侵犯个人权利事件的层出不穷就是很好的例证;而且使得按照人民主权原则建构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内涵的人民监督政治权力成为遥不可及的政治想象。因此,今天,如果我们不是从社会权力结构角度去思考如何缩小超强的政治权力,去思考构建一个多元社会力量并存的均衡社会权力结构,而是寄希望于通过改变思想文化(如通过否定儒家文化传统或通过恢复儒家文化传统等)去解决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问题,显然是舍本逐末,无的放失。
今天,传统儒家文化已退出国家意识形态领域,与政治权力也割断了传统的紧密关联,甚至处于一种“花果飘零”的状态,政治发展也出现了许多完全不同于传统社会的新情况、新问题。此时,如果我们还把所有问题归罪于儒家文化传统或希图从儒家文化传统中去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和救世的良方,都可能使儒家文化传统背负不堪承载的政治功能负担,不仅不利于儒家文化传统参与现代社会多元价值意义知识网络的构建,而且对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来说,也可能误入歧途,在无谓的争论中丧失再一次发展的良机。这是我们今天梳理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与儒家文化传统之间关系的时候不能不慎重的地方。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刘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