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种》的象征意义阐释
2008-10-21王莎烈
王莎烈
摘要:《魔种》是英籍印度裔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奈保尔的封笔之作。小说情节简单,语言精练,没有过多的修饰,但故事的内涵却异常地丰富,这主要得益于作家在小说中象征主义手法的运用。本文拟从小说的标题,人物生存的社会空间、私人空间及小说的框架结构等方面阐释“魔种”的象征意义。
关键词:“魔种”的象征意义,社会空间,私人空间,小说的框架结构
《魔种》是英籍印度裔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奈保尔的封笔之作。小说情节简单,语言精练,没有过多的修饰,甚至那一章一章里呈现的故事都显得不够丰满和完善。因此,当前对此部小说褒贬不一。有的评论说《魔种》不仅仅是一部小说,它是一部哲理小说;有的说,此部小说读起来让人沮丧,小说中的人物令人反感,故事情节不真实。但笔者认为,正像译者吴其尧先生在其译后记《现实和虚构间的模糊界限》中转述奈保尔的话说的那样:“《魔种》将链接起自己曾生活过的不同世界,并将对自己的文学生涯做一个总结。”的确,这本小说一方面展示了西柏林、伦敦等西方大都市的物质丰裕,另一方面也充分白描了人性的堕落、精神的空虚,与此同时,这部小说还展现了作为大英帝国原殖民地印度的封闭、落后,以及在当下的语境中印度所承受的前殖民为它带来的创伤,以及印度民族本身所存在的根深蒂固的、不可克服的种姓制度所带来的弊端。所以《魔种》不仅仅是奈保尔的封笔之作,同时也是奈保尔对第三世界国家——印度以及第一世界国家的反思,是对在当前的语境下它们各自构建自己身份的反思。因此,与其说它是一部小说,还不如说它是一部思想小说,一部哲理小说,一部阐释文学和社会学理论的小说。
作为一部哲理和思想小说,《魔种》的许多观点和思想多半是通过象征、隐喻,并借用英国童话故事的框架展现的。比如,小说的标题、小说的框架结构、小说中人物活动的场景等都具有某些象征的意蕴。尤其是在小说的结尾,马科斯之子的婚礼象征的色彩更加浓郁。此外,从威利个人参加游击队的经历、威利在监狱时对革命以及政治辩论时所表现的反感和逃避、威利在伦敦与罗杰的交往以及与罗杰的妻子有性无爱的性饥渴的满足、罗杰为了心理平衡而与玛丽安进行的性游戏、银行家与罗杰妻子的风流韵事等,也都被赋予了许多象征的蕴涵。还有在小说结尾那一章,威利似乎参晤到了今后人生的方向,可此时,他又认为自己已年过半百,如果此时重新开始自己人生的规划和建构,似乎有些力不从心,甚或会被人耻笑,而且,他知道问题的关键并非是年龄,而是漂泊了一生的他“已经失去了童年时的乐观精神”。这样,作者将小说的标题、人物所处的社会空间景观、人物在私人空间中的行为等构成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语言象征网络,并以此揭示魔种的真正含义——希望的渺茫,生存的绝望。这一主题其实在小说的开场白中就已经表述得相当清晰明了:“他听到远处孔雀奇异的鸣叫声,那是它清晨在树林水池里喝过的第一口水后的鸣叫,沙哑得有些撕心裂肺,仿佛它本想讲述一个新生的世界,然而在漫长的不眠之夜过后,听上去却像在讲述失落的一切,讲述着人、鸟、树林和世界;……后来,它终于得以一步一步地从他曾以为的现实世界,走向之后的所有的那些非现实境地;从一个封闭的心灵的房间走向另一个心灵的房间。”无论是哪个房间,都是希望的渺茫、生的艰辛。
标题《魔种》的象征意义
小说《魔种》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借用了童话故事《杰克与魔豆》中的魔豆。《杰克与魔豆》是著名的格林童话集中的故事,后来流传到英国,现存很多版本。如今在英国流传的主要有三种版本:分别由约瑟夫·雅克布、安德鲁-朗和埃德温·西德尼·哈特朗讲述的《杰克与魔豆》。这三个版本的内容大致差不多。故事讲的都是关于小男孩杰克如何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杀死巨人,并从巨人那里夺得两件宝物,一个是会下金蛋的鸡(也有说是鹅的),另一个是会唱歌的金竖琴。前两个故事传递的中心意义都是一个,那就是:聪明、机智、果敢的少年英雄杰克不畏强敌,用聪明才智杀死巨人,获得财富,从此和母亲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第三个故事与前两个故事的内容大致相仿,只是增加了对杰克出身的解说。原来杰克是一位武士的儿子,云端上那座城堡是杰克父亲的。巨人霸占了城堡和武士的财富,并杀死了杰克的父亲。母子二人相依为命,母亲害怕巨人,所以没有告诉杰克真相。后来,仙女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杰克。此后,杰克决心为父报仇,并夺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可见,这则故事插进了一个新的故事元素:杰克行动的正义性。前两个故事,从后殖民理论的角度来讲,杰克是掠夺者和征服者的化身,故事的本身缺少正义性。而这第三个故事却蕴含了颠覆霸权的味道。从故事的内涵来看,三个故事讲述的都是一个弱小者如何利用智慧打败强大于己几倍的巨人,从而获得巨大财富的故事。在童话中魔豆是获得成功的关键。也就是说没有魔豆,也就没有巨藤,没有巨藤也就无从谈起杰克的冒险,也就没有后来的成功。这样魔豆承载的便是希望,一颗希望并带来幸福的种子。
在奈保尔的小说《魔种》中,魔豆被改成魔种(magicseedS)。就种子而言,它不仅仅指豆种,还可以指任何植物的种子。为此,魔种的意义范围被扩展了,其含义深远,从而也使种子在这一层面上负载了更具模糊的含义。从小说的故事情节与发展来看,魔种其实在小说中根本就没有以实体的形式出现。它不像童话中的魔豆是具体的、有形的,并从它那儿真正长出了直冲云天的巨藤。魔种在小说中是隐喻的、象征的,象征着人类心灵中隐藏的希望。这希望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也可以永不发芽。在小说《魔种》中,它其实就是一个永不发芽的种子。
小说在开始时,威利在妹妹的极力劝说和激励下参加了游击队,从这时起,这个魔种就已经开始伴随他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代表的是革命,是一颗象征着革命的种子甚或是革命的希望。可是“魔种”这个希望并不是威利朝思暮想的、一定要实现的愿望,而是在别人的推动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所以体现在威利身上的希望,种子的含义是被动的。可想而知,这种被别人激励而成形的愿望能够维持多久,再加上威利一直认为自己早已丧失了儿时的乐观精神,而且当小说主人公威利从西柏林出发一路来到印度的某一大城市,来到游击队的营区、“皮匠街”、“森林深处”和监狱等地时,这些环境景观中所呈现出来的肮脏、污秽、落后和凋敝,就使魔种代表的“生”的意义发生了彻底的转变,它代表的是生命的无奈、生的绝望与死亡。例如,印度机场上的“狭小破旧的候机楼”、“乌黑的电扇在天花板上忙个不停,把电扇固定在与天花板上的金属杆挂满油污和灰尘”、在机场的候机楼里甚至“会有木工活”,这使威利感到印度的落后、贫
穷和肮脏,使他想到了“在非洲看到过的那些简陋的海滨周末餐馆”。而当威利到达印度后,所接触的人更为魔种所承载的绝望、虚无和死亡打上了一层忧郁和绝望的色彩。比如,那些参加革命的人对革命一无所知,他们参加革命的动机各不相同,有的人是投机,有的人是因为对自己的处境不满,有的人是因为妻子红杏出墙,婚姻出现了危机(游击队的指挥官),就连威利本人对参加游击队的目的也不是很了解,所以他们对游击战争的态度不言而喻。甚至就连那个游击队指挥官最后也都抛弃了革命,投降了敌人。爱因斯坦和威利也向敌人投了诚,放弃了革命;拉贾背叛了革命,被博亚处死。这里面展示的是一个个的冷酷无情的世界,充满的不是绝望就是死亡的阴影,死亡总是随影附形相伴他们。革命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解放那些低种姓的人(革命的目标狭小),而那些低种性的百姓对于自己的解放并不了解。最后,小说主人公威利被罗杰救回伦敦,彻底摆脱了革命。而在伦敦的经历和体验,使威利深刻地体悟到参加游击队之举绝不应是像他这样的知识分子(或者是当前语境下的印度)确立身份的必由之路。这样的路是行不通的。对威利来讲由这些形形色色的神经质的妄想狂们组成的游击队,其最后的出路不是绝望就是死亡。再次,从游击队所进行的训练和工作来看,革命的性质不甚了然。他们的存在似乎只是为了学会躲避警察的搜捕,而游击队的领导们组织到城里开会仅仅是为了让肚子舒舒服服地享受一下城里的“美食”。从这些层面来看,它们或多或少地都消解了“生”的意义。而他们住的地方——皮匠街则到处都是腐肉和狗屎的臭味,他们租借的房子墙壁上“呈现出一种古怪斑驳颜色,仿佛各种各样的液体杂质相互作用而形成了一种毒液”,人处在这样一个毫无生气且危机四伏,并与游击队失去联系的地方,本身就象征生命的萎缩与窒息。甚至威利所到的大城市宾馆,城市景观和室内设施也都凋敝、颓败得令人感到窒息。因此,魔种在这里折射出的意义还是绝望和死亡。正像在第二章“孔雀”的结尾处写的那样,“那天夜里,(威利站岗)威利哭了,泪水里是愤怒,是恐惧,黎明时分他听到了孔雀的鸣声,那是它在树林水池里喝了水之后的鸣叫,令他对整个世界充满了悲哀。”后来在小说的后半部,奈保尔通过马科斯的成功、罗杰的失败、威利漂泊半生无根的经历以及威利在一家搞建筑的杂志社做编辑的经历,似乎为魔种打上了另外一层象征的意蕴:“生”的意象。但这个“生”的意蕴似乎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它既可以象征生命,同时也可以象征死亡与绝望。生命的创造是需要乐观、激情与环境的,并靠人的努力才能实现。可是,马科斯奋斗创造的是一个没有实质内容的杂交王国,威利也“已经年届半百”,他在建筑杂志社编辑的工作同样是无果而为,罗杰的婚姻以及其为了解脱空虚而找到的婚外恋也都以失败告终,这样就使魔种“生”的含义更加扑朔迷离。它向读者揭示的是一种悖论,一种似是而非的含义。但无论如何威利还是参悟到了像他这样一个无根的、到处漂泊的、来自第三世界的人确立个人身份和建构个人(印度)身份的最佳方式不是游击队式的暴力,当然也不是圣雄甘地式的非暴力,而是葛兰西式的“文化霸权”之路,甚或应该走霍米·巴巴式的“杂交”捷径,就像在小说结尾,威利和罗杰两人参加马科斯之子林达赫斯特的婚礼上看到的那一幕:一个成功的西非黑人外交官领着自己那个有白人血统的孙女赢得了婚礼嘉宾的掌声。他胜利了,他建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家族王国:一个杂种的混有英国古老贵族血统的家族。(这个家族在历史的现代化的进程中正在走向衰微,新娘长相平平……平庸得都令人奇怪,这似乎在暗示读者,这种没有实质内容的杂交,非并是威利的首选。)婚礼上,牧师一口偏僻的乡音,阿鲁巴—库拉索乐队唱的全是荷属安德烈斯群岛的土语,节奏强劲,在场的没有一个人能听懂。在这样可怕的喧闹中,偏偏有几个一身新衣的白种女人,摆动起她们纤细的小腿,仿佛她们能听出节拍,仿佛那音乐太美无法抗拒,而晚饭却还要过一阵子才能开始,而送走夜晚的舞会又要等到晚饭之后才能开始。马科斯构建的杂交王国缺乏实质性,对威利来说也是可望而不可及。所以威利在给妹妹的信中谈到的是退缩,是放弃。他虽然考虑要像马科斯那样走颠覆之路,然而他却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能实现。对他来说那样是否已为时过晚?在给妹妹萨洛姬妮的信中,一开始他还满有信心:“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觉得自己真的应该试试在建筑行业找点事情。我想,大约要用八年左右的时间获取资格(文化资本)。那时候我就要六十岁了。”可后来他放弃了,因为他缺少“乐观精神”。最后,在小说结尾处(小说的最后一段),叙述者告诉我们,威利在参加完马科斯之子的婚礼后,做了一个梦,梦“融入了其他往事之中”。非洲那一座座灰蒙蒙的锥形石丘,以及行走在柏油路旁红泥径上的非洲人。那毁于战火的混凝土房子,窗洞四周布满烟熏的痕迹。身穿橄榄绿军装头戴红星帽的游击队员,以及永无尽头的行军。古怪的监狱,犯人们的地铺像在奴隶船上那样,一个挨一个,分成两排,中间隔着一条走道……第二天早上,他能记起的就只有这么几句话:“不该抱有理想的世界观。灾难正是由此产生。解决也是由此发端。但我不能把这些写给萨洛姬妮。”由此,我们看到,威利是一个思想活跃,但行动怠惰,非有外力的推动绝不会行动的人。这一点与魔种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魔种也具有双重的特性:它既有死亡的意蕴,同时也包含了生的意义。它即可以成为一粒死亡的种子(怠惰),也可以带来生的希望,关键在于环境与人。
凋敝落后的印度与西方现代大都市社会景观的象征意义
景观是小说构成的必不可少的要素,社会景观指的是社会环境和地理环境交织在一起,同时还包括心理的、习俗的以及与社会意识相联系的观念等等。它与以往小说中所指的单纯的背景(空洞的容器)有一定区别。它是在传统小说的背景下加上当时社会意识形态共同构造一种社会空间景观。在《魔种》这部小说中,只要我们认真细读和仔细思考,就可以看到小说中的社会景观是作家精心安排的结晶。在这种精心安排下,读者可以体会作者的用心良苦和透过社会景观呈现出来的象征意义。
小说《魔种》中的社会景观主要指西方的两大都市西柏林、伦敦,和封闭落后的印度。对西柏林的描写,作家着墨吝啬,它只是被奈保尔用来作为启动小说的一把钥匙。作家把大部分的笔墨用在了伦敦这座现代化都市上。然而,奈保尔并没有像其他现代作家那样着力描写城市美丽的外观,摩天大楼等,而是通过简单地描写几个人物之间的性关系——1)帕迪娅与罗杰的富豪朋友银行家的有性无爱的通奸;2)罗杰与玛丽娅的性
游戏;3)威利与罗杰妻子帕迪娅的性消遣和性安慰——预设了在繁华都市外表下,人内心的空虚和对爱的持久生命力的渴望,来展示现代都市的那种有性但没有生命活力的性特征。因为,奈保尔笔下的性永远都和枯竭的生命连在一起。正如小说中几个人的性生活所体现的,他们不是因为爱,而是把性作为一种有性无爱的(对帕迪娅而言是为了获得金钱、享乐和炫耀的资本)通奸;把性作为游戏(尽管罗杰在开始时还算认真),或简简单单作为满足各自的性饥渴的工具。因此,在像罗杰这样的中产阶级,婚姻与性播种的似乎不是生命和爱,相反则是绝望和死亡。从这个层面上来讲,魔种代表的意义还是死亡和希望的泯灭,无论小说中的人物怎样拼搏,怎样奋斗,其结局都一样。
社会景观的另一方面则是以印度的某大都市和游击队活动的整个范围为背景。首先,小说主人公从西柏林来到印度的一个大城市,然后就是游击队活动区以及他和博杰·纳拉亚一起被派往去执行任务的地方。所到之处,映入眼帘的首先是肮脏和凋敝,其次是贫穷和种姓,而被种姓制度压迫的乡下的低等种性的人都骨瘦如柴,并被印度人称做蟋蟀人。乡下虽然是农副产品的生产基地,而人们吃的食品却令人难以想象地匮乏。食物乃是人类生存的第一要素,没有食物,也就不会有生命的延续,食物的匮乏暗示生命的匮乏,和挣扎在死亡线上的蟋蟀人一样,体现了对生的失落与绝望。
从上述两方面的讨论,我们看到魔种给广大的印度百姓和现代大都市中的中产阶级带来的其实不是生命的润泽和期望,而是失望和死亡。
私人景观与小说框架结构的象征意义
私人景观指与个人的生存、习俗以及行为有关的境况。这些私人景观主要指小说中两位人物所处的物理的、道德的、习俗的和社会意识形态缠绕在一起与小说人物息息相关的事,它同时还包括心理层面。在小说《魔种》中,奈保尔重点地呈现了与威利和罗杰有关的两种不同的私人景观。而这些景观也都或多或少地打上了象征的色彩。我们知道,小说中威利的生存境况主要游离于两个迥然不同的世界:第三世界中的印度和第一世界中的伦敦。无论他在世界中哪一方暂栖,他都没有归属感,他都是一个无根之人,在两个世界的实体生活中,他都不会生产出与“生”有任何关联的意义。当他身处那个肮脏、凋敝,物质、精神也极度匮乏的印度时,他根本不清楚自己参加游击战争的目的。目的不清楚,以及他参与的革命与他原来预想的有很大差距,因此对革命产生了失望,从而导致他逃离了游击队。而在第一世界最繁华的大都市西柏林的那六个月,他是非洲的难民,只能靠妹妹的救助过活,这同样毫无创造生命的生产可言。在伦敦时,在没有找到工作之前,他过的仍然是一种寄生性质的生活,这样也不会有创造生命的奇迹。后来,他与帕迪娅维持的性关系,以及由那位慷慨的银行家为他提供的编辑工作也与创造生命和建构个人的身份毫无瓜葛。所以无论威利身处何方,西方现代化的大都市也好,落后封闭的大英帝国的前殖民地印度也好,他的所为都不能像任何的种子一样带来生命,相反,带来的只能是失望中个体自身的默默消亡。
在小说中,另一位主要人物就是在伦敦解救威利的罗杰。罗杰与威利恰好相反,他没有那么多的身份,也不游走于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之中,只是一个身属大英帝国的臣民,一个可以说是成功的知识分子形象。可是他的生活空间(婚姻和爱情)并不如意,他在精神上饱受戴绿帽子的折磨,因为他那个经济上的合伙人,甚或可以说是他的老板,那个富有的银行家勾引了他老婆,导致他们的爱情和婚姻的破产。从而,为了寻求精神上的解脱,他便和一位不属于自己阶层的女人开始了地下爱情游戏,结果也同样无果而终。通过叙述者在小说后半部对现代都市有性无爱的游戏的刻意描述,作家似乎在向读者暗示,无论现代大都市的物质生活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它对新生命的推动都是无能为力的,现代社会因为缺少真正的爱,同样是死亡和绝望的空间。
另外,从小说的结构设计上来看,它一反传统小说线性发展的框架结构,采用了碎片化和电影中的蒙太奇手法把一个一个没有充分展开的故事片断以空间景观的形式一一呈现给读者,让读者去品味去揣摩。并且小说每一章的标题也都不同程度地展现了丰富的象征意蕴。譬如,“孔雀”、“安全之家”、“伦敦豆藤”、“云端上的巨人”、“连根砍断”等。在“孔雀”那章,内容不仅具有一定的象征色彩,而且标题“孔雀”本身就是一种象征。孔雀在印度的传说和故事很多。在印度神话中孔雀曾是战神室健陀(即大乘佛教中的“护法神”韦驮)的坐骑;耆那教教祖大雄也把孔雀选为坐骑;据说天神之王因陀罗还封孔雀为鸟王。还有,在公元前4世纪,印度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以孔雀命名的王朝——孔雀王朝,这个王朝的第三代帝王阿育王(佛教徒称之为“无忧王”)统治时期曾是印度历史上最辉煌的时代。孔雀因此成为印度人心中的神鸟,她象征着平安和幸福。而在“孔雀”这章中,叙述者却把孔雀的鸣叫描写成“沙哑得有些撕心裂肺,仿佛它本想讲述一个新生的世界,然而在漫长的不眠之夜过后,听上去却像在讲述失落的一切,讲述着人、鸟、树林和世界;……后来,它终于得以一步一步地从他曾以为的现实世界,走向之后的所有的那些非现实境地;从一个封闭的心灵的房间走向另一个心灵的房间。”这里,孔雀所能够生存的世界,正像威利在两个世界中不断穿梭时的那个能够承载心灵的房间一样,无论如何都是希望渺茫的空间,并不孕育生命。
结语
奈保尔不愧为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他的小说寓意深刻且耐人寻味,并体现了一位大师对人类生存境况的深切关怀,尤其是它是通过象征和暗喻的手法把它们含蓄地表达出来。尽管奈保尔的思想比较灰颓和消极,但毕竟在小说结尾处,他还能指出在当下的语境中,解决问题的出路应该是文化霸权与杂交,而单纯地走游击队的暴力之路和夸夸其谈的非暴力之路都无法解决当下语境中个人身份(国家身份)的构建。
责任编校:孙京华