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教师教育制度改革的几个问题
2008-12-29杨天平
中国教师 2008年20期
教师教育制度是以职前职后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与教师资格认证为基础,以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为核心的关于教师教育的政策、法规、程序、标准、原则、模式、体系和机制等的统一体。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推行“既要开放教师教育体系,又要确保师范院校主体地位”的政策以来,我国师范教育制度的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封闭独立的师范教育体系日渐开放,综合多元的教师教育新局面已经形成。当然,也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从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资格认证及教师教育的质量评价、体系保障和免费教育制度六个方面扼要谈一些看法,与教育界同仁一起探讨应如何切实地解决这些问题。
一、关于教师职前教育制度的问题
教师职前教育的主要问题在于,我国师范本专科教育一直沿用普通院校基础知识教学和应用知识教学混合实施的培养模式,不仅文理学科的基础和专业知识学习难以到位,而且从事教育和教学实际工作的能力也得不到充分训练。
随着我国人口出生率和学龄人数的下降,以及基础教育快速发展对高层次专业化师资的需求,特别是随着教师教育自身水平的提高,传统四年制、三年制或二年制的本专科师范教育亟须改革,尤其在改进培养模式、延长教育年限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首先,应借鉴医学院校高级专业人才培养的成功实践,认真总结“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1]培养模式及北京师范大学等校试行的“4+X”“4+1+2”本硕一体教师培养模式的经验,结合各地实际,稳步推进教师教育的学制改革,延长职前培养年限,分阶段实施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本专科学段实施通识教育和文理专业教育,教师专业教育上移至本科及本科后层次。其次,应尽快组织修订1957年公布的《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实习暂行大纲》,颁布新的教育实习大纲或指南,规范教师教育的专业实习与见习,改进课程计划,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对学生的教师专业实践技能和实地教学训练。在完成本专科段文理通识教育和学科专业教育的基础上,将教师专业教育的教学时间一分为二,前半段进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后半段组织学生到中小学进行教育实习与科研实践,加强对学生教育实践设计的评估与指导,重视学生临床实践科目的学习和成绩,着重提高学生在教育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关于教师职后教育制度的问题
教师职后教育的主要问题在于,我国实行双轨的师范教育制度,职前师范院校与在职教师进修院校定向并行,互不相通,“两张皮”的问题始终存在,而且重职前、轻职后,职后培训反而低于职前培养,办学条件与水平倒挂,教育内容陈旧重叠、教学形式单一呆板、管理手段落后僵固、师资整体素质不高等痼疾始终制约着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成效。
因此,应全力推进教师教育的一体化,注重教育者自身素质的提高及职后教育的法制化建设。首先应以终身化的教育理念和系统化的改革思维,从学段、专业、层次、类型等方面,统筹考虑教师教育的资源配置,整体设计教师终身学习的职业发展规划和课程标准,全面实践教师教育的系列化,循序渐进,逐步从双轨制走向一体制、联通制,构建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贯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学校教育与远程教育结合的学习型、终身性教师教育机制。同时,应特别注重教师在职教育与职前培养的开放与联动,优化教育资源组合,加快一体化建设进程,强化对教育者的教育,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者的理论和实践素养,进而从根本上解决教师职后培训的质量和成效问题。其次,应加快教师继续教育的法制建设,尽早出台《教师继续教育法》,以立法形式明确界定教师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制订相应的实施条例和细则,参照国外成熟的教师再教育计划和进修制度等,对教师继续教育的目的、层次、内容、方式、时间和奖惩等作出相应的规定,从制度层面促进教师职后教育与专业发展的有效融合。
三、关于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问题
教师资格认证的主要问题在于,教师的资格认证与专业教育一直没能很好地衔接起来,至今没有比较系统完善的教师学业、职业标准和教师教育专业、课程、质量、评价标准,且缺少富于操作性的实践水平与教学能力的考核。认证主体混乱,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行其是,尺度宽严不一。认证测试内容浅显,形式单一,既缺少全国统一的资格标准,又没有等级、类型、专业和时效之别。与美国职业化行业的严整完备的考核体系相比,我国的教师资格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
为此,第一,应适度提高准入要求和标准。根据国际教师教育发展的趋势,并结合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修订《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改教师的学历起点标准,提高其入职门槛,促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第二,应借鉴我国律师资格考试的实践,实行国家考试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程,审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科目和命题原则,统一组织全国性的教师资格考核,规范从教要求。第三,应采取试用期制度,强化对申请者实际教学能力的考查。申请者通过全国性的教师资格理论考试以后,到用人单位见习和实习一至两年,由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工作的学校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第四,应建立由就读学校组织专业学位考试、国家主持职业资格考试、省市教育部门主持定级考试等多层次、多样化的考核体系,逐级进行教师资格认证和证书更换,健全教师资格分级别、动态认证制度。将教师的资格认证与其职称职务聘任晋升及其继续教育统一起来,使接受继续教育成为教师资格定期认证的必要条件,使定期认证成为激励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动力。
四、关于教师教育评价制度的问题
目前,国家对教师教育机构质量与绩效的评价,主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民间相关的大学排名机构大都将师范院校与其他高校排在一起,实施等同评价排序。这样,当然也就不可能顾及到教师教育的行业特点,不能引导和促进教师教育的个性与多元发展。相对而言,我国在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方面比较落后,至今没有专业性的教师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因此,应着手建立专门的教师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可制度。第一,应研究制定包括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机构资质标准和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等基本内容的国家教师教育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体现分类指导、强化为基础教育服务导向的教师教育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绩效本位”的强调教师教育效果、检验教师培养质量、关注教师实际教学表现的认证体系。第二,应借鉴美国的“全国教师教育认可委员会”(NCATE)、“教师教育认可委员会”(TEAC)和英国的“教师培训管理局”(TTA)等专业组织及其运作模式,组建“全国教师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等第三方教师教育质量评估组织,专事负责教师教育机构认证、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和教师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第三,应加强对面广量大的教师进修院校及参与教师教育的非师范类高校的资质认证与评价工作,促使其加快建设步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关于教师教育保障制度的问题
教师教育保障的主要问题在于教师教育的优质资源流失,师范生生源质量和教师专业吸引力下降等问题也十分突出。
当前,要进一步开放教师教育,强化师范院校的主体地位,保持相对独立的教师教育建制。第一,应强化教师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师范院校的主力军作用。国家应重点建设好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各省(市)也应着力建设好1—2所师范大学,从而构建由重点师范大学为主导的相对稳定而完备的教师教育保障体系。第二,应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投入,分层次、分类别予以重点支持和建设。比如,在“985”“211”工程建设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及相关项目评审等方面,实行倾斜和扶持政策,名额单列,专项评审。第三,应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师范院校综合提升办学实力,办好教师教育,从而为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六、关于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的问题
自1997年高校收费机制改革后,高师院校也开始转型,实行部分收费直至全额收费,结果导致师范教育中的大批优质师源和生源流走,制约并影响了国民基础教育师资整体素质的提高。国家于2007年秋季起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这对鼓励优秀青年从事教育工作、保障优质生源、培养优秀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进而促进教育的公平和谐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但是也存在着部分学校招生动力不足、不少优秀考生不想报考、各省(市)跟进不力及免费生上岗就业等后续政策难以落实等诸多问题。[2]如何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进而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使该项政策惠及所有师范院校及其学子,真正将党和国家优先发展教师教育的战略决策落到实处,这是当前我国教师教育制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首先,应切实解决好师范生的入口问题。应以更加优惠配套的政策吸引优等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他们执教从教。根据我们在2007年3月对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占71.9%)、二级重点中学(占20.9%)和普通高级中学(占7.1%)4353名高中生的问卷调查,仅在本科教育阶段实行免费,其吸引力有限,而如果实行本硕连读与全免,那就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也能较好地解决师范教育专业生源的入口问题。
其次,应切实解决好师范生的培养问题。师范教育应该学术性与师范性并重,应在现行学制框架内,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本科段“3+1”等学科专业教学与教育专业教学分段实施或“4+0”主辅修教育模式,科学处理教师学历教育与资格教育、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学科专业与教育专业等之间的关系,调整学分学时结构比例,面向幼儿园和小学,培养全科型的合格教师。同时,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对高层次师资的不同需求,努力实践“4+X”“4+1+2”等本硕一体化的高端教师培养模式,面向初中和高中,培养一专多能型的合格教师。
最后,应切实解决好师范生的出口问题。应着眼于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在更为广阔的视野内完善其制度保障。应从政治经济待遇、编制岗位安置、职业专业发展、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出台系列性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和健全既适合免费师范生实际又统筹兼顾整个教师队伍建设的教师聘用制、合同制、竞争上岗制、服务期制、专业公务员制等人事制度,解除其后顾之忧,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出得去,安身立命,尽心教职,悉心育人。
上述六个问题既各自独立,又相互交叉,共同构成教师教育的制度框架。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教师教育发展的典型特征是非均衡性,特别是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其教师教育的发展水平与城市及发达地区的差距很大。所以,既应立足国情,又应放眼世界,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积极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制度,从而为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新的历史性贡献。
本文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基于专业自主的教师专业发展研究》成果之一,教科规办函[2008]013号,课题批准号是FHB080514。
注释:
[1]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7号)[Z].
[2]杨东平.教育蓝皮书:深入推进教育公平(2008)[M/OL].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2008-5-6].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info/zhuanti/08jylps/2008-05/06/content_15086273.htm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刘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